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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当樊月不得不面对发现月初就把月底的钱花光的悲剧时,幸好收到了文学社编辑部录用通知。进编辑部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樊月真正关心的,是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跟学长程洛共事。从开学的第一天遇见程洛开始,樊月就觉得他是这个大学里唯一的光芒。考上A大原本就很艰难,专业选择的法语又特别晦涩,天天除了背单词就是练听力,日子枯燥无比。

      但那又怎么样,现在收到了文学社的录用,这就说明——明天就能见到程洛了!一想到这点,躺着宿舍床上原本该睡觉的樊月简直两眼放光,笑得贼兮兮,把被子捂上脸又拿下来,不敢出声,只能憋在被窝里小脸兴奋得通红。

      明天肯定要自我介绍,要不要先打个招呼?他还记得自己吗?

      樊月想的“记不记得这件事”当然指的是进校那天,自己一个人拖着重重的行李进校。大学可不比市里的高中,面积大太多,各种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以及无数的宿舍,走两步就晕头转向了,更别说准确地找到自己的宿舍。

      然后程洛就出现了,应该说特帅地出现了。

      “学妹你好,需要我帮你提行李吗?”九月的K市还很热,程洛穿着白色的T恤和水蓝的牛仔裤,头发因为长时间奔波被沁出的汗水打湿,部分贴到额头。发现樊月看得入神,程洛下意识拨弄了沾湿的头发,露出干净而清爽的笑容。

      “啊……好……好的。谢谢学长。”发现自己的失态,樊月脸忽然就红了起来。
      “没事,应该的。那么我先帮你提到宿舍吧。”程洛一边说,一边轻松把樊月所有的行李都挂到了手上,最后拖上行李箱开始往宿舍走去。

      樊月有点走神并不仅仅是因为程洛长得好看,还因为他有一种奇妙的熟悉感,好像很久以前就认识的某人,尤其他笑起来,特别舒服,像夏日的凉风,一吹,樊月这心里头啊,就麻酥酥的了。

      作为学生会的会长,迎新大潮里最重要的领军人物兼灵魂角色,就这么被樊月给碰上,并被一路协助,从找寝室到办理入学手续甚至床都是程洛帮忙铺的。用室友苏小芸的话说,“樊小月你真是攒了小半辈子的福气!”

      但对于樊月来说,真正的“福气”并不是遇见了这样一个帅气的大男孩帮忙提下东西,指下路,而是在为数不多的几句交流当中,得知程洛跟自己来自同一个地方——N市,更重要的是,在程洛帮忙搬重物放上柜子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他手上的疤痕……

      这是她记忆里,梦中反复出现过无数次的疤痕,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疤痕,她可能已经不在人世——这是一个长约10厘米圆月型的疤痕,它必定承受了巨大的伤害才会形成。正是那个久远到樊月一直试图忘记的事……

      他真的就是那个人吗?找了好久,竟然在K大遇见了吗?这实在实在太幸运了吧!

      但万幸中的不幸,樊月只顾着花痴忘了乘机留下联系方式,导致这场缘分差点就一晃而过。而不幸中的万幸,程洛是学校风云人物之一,打听到他太容易。应该说根本吧不用打听,自然就有人说樊月最想得到的信息——“那天给你搬东西的帅哥,不就是文学社社长程洛嘛!”

      “啊啊啊,苏小芸你听到了吗?!我要加入文学社,成为一名光荣的社员!为看帅哥,哦不,为熏陶我仅存不多的文学素养,一定要进!我明天,不,现在,现在就去要报名表!”

      苏小芸坐在床上一边看小说一边啃苹果,头也没抬,就听见她嘟囔了一句:“嘁,瞧你那小人得志的样子。”

      “不不不,还没得志呢,等我录上了再夸我啊。”一边说,一边三下五除二地把报名表填好,就去应征去了。

      这不,过了3天,经过一系列面试笔试筛选,樊月还是凭借那仅剩的一丢丢“文学才华”,进入了文学社,而明天,就要正式入会,再次见到程洛了!

      为了迎接这一天,樊月前一天兴奋到2点才睡着,早上起来接着兴奋,把压箱底的裙子都翻出来了,梳洗装扮好,竟然距离社团开会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苏小芸看不下去了,一面狡黠地笑,一面揶揄着樊月“咱们的樊大美人儿打扮得这么认真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去相亲呢!”

      “可不是!要让学长真正认识我——樊月,一个有内涵有外表的大好青年,不,大好美人。”
      “啊呸,害不害臊,你那天没化妆今天化个妆,说不定人家根本就认不出来了哈哈。”

      樊月撇撇嘴,随手扔了个抱枕给苏小芸,然后拿上包就出门了。

      九月热度真是一点没退啊。走前准备那么好,真出门了发现太阳伞也没拿上一把,为了少被紫外线毒害,樊月准备另辟蹊径,抄近路,走学校东边一块荒废的建筑旁的小路过去。

      结果就因为这样一次不经意的选择,遇上了这辈子最令她头疼的人。

      这小路才走到一半,樊月就听到老建筑背后传来一阵拳打脚踢的声音。本来嘛,她一个女孩子,遇见这种事最好就往回走,可惜,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脚步已经没有稳住地走到拐角,正好可以看到这场“血战”。

      一个穿着运动T恤的瘦不拉几的男生正躺在地上,左手捂着肚子,右手抱住左手手臂,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再看周围,一个大胖子梳着油头,眉毛稀疏到看不见到底有没有眉毛,皮肤黝黑,看起来就是那种你就算没惹他多盯了两眼都会挨揍的人,而这个凶狠的油头胖子,一定就是刚刚踢打了瘦T恤的人。

      除此之外,身边还站着几个不那么起眼的混混,高矮胖瘦都有,站得离瘦T恤稍微远一些,大多都叼着烟,时不时还发出“啧啧”的声音,像是一种挑衅。

      接着才是那个人。

      他站在最后,却与前面的人皆不同——无论是挨打的还是打人的都是一副混混的模样,而他,简直就是斯文败类的打扮!灰蓝衬衫下是一条藏青西裤,衬衫的格纹领带,西裤上的干净的皮带,都是整齐配备了的,甚至还戴了一副眼镜,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近视,也可能是特地为这身打扮戴上的。毕竟这才符合整个“斯文败类”设定感。

      当然,这会儿樊月并不知道这个斯文败类是谁,她脑子里嗡嗡嗡地想着该继续往前走装作看不见还是当个女英雄冲到混混前面去让他们住手。

      不对啊,我又不会武功当什么女英雄,我还是跑算了。

      哎呀不行啊,我就这么跑了也无情了,社会风气不都就是因为我这样逃跑的人多了才被变得冷漠没有人情味的吗?我不能跑我要去制止这场恶战!

      不行不行,我一不会舞刀弄枪,二背后没人撑腰的,我就是个想见男神的软妹子我逞什么能?

      樊月低头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忽然灵光一动,诶?我可以报警啊!这样我既不是冷漠的人,还能保全性命,我真是个聪慧之人。于是樊月从包里掏出手机,开始解锁,点开拨号界面,输入——1,1,0……然后她发现,面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巨大的阴影。

      这个阴影不是别人,正是刚刚那个“斯文败类”。也许是思想斗争得太久,敌人都已经走到面前了也没发现。樊月脑子里已经从嗡嗡嗡变成了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的哲学性提问。

      “这位同学,你在跟谁打电话呢?”他起码有183以上的身高,瘦,但不是精瘦,肩膀到胸膛都显得很宽阔,樊月甚至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打人竟然还喷了香水来,嗯,果然是“斯文败类”。

      “我……我给我妈打电话……告诉她我迷路了……呵呵呵呵……”

      “你妈*的电话是110开头的吗?她住公*安局啊?”

      “对啊你怎么知道其实她是一名优秀的人们公仆……诶?你干嘛抢我手机,你给我!”话还没说完,手机就被眼前这人夺去。

      “你还我你这个斯文败类!”糟糕!怎么把内心的话说出来了!要死要死要死要死!

      果然,樊月一抬头,看到眼前的人眼神已经不对了。“你说谁是……斯文败类……嗯?”该死的,这人竟然可以面无表情地说出这几个字,好可怕啊喂!樊月内心已经完全崩了。豁出去了,反正话都说了还能怎么样?这英雄是当定了还不行吗?

      “说你呢!斯文败类,屌丝男,快把手机还我!”

      “你说谁屌丝?”

      糟糕!好像真的激怒了他,樊月忽然感觉到一只大手啪地一下盖到头顶,然后轻轻一推……现在樊月不但够不着高举着手机的那只手,连身体都探不着了。最后只能两只手徒劳地往前伸,一边无奈地叫着“诶诶诶,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打人还有理了,快还我手机……”

      “你玩够了没有,赵锦之。”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在场的两人都愣住了。

      樊月感到头顶上大手的力量弱了,趁机挥手打掉,探过身子一看,竟然是程洛!

      “呵,是你。我们的好学生怎么跑这种小角落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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