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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如果我是一个兵(三十一) ...

  •   回到军营的楼兰第一件事就是去侯峰那领东西,等到了他办公室才发现人没在,东西整包的都扔在隔壁小排办公室。

      “团长着急回家,他媳妇儿怀孕了,结婚五年才有的,团长可高兴了,从大门口一路狂呼着跑回去的。”因为楼兰来过两次,看热闹兼打探消息的赵小排也跟她混了个脸熟,拉着楼兰聊了一会儿,主要是问问这次大比武的热闹并说说八卦,没办法,平时见的人少不说还都是熟人,能说的都说八百遍了,好容易来了个脸熟又不怕惹麻烦的,可不得好好唠唠。

      楼兰看着两包动都没动的东西,正发愁怎么把其中那包送给侯峰,送礼这门学问她没研究过,毕竟以前的工作看似稳妥实则乃流动性的,而且她一直做幕后技术,根本用不着送礼这套,顶多就是请部门的人吃吃饭,而且虽然相处短暂,她看得出来侯峰还真不是搞这些虚头巴脑事情的人,要是她把礼物就这么拎过去,没准要挨批。

      她爸妈说包里有两根人参、两大瓶药酒、四条中华是专门给她送礼的,另一边除了常妙给预备的药丸药膏之外,还给她带了不少虫草和日常可以食用的三七粉葛根粉,还有泡水喝的胖大海西洋参之类的。

      常妙所在的庙宇重修之后,得了许多人的青眼,信众越多,她们的生活条件自然也越好,这些药材有些是那些人带来的,有些则是她们自己采买的,因为常妙跟常容偶尔会替附近村里人看病,药材备得还挺齐全的,对于既是后辈又是徒弟的楼兰自然不会吝啬。

      这会儿听到赵小排的话,忍不住笑了一下,把烟酒和人参从名单上划掉,换成一系列滋补的粥汤菜谱,再加上几样不起眼的药材一起递过去,这些不算送礼而是很真心诚意的感谢。

      余下的人参跟药酒她在回宿舍的路上全部“私吞”了,成功得到两颗瓜子,楼兰吃掉一颗,剩下一颗则装进随身携带的葫芦形速效救心丸的小瓶子里,再把药酒瓶子摔碎了,就近借了扫把撮斗毁尸灭迹,这事儿就算齐活,一边扫尾楼兰一边庆幸,亏得现在还是信息没那么发达的时候,不然她真是有了金手指都不敢用。

      这一次瓜子带给楼兰的反应不是很严重,最起码没有拉肚子,当然具体的功效也没有特别明显,反正不会是坏处就是了,所以楼兰也不是特别在意,回到宿舍受到了热烈的欢迎,不止她们班,所有女新兵都凑过来,将屋里屋外挤得满满登登,一个是恭喜,另一个也是好奇,七嘴八舌的追问着各种情况,吵得楼兰脑子都要爆炸了。

      直到刘爱菊招呼大家从屋子出来,所有人一起坐到空旷的操场上,楼兰的耳朵跟脑子才解放出来。

      楼兰知道,今儿不跟她们把出去的情况从头到尾的说一遍,这群姑娘是不会放过她的,十分干脆的站到了围成一圈的姑娘们当中,开始讲起了《新兵出营记》,从坐上军卡开始说,半途还要解答诸如新兵里有长得帅的吗?文工团的姑娘是不是长得最好看之类的问题,跟樊华的小纠纷楼兰越过没提,毕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儿,对于新兵们来说跟老班长们顶嘴也不是什么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这一说就说了两个多小时,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楼兰才发现,黑脸跟笑面虎还有其他几个教官也都坐在后面跟着听热闹,有些黑线的看了还在鼓掌叫好的笑面虎一眼,楼兰真想捂住额头叹气,教官你这样真的有失威严和身份!

      “哎,楼兰你这带回来的是什么啊,奖励吗?”等大家心满意足的散了,六班的姑娘们回到宿舍看到还来不及收起来的包裹,王莉莉不禁好奇的凑过来问了一句。

      “不是,这一次不是回咱们家那边去吗?我跟我爸我妈说了,他们就托人给我带了点药,之前那些药吃的差不多了,本来说要邮寄来的,这不是正好吗,就直接给我送过去了。”楼兰打开包裹,大家都凑过来瞄了一眼,待看到其中的类似草根树皮还散发着奇怪味道的中药材,几个人都捂着鼻子退了一步。

      “我看你身体挺好的呀,你这怎么总吃药?到底是什么毛病啊!?”大概是出于一种奇妙的心理,王莉莉的话让人听了总有那么点难以捉摸的意思在内。

      “没什么毛病,就是我妈,怕她的体寒遗传我,就说趁着我还小赶紧给我调理调理,还有几样是对身体好的,譬如这个美白,我妈说我本来长得就不好看,再黑成铁蛋就更完了,这个是管嗓子的,怕我喊口号的时候嗓子哑,这个是去火的,春秋天我容易上火口腔溃疡,反正都是强身养生的,就跟李明家里喝枸杞子似得,你们要是想用跟我说哈。”楼兰的大大方方让所有人都失去了探测的心思,尽管几个人把药材都认了一遍,却完全没有想喝的意思,毕竟是药三分毒,在养生这个概念还没有席卷全民众的时候,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接受这些怪里怪味儿的草木片子和粉末的。

      到了晚上练拳,楼兰才感觉到今天这颗瓜子的能量,就好像是吃了传说中的蹑空草,虽然还没到身轻如燕的地步,却让她的身体变得更轻盈更灵活。

      然而伴随着金手指带来的好处之后,就是……楼兰又做梦了。

      梦里她变成了一颗种子,红色的,像是赤小豆一样的种子,前后左右紧紧簇拥着抱作一团,这些应该都是“它”的兄弟姐妹。“它”和旁边的一个兄弟被一只比乌鸦还小一点,头黑肚白,长着长长尖嘴的小鸟从枝头摘下吞进肚子,经历了一番三纲五常,落在了松林中的一片沃土上,由此落地生根,从一颗小豆子长成一颗小苗苗,由小苗苗渐渐茁壮。

      楼兰觉得这个梦不会很长,作为一颗人参,它觉得自己跟旁边的兄弟目标很大,应该很快就会被发现并挖掘起来,可冬去春来好几轮,它们就这样长了好几年,幸好其中一些时间它是沉睡过去的,否则楼兰怀疑自己慢慢的会被时间同化,真的成为一颗人参。

      大概过了五、六个寒暑,终于有人来了,而且不是一个人,来人有四个,留着短发,却都穿着长袍马褂,蹬着老北京的那种脚背上带着脊的懒人布鞋,两两一对的抬着两个大箱子,身上还背负着刨地的工具,他们的脸上带着庄重肃穆,像是完成一种祭奠似得将两个大箱子埋入了楼兰斜对面的那颗歪脖子老松树下。

      返程的时候,楼兰和它身旁的兄弟被发现了,秋日炎炎,它们头顶着一簇火红耀眼的“红豆籽儿”,轻易的就被注意到了,年轻的那个指着它们问询着其中那个年岁大的,年岁大的俯身看了几眼,一把扯烂了它们的叶子,淡淡的说了一句:“家财万贯尚且不能安身,便留了这对人参给后来的有缘人吧!”

      楼兰疼得根须都颤抖了一下,心里暗自吐槽为什么这些根须类的药材都这么命苦,转念一想这样也对,如果现在就把它挖走了,她哪里还会做这个梦。

      于是这样又是许多年,那四个人再也没有回来过,它远远的见过对面的山头有人,也遭受过某些动物的粗鲁扯拽,还曾经见过一个来上吊的年轻人,因为绳子断了没死成,坐在那颗歪脖树下嚎嚎大哭了半天之后,失魂落魄的走了。

      一年复一年,直到一个年岁颇大的老头背着一个箩筐激动的站在它们面前……

      楼兰骤然醒来,挖参的那个人她认得!那是爷爷村里的一个五保户,这位大爷是出了名的长寿人,后来一直活到九十八岁才被全村人敲锣打鼓的送走,因为这种年纪无疾而终算做喜丧,也因为这位大爷死之前将他的二十万存款全部捐献给了村里修路。

      回忆着梦里的经历,楼兰惊喜又有些懊恼,惊喜的是那两个百年无主的箱子还在那颗歪脖树下,懊恼的是她如今身在军营一切行动皆不自由,偏偏这事儿还不能通过信和电话告诉父母,一来两种通信方式都不保密,二来父母也未必能找到地方。

      哀叹一声,罢了,只能等她放假回家再说,如果到那时东西还没被别人挖走,那就是她的缘分,如果东西已经不见了,就是没缘,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时事所限,只能佛系。

      这次比武的成绩虽然不错,但是军区却没有专门为他们开表彰大会,也不知道是不满意还是嫌麻烦,他们的表彰大会跟年中总结似得,见义勇为、个人优秀表现,集体争光都凑到一堆去颁了,对此笑面虎给出的说法是:“新来的老领导不喜欢形式主义这一套,除非是特大功绩,譬如抗险抗战那一套,平时的这些,老领导只有一句话,这是咱们人民子弟兵该做的!”

  •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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