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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我是一个兵(一) ...

  •   一提起楼兰,人们第一个想到的大概就是神秘的楼兰古国和魅力的楼兰姑娘,可楼兰的名字寓意没有那么意义广大,她之所以叫楼兰,原因简单又朴实,因为她爹姓楼,她妈姓兰。

      楼兰今年三十六岁,四舍五入已经奔四的人了,还是单身。

      跟所有社会大众一样,熬过了十几年资历,成为一个小管理层,领着不高不低的工资,供着巨额的贷款,唯一庆幸的是,她没有家庭拖累,父母都有退休金,妹妹也已经嫁人生子,唯有她,高不成低不就,成为了家里的老大难。

      跟时下主流的美不同,楼兰杏眼圆脸,琼鼻小口,身材又微微圆润,是属于老一辈人眼中的美女,所以特别受爷爷奶奶们的喜欢,曾经还发生过走在公园里,就被大爷大妈相中了,想要介绍给自己儿孙的趣事。

      她之所以单身主要有两点,一个是初恋死得早,那段感情又太美好,在后面应该肆意放纵的青春时代只顾着缅怀伤感,把大把的五好青年全部拒之门外,等时间淡化了所有,她还是没法接受别人,因为所有人跟初恋比起来,都被比成了负分……所以说初恋的对象一定要找对,不能找最好的也不能找最坏的,否则后半辈子深受其害。

      另一点就是工作忙,二十五岁之后,她在父母亲人的劝导下开始相亲,不说一百也有五十次,觉得还不错的几个都是被工作的时间给打败了,没办法,谁叫她是一个码农,不分日夜,勤奋的加班在互联网上,即便是出门看个电影,公司一个电话就得掏出电脑原地办公。

      女人的时间最不禁耽搁,一年又一年的,不知不觉就蹉跎至今。

      楼兰拽下防辐射眼镜,疲惫的捏了捏鼻梁,将手边的半杯咖啡一饮而尽,最近项目赶进度,他们已经连轴转三天,除了在工位放倒椅子小憩片刻,都没回过家。

      “陈光,这块我已经写完了,你一会儿对接调试一下,有问题先记录下来,我睡会儿。”大概是咖啡喝得多了,身体已经免疫,楼兰更困了,去洗手间抹把脸漱了漱口,回来之后依然哈欠连天,她干脆交代了一句,把座椅放下来,掏出她的宝贝大象,从大象肚子里拿出绒毯,又把大象放到头下,闭上眼睛休息起来。

      电脑微微启动的嗡鸣声,同事们敲打键盘的清脆响动,明晃晃,戴着眼罩都遮不住的日光灯,反而让疲惫不堪的人难以入睡,楼兰强迫自己闭上眼,不知不觉得胡思乱想起来,如果当初没有选择做个理科生,没有学计算机,那么她现在的生活该是什么模样?

      越想越迷糊,将将要睡着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喊她:“兰兰~起来上学了,今天要考试,得早点起……”

      楼兰骤然睁开双眼,激灵一下坐起来,看看左右,再看看前方被她吓了一跳的妈妈,一脸的懵逼,这是什么情况?

      “哎哟!你这孩子,吓我一跳,怎么了?是不是睡毛楞了?没事儿,就是考不好也没什么,正好你白姨说要送你去当兵……”妈妈唠唠叨叨的给她穿衣服扎头发,黑色毛线的发圈有些稀疏了,里面的黄色皮筋卷住发丝,拽得楼兰头皮生疼,但她丝毫没有反应,因为只有疼痛才能提醒她,她没有做梦。

      “妈,不管我考好考不好,都送我去当兵吧?我觉得当兵的人特别帅。”楼兰掐了掐自己的手心,配合着头上的紧绷和疼痛,心里立刻就明白了现在的状况,她重生了。

      没办法,重生小说后来已经成为穿越之后的又一大浪潮,几乎席卷了整个网文届,作为码农,楼兰跟所有闷骚的技术宅男/女一样,私下里休闲的主要项目也就是看小说打游戏了,因为工作起来没日没夜,别说旅游,就连宠物她都没敢养。

      “行啊,去当个通讯兵,回来正好接我这个活。”楼妈妈拿过一个蘑菇型的雪花膏给女儿往脸上抹,这是她的第一个孩子,从小就捧着长大,就算后来有了老二也没放下一点,反而怕大女儿多心,更娇贵宝贝了,这孩子也贴心,帮着带妹妹做家务,才点点儿大,就能上锅台给一家子做饭,她都心疼女儿。

      “好啊,不过要是我表现好留在部队呢?到时候肯定晒得跟黑炭似得。”楼兰挨着妈妈磨蹭两下,任由妈妈打点好自己,不是她娇气,每次要去重要的场合或者有重要的事情的时候,妈妈都会坚持亲手给她穿衣梳头,据说这样能给她带来好运和心安,后来楼兰就把这种行为命名为“幸运buff”。

      这一年她十六岁,正值中考,因为沉迷小说,成绩有些糟糕,妈妈的朋友白姨家里是部队上的,有些能力,说能找到门路送她去当兵,但是要两万块钱送人情,父母都有些心动,唯有她心高气傲,觉得自己能考好,又不喜欢当兵辛苦,所以一直梗着不肯答应。

      人生重来,她忽然想尝试着走一条不同的道路。

      “我女儿就是黑成铁蛋也好看,你要真同意,我可就跟你白姨说啦?到时候你别后悔。”楼妈妈认真的看着女儿,见她没再嬉皮笑脸,便知道她确实是动了心思的,楼妈妈不禁有些高兴。

      楼兰看着妈妈笑呵呵的模样,不禁裂开嘴点了点头,算是正经给妈妈一个答复,她知道妈妈为什么这么高兴,于现在的人来说,上学也无非就是求个未来的安定,既然下来都要工作,那么当兵跟上学也没区别,甚至长辈们觉得当兵比上学更光荣更锻炼人。

      楼兰理工大学毕业,可出了社会竟然还没有中专毕业的同学混的好,无他,因为那些同学先行了六七年,又赶上国家最后一批分配工作,各个都捧着铁饭碗,哪里像她,辗转了几家公司才算稳定下来。

      早餐是代表着一百分的一根油条两个鸡蛋,油条还是楼妈妈大清早特意去市场买回来的,楼兰实在吃不下,便只撕扯了一半油条,吃了两个鸡蛋清儿,看着两个圆溜溜的蛋黄儿,楼兰抿嘴笑,谁能想到再过十年,极度厌恶蛋黄的她颠倒了个,只爱吃黄儿不爱吃清儿了?

      “妈妈,我走了,晚上有老师跟着,你不用担心~”楼兰背着黑色的帆布双肩书包,穿着宽大的运动式校服,校服里怀拉锁两边的内襟上还用圆珠笔写着密密麻麻的小抄,肥又长的裤子将一双李宁运动鞋盖得严严实实,大声的跟妈妈告别。

      走出家门,楼兰才松了口气,佩服自己的应变能力,同时也升起一股甜滋滋的感觉,不管重生之后的路是什么样的,能再次回到童年,哦不,少年,总归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儿。

      中考要去县里,学校统一安排了客车,同学们早上七点就在学校集合,由老师一一问询着,带没带准考证,有没有备用笔,晕不晕车等等。

      “楼兰,这里!”楼兰家到学校只有三分钟路程,掐着点到这边,刚好老师问完一圈,拽着她又问了一遍,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便放开她去点人头,看谁还没到,楼兰一转身,就见到发小董菲菲在那疯狂的挥手。

      时隔二十年,再看到这个发小,楼兰的内心还挺复杂,中考之后,董菲菲考到铁路学校,楼兰则去了省城的私立高中,二人书信来往了一年,好容易在假期相聚,却因为一些事情闹翻,此后再也没联系,工作时候,楼兰倒是从父母那听到不少董家的事儿。

      董菲菲毕业之后赶上分配工作,可是要六万块的人情费才能分到好单位好工作,她父亲重男轻女本来就对她看不中,不肯拿这份钱,叫嚣着供董菲菲上学就已经够意思,后来又闹出董父早已出轨,他干脆破罐子破摔,公然跟那女人同居起来,最后耗了三年,夫妻俩才离成婚。

      “楼兰,你带那个了么?”来不及打招呼,董菲菲拽着楼兰到一边小声问话,把楼兰问得一愣,反应过来后连忙摇头,她得一年后才能用上那玩意儿呢。

      等董菲菲又着急忙慌的跑向别人,楼兰松了口气,此时此刻她还真有点不知道怎么跟董菲菲交流。

      老师又点了一遍人头,确认没有落下的,便轰着大家上车,楼兰刻意坐在前面第二排,紧挨着“老师座”的地方,董菲菲召唤了她两下,没叫过去,便跟别人一块说话去了。

      楼兰从书包里拿出书临时抱佛脚,她小学和初中时候极度偏科,数学几何物理化学这四门简直堪比战场,后来高中受初恋的刺激,私下找了老师重新补课加上初恋总结的那一套数理化套用知识点,慢慢的追赶上来,等高考时候,她的补课老师又给她压了重题,才叫她一举考上理工大。

      这会儿回来再看初中的数学几何竟然也不觉得难了,楼兰庆幸有之,悲哀有之,初恋再美好,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去碰触了,她用了十年才走出来,再不想感受那种痛苦和绝望。

  •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一篇存稿存歪了的意外文,这本完结之后,我一定开寻宝那篇,忏悔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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