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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笔情缘(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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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夕夕并不是小说迷,当初也只是一时兴起才来图书馆看书。那天也是周六,余夕夕画完一幅画,不知道要做什么,自己在家无聊了好一阵,开始整理房间。整理电脑桌时无意间在抽屉里看到白霜拉着她办的那张借书证,闲来无事,就突然想来图书馆看看。
她到了图书馆目的也不明确,这里各种书籍都有,自己要看什么?她在楼层指示那里站了好一阵,最终决定去文学那层,也看看小说吧。
来到这一层时她也同样迷茫,那么多书要看什么?以前她的时间都用来画画,在学校时只看过《红楼梦》、《围城》、《百年孤独》几本名著,站在琳琅满目书籍前,她犯了选择困难症。
她并没有特别喜欢的书和作者,之前偶尔看的小说还是白霜强烈推荐的风木之声的作品。她还说风木大神什么类型的小说都有,可以凭口味任意挑选,不管是看爱情看剧情,喜欢欢乐或严肃都可以在大神的作品里找得到。她看了之后也点头赞同,大神就是大神,名头不是虚的。
就近原则,她在第一排书架前站了一会儿,想看看有什么书,从中挑选消磨时光的书籍。她视线从上往下扫,一本叫《声》杂志映入眼帘。这里明明是小说专栏为什么叫《声》?那本杂志放的位置比较低,从地面往上数第二格。她弯腰去拿,靠近了才看到封面上还写着一行字“让世界看见你的声音”。
声音怎么能看见?是想说文字是有声音的吗?
封面上的这句话吸引了她,余夕夕拿着书直起身来,没想到还没翻开书,那瞬间她撞到了身后的人。她还没看清撞到的人是谁,就看到一支黑色钢笔掉在了地上,在安静的图书馆里发出一阵不小的声响,周围的几个人都朝他们看过来。余夕夕的心随着那声音一跳一跳的,乱了起来,下意识抬起头,才看撞到的人。
那人戴着黑色细边眼镜,手上拿着一本很厚的笔记本还有一本小便签,大约二十六七的年纪,看起来很斯文。那人只看着钢笔没看她,钢笔已经“身首异处”,笔帽掉的离他们远一些。
他下意识的弯腰去捡那支钢笔,笔帽离余夕夕比较近,她连忙蹲下去捡那笔帽,那人也正好过来,两人的同时去捡,不经意间,两人的手碰在了一起又下意识的同时退开。也是这一下,那人抬头看她,面无表情。
被他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余夕夕不知道是慌了,还是怎么了,脸蹭的一下热起来,心跳又急又乱,动作慢了,笔帽被他的主人拿起。他站起身,转着钢笔打量,笔帽好像是松了,他尝试几次,都盖不稳。他皱着眉,脸上清晰的写着遗憾,看的出来他很珍惜那支钢笔。
余夕夕连忙走近几步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那人看了看她,只对她摇摇头,一句话没说,将钢笔收好。他也走到刚才她拿书的地方,在那拿了本和她一样的杂志,又往里走了走,拿了本书,才走到座位那边。
虽然那人没有怪她,但余夕夕心也不安,在原地愣了好一阵。她最怕会给别人带来麻烦,就算是不认识的人,因为自己做了什么让别人不高兴,她也会郁闷上一阵。
余夕夕拿着杂志走到阅览区,看到刚才那人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余夕夕是交际苦手,不会跟陌生人打交道,做了好一阵心理建设才走过去,又站在他身边小声道歉:“对不起,把你的钢笔弄坏了,我再买一支给你吧。”
那人抬头看她一眼,又低下头,在便签纸上快速写了几个字。
——没事,不用了
他还是用那支钢笔写,看的出来,墨水出的已经不连贯了,笔画一顿一顿的。可用这受伤的钢笔写出来的字,依旧很好看。
这时余夕夕才看清,他这支钢笔自己也有一支同样的。当初上大学时因为要外出写生,她就买了一支,这是老师推荐的牌子,说很好用耐用,对于当时的她来说是挺贵的。一支好的笔很重要,余夕夕就省吃俭用一个学期,再加上做兼职才买了。
这钢笔确实也好用,用到现在已经五年了,还和一开始一样流畅。
周围也有一些人在看书,或许是怕打扰到别人,他没说话,只在便签上回答。在图书馆交谈确实不合适,余夕夕看到旁边座位上的人看着他们,顿时住了口,在他对面的座位坐下看书。
书在手里,余夕夕看的心不在焉,翻着书,时不时偷看对面的人。可她对面的人好像已经完全不受刚才的事影响,看的心无旁骛,十分专注,似乎没有发现她在偷看他。这让余夕夕的偷看越来越明目张胆,一个下午下来,她看他的时间比看书还长。
他的手指修长,可右手中指上却长着茧,这是长期用笔的后遗症。他微微低头,但依旧清楚的看见他高挺的鼻梁和清晰的脸部轮廓,带着眼镜给人一种斯文又沉稳的感觉。
他确实是比书好看。
余夕夕被心里闪过这个想法羞红了脸,顿时低下头不敢看他,自己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
闭馆时间到,那人才站起来,拿着书到管理员那里登记。余夕夕跟在后面,看了登记表才知道,他叫严枫。
那天晚上,严枫对着钢笔遗憾的表情一直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她失眠了,坐在书桌前,拿出自己那支同样的钢笔放在灯下看。
好在她用的时候也爱惜,没什么损坏刮痕,黑色不会褪色不会发黄,擦一擦还跟新的一样。不过这一款钢笔已经在几年前停产了,想买都买不到了。她决定把这支钢笔赔给他,便马上把钢笔拆卸下来清洗,又吸满墨水,第二天拿去了图书馆等严枫。
严枫还是在同样的位置看书,余夕夕走过去,站在他一侧,把钢笔递给上:“对不起,弄坏你的钢笔,这支还很好用,你拿着吧。”
余夕夕站在他身旁,维持给他递钢笔的动作,看起来很坚决。严枫看看钢笔又看看她,犹豫一阵,最后收下了。看见钢笔已经拿在他手上,压在余夕夕心上的石头被搬开了,整个人顿时觉得轻松不少。她还拿着那本小说杂志,在严枫前面的座位坐下,开始看书,前一天她都没认真看内容。
那天,严枫写了张纸条给她。
——谢谢。
这已经是三个多月以前的事了,余夕夕坐在地铁上,回想着这像梦一样的经历。自那以后,她每个周末下午都会去图书馆,看他。
图书馆距离地铁站并不远,就300多米的距离。路边的紫荆花陆续开了,这一段路上还有不少人趁着这好天气在拍照。这花从地铁站口一路开到图书馆前面,深浅不一的紫色花瓣落在地上,好不浪漫。她找了个角度也拍了几张,计划着明天就画这城市中的花。
余夕夕常来,图书馆的门卫已经认识她。门卫是位老大爷,远远就跟她打招呼:“小姑娘,又来看书啦?”
余夕夕微笑的点头,应了一句,就直接按电梯上到五楼,文学类藏书层。她在管理员那里登记,看到严枫的名字不禁笑了,他果然也来了。
这一层面积不小,高高的书架一排排立着,光线最好窗边一排都是阅览座位。最前面一排的书架放着小说杂志和期刊,余夕夕在那拿了一本小说杂志,才走到阅览区那边。
她远远就看到了严枫,他还是坐在那个位置,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他看书时总带着笔记本和那钢笔,还有一本小便签本。
他左手搭在书上,右手拿着钢笔,手上的钢笔会偶尔在他手上转几圈,偶尔会抬起手推推眼镜。他看的多数是文学名著,看书的时候经常在笔记本上写东西。她想知道他在写什么,但又不好意思问,毕竟他们还是陌生人。
现在余夕夕也拿着那本杂志,坐在了严枫对面。严枫觉察到动静,抬头看到她,对她微微点了点头,视线又放回书上了。他总是这样,余夕夕这三个月来,每个周末下午都来这里看书,他也都在,可是没见他说过一句话,她也不敢主动搭话。
每次来这里她都在想,要怎么不那么刻意的要到他的联系方式?微信电话号码都行,可她毫无经验,几个月过去了,还只是知道他叫严枫,每次来都会翻一翻小说杂志《声》。
余夕夕刚坐下又在偷看他,胡思乱想了。她轻轻摇头,暗自叹气,把注意力放回杂志上。
《声》上面有些散文,有诗歌,还有连载的小说。余夕夕喜欢上面的小说,还有插画。《声》是月刊,每个月的杂志封面和插画都是手绘的风格。
余夕夕很羡慕这个工作,希望能自己的画也能被用在别人看得到的地方。可是当初毕业她面试了许多美术相关的工作,都没有合适的,最后进了一家平面设计公司,负责旅游画册的设计。
现在她仍希望从事绘画的工作,梦想着开一间自己的画室。
看着杂志上的小说,余夕夕又想起了自己在网上连载的故事。自己写的果然是不如别人,这明显的差距她也看的出来。开始写小说前,她一直在看风木之声的小说,学习大神的表达,怎么把想像的画面写出来。
不过现在想来,学习大神又被大神抄袭的事,还真是心情复杂。
自己学了之后似乎也没用,再一看自己写的还是很尴尬很生硬,怎么写不出自己想要的那种感觉。自己根本不是写小说的料,觉得自己毁了一个故事,毁了文中的主角。她看着眼前的严枫,想着风木之声的书粉骂他的那些话,烦恼着还要不要继续写,很是惆怅。
正想着,余夕夕看见严枫推过来一张便签。
余夕夕伴着加速的心跳,拿起那张纸,上面依旧是苍劲有力的字迹。
——遇到什么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