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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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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胡老头又道:“行刑的时辰快到了,咱们该过去了。”
刀疤男与瘸子,只得接受这残酷的事实,慢慢地站了起来,道:“是!”迈步往前,一路上三人谁也没有说话,心情沉重到了极点。
他们一路往西,约走了七八里路的样子,便出了小镇的房屋建筑区,来到了一片无人的空旷地段。
这片空地有些接近于锐角三角形,面积不是很大,土色呈焦黑色,像是被大火炙烤过的一般,四周光秃秃的一片,连一株小草也没有。
在这片空地的中心位置,整整齐齐得摆放着,一堆劈好了的木柴,木柴的上方则立着一根很粗的大木头。周围站着好几百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三人刚到,便有个矮胖子迎了过来。矮胖子忙跑到山羊胡老头面前,道:“见过镇长大人。”山羊胡老头,低声问道:“准备的怎么样了”矮胖子道:“都已经准备好了。”
这矮胖子身高在一米六上下,体重大概在一百八左右。他上身穿的是件灰色的外套,下身则是条蓝色的裤子,两件衣服上都有着补订,年纪约在三十岁上下。他的名字叫做正宇。
正宇这家伙平日里,也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唱几声情歌。记得十年前,雪莱国刚刚爆发战争时,他被一支军队给抓住了,军官拿着刀架在正宇的脖子上,道:“兄弟该上路了。”
“求您在让我完成最后一个愿望行吗”好像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催促着正宇,他猛然跪倒在地,泪如雨下道。
军官见他如此,心软道:“你有什么愿望,直接说吧,说完我好动手。”
正宇道:“我一直暗恋着,隔壁的邻居芳芳,没有勇气向她表白。如今到了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我希望大人能给我一次机会,唱一首情歌来表达我对芳芳的情。”
军官也曾暗恋过,明白暗恋者的苦,同意道:“你唱吧。”
正宇非常感激道:“谢大人!谢大人!”吸了口气道:“接下来我要唱一首,自己练了三年的情歌,送给我最爱的芳芳。”
众人皆竖起耳朵,认真的听了起来,哪知正宇才刚开口。那些人就大喊大叫了起来,道:“我还想多活两年呢,你还是饶了我吧?”趴在地上不住地向正宇磕头。
“我宁可让刀剑,刺穿我的心脏,也不愿再听这歌了。”一军官无力的躺在地上,口中不停的冒着白沫。
“奶奶的你牛,老子今天认栽了,兄弟们带上东西走!”军官统领吩咐道。众军官撇下正宇等人,如同丧家之犬般,灰溜溜的跑掉了。
正宇等一伙人,也因此而得救了。后来这件事情,传到了芳芳的耳朵里,芳芳被其真心所打动,最终嫁给了他。
自那以后正宇就彻底爱上了唱歌,虽然他的歌声,比那杀猪时的声音还要难听,可对于正宇自己来说,这乃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因为他不仅救了自己的命,还让自己娶到了最爱的女人。
后人作诗笑云:一声震地吼,乾坤也逆流。
山羊胡老头顿了顿道:“时间已经到了,你将小天带过来吧。”正宇道:“是!”转身往远处跑去了。
盏茶功夫后,正宇领着十来个人,再次回来了。他们皆穿盔甲,手持长枪,分作左右两排,簇拥着一人匆匆而来。
被簇拥着的人,年纪约在十七八岁左右,身高在一米八上下,身材均匀,肌肤呈古铜色,那张脸蛋比画上的人啊,还要好看。虽然穿的是件普普通通的,灰色粗布衣服,看起来却比那些,穿绫罗绸缎戴金银玉器者,更加好看。
此时这人的双手,被拗在了背后,浑身上下被绳索,紧紧的捆绑着。原来,这人不是别人,正是瘸子他们所说的,小天。
待小天等人走至面前,山羊胡老头像健壮的少年人一般,一下跑了过去。用那双颤抖着的、枯瘦的手,抚摸着小天的脸颊,哭着道:“小天,我的小天,是爷爷不好,爷爷对不起你!”泪珠顺着皱巴巴的面皮,不住的滑落着。
小天不想把分别,搞得那样悲伤,含笑道:“爷爷今天是我去往,天堂的大喜日子,是大喜事,您老怎么哭了呢?”
山羊胡老头一把将小天抱住,脑袋埋在他的怀里,哭的更凶了。
小天只好继续安慰,道:“我听圣人说,天堂是用黄金铺的地、玉石做的床、玛瑙砌成的墙。那里比世上最美的宫殿,还要美上亿亿倍。里面穿着最邋遢的人,也比帝王的穿戴好看十万倍。”
“那里没有阴谋诡计,任何人都以最真挚的心,对待身边的人;那里没有战争硝烟,任何人都喜爱和平,把他人的生命,看的和自己一样重;那里没有苦难,每一个人都是快乐的,似乎快乐就是生活的唯一主旋律。”
“若不是YS的特别拣选,我哪会有这样的机会,去往如此美丽的天堂呢爷爷乖,咱们不哭了好不好。”
山羊胡老头,还只是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