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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故事开始 小孩子,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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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有一首歌,说故事开始在最初的那个梦中。而我们故事的开始,发展,高潮,到后来一切都成了落地的尘埃,仿佛是现实,又仿佛是一场,最深最重的梦。
十二年前,我念小学三年级。我最开始的家是一个村子,四面环山山中绕水,夏天还有绕岸垂杨两两相望,放到现在也是不少有钱人争相开发的度假圣地,但是当年就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山路崎岖,我们隔壁村三里路的小学level不够,只能教到二年级,三年级一开学就要往镇里去了。从我家到小镇学校要上一座小山下一座小山,再趟过一条河走一段羊肠小路方可到达。放现在来说我可能宁愿在家放羊也懒得每天早起俩小时奔波劳碌,可当时的我年纪小,还是个勤劳快乐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不仅高高兴兴的上了学,还十分自觉的拒绝了当初学校的寄宿安排——由于十里八乡的小学三年级以后都只能到这儿,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这就是个十分封闭的寄宿学校,除了我们上下邻村参差不齐的七八个人,其他都默认了住宿的。
而那天报道,从一堆排排站乖乖巧巧的小土豆里,我认识了凌溯。
那时候的凌溯和现在的凌溯不一样,他不是高富帅不是美少年,也只是一个十分沉默寡言的乡村小土豆而已,不过有点不同的是,他妈妈是很遥远 大城市的人,他被她妈妈教了一手钢琴,不过弹得其实不怎么好,但是对我们这一群连老师上音乐课都只能弹电子琴的土包子们来说,他太不一般了。但是当时他性子实在不怎么讨喜,再加上年少离家,他说话总是异于寻常的锋利,我们还一度嘲讽他是留守儿童。
当时留守儿童这个词还没流行起来,原话是怎么说的我也不记得了,总之大概是这个意思。
他因此十分不喜欢和我玩,但他坐在我后桌,他的身后就是墙,虽然不怎么喜欢我,但比起没人理会的孤独,他还是宁愿忍着讨厌搭理我的。
小孩子,总是最天真。也偶尔最伤人。
后来四年级,我们原来在村里小学的老师升职过来,不再当我们班主任,而是成了体育老师。茫茫人海他只认得我们几个,再加上他在我家吃过几顿肉,对我格外照顾。小时候不曾想过什么太多,把老师也当成小土豆一样相处成了朋友。王老师是从外地过来支教的,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打篮球。小镇条件简陋,教室和宿舍修的普普通通,操场却大得惊人,放了四个篮筐勾勒出一个简单的篮球场,王老师开始教我们打球。
一个一米八七的二十四岁的男生,每天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带着几个小土豆打篮球。
他带着情怀和梦想进了大山,梦想却只能回报给他无情的笑脸。
我的懒是从小的,不喜欢跑步不喜欢打球,每次迫不得已经过篮球场只是因为我们的教室与学校仅有的卫生间,隔着整整一个操场。
而那天我午睡起来,去上厕所的时候,经过那个简陋的篮球场,王老师不在,三个人懒懒散散的投篮。
小路上的垂柳是去年栽下的,稀稀拉拉的叶子遮不住夏天浓烈的太阳,我皱着眉头看他们汗流浃背,心想有时间还不如偷偷跑出去买个两角钱的雪糕。
然后我看到一只篮球跳过来,球很新,上面粘了一层薄薄的土,隐约间有几个灰扑扑的手指印在上面,我伸手想拦住,它却义无反顾的撞上了我的脑袋。
我没怎么记得当时是什么感觉,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太阳透过柳叶的缝隙直接罩在我的眼睛里,晃的很疼,我抓住那个还没来得及掉下来的篮球,用了很大力气很生气的丢了回去。
然后发出很大的声响。
等我缓过神的时候,才发现我好像闯了祸。
篮球掉在地上,蹦蹦跳跳的走出了好远,一个人倒在地上,捂着头,其他两个围在他身边,表情慌乱。
我随手丢出去的球,稳稳当当结结实实的撞在了凌溯的眼眶上。
那天下午是周五,我们两点半就可以放假回家,我爸来接我。而当天,凌溯的妈妈从工作的地方回来,直奔到学校来看他。
然后我的爸爸和他的妈妈在学校门口一见如故,不,不是一见如故,而是他们原本就是同学——听我爷爷说当初我爸爸念书的时候成绩不错,被送到沪宁市读书,结果不知怎么半年后便怎么也不肯去了,我爷爷家法伺候也不管用,横竖管不了,便由他了。结果不曾想,我半路回家的爸爸,竟然在这里遇到了一起读书的同学。
所以说,通常的孽缘,上一辈的人往往才是根源。
结果我爸爸和他妈妈谈的太投入,我和他坐在教室门口的石板上孤零零的吃着两角钱的雪糕,他的眼眶被撞出一片淤青又擦破了皮,静悄悄不说话的样子可真是可怜。
我出于歉意,便和他絮絮叨叨讲了一大堆大大小小的烂故事,我小时候又能说又能闹,却偏偏又很多小朋友喜欢听我编故事。
后来,最后一句,我和他说,以后不再笑话他没有人来看他,谁笑话他,我就帮你揍他。
哦对,我们村子里的小伙伴男孩子多,女孩子不少却不大愿意和我玩,从小到大,我几乎都是被放在男孩子堆里散养的,很少有人打得过我。
从那以后,凌溯成了我真正的朋友,当然,那一失误的球是起因,那一场促膝长谈是经过,凌溯妈妈临走之前给我的那一包我没见过的巧克力糖才是促成结果的重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