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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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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天气很好,女友跑过来帮他整理屋子。从柜子低下翻出来一件叠得很整齐的白衬衣,抖开了,样式有点老,该是几年前买的了,胸口的扣子还掉了一颗,她问他:这件衣服怎么没有见你穿过,衣服过时了,扔了吧。反正他已有一柜子的衬衣。白的灰的蓝的黑的,各种牌子琳琅满目挂了一柜。也不缺这一件。
他正坐在电脑前,头也不回,说:随便你。
她拿着衬衣,穿过他身后到客厅,衣角轻轻抚了他的脖子。他回头看见了她手上的衣服,一愣,忽然站起来,说:还是留着吧,不是还可以穿么?
她笑笑说:那怎么都没有见你穿过?而且这衣服扣子掉了一颗,恐怕也找不到同样的来补上了吧。
他也不争辩,只说:放着吧。口气很淡却不容争辩。
她很奇怪,他平日里对这些事从不上心,只当他工作烦心,也没有问什么,顺手将衣服放在客厅沙发上。
等女友走了以后,他才慢慢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从茶几上抽出一支烟点上。大学毕业以后他就把烟戒了,但家里还备有一些给客人来时用。空气里盘桓这淡淡的烟草味,他发现他很适应这味道,似乎这些年来从不曾戒过。
他与她在一起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人生最好的年岁里,他们应该也是有爱的吧。他其实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甚至忘了他们是怎么开始的。只是记得他们并不像其他情侣,鲜少海誓山盟甜言蜜语,他不会哄人,她也不粘人。就这样淡淡地,在一起三年。
是大四毕业前分的手,像大部分校园恋爱结局,甚至连理由都一样。
她是南方人,在一个普通的小镇长大,十五岁以后便与母亲相依为命,日子颇为清苦,供她上大学自是不易。她是个孝顺的女儿,她早就说过毕业以后是要回家的,她不忍心再让母亲一个人,她年纪大了,身体也日渐不如一日。他能理解她,也知道,他的家庭也不太可能会接受一个清贫的单亲家庭的孩子,这一点,他母亲早在他们开始交往的时候就已经说清楚。他不能反对,因为他也有他自己的责任。
他们还算平静地分了手。
那日天朗气清碧空万里,他穿的是她送他的那件白衬衣。她说他喜欢穿衬衣的男孩子,干净明朗,像四月的晴天。因此他有好多的衬衣,与其他运动嘻哈风格的男生不一样。事实上他穿起衬衣来也的确好看,是天生的衣架子。他在校园里的木棉树下等她,看她慢慢走过来,听她慢慢说完那句话,听见自己平静地声音说:好。她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嘱咐他不要太晚睡,要照顾好自己。他点头,然后看她转身走了。
他觉得心里有点空,一直站在那里。然后看她气喘吁吁得跑回来,说:我要你的这个。她指了指他的胸口。他觉得有点莫名其妙,然后她的脑袋凑过来,用牙笨拙咬下了他衬衣上的第三颗扣子,然后扭头就跑走了。他到后来也没明白她这个奇怪的举动到底是什么意思,只是想起,她那时的动作恐怕是他们交往三年来她最主动亲近他的一次。
那以后他们就鲜少联系。她坐火车离开的时候也没有告诉他,他也是十几天后辗转从别人那里知道的。
他进了父亲的公司,从基层开始做一些工作,慢慢地也显出了一定工作能力。母亲很高兴,也给他介绍了几个女孩,家世与才貌都很好。他推说工作第一,反正也还年轻,他母亲也就不再说什么。
毕业以后联系自然更少,然而有同一圈子的人传来她零碎的消息。拼凑起来,大概是她回家找了份工作,很卖力,像她平日认真的风格。一直也没听说有没有男友。
再后来,就是她母亲得病去世。
两年以后他靠自己的努力做到部门经理,也在不久之后听说她终于交了一个男友。他也没什么感觉,只是心里有什么东西终于稍稍放了心。他想她那样孤执敏感的人,其实是需要人照顾的。
后来公司的一个年度酒会上他认识了现在的女友,是父亲商业伙伴的女儿,千金小姐却没有大小姐的脾气,偶尔会撒娇,不过基本上还算懂事。母亲对于儿子的选择自然赞成,在一起磨合了两年,也有小打小闹不过基本上都是她挑起再找台阶下,他自始至终都是淡淡的,女友也抱怨过,后来发现这其实是他的性情,也就不再说什么了。自然而然谈及婚嫁,他因工作推了一两次,最后定在来年十月。
婚事都是母亲与女友在准备,他很少上心,只一心工作。婚期渐近的时候,偶尔听到她也要嫁人,对方是平稳塌实的公务员,他本想打电话祝贺一下,后来想想也就罢了。
她出事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已临近他的婚期,他那日在家收到一个蓝色快件,里面有封律师函,大意说张小婉小姐将其生前遗产交与他全权处理,钱不多,大概是她这些年来的积蓄。
另外,快件里面还有一颗扣子。
那天他在客厅里坐了一天,最后他把那件衬衣翻出来,自己动手将那扣子一针一线逢了上去。他第一次拿针,针脚弯弯纽纽。他忽然想起大学的时候他衬衣的扣子也是经常掉,于是她给他的衬衣扣子都加过针脚,她做得很好,也许是很小便懂得照顾自己的缘故。
婚礼还是如期举行,只是那天他坚持穿那件白衬衣,女友为此与他怄气,但他坚持,最后她还是妥协了。他胖了一点,但是衬衣还是合身,只是有点旧,穿在婚礼上有点寒酸。不过外面套上西装也不怎么看出来,女友笑他里面几十块的衬衣外面几万的西装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笑笑,也没说话。
而后生活也没什么不一样,除了女友变成了老婆。那衬衣他穿过那次以后便不再穿,依旧放在柜子底下。
有一天他回到家,老婆递给他一杯水,他低下头,发现她眼睛红红的,问她怎么了。她只说看小说看的。他知道她一直在看一些小女人的爱情故事,无非是腻腻歪歪骗小女生泪水的小说。她从小一直被保护得很好,大学毕业认识他再嫁给他,一直都保持未曾涉世的天真,容易被故事感动。他也习以为常,问她这次又是什么故事。她嘟哝说你说那女孩多傻,从头到尾爱着男主角却从来不说,到死那男人也不知道,只是挂着他的第三颗纽扣去了另一个世界。你看,多像《廊桥遗梦》里面痴情的罗伯特.金凯。
他是身子一紧,问:为什么要挂着第三颗纽扣?
她答:因为那颗纽扣最近爱人的心脏啊。
他忽然听见手里的玻璃杯掉在地上的声音,清脆响亮,和他胸腔里碎裂的声音一摸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