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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已经老了。
      在不长不短的人生中,我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情,太多太多的感情,太多太多的人。慢慢的我的思绪已经模糊了,我几乎忘了他们,忘记所有的人。
      然而总会有那么一些人,一些事情,我无法释怀,我的脑海越是迷茫,而他们就越是清晰。直到如电影一般,缓缓在眼前昏黄的光线中浮现。

      我叫莎拉·赛德尔,1971年9月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从小我就不是那种传统的人见人爱的女孩子,比起同龄人,我显得太过成熟,因此总会失去几分可爱。我留短发,不爱穿裙子,不戴牙齿矫正器,不乘校车,有洁癖,在男生面前刻意隐藏发育良好的胸部。
      追忆过去,我的种种怪行状,应该是在16岁父亲死后表现的最为强烈。
      在女伴们热衷舞会和约会的年纪,我却对那些同龄的男人们态度漠然,他们似乎无法吸引我。我觉得自己会成为一个独身主义者,或者同性恋,或者是什么别的,无论如何,我根本不在乎这一切。

      读书对我来说是一件即容易也可有可无的事,高中毕业后我就读于哈佛大学,研究的是理论物理学。没有很多女生会选这个学科,而我是个例外。我开始在别人诧异的眼光下戴着老式的黑框眼镜出入实验室。

      然而母亲的背叛让我改变。
      某天母亲带着一个陌生的男人到家,那个男人对我微笑,他看上去比母亲小了好几岁,我对自己说,好吧,莎拉,这一天终于到了,你知道自己绝对不会喊这个陌生人爸爸的,那么你应该有所行动了。
      我不需要别人为我选择父亲,我不信任任何人,我只有自己。

      我搬出去了,带着我仅有的行李--书,和一盆兰花。
      我扔掉眼镜,开始化妆,留长发,上形体课。我拼命打工只为了买高级晚装。我一贫如洗,我的钱全部变成了行头。我的室友嫉妒我到死,因为我为了省钱拼命节食,因此她不可能穿下我的任何衣服,她没有理由开口借。
      我频繁出席大学内的舞会和各种联谊活动,我对每一个陌生人微笑。在女孩子们羡慕的目光和男生们贪婪的注视下,我从灰姑娘变成了公主。
      当然,我的目标并不是那些想在舞会上揩油的愣头青们。

      不过半年,我的大名就在哈佛人尽皆知,因为在这半年里我和半打以上的讲师、教授都约会过。
      在同学们眼中,我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我从古怪的老处女变成了私生活混乱的女人,我有恋父情节,随意破坏他人家庭。他们喊我"绯闻女王",甚至在我的物品柜上用喷漆涂上"母狗"的字样。我不置可否。
      就像母亲一样,我需要男人,不是那种年轻的小白脸,不是寂寞的玩伴,他应该是一棵可以让我依偎的大树。他必须成熟,有钱,当然,还必须爱我到永远不会离开我--他不能走,但我可以离开。

      我的年龄日渐增长,但我觉得我的心智似乎停滞了,我的灵魂依然保留在过去的年代,那个饥渴疯狂的年代,我要寻找依靠,我的另一半,我的父亲,不仅仅是父亲,是情人,没有他的话,我会死的,在靠近身体胸部左侧的那个我,一个脆弱的,小小的我。我需要别人,也需要被别人所需要。

      毕业以后我在旧金山的犯罪研究所工作,我和一些人就此不再往来,但和另一些人依旧藕断丝连。我不缺男友,无论是心灵的,还是身体的。
      尽管如此,我还是无法满足,我的心里有一个无法填补的破洞,它越来越大,让我倍感空虚寂寥。从来没有人教过我如何去爱人,我也不知爱的定义究竟为何。深夜我望着身边熟睡的脸庞,只觉得他们离我如此的远,我不得不遗忘,我必须学会遗忘,丢弃过去,我才能找到现在。

      许多年前,有个叫格瑞森的男人邀请我到拉斯维加斯的犯罪鉴证实验室工作。
      成为CSI?我没有想过要尝试这个工作,这不在我的计划之中。然而,我却也没有不来的理由。

      我查了这位先生的资料,曾经是最年轻的CSI,现在是拉斯维加斯犯罪鉴证实验室的负责人,在这一行当仁不让是位个中强者,他的背景可以用战绩累累这个词来形容,是个值得信任的人物。不过对我来说,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
      吉尔·格瑞森,男,1956年8月出生,至今单身。从照片上看,他有着一张端正严肃的脸,和一双洞悉人心的眼睛。
      他邀请远在旧金山的我,很显然,他调查过我,并且熟悉我的资历,他对很我感兴趣,当然我不知道是工作能力,还是什么别的。
      这难道还不足够?
      坐在电脑前,我咬着笔尖,轻轻叹了口气,他很可能就是我的那一杯茶。

      于是,就这样我遇见他了。
      真实的格瑞森看上去比我想象中的要年轻,浅褐的短发,挺拔的身形,淡泊的笑容,锐利的眼睛。英俊,但让人有点望而却步的精干男子。
      格瑞森无时不刻不在工作,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他在烈日下摆弄着我早已厌倦的试验,他带着孩子般的神情观察着世界,却用鹰一样的视线看着我,你,和我。他望着嫌犯们的样子让我不寒而栗,我会躲开他,还有他令人毛骨悚然的办公室。
      他神秘而疏远,用墨镜掩饰自己,带着橡胶手套才会触碰他人,这类人应该会是一个好上司,但不太可能会是一个好情人,我以为。

      我诱惑过格瑞森。我用率试不爽的"chalk"借口抚摸他的脸(天知道这个把戏对那些不修边幅的老男人们多受用!至少有三个……四个教授上过我的套);在腐臭猪猪的尸体旁我们聊天气,我给他毯子好让他觉得是我拥抱着他,对他来说,尸体农场应该比玫瑰花园还要浪漫。
      我不像他,我会用望着情人的目光望着他。

      但他的若即若离让我无法把握,他习惯的冷漠让我迷惑。我不喜欢被别人忽视,这里的人也并不会很友好。
      我决定,我不会爱一个我不知道是否爱我的人。

      一年后我收拾起自己的耐心,我决定离开。
      无论找什么理由,我必须离开,在我的兰花枯死之前。

      至今看来,那个借口都可笑到让我无法置信。我说他不够重视我,这是什么意思?这难道不是承认了我对他有所期待?
      格瑞森告诉我,这个地方需要你。
      好吧,这很好,可是你并不需要我。

      然而我没有想到我是如此软弱的女人。
      第二天我去实验室准备整理文件,在办公桌上看到一盆小小的兰花,我想起昨天晚上我刚刚把行李打了包,顺带扔掉了家里已经枯死的那盆。触景生情,我的心一下子软了下来。不是的,还是有人需要我的,比如这盆植物,如果我不再照顾他,他会不会像原先的那株植物一样离我而去呢?
      花盆上插着卡片,只有一行字--格瑞森送。
      我知道我会原谅他的,我知道,我开始喜欢他。

      从什么时候开始,拉斯维加斯的天空开始变的透明?从什么时候开始,格瑞森的目光开始变的如此温柔?
      他会望着我,让我觉得置身于巨大的云朵中,被冬日阳光映照得暖洋洋的,被宠溺的小猫似的。那一刻我几乎失神。
      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发髻开始斑白?他自信满满的笑容渐渐消失,凝重的皱纹爬上他的眉头?
      他会老的,他的神态通透的让我心疼,他比我大15岁,看尽世态炎凉,也许他终将先我而去。

      调查冰球好手猝死的案件,我和格瑞森一起去冷气十足的冰球馆。
      我们走在光滑到足以让人随时摔倒的冰面,他提着装满试验器材的箱子,步态蹒跚,我微笑,上前扶了他一把。
      人近五十,不要不服老,摔成骨折可有你受的。我心想。
      仿佛读出我的心思。他露出不服气的可爱神情。
      天啦,我几乎哭泣,多年前我曾经想象过这样一幅场景,有个男人,他信任我,我和他不需要任何语言。在没有人的地方,他望着戴顶小帽子的我,对我笑,我的父亲,我的爱人,无论你是谁,有你我就拥有一切。

      休息时我们坐在看台上聊起体育。他说喜欢棒球,因为那是一项很美的运动。我觉得诧异,这个只知道埋首于昆虫和尸体的男人何时也会对"美"有兴趣?于是便顺口问他。
      他说,从认识你开始。

      我望着他,我愕然。

      我听过无数男人对我说:我爱你。但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如此表白。

      不过我和格瑞森的关系也就到此止步不前。
      从那次后,他甚至会刻意避开我的目光,他不再安排我们一起办理的案件,他回避我,我觉得迷惘。
      他不再喜欢我了?还是他根本没有喜欢过我?
      我开始故意和一个叫汉克的小警察肆意的调情,我们约会,看电影,整个实验室都开始盛传我和汉克的轶事。就算如此,格瑞森却是一幅无动于衷的样子。
      我从没有如此介意过一个男人,介意到拿自己的感情开玩笑,我一点都不喜欢比我小的男人!
      我告诉自己,退一步海阔天空,天涯无处不芳草。可是我放不下。
      难道我真的爱上他?就算如此,我心中的空洞却没有填满的感觉,爱情是如此折磨人的东西吗?那我为何还要苦苦追逐爱情?

      如此又是一年。
      我心乱如麻,就算强作镇定也无法掩饰我的烦躁不安,美丽又邪恶的拉斯维加斯开始对我张牙舞爪,我恨这个城市。
      一次事故,我受伤了,爆炸的碎片划伤了我的手。我不疼,坐在路边,我只觉得心里无比麻木。
      没有想到的是,格瑞森竟然走了过来嘘寒问暖,自从那盆植物后,我早已忘记他何时这么关心我。
      他握住我的手,仔细看了上面的伤痕,他叹息,我避开他关切的目光。
      Honey,你这样可不行。他说。
      我没事,我说。望着他,我再次愕然。

      多么笨拙的男人呀,你愿意说我是你见过的最美的宝贝,也不愿意承认你喜欢我……

      最后,我向格瑞森摊牌,我约他吃饭,我直白的告诉他,我想知道我们之间究竟会发生什么。
      他说不。
      他说,关于这些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那么就是这样了。
      一切都结束了。

      那时他迷惑的眼神,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但我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不管他是否还喜欢我,我已经没有耐心,我累了。
      在感情上我没有失败过,不过这一次,很难说我和他究竟谁会胜出。

      我对自己说,要在他忘记我之前忘记他,然后傍上一个比他富有一百倍的老头子。这样也许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戴着十克拉钻石,穿着十万美金套装的我和他在街头偶遇,他喊我的名字,而我则会客气的笑着回问他,请问先生,你是谁?在他失望的离去后,我才慢慢想起他,一个不会欣赏我的笨男人,然后我再用胜利者的姿态嘲笑过去那个倾心于他的愚蠢女人。然而我错了。
      我根本无法忘记吉尔·格瑞森,就算在离开他的很多年后。
      总会有那么一些人,一些事情,我无法释怀,我的脑海越是迷茫,而他们就越是清晰。我依然记得在我辞职后,见过他的唯一一次。
      路过一个事故的现场,我看见了他。他留了大胡子,头发有些蓬乱,看上去又老了十多岁。他的步态依旧那么蹒跚,他专注的看着他想要观察的一切,只有他的眼神,完全没有变。我看见他在人潮流动的马路上缓慢的踱着步,我可以想象那双眼睛像暖风一样扫过我的身体,眼泪几乎夺眶而出。
      害怕他没有注意到我,我大声喊他的名字,我早把自己那些无聊的尊严和幻想扔进了地狱。
      也许他已经忘记我了,也许他根本不想见我。他根本没有回应我。

      难道我没有输吗?我深深记得他,一年,两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也许只有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我明白除了他我没有真正爱过任何人。

      现在我真的老了。
      我的头发开始变白了,我不再是舞会皇后,我似乎重新变回了过去那个古怪的小姑娘。我穿大号工装裤,剪了短发。
      我在旧金山的家里种满了花草,我做着文字相关的兼职,像所有的独身老女人一样在午后的阳光中数着日子过。
      三年前我搬回旧金山,母亲在五年前就去世了,我后悔没能见到她最后一面,我还是爱她,尽管我也恨过她。
      对于那些我们曾经深爱的人们,我们又怎能做到完全的爱,而又不带一丝的恨?

      几天前我收到一封信。
      通过信上的邮戳得知是来自拉斯维加斯,我的心一沉。
      格瑞森病危。他希望见你一面--只有寥寥数语,和医院的地址。
      我知是过去的同事邮来的信,我本以为回到旧金山,便不再会与他们有所瓜葛,没想到他们竟还能找到我。

      我四十六岁,我和当年遇见我的他一样大了。
      在去探望格瑞森的路上,我买了一束白色兰花。
      那是一间安静的医院,我顺利找到了病房,格瑞森安静的躺在病床上,他闭着眼睛,浑身插着管子。
      我简直认不出他,他的头发花白,脸颊深深的凹陷,皮肤几乎白的透明,如陌生人一样。
      格瑞森,我轻轻喊他。他没有反应。
      我用略大的声音再次喊他,他还是像睡着一般。
      护士对我笑,他很多年前就已经听不见了。

      我想起那次他没有听见我的呼唤,一阵淡淡酸楚涌上我的心头。我没有理由怪他。

      坐在他的床边,放下花束,我握住他的手,多么瘦削,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他。
      他,他曾经是多么的健康,有活力,神采奕奕,我以为,他一定会永远像那样,发光似的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可是,他现在就像他面对过无数次的尸体一样,生命力慢慢的流逝,而我却不知道如何挽回。
      在潜意识里,我不是没有幻想过和他的重逢,可是,我从来都没有想到,是这样的情形。

      就在我失神的片刻,他缓缓睁开了眼睛。
      望着我的脸,他笑了,他用力握住我的手,生怕我会溜走似的。
      莎拉,他叫我的名字,看得出来,他好高兴。
      我也用力握着他,我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

      现在身体怎么样?沉默片刻,我询问他的病情。
      人总是要死的,你认为我会惧怕死亡吗?他反问我,他的神态里并无恐惧。虽然他听不见我的声音,但是他懂我的意思。
      我惧怕的是,没有见到你就死去……他温柔的望着我说,这让我心碎。

      "莎拉,我要和你说一个故事。曾经有很多机会我可以告诉你,不过我都失去了,这次我一定不会再错过。"
      "二十多年前,我有一个朋友,在他还没有去拉斯维加斯做CSI前,曾经在哈佛当过一段时间的客座讲师。他的课不算多,所以对大部分的学生都没有什么印象,相信那时的你也是。"
      "不过因为他的记忆力强于他人,所以他对每个学生倒是记得很清楚。尤其有一个来自旧金山的女学生,最令人印象深刻。她的脑筋相当好,能力也是鹤立鸡群。不过对于我朋友这样一个大男人来说,她是他见过的最美的姑娘,这就足够他记一辈子了。他永远忘不了莎拉在一次舞会上,穿着眼光四射的长裙,美的惊人,眼中却蕴含着迷茫和不知所措的邻家女孩的神情。很少有这样一眼看上去就想让人保护的美女,他对她是一见钟情"
      "他在她毕业后好几年终于找到了她,然而他是个自卑的男人,因为他比她大十五岁,除了工作,没有任何能逗女孩子开心的特长,也没有什么男性的魅力。于是他想,就算不能得到她,也要尽力把她留在身边,看着她,保护她……告诉她,她是他遇见过的最美的女孩。"
      "然而他没能想到的是,那个女孩子也爱上了他。”
      "这种感情让他不知所措,他不知道如何面对,于是,他只能逃避,这一切,终于伤了那个女孩子的心。"
      "她决定离开他,在离开的那天,她给他最后的机会。她要和他单独约会,可是,他不敢面对……不敢面对她年轻的身体,年轻的心。他已经老了,头发斑白,记忆力减退;肌肉无法抵挡岁月的侵蚀,慢慢会变得松弛,萎缩,因此他不敢让她看到他的身体;听力下降,再也无法捕捉到她美丽的声音。他恐惧这一切,因为他恐惧她会因此不再爱她。于是,最终他拒绝了她……他失去了她。"

      格瑞森因为说话而显得有些疲惫,但是他一直望着我,他告诉我,那个男人要对那个女孩说,对不起。

      我很想哭,但是我哭不出来,就算到了这个地步,他也不愿意直接对我说,他爱我。
      我想狠狠地去恨他,但是我恨不起来,我只能安静的对他微笑。
      我无法原谅我自己,我竟曾忘记过他。当年我处心积虑去接近他,原来他也是一样,冥冥中一切有注定,我和他必然有段孽缘。

      我对他说,现在的我才是我真正的样子,头发蓬乱,穿着随便,脸上爬满皱纹,我并不是什么美女,从小我就是一个丑小鸭。他不用觉得抱歉。

      "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却告诉你,对我来说,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喜欢现在这个的真实的你……”
      这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然而我又何尝不是如此?曾几何时,我也爱煞他的白发与蹒跚步态。
      早知现在,又何必当初,怪也只能怪我们有缘无份。

      我们都老了,我无意与他再续前缘,我离开了。
      拉斯维加斯的天空依然如此透明,我茫然的走着,再次路过那家卖鲜花的小店,驻足停留,不知为何,我问卖花的老人,白色兰花的花语是什么。
      老人对我笑道,那就是--默默的爱着你。

      我愕然。
      我转回头,跑向医院,我今生今世最爱的那个人还在那里。
      我想起了母亲,她孤单的死去,我不要,我不要他也那样。
      我气喘吁吁冲进病房,我看见医生和护士正在用白色的床单覆盖他的脸庞。
      他一直都坚持着,为了见我一面,为了告诉我那个故事。我是个自私的人,一直以来,凭什么我就认为我爱他更多?!

      心中的那个缺口永远都补不上了,看着仪器上那缓缓流动的一条直线,我泪如雨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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