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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人 ...
东林镇是江南这一带比较有名的小镇,虽说小,但是五脏俱全,酒楼、茶楼、当铺、青楼……这类上京才有的地方它都有。
宝荷村是东林镇西边的一个小村子,但这个村子却只有五家人家,其中四家都住在宝荷村的最东边,靠近东林镇,还有一家么,在宝荷村东南方的一片竹林中。
至于这个村为啥会变成这样,其实整个镇的人都知道——闹鬼!
每日亥时整个村子便会响起如庆典般热闹的人声,但放眼望去,却不见人影。久而久之,害怕的人多了,搬走的人也就多了。那剩下的五家人家,四家是因为没钱搬走,还有一家却是因为住了个“鬼差”,根本不怕鬼!
春暖花开的日子到了,今天的阳光特别好,竹叶伴随着微风,发出沙沙的声响;屋外的栅栏有点老旧了,好多地方都破了洞,烂巴巴的,但是屋子看上去却很新,墙面像是刚粉刷不久,白中透黄,近看砌地有点粗糙,墙粉没有抹平,显然是这个粉刷匠没啥耐心。
屋子里面的摆设很简单,外屋是一张老旧的木质方桌,一张床榻,还有一个灶头,内屋有一个精致的红木柜子,上面摆放了一些水果点心,和一个牌位。
“阿月!起床了!”林戈双手叉腰,朝着榻上的藏青色身影大喊。
“今天是十五,快起床啊,阿月!”看着床上的人纹丝不动,林戈只能动手试图把人从床上拉起来。
“放开我啊,今天天气太好了,不宜出门,让我再睡会儿。”经过昨晚一宿的闹腾,粱奉月实在是没力气起床,死魂不用睡,他可是人,不睡会死的!
“今天沙秀村的刘婆要来卖血糯,你忘了吗?”林戈不依不饶,抓着藏青色衣袖不放手。
只见床上的人抖了抖,嗖的竖了起来。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我娘呢。”粱奉月快速地整了整自己昨晚没有脱掉的外衫,散落的长发用发带随手一捆,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朝里屋走去。
“师父早啊,今天去买你最喜欢的鸭血糯,不用谢我,你在天上保佑我长命百岁就可以了!”
粱奉月朝着排位鞠了三次躬,向外走去。
“走吧,小秀才。”
粱奉月还是婴儿的时候就被他师父梁三捡了回来。
那时正是寒冷的冬至节,粱奉月被一个用金丝线绣着奇怪图案的红色棉被包裹着,放在梁三家的门口。
梁三是个度灵师,又住在 “鬼林子”里,常人从不敢靠近,家门口却无端出现个婴儿,更让他捏了把冷汗的是,这婴儿竟然还在笑。
这孩子天生就该当度灵师啊……
于是,粱奉月理所应当的继承了他师父的职业。
但是,对于寻常百姓来讲,度灵师其实代表着不详,因为他们打交道的对象是死人。
人的魂魄分两种,一种是生魂,就是寄居在活人体内的魂魄,另一种是死魂,即人四死后从身体中剥离后无处可去的魂魄。平常的死魂是没有生前记忆的,在离开□□之后,他们会在人间飘荡,找到合适的人胎便会附身进去,融合后成为新的胎魂,再次诞生,这也表示了魂魄的新生。
但也不乏有不平常的死魂。
有些死魂生前经历很多,参透许多人生哲学的,会被姬明山的灵气所吸引,越过姬明山的死魂,便会成仙。
还有些死魂生前执念太深,不甘死去,便会被酆都城的阴气所吸引,进入酆都城的死魂,便会成鬼。
按道理来说,这些死魂离体后都会有自己的去处,根本与生人无关。
但三百年前,由于天界与鬼界的红阳之战,鬼界伤亡惨重,鬼子丧命,为保全鬼界最后的命脉,酆都城设界封城,于是,心怀执念和怨恨的死魂无处可去,内心的怨恨无法疏解,便会返回人间,寻找自己生前所恨之人,食其生魂,来减少自身的痛苦。
生人无端丧命,且情况愈演愈烈,惹得人心惶惶。
不过这时,出现了个度灵道人,这道人一身白衣,手持长剑,与这些幽怨死魂大战七天八夜,竟然让这些死魂都放下执念,转为平常的死魂,自己投胎去了。
于是,度灵师这个职业便成为常川国境内的热门职业。
但是毕竟和魂魄走得太近,很多度灵师自己没度化几个死魂,自己也变成死魂了。
所以,常人并不待见这些心存大义,舍己为人的短命鬼。
林戈是粱奉月师父在粱奉月10岁时捡回来的死魂。
然而他却不是以上所说三种死魂的任何一种,其实连粱奉月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林戈没被姬明山的灵气吸引,更没被酆都城的阴气所扰,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他竟然记得自己的名字。
粱奉月曾经让林戈试着钻进东林镇大财主赵金宝小老婆的肚子里,这样生下来的小林戈肯定大富大贵。结果,非但没钻进去,还弄得赵家阴风阵阵,到处找道士做法事。
“算了,你以后就跟着我,有我一口肉,就不会少你一口酒!”十四岁的粱奉月胸有成竹地对林戈说。
那年,粱奉月年仅三十四岁的师父也刚去世。
今天阳光的确是太好了,整个冬天都阴沉沉的,太阳突然这么好,照得粱奉月晕乎乎的。不过菜还是要买的,不然就快喝西北风了。
粱奉月道:“小秀才,你说今天冯掌柜的小儿子要不要生了,我算着时间也差不多了。”
林戈道:“阿七钻进去的时候是去年五月的时候,大概还有一月才生产吧。”
粱奉月道:“你说阿七要是出来了,我能不能天天去冯掌柜家蹭饭啊,毕竟他儿子是我拍进去的。”
林戈:“……你开心就好。”
镇子的集市每逢十五就特别热闹,这是传统。粱奉月最爱吃的鸭血糯和叫花鸡也只能在今天买得到。
“瞧,‘鬼差’来了!”
“妈呀,躲远点躲远点,真晦气!”
“每个月都挑这日子来,真不识相。”
……
对于这些闲言碎语,粱奉月早就习以为常,左耳进右耳出,就当没听到。他可不是来听人说闲话的,找吃的才是人生大事。
“刘婆,新年好啊!”粱奉月在一个偏僻的小摊子上停下来,蹲下来朝着对面的老婆婆一笑,一口大白牙,看着真暖。
“哟,阿月啊,新年好!又来买血糯和叫花鸡啊,喏,都给你准备好了!”刘婆拿起两大包包的严严实实的吃食。
“谢谢刘婆,果然是刘婆的手艺最好,东林第一香!”
“瞧你这小嘴甜的!”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短命鬼的徒弟啊!”只见一个身材臃肿,头戴金边帽的男人大摇大摆地走过来。
粱奉月嘴角一抽,强颜欢笑道:“原来是赵大公子,失敬失敬。”
这赵大公子名叫赵才华,据说他老爹赵金宝因为少年时没过书,很是后悔,于是给自己这个大儿子取名为赵才华,希望儿子能够才华横溢。
然而赵才华却被养成了赵才滑,不仅没有才华,而且还喜欢到处惹是生非,除了没杀过人,基本什么偷鸡摸狗的坏事都干过了。
“我说小短命鬼,我劝你还是少来这镇上,你又不是不知道,你住的那片林子那么邪乎,到时候把我们都传染了怎么办,你想短命,也别搭上我们啊,哈哈哈……”
其实粱奉月压根就不想搭理这个人,毕竟这种人你越是和他讲道理,他越是来劲,你不理他,他反而就无话可说了。
但是,这次他骂了师父,这就不能忍了啊。
我去你妈的短命鬼!
粱奉月出门有带林戈和法器的习惯,林戈用来探路,因为自己路痴;法器用来以备不时之需,就像现在,他特别想整人。
叮当是一对手环,一般的手环是套在手腕上的,而叮当是套在手指上的,十根手指,就有十个手环,手环与手环的连接处有黄豆大小的金铃,随着手指的晃动,金铃会发出“叮铃铃”的声响,而这些声响不仅可以度灵辅魂,还可以致幻。
赵才华刚刚笑到兴奋处,一眨眼,便呆愣住了,惊恐地看着前方,摔倒在地,大喊:“有鬼啊,有鬼啊!”随即又往后跑去。
可众人看到的却是在原地奔跑的赵才华,他抖着自己的大肚子,头上的金边帽子也因为摔倒掉落在地,脸上的横肉因为晃动挤压着五官,很是滑稽。
林戈在粱奉月的怀里笑得前仰后合,“阿月,干得漂亮!”
可是此时的粱奉月却一动不动,眉头紧锁。
粱奉月的致幻确实会让对方看到自己害怕的东西,但若是想逃跑,远离叮当的铃声也就可以破解了,但是,赵才华却跑不了,仿佛是有人抓住了他一样。
“不对!有死魂!”
粱奉月跑到赵才华正面,双手合十,道:“退!”
赵才华立刻向后滑行了好几丈,显然,这死魂并不想放开赵才华。
这时,耳边传来一阵阵虚弱的女声:“还给我,还给我。”
难道是这赵才华弄死了的小女子的死魂找上门了?不对啊,这家伙胆子小的要命,踩死了只老鼠好几天都不敢出门,要是杀了人,现在怎么还敢在大街上犯蠢。
粱奉月一边思考这女声的含义,一边摇动叮当想劝退死魂。
但那死魂像是黏在了赵才华身上,任凭粱奉月怎么驱赶,她都死不放手。
“死魂勿扰生魂,既然已死,还请速速离去吧。”粱奉月劝道。
死魂道:“闲人勿扰我去路!”
粱奉月道:“魂归何处?”
死魂道:“无处可归。”
粱奉月道:“既然无处可归,那便寻个好人家转生去吧!”
死魂道:“我不甘心,我不甘心!”
突然这死魂把赵才华拎了起来,用阴风紧紧地包裹着赵才华的身体,像是要吃了他。
“阿月!我来帮你!”林戈从粱奉月的怀里跳了出来,化形成正常人大小,试图去揪出赵才华背后那死魂的真身。
“滚开!”那女声怒吼一声,愣是把赵才华吓吐了一口血,林戈也被那生血溅地魂体冒烟。
生人之血,对于死魂来讲就像是催化剂,稍微意志不坚定的死魂便会被吸引过来,拉扯生魂,使生魂脱离□□。
粱奉月道:“你给我回来!”还没等林戈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就被粱奉月收回了怀里。
“来不及了。”
只见那久久不现身的死魂突然现行在赵才华的头顶,凹陷的瞳孔和两颊,粗糙干枯的长发,肮脏不堪的衣物,然后张着血盆大口,咬了下去。
没有血肉飞溅,没有惊慌尖叫。
赵才华就这么直挺挺地躺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周围的躲起来的人们慢慢围了过来。
“救命啊,杀人啦,‘鬼差’杀人啦!”
“快……快逃啊!”
……
魂死即身死。
粱奉月心想,这下完了。
第一次写长篇,大白话偏多,大家随便看啊?(? ???ω???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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