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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夕阳下的影子 ...

  •   3.夕阳下的影子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也知道喜欢你没有未来。但我想说的是,不论你走多远,我都愿意跟着你。哪怕被水淹没,被烈日灼伤,被大雪覆盖,只要还能看见你,我就不会迷路。

      童霏被人发现的时候,手腕上有道深可及骨的割伤,已经死亡,手里紧紧抓着一张照片。
      去参加童霏葬礼的时候,我还是不能相信,他就真的这么悄无声息地,告别生活了三十年的世界,去了一个极远的地方。
      百合也参加了葬礼,只是远远地看着,直到一切都结束,然后转身离开。童霏手里攥着的,就是百合的照片。

      童霏留在我脑海里的烙印,就像是丰碑一样的存在,迎着狂风奔跑,然后喘不上气还放肆大笑,面对夕阳站着,伸出手要抓住天边的火烧云,转头对我说:“我想要成为伟大的人,不论什么,能让人铭记我就好。”
      我在想,什么是伟大呢?怎样才算是伟大的人?
      有花不完的钱?还是位高权重?亦或是某个领域的翘楚?可也有人说过,平凡中同样蕴含伟大。
      我实在不能领悟伟大的真谛,大抵是因为我过于平庸罢。
      我和童霏相关的,只有一部分青春而已。
      青春是慷慨激昂的交响乐,是荒漠,是月光下冲击悬崖的潮水,是千百步后的回首。
      童霏是夕阳投射下的影子,狭长而炙热,耀眼光亮,承载着落日的余晖,神色肃穆。他平躺在草地上,仰望星空,月色随着微风弥漫大地,涤荡着少年的灵魂。

      他是我初中同学。我在当了两年臭名昭著的小混混后,发现自己不是那块古惑仔的料,于是决定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带着长辈的期望,毅然划着一叶扁舟漂进了茫茫的学海之中。
      童霏就是班主任安排给我导航的同桌。对于童霏的认识,就从这里开始的。童霏眼睛近视不戴眼镜,却又不喜欢坐在第一排,所以一直坐在靠窗的角落,仅凭听力,就能考到全级前五,对此我简直惊为天人。
      而他对我自由自在,可以随时呼啦一堆狐朋狗友很是向往。于是我两暗地交易,他帮我学习,我教他当混混。
      结果是显著的,我的成绩逐步提升,他的土匪气质浑然天成。
      我们喜欢《灌篮高手》,每次看到樱木军团干架都热血沸腾。我们喜欢麦迪,35秒14分的弑神之举,简直五体投地。我们喜欢看《坏蛋》,对谢文东的生活向往不已。我们喜欢村上春树。我们喜欢《古惑仔》,羡慕山鸡哥他们兄弟情深。我们喜欢周星驰,每次都可以捧腹大笑。我们喜欢自由。喜欢奔跑。喜欢无所畏惧。
      年少的我们总是有各种各样喜欢的事物,因为这是青春的特权。

      那时候学校里混混各成体系,分别统率自己所在的班级。当然也有关系好的,互相称兄道弟,就差斩鸡头,烧黄纸结拜了。
      有天下午课外活动,来了几个别班的小混混,嬉皮笑脸地走到我们班门口,堵住一个女生,吹着口哨,说一些轻浮的话,还拉拉扯扯,说一个朋友喜欢她,想留下联系方式,做那个朋友的女朋友。
      被堵住的女生叫任婷婷,长相也蛮清秀的。刚好被练完毛笔回来的童霏看见,他把纸和墨汁交给朋友,拿着一个蘸了墨汁的毛笔,在小混混的注视下,把任婷婷拉到身后。
      那些小混混沉下脸来,说:“你他妈谁啊,滚开。”
      童霏不屑一顾,说:“孙子,怎么和你爷爷说话呢?”
      不出意外,混混们暴怒,拉着童霏到楼梯口就开始动手。童霏奋力和他们厮打成一团,一杆毛笔甩地虎虎生风,墨汁四溅,最后那支毛笔被折断,但混混们脸上,衣服上也全是毛笔画出来的道道。
      等我抄着板凳冲出去的时候,童霏捡起断成两半的毛笔,站的笔直,睁着红肿的眼睛,淡淡地说:“读书人自然不比莽夫用手脚打架,只是可惜这笔了,折损在俗人手里。”
      混混气的又要动手,但看到我们人多,只好忍气吞声,骂骂咧咧地去洗脸。
      这件事让任婷婷对童霏感恩戴德,时不时找机会就想和童霏待在一起,比如找童霏问不会的题,等童霏打完篮球递过去一瓶水,问童霏喜欢什么明星,然后跑去买来海报送给他。不过童霏总是一副生人勿进,不近女色的样子,让大家都感觉有些尴尬。
      对任婷婷送的东西,童霏通常都不会接受,除非真的很喜欢,列如NBA全明星精彩集锦录像,这是童霏唯一收下的一件礼物。
      女生多数都是感性的生物,从毕业的同学录中就可以体现出来。初中毕业临近,班上的女生纷纷买来同学录,让每一位同学填写,说是留下纯真的友谊,便于以后联系。多数男生也受到影响,买了同学录。
      我和童霏就是另类,对于这种事情向来不感冒,不给别人写,也不找人写。
      在校的最后一天,任婷婷找童霏填同学录,填的满满的一本同学录,只留出第一页是空白的,那是专门给童霏留的。
      童霏眉头一挑,看了一眼任婷婷,拿出笔,总共写了四个字。
      姓名:童霏。寄语:再会。其他的一概没写。
      任婷婷傻眼了,小声说:“童霏,还有好多你没填呢。”
      童霏把笔从窗户里扔出去,拉起书包,说:“没笔了,也足够了。”然后潇洒地转身走了。
      任婷婷红着眼睛,收起同学录默默地走了。

      中考结束那天,我们一起约出去玩,童霏迎着狂风奔跑,然后喘不上气还放肆大笑,面对夕阳站着,伸出手要抓住天边的火烧云,转头对我说:“我想要成为伟大的人,不论什么,能让人铭记我就好。”
      我不知道怎么才算伟大的人,所以接不上他的话。
      他点燃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然后吐出来,说:“我一定要成为伟大的人,要让别人记住我,证明我来过,就像天空未留下痕迹,鸟儿却已飞过。”
      我不抽烟,随手挥去从童霏那里飘过来的烟味。他又说:“如果我不能在三十岁的时候成为伟大的人,那我就会自杀,因为我不想像蝼蚁一样苟活在这个世界。如果我能在三十岁的时候成为伟大的人,那我就把我的生命延长到三十五岁,然后自杀。”
      我愣住了,他丢掉烟头,说:“这就是我的命运,我给自己选择的宿命。”
      我说:“你这样是不是有些偏激了?”
      他看着我,摇摇头,说:“偏激就偏激吧,有些人的意义,就是需要死亡来证明的。这是我的骄傲。”
      童霏的骄傲,有些扭曲,扭曲到变态。
      中考成绩出来,我去了一个普通的高中,而童霏,以优异成绩进入县一中的尖子班。
      高中期间和他见过几次面,也一起吃过饭。他还是老样子,一个学习成绩优异的小混混。之后因为高三学习紧张,没有再见面。等再次联系的时候,已经是一年以后,他考到了厦门大学。

      大一国庆的时候,他邀请我去福建玩,在那里见到了百合,是他在厦门大学的女朋友。
      百合是个安安静静的姑娘,个子小小的,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很可爱。她家是杭州的,正如南方的小桥流水,百合有个文艺的名字,有温柔的性格,是典型的南方姑娘。
      童霏是那种彬彬有礼的读书人,同时又带有一些痞子的坏,这种相反气质的结合体,通常对没有恋爱经验的小姑娘杀伤力贼大。
      在一次学校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因为百合想要的东西放的比较高,她够不到,身边也没有朋友,只能在那里干着急。
      童霏看见后,说:“需要帮忙吗?”
      百合红着脸,说:“恩。”
      童霏非但没有取下来,反而放的更高了,一脸坏笑,说:“看你五行缺男朋友,你说做我女朋友,我就帮你取下来。”
      百合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成了童霏女朋友。
      这是第三天,童霏单独和我出来喝酒的时候告诉我的。
      在我感慨世间还有这般傻姑娘的同时,说:“百合这姑娘挺棒的,我觉得你两合适。”
      童霏瞥了我一眼,淡淡地说:“是吗?”
      我没说话。
      他又说:“百合虽然是个好姑娘,但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她和我走的路,不一样。既然没有共同语言,那就没必要走到最后的。”
      我问他:“那你为什么让人家做你女朋友?”
      他点支烟,说:“因为无聊,所以想调戏一下,谁想到她会答应。”
      我无语,说:“你这属于渣男行径啊。”
      他啐了一口,说:“屁话。”

      那天他喝酒到很晚,期间他电话一直响,次数多到有些数不过来。他都只是看一眼,然后就挂断,最后嫌吵,直接关了机,扔到一边。
      他打了个酒嗝,说:“这婆娘,真烦人,每天粘着我也就算了,连和朋友出来喝酒都要管吗?”
      我看着他说:“因为她喜欢你,所以想知道你的一切行踪。”
      所有让你觉得不耐烦的,都是源于某个人对你强烈的爱,却又自觉卑微。
      我们喝到凌晨三四点,喝到他吐了又吐,我只有在刚开始的时候喝过一杯,因为他知道我不喝酒。最后喝得迷迷糊糊,他准备开机给百合打电话,我拦住他,说:“这会都几点了,别打扰她休息,我带你回酒店。”
      最后踉踉跄跄,把他拖回了我住的酒店房间。
      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百合一直坐在酒店的大厅里,等我们回来。
      我上前把她摇醒,说:“你不回宿舍,坐在这里干什么?”
      百合看见是我们,连忙站起来,又看见童霏已经在我背上睡过去,急忙扶住童霏,说:“我打了那么多电话童霏都不接,我担心你们出事,又不知道去哪里找你们,只能在这里等了。”
      我们合力把童霏放在床上,百合忙前忙后,帮童霏脱鞋、拿水、擦脸、盖被子,前前后后忙活了半个多钟头。
      等照顾完童霏,百合才坐下擦了把脸,我递过去一瓶水,她喝了几口,说:“谢谢。”
      我说:“不用谢。”
      百合坐到熟睡的童霏旁边,轻轻抚摸他的脸,说:“他对我很好。”
      我说:“是吗?”
      百合又笑着说:“但我也知道他不喜欢我。”
      我沉默,不知道怎么接。
      百合说:“他会答应我所有的要求,即便是他不喜欢做的,但只要我提出来,他就会陪我。”
      百合把被子往上拉了拉,说:“可我能感觉出来,他不喜欢我,他只是陪在我身边,不知道何时会离去。我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到喜欢的那种光芒。”
      我偏过头去,不敢看百合。
      百合笑起来,可眼泪却从眼睛里滑下来,落在手上,说:“他从来不提那种事,他什么都依着我,他也一直陪着我,可他为什么就不喜欢我呢?”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百合,只能继续沉默。
      百合说:“他也说过,他要成为一个伟大的人,我不知道在他心里怎样才算伟大,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生,所以他才不喜欢我吧。”
      百合拉起童霏的手,放在自己脸上,她哭着笑,嘴角洋溢着幸福。
      我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眼前模糊地难受。
      百合轻声说:“童霏说他要在三十岁前成功,如果不能,就在三十岁自杀;如果能,就在三十五岁自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想,也不能理解他为什么那么执着于成为伟大的人,还那么偏激,我一直想走进他内心,可我做不到。”
      我哽咽:“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想。”
      百合把脸贴着童霏的胸口,静静地趴着,眼泪全流在被子上,湿成一片,说:“如果我能成为他牵挂的那个人该多好啊,他是不是就不会再有那种偏激的想法了?我是不是也就能陪在他身边一辈子了?”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也知道喜欢你没有未来。
      但我想说的是,不论你走多远,我都愿意跟着你。
      哪怕被水淹没,被烈日灼伤,被大雪覆盖,只要还能看见你,我就不会迷路。

      一个哭成泪人的女孩靠在喝醉熟睡的男生胸前,紧紧地抱着。
      整个房间里只有女孩的抽泣声,房灯融化在她的眼泪中,映射出她的微笑,要怎样的勇气才能喜欢一个人到骨子里,变成力量。
      我永远无法忘记这一幕,我模糊的眼睛所看到的。

      大二的时候,童霏坐了牢,百合举家移民去美国。我知道童霏为什么坐牢,但不知道百合为什么移民。
      因为打架致人残疾,童霏被告上法院,判了五年。
      得知消息后,我请了假,连夜坐飞机去探监。
      在接见室,我见到了童霏,他变得沉默,显得很憔悴。
      童霏见到我,咧嘴一笑,说:“呦呵,好久不见,近来可好?”
      我被他气笑了,说:“你他妈的干了什么?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坐牢呢,那是笑着玩的事吗?”
      童霏耸耸肩,说:“反正已经进来了,说什么也迟了。”
      我问:“为什么把人家打残?”
      童霏无所谓地说:“因为看不顺眼,就打了一顿,谁知道他那么不禁打,两棍子下去就残了。”
      我无语,说:“怎么听你的口气,打残还轻了是吧?打架还有理咋的?”
      童霏笑起来,凑到玻璃前,轻声说:“你知道那个被我打残的判了几年吗?”
      我疑惑:“这他妈挨打的也判刑?”
      童霏说:“不是,他是另外一件事,判了十年。”
      我大惊失色:“十年?这么可怕,什么事?”
      童霏说:“十年多吗?那种人渣就应该死刑,他妈的,简直是畜生。”
      我再问什么事的时候,童霏就不说话了,我只好问起百合来:“百合怎么移民去美国了?是不是因为怕和你有牵连?所以跑了。”
      童霏摇摇头,说:“别和我提那婆娘,移民就移民,关我屁事啊,钱多了烧的,以后别再给我提她,听着没?”
      我沉默,他也沉默。
      最后走的时候,童霏又说了一句话:“我啊,可能成不了伟大的人了,真可惜。”
      是啊,有这样的污点,还怎么成得了伟大的人。

      我一直不知道百合为什么突然移民去美国,也不知道童霏为什么要把人打残。
      其实百合去看过童霏,但是童霏没有见她,只是托狱警给百合带了一句话:坚强的活下去,不用等他了。

      再一次见童霏,就是他刑满释放后了。
      出来后,童霏回到老家,在家里的帮助下,开了一家毛笔店,靠买纸墨笔砚,书法和装裱过日子。
      每天营业结束,童霏都要出去喝两杯,喝到烂醉如泥,回到店里就开始拿着笔舞刀弄墨,写了撕,撕了写。有一次我去看他,不经意间看见撕碎的宣纸上有“百合”两个字。
      我问他,他只是淡淡的一笑,说:“喝醉了随手写上去的而已。”
      我把那堆宣纸从垃圾桶里翻出来,重新拼好,是席慕蓉的一首诗:
      与人无争静静地开放。
      一朵芬芳的山百合
      静静地开放在我的心里。
      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它的洁白。
      只有我的流浪者
      在孤独的路途上
      时时微笑地想起它来。
      我不清楚它是否是一首情诗,但在这里,童霏把它当做情诗来怀念一个人。
      我问他:“你在想百合吗?”
      童霏灌了一口酒,说:“谁会想那婆娘?鬼才会。”
      我说:“你现在活得就像一个鬼,酒鬼。”
      童霏看着我,不说话,突然就哭出来。
      童霏和我一样,都是天秤座,都在失去之后才明白爱不爱。
      他边哭边喝酒,说:“我不想她,我不想她,鬼才会想她,那婆娘离我半个中国,还隔着一个太平洋,太远了,远到想都想不到,我不想她。”
      我又问:“当年百合为什么移民?你为什么把人家打残?”
      他不说话,只是喝酒,一直喝酒,然后哭,嘴里嘟囔:“我要杀了那个混蛋,就是他害我失去了百合,我要杀了他。”
      最后睡过去,嘴里还喊着百合的名字。
      我默默收拾着狼狈的桌子,把童霏扶到床上,给他盖好被子,想起了六年前百合在酒店的样子,竟有些模糊了。
      时间过得太快,模糊了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即便我们拼了命回想,也大概只有一个轮廓罢了。
      童霏有一张百合的照片,应该模糊不了吧。
      童霏爱百合,应该模糊不了吧。
      只是,我一直不解的是,他一直喊着要杀掉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再后来,童霏实现了他十八岁时候说的话,在三十岁生日那天,选择割腕自杀,手里拿着百合的照片。
      童霏用近乎扭曲的骄傲,抉择了自己的命运,认为这就是他的宿命。
      送完童霏最后一程,百合找到我,约我去了童霏的书法店。
      店里挂满了百合花的画,还有描写百合的诗,那是童霏自杀前的一段时间画的。
      百合静静地看着那些画,还有诗,没有说话,我陪着她,也没有说话。
      百合走到一幅用胶带粘起来的诗前面,伸出手缓缓地抚摸着,那是童霏撕碎后,被我翻出来又重新粘好的,是席慕蓉的那首诗。
      百合说:“你知道那年童霏为什么坐牢,我为什么移民吗?”
      我摇摇头,说:“我知道童霏坐牢是因为把人家打残了,你为什么移民我不知道。”
      百合转过头来,说:“那你知道他为什么要把人家打残吗?”
      我愣住,说:“童霏他一直没告诉我原因。”
      百合笑起来,说:“我告诉你原因。”
      “大二那年,我被人□□了,那是我的第一次。”百合很平静地说。
      我震惊了,“那童霏。”
      百合看着我,说:“没错,童霏知道后,去找那个人,他说要杀了那个人,我怕他真的杀人,就报了警,最后童霏当着警察的面,打残了那个人。”
      百合擦了眼泪,说:“他判了刑之后,我去找过他,但他没见我,只是托狱警告诉我,坚强的活下去,不用等他了。那个人也因为□□罪,判了十年。”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童霏每次喝醉,都喊着要杀了某个人。
      百合说:“被□□后,我想着要自杀,是童霏把我救过来的,我移民,也是他建议的,他说像我这样继续待在国内,是要被道德舆论压死的;他告诉我要活下去,即便再艰难也要活下去,不要放弃生的希望。可他为什么不活下来,可他为什么要选择自杀,他为什么这么自私。”
      百合抱着腿慢慢蹲下来,眼泪汹涌澎湃。
      我安慰他:“童霏他喜欢你,很喜欢,真的喜欢,他不会因为那样的事而嫌弃你的。”
      百合哭着说:“我知道他不会,但他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要自杀?”

      我也不知道童霏的想法,我也不知道童霏为什么不去找百合,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宿命,只是一切都随着童霏自杀逝去了,成为秘密。

      没多久,百合留下一份遗书,也选择自杀:
      多年前我就已经是个死人了,是一个人给我力量,让我活到了现在。可现在那个人走了,我再也没有活下去的希望了,我要去找他,这个世界没有他我会迷路,所以我要去他在的地方,那样我才能紧紧跟随着他,才能找到方向。
      按照百合的要求,她和童霏葬在了一起。
      那张童霏自杀时拿的照片,也一并埋在了土里,是因为我希望,如果真的有另一个世界的话,百合可以拿着那张照片,找到童霏。
      告诉他,我爱你。

      处理完这些事后,一个人回到家,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抬起头的时候,已经走到了初中校门口,遇见了任婷婷。
      她身边还有一个小姑娘,很像她。
      上前打照顾,她笑呵呵地说:“真的是你啊,刚才你低着头,还没敢认,怕认错了。”
      我说:“好久没见了,有十几年了吧。”
      任婷婷说:“是啊,初中毕业后,就没有再见面了,时间过得真快。”
      我看着那小姑娘说:“你结婚了?”
      任婷婷笑着说:“是啊,五年前结的婚。”
      五年前啊,是童霏出狱的那一年吧。
      我说:“挺好的。”
      任婷婷问:“童霏呢?那时候就你们关系好,他现在怎么样?”
      我告诉她:“童霏前不久自杀了。”
      任婷婷先是一愣,然后反应过来,说:“还好,当初只是喜欢他,不然现在就成寡妇了,哈哈。”
      我淡淡地点点头:“是吧,挺好的。”

      我看着任婷婷远去的背影,突然想起来一幅画面,一个哭成泪人的女孩靠在喝醉熟睡的男生胸前,紧紧地抱着。整个房间里只有女孩的抽泣声,房灯融化在她的眼泪中,映射出她的微笑,无比满足。
      我似乎有些明白了,童霏为什么不去找百合。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也知道喜欢你没有未来。
      但我想说的是,不论你走多远,我都愿意跟着你。
      哪怕被水淹没,被烈日灼伤,被大雪覆盖,只要还能看见你,我就不会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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