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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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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陆行聿就准备开车把杜珏送回学校,结果一出停车场,陆行聿就在路边看到一个很熟悉的人影,正是昨晚让他想了不止一次的沈庭柯。
这确实非常巧了,沈庭柯还穿着昨天见面时的那件白风衣,拿着手机在路边,一边看手机一边往十字路口瞧。
陆行聿把车停在沈庭柯身边,然后放下车窗,还没等他说话,沈庭柯就问:“你是我打的滴滴吗?这上面显示的车牌号跟你的不一样啊。”
陆行聿:“……”
谁他妈没事干开着宝马跑滴滴?
陆行聿说:“沈老师,我们昨天刚见过面。”
沈庭柯眯起眼睛,观察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哦,是你。”
陆行聿说:“这么巧,你回学校吗?我顺便送你一程。”
沈庭柯说:“我不回学校,我去火车站。”
陆行聿还以为他要去接人,于是说:“南站吗?顺路的,你上来吧。”
有宝马坐为什么还要坐滴滴打车?沈庭柯非常爽快地取消了订单。
沈庭柯坐上车,看了眼前排坐着的少年,觉得有些面熟,他是陆行聿的弟弟之类的吗?
陆行聿问:“沈老师为什么大清早的在这边?”
沈庭柯说:“我昨天晚上就在这边,太晚了没回学校,就住在这附近的酒店了。”
沈庭柯又说:“你能走南环路吗?我有点赶火车,怕长椿街那边堵。”
陆行聿愣了愣,有些惊讶地问:“你坐火车?”
沈庭柯没说话,意思是我坐火车很值得意外吗?
陆行聿回过头看了眼空手坐在后座的沈庭柯,说:“没有,我看你没带行李。”
沈庭柯把脸转向车窗看风景,没解释,短途旅行而已。
陆行聿又问:“要去哪?”
沈庭柯说:“临镇。”
这个答案就比较水了,A市周围的镇子多了去,不过陆行聿也没再问。
车厢里一下就安静了。
直到快要到火车站,还是杜珏先说的话:“沈老师……您是S大的沈庭柯老师吗?”
沈庭柯这才把目光从车窗转移到杜珏身上,点了点头。
杜珏笑着说:“我是14届电子商务学的,看过您的讲座。”
沈庭柯哦了一声,并不在意。车停在火车站前面,沈庭柯从跟陆行聿道了谢,就下车走了。
陆行聿看着沈庭柯走进人群的背影,若有所思地眯了眯眼睛。
杜珏试探性地说:“沈老师是我们学校很出名的老师。”
陆行聿说:“哦?你不是学电商的吗,怎么会去看心理学的讲座?”
杜珏笑嘻嘻地回答:“因为沈老师很帅啊,每次他开讲座都是座无虚席的。”
“嗯,那倒是,你们小孩子就喜欢长得帅的老师。”
杜珏说:“您也喜欢长得好看的啊。”
人性么,看见一个皮相上佳的人,总是会像一群鸭子一样嘎嘎嘎地围上去。
从火车站再到杜珏的大学,就很近了,他真的很舍不得,陆行聿这又要去旅行,大概休假回来又会很忙,下一次能见到他,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陆行聿看出了小家伙的依依不舍,伸过手把杜珏搂在怀里接了个舌吻,说:“别这么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儿,我去塞班岛也就半个来月,回来就找你。”
杜珏眼睛刷得亮了:“真的吗陆先生?”
陆行聿有点好笑,说:“你就这么上赶着让我操屁股吗?”
杜珏的脸一下子红到耳根:“您惯会取笑我。”然后又在陆行聿的脸上亲了一口,蹦蹦哒哒地跳下车走了。
其实陆行聿心里清楚杜珏对他有感情,虽然这在床伴和包养关系之间不太妥,但是杜珏确实乖,这种乖让陆行聿还是很受用的,于是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他不越界,一个小玩意儿翻不起什么浪花。
陆行聿让助理订了明天的机票,他现在准备回家好好洗个澡,一个人在家里喝喝酒看看电影,准备自己一年一次没有任何闲杂人等的狂欢。
《默读新闻》由纪星公司主管、主办,是目前国内发行量最大、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综合时政类周刊,而它背后的公司纪星,算是一个家族企业,在业内与许多娱乐影视界的公司企业都有合作,娱乐圈需要一个大腿媒体去曝光艺人,杂志也需要靠着艺人的一手新闻去拼销售量,大家一条绳上的蚂蚱,钱得落进两家人的腰包才行,哪边也不能薄待了。
陆行聿的父亲是公司最大的股东,陆行聿从美国常青藤大学毕业后就接手了《默读新闻》的主编之位,他虽然起点不算很高,但是这几年里在编辑部混得风生水起,总编基本上位同虚设,估计用不了一年,陆行聿就名正言顺地接手整个杂志社了。
而陆行聿的弟弟陆行鸣,大概是因为毕竟是小弟,长辈不舍得叫他受苦比较偏袒,陆家就让他接手了公司的财务,陆行聿的父亲打的这手亲情牌叫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哥哥主征战沙场,弟弟主安国兴邦,听起来倒也像那么一回事儿。可是话说得好听,纪星的钱基本上都是《默读新闻》给赚的,现在到了陆行聿的手里,自然就是陆行聿给赚回来的。甭管陆行聿本人对父亲的这一手牌买不买账,自己赚的钱让别人管着,就算是亲弟弟,陆行聿心里也是不那么爽快的。
陆行聿有野心,不过也不会蠢到一定要明目张胆地跟自家弟弟过不去,将来若能兵不血刃地把“军权”和“政权”都揽在自己手里,那自然是聪明又痛快的。
只是万事并不具备,也不提那一口东风,陆行聿深知应韬光养晦,于是一直都收敛锋芒。但实际上但凡是个纪星的管理层,都知道陆行聿是只睡虎,等睁开眼了,第一餐拿谁开胃,他们还不得知。
陆行聿第二天就飞了塞班岛,然后关掉自己的工作号码,戴着太阳镜穿着非常骚气的花裤衩躺在沙滩上看路过的泳装美女。
虽然他是个弯了快二十年的非常资深的24k纯gay,但是美人嘛,谁不喜欢,多看两眼也是种享受,就像陈列在美术馆里的艺术品一样,未必就是放在那里让人们用金钱去玷污的。
当天晚上,陆行聿在酒店附近的酒吧坐着,上身穿着一件紫色的丝绸衬衣,扣子一直解到第三颗,露出锁骨和隐隐约约的胸肌,他今天出来的本意倒还真不是猎艳来了,虽然他比较耽于情欲,但他对于自己的休假还是希望清静一点的。
只是陆行聿的形象和气质一坐在那儿,就很容易吸引狂蜂浪蝶靠近,陆行聿一手撑着下巴,一手虚虚地捏着杯沿晃荡,里面的冰块喀拉喀拉地响。酒吧里光线昏暗,欲望和放荡的荷尔蒙在空气中肆无忌惮地爬,但陆行聿似乎并不受那些影响,静静地坐在角落里,也不和任何人搭话。
偶尔看着某个穿着白衬衫的年轻男孩,他脑子里就忍不住闪过沈庭柯的脸,和那双孤傲疏离的眼。
陆行聿承认自己对沈庭柯非常的有兴趣,不管这个兴趣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他都很想走近沈庭柯,好好看看他是不是无论什么时候都是那副清高的模样。
陆行聿在这头度假正是惬意,却不知远在大洋彼岸的A市在这段时间里掀起了轩然大波。
陆行聿待了十天,第十一天的时候,他那个私人号码被拨响了。
是陆行聿的秘书张文华,他打第一个电话的时候陆行聿正在洗澡没听到,等出来以后发现手机上的未接来电。
张秘书一直很了解陆行聿的脾气,看来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情,才会让他火急火燎地在他休假的时候把电话打到他这里。
陆行聿只好把电话回拨过去,听到张秘书说,让他打开电脑看看最近A市的新闻。
还没等陆行聿从新闻网页转到A市新闻网,就发现了一条新闻推送,当即怔住了。
“A市发生凶杀案件,死者为著名歌星常乐,现警方已介入调查。”
陆行聿脑子咯噔一声。
凶杀案,可算是重大新闻了。
陆行聿并不是常乐的歌迷,事实上,他其实跟常乐还认识,两人是高中同学,念书的时候本就不熟稔,毕业后就更不会联系了,甚至也不知道对方进了娱乐圈,等常乐大红大紫了,陆行聿才想起这么位高中同学来。
所以对于案件本身,陆行聿倒并没有多大的兴趣,也不会去纠结为什么常乐会被杀害,虽然印象中常乐是个非常老实温和的人,粉丝也对他的性格和低调的处事方式很是满意,总的来说是个在圈内圈外风评都不错的一个人。
图财,情杀,仇杀,不管凶手的动机是什么,只要让媒体挖出来了,不管从哪个角度写都会非常的有亮点。
《默读新闻》是时政新闻刊物,像这种意义和影响都非同一般的大事件新闻,一般情况下杂志都会选择等案件尘埃落定之后再进行总结和报道,同时会加入一些案件调查进行中没有公之于众的细节。
这桩凶杀案是一块吊在所有媒体头上的肉,人人都想跳起来最先咬一口,《默读新闻》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陆行聿也顾不得自己的假期了,连忙收拾行李,买了最近一班机票回国。
结果天公不作美,当天塞班岛上下起了大暴雨,所有航班不得不取消,而陆行聿个人坐飞机还没法直飞回国,只好再塞班岛又逗留了一天,坐飞机飞日本,再转机回到中国。
陆行聿在这段时间里也没闲着,他马上让杂志社里的专栏责编去想办法跟进这次的新闻,然后让秘书去刑警大队找了陆家一直很相熟的一个警员,看看能不能从他们口中撬出一点不透露给别家媒体的东西来。
陆行聿刚下飞机,就看到秘书站在接机口,陆行聿把行李箱递给秘书,问:“案件侦破的怎么样了?”
秘书沉默着斟酌了一会儿,说:“陆主编,案件估计已经快要结案了。”
“啊?”陆行聿有些难以置信:“现在A市警察破案的效率已经这么高了吗?这才几天凶手就抓住了。”
秘书摇头说:“不,凶手是自首的。”
陆行聿更加一头雾水了。
秘书说:“我替您约了刑警大队的王副队长,他说会告诉您一些相关细节的。”
竟然这么快就要结案了?那可是常乐被杀了啊,不过陆行聿还是怀着莫大的希望去见王副队长了,那位老警员一定能给他带来一些让他非常满意的东西。
有时候媒体就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只要有一丝丝的味道蔓延开来,它们就会蜂拥而上,争着抢着去咬下一口肉,也不管嘴里的肉是酸的还是臭的。
而聪明的资深媒体人,嗅觉自然异常的敏锐,能准确无误地咬下最鲜美的肉。
王副队长叫王杰,跟陆家算是沾点亲故的远方表亲,在刑警队里混了快三十年,不少经典的陈年旧案,都是王杰旁敲侧击透露给《默读新闻》的,而那些案子虽然过去很久了,但是现在拿出来再讲,依旧会让人觉得津津乐道。托着这层便宜,王杰是少数跟陆家走的近的远方亲戚。
按照辈分,陆行聿应该叫王杰叫表叔,后来来往多了,就省了那个“表”字。
“叔叔。”陆行聿走进跟王杰约好的餐厅,他跟王杰握了握手,说:“好久不见了。”
王杰摸着后脑勺哈哈笑:“是啊行聿,确实有阵子没见了,最近忙吧?”
陆行聿笑了笑,说:“谈不上,瞎忙。”
王杰叹了口气,说:“我是最近被你们媒体缠得连透气的机会都没有,每天警察局门口站着满满的全是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你们堵门抗议呢。”
陆行聿给王杰倒上酒,说:“他们就是吃这口饭的,谁都想拿到最新最权威的新闻,还要最有看点的。不过我相信您,肥水不流外人田,您会让我满意的。”
王杰把酒杯往前推了推,并没有喝,沉吟片刻,说:“自首的凶手叫刘一唯,他说自己是防卫过当,失手误杀了常乐。”
陆行聿皱起眉,说:“防卫过当?是常乐想杀他?”
王杰点点头。
这可是天大的笑话了,常乐一个身家千万的歌星,会为了什么去杀一个无业游民?
陆行聿总觉得,事情不会这么简单。
可是,王杰说:“根据刘一唯自己的说法,他手中有能让常乐身败名裂的东西,当时他去常乐的别墅,是想去威胁勒索他,但是似乎并没有谈拢,常乐就跟他起了争执,手拿着刀要去捅刘一唯,刘一唯躲了一下,常乐刺偏了,然后刘一唯拿起房间里的一块石头反击,结果砸死了常乐。”
说着,王杰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三张照片摆在陆行聿面前,一张是常乐的证件照,一张是刘一唯的证件照,还有一张,是案发现场的照片。
陆行聿看着照片里的老朋友,他不算是一个恋旧的人,只是记性不错,故人的脸都记得八九不离十,想想记忆中那个有些腼腆的少年,瘦瘦弱弱的,不好意思跟别人多说话,就爱一个人拿纸笔悄悄地写写画画。现在照片中的人有些发福了,眼尾也有了皱纹,就算已经是非常有名的歌星,但是神情似乎还和小时候一模一样,憨厚又有点腼腆。
再看刘一唯的照片,这人也说不出什么特点来,就是挺普通的一个人,扔在人群中绝对再也找不出来,因为他可以是街边小卖部里吹着风扇卖货的店主,也可以是路过的出租车司机。从照片中刘一唯的穿着看得出日子比较落魄,不过倒是把自己拾掇得挺干净。
这两人同年生,刘一唯略长几月,但不管怎么样,都很难想象这样的两个人会卷入一个勒索凶杀案中。
第三张照片中,常乐面朝地倒在血泊中,右手上拿着一把水果刀,上面有血迹,经过鉴定,是刘一唯的血。
“所以。”陆行聿把照片放在桌子上,看着王杰眯起眼睛,问:“刘一唯是拿什么东西去威胁常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