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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


  •   我搬回伦敦以后住在肯辛顿附近,房租比我以往住过的所有房子都要高,但无论是房子的内部情况还是周边环境也都是最好的。

      附近最多的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联排别墅,主色不是砖红就是全白。似乎每一个古旧的电子门背后都藏着一个家族的兴衰。不过其实我知道这多半是我作为文字工作者的非理性浪漫主义想象力作祟。实际情况是很多房子里面已经改为现代的公寓式设计,分为一层二层三层出租。住在里面的很有可能是我这样的移民。只不过租金贵的离谱。

      当我还是个小女孩儿的时候,我从美国电影和电视剧里看到了纽约布鲁克林与曼哈顿的天壤之别,从文学名著里读到了英国的阶层差异,后来我长大了些,来到了伦敦,才真正深刻体会到东区与西区是两个世界。

      比如很多零售店在东区高频出现,但99P、1镑店,Primark,ASDA这些在西区几乎看不到。我有时候想,ASDA与Waitrose的价格区别真的那么大吗?ASDA卖5镑的,Waitrose可能也就贵2镑。更不提Waitrose的食物比ASDA新鲜得多,多出来的那2镑非常合理。而哪里省不出2镑呢。

      只不过,现实生活不是一个2镑的差距,是一百个甚至更多的2镑以及以上的差距。而那不再让你困惑,只是让你沮丧。

      *

      多年以前,我在圣玛莉艾克斯30号大楼的某个会议室里偶遇了一个比我大十岁左右的北京男人。他大概在英国待了很久,久到完全没有北京口音。所以如果他不说,我根本想不到他是北京人。我一度认为让北京人去掉北京口音跟让东伦敦人不吞掉某些音节一样有难度。当然,也许只是我样本不够。总之后来的很多年里我总想起那个男人。

      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他可能一米八多,身材微胖,相貌普通,穿着同样普通但熨帖的西服,没有系领带。那是个工作日的上午,我去那里找一位朋友。朋友还没到,我站在会议室的门口等待。他则在伦敦的晨光和长长的会议桌后填写着什么。我好奇地问是什么。他抬起头,耸耸肩,说,永居申请表。

      我仍然记得他当时索然无味的模样好像是在填一份繁复的问卷调查。我很奇怪,且不说很多中国人来到英国是为了那张绿卡,如果他不想申请永居,不申请就是了,为什么一副别人逼着他申请的模样。

      他无奈的笑,跟一个陌生的小姑娘多解释了几句,“最初的时候确实很想留下来,但越到后来越觉得英国乃至整个欧洲的一切都很没有生机。而且,现在我身边几乎没有亲近的朋友。他们都陆陆续续回国了,结婚生子,有了成就。只有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在伦敦。”

      我那时候无论如何是体会不得他的心情的,只是我以为我懂了,但我不记得我说了什么。

      直到现在,我真的懂得。

      不过,我跟他有一些不同。我想他可能自始至终都没有完全融入在英国的生活或是没有真正喜欢过这里。而我融入了,我应该是真的喜欢一部分的。甚至,是食物。

      我花了一些时间接受一日三餐可能有一到两餐吃冷的食物。但我以为我会永远是中餐的拥趸这件事在第六年还是第七年的时候发生了变化。不不,请不要误会,我仍然认为中餐是世界上最美味的,我只是没有那么多渴望了。我现在一日三餐都可以吃冷的。不再讨厌起司,不再讨厌带着血腥味的牛肉和各种各样的土豆制品。要知道很多年前我认为我每年回国的意义,除了探望亲友,就是为了地道的中国美食。

      我的胃悄无声息的习惯了一切,我的意识也如此。比如七月的夜晚很冷,需要盖薄被。比如圣诞节前一个月,所有人都不想干活。比如进出任何场所,如果后面有人,为她/他扶住门。比如,不再期待春节——我觉得有些悲伤,但我后来想想,其实这不仅是我不在国内的问题,也因为我长大了。只有小孩子真的喜欢过年。成年人只是需要过年。

      也许我跟那个北京男人不是有一些不同,是有着根本的不同。他填那张表格时的索然无味,不仅因为人们的一贯心理即拿到了自己一直想要的东西后发现不过尔尔,应该也有他不确定自己的未来在英国的缘故。

      而我,我的整个青春年少都发生在伦敦,这里就是我的生活。

      所谓的他乡变故乡。

      *

      我并非一个绝对的悲观主义者,事实上我总是微笑。

      我是个有趣的人,我的生活,也算有趣。

      我少年时代最大的爱好或者说规律之一是在每个有曼联主场比赛的周末从伦敦坐火车去曼彻斯特看球。当弗格森还是曼联的主教练,我几乎不会带着失望的情绪从老特拉福德出来。一整个赛季下来,曼联在主场输不了几场球。

      比赛日时,维珍的火车会从尤思顿火车站拉着几乎一车的居住在伦敦的曼联球迷到曼彻斯特皮卡迪利火车站,在比赛结束后,又拉回来。那是件很壮观的事。而碰到阿森纳、切尔西客场打曼联的时候,那就更壮观了。一车又一车的两队球迷,你甚至挤不上火车。那种时候会让我觉得英国有那么点像祖国。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几年,我也认识了很多球迷朋友、足球行业以及足球媒体从业者。几年后,我把爱好变成了职业,是的,我成为了一名足球记者。

      所以我最忙碌的时候是周末。赛季期间,几乎每个周末,我都穿梭在英格兰大大小小的球场。

      有一回在温布利,那还是场足总杯决赛,我在媒体席上望着那个英格兰足球的圣地,望着几万个红座椅,猛地想起,这明明是我年少时的梦想之一。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梦想成真,我长久的没有意识到。可能,我的梦想太多了。

      我的老板山姆说我是个有雄心的女人。他刚刚看完我写的一篇文章。我说是的,又调侃了一句,“但我暂时不会转会。”

      我调侃完,有个同事过来问我情人节有没有什么安排。那是个刚从KCL毕业的威尔士小伙子,名字巧合地跟那个在皇马踢球的威尔士人一样,叫加雷斯。

      山姆揶揄地看了我一看,带着古怪的笑离开了。办公室恋情在这家报社并不禁止,而我现在比较希望是禁止的。

      我跟加雷斯说抱歉我已经有安排了。我在撒谎。我这几年都没有稳定的情感关系,只是隔一阵会有个相对固定的约会对象,但长不过几个月。最近正是空窗期。

      年轻的加雷斯有一点尴尬,但他很机灵,他转移了话题,跟我聊了几句英超积分榜,之后离开了我的小桌。我舒了口气。

      已经接近下班时间。我准备去厨房倒杯咖啡,然后回到小桌前喝完,然后回家,然后缩进温暖的被窝里看ITV纯卖荷尔蒙的真人秀《Love Island》。我一边往厨房走一边看手机,我在WhatsApp联系人里随意滑动着。有个联系人闯入了我的视野,他的状态框里写着:Free tonight?

      我一笑,果然一到情人节,人们就很绝望,但这个男人绝望的也太不体面了。他并不在线。而我点开他的头像之后发现,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我又是在什么时候保存了他的手机号码。我们显然没有交谈过。他的头像是一张连肩膀都没露的自拍照。黑色的卷发,严肃的表情,以及灾难的角度下难以形容的五官。这张自拍照充分体现了一部分直男对自拍的毫无审美和无所顾忌。我觉得那更像一张证件照——只是为了让联系人知道他是谁。这张自拍照无论如何算不上吸引我,只是我诡异的不讨厌。我想可能是因为他的眼睛里透着一种莫名的高高在上的自信,仿佛在告诉我,他根本不需要一张精致的照片证明什么。

      我一边捣弄着咖啡,一边跟广告部的爱玛聊着ITV的另一部无聊的秀《Take Me Out》。一边,还在琢磨那个男人。

      对了,他叫兰斯。

      我拿起咖啡杯,跟爱玛说祝你有个愉快的夜晚,明天见。爱玛也祝福我有一个愉快的夜晚。我想除非我现在去Tinder上约一个,我今晚多半还是会窝在被窝里看《Love Island》里的俊男美女们卖年轻的□□和他们之间或尴尬或浓厚的化学反应。我当然不能告诉爱玛我的真实心理,那太丢脸了,而且她万一跟加雷斯无意聊起,会更糟糕。

      我笑着跟爱玛说谢谢,转过身,再次拿出手机。

      兰斯仍然不在线。我点开兰斯的头像看了两秒,我的拇指可能跟我的思维一样迅速。

      我跟兰斯说:【Hey】

      就一个Hey。

      说完我就退出了WhatsApp。我很紧张,不是因为没有自信,而是我从来没有主动过。从来没有。

      *

      兰斯就是这样闯入我还算有趣的生活的。或者说,被我拽入的。

      那个情人节的雨夜,他开着黑色敞篷版保时捷911,穿着暗绿的杜嘉班纳大衣,带着G5的教育背景和比我见过的所有健身教练都性感的身材,成为了我那年情人节的瓦伦丁。

      他是真实生活中的霸道总裁。他也是彻头彻尾的fuck 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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