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8、第四章 为吃痴迷为吃狂 ...
-
第四章 为吃痴迷为吃狂
寻觅天涯断肠草,自在阡陌丛中笑。
被禁锢的心灵一旦被放飞,就会寻找安慰或者刺激。可是安慰从未出现,刺激倒是时常发生。
吃,永远是缺少零食的时代的孩子最热衷追求的事情,如果说特种兵转业后的贝某尔在电视上大秀生存能力狠让人难忘却少有人愿意模仿,那么童年的他就绝对算得上是个生存特种兵。在地面,不容易找到一颗豆子,如果有的话,早就被节俭的村民拾走了,一贫如洗的年代,猪粪都被搜刮得一干二净,吃的东西,只能到别的地儿寻觅,这时候,小麻雀的生存天赋显露出来。
那个时代,“大*字*报”是绝对不会被风刮得满地滚的,村民们早就盯上它们,一旦读完,不等守卫“大*字*报”的民兵离开,抢着去揭走它们,为啥?可以卷旱烟,可以生火、可以当手纸等等。塑料袋几乎是从地面找不到的。糖纸是孩子们的宝贝。塑料布小块的蒙坛子口,大片的,可以蒙屋顶可以做雨衣用处广泛得很。至于布头绳头铁丝螺帽,节俭惯了的村民哪里还把它们扔掉?所以,六七十年代的农村,想不环保都难。树叶一掉落,会被人捡拾走。那个时代,刮风只有扬沙,是绝对见不到白色垃圾的,扫地也只有沙土。
茅锯草的嫩茎、藕荷的杆、高粱的青禾杆、蔻树的嫩尖、地里的荸荠苗下的荸荠、小河里漂游的水菱的尖角、红薯地里残败的藤蔓下被遗忘的指头大小的苕秧儿……只要能找地到的可以进口的,在一阵又一阵的别人听不见的来自他的心底的小麻雀的欢呼声中,他能。该啃就啃,该咬就咬,可擦洗的不擦洗,他就算吃得拉稀都乐此不疲。村民丢弃的死猪死猫死狗他是碰都不敢碰的,他看到过有陌生人捞死去的动物尸体觉得唯利是图的人的天良被狗吃了。他到生产队的瓜地去摸过西瓜、香瓜、菜瓜,他也到别人的菜地偷摘过番茄、青辣椒、黄花菜等等,进口顾到就行,那还管出口问题。
后来,他看金庸的小说《神雕侠侣》的时候,同情杨过中了情花毒,吃断肠草才解毒,其实他早就知道,断肠草就是黄花菜,也叫忘忧草,吃生的肯定不行,要吃出过水的——被滚烫的水焯过并晾干后再回锅煮或者炒菜,最是美味。
他对冬天并不太讨厌,虽然说在冬天并不太可能找到食物,但聪明的他能。他学着大人,别人背一把大铁锹,他身材瘦小,大的家伙他背不动,所以他拖一只粪耙。他到荒凉的地里,看到有洞口就刨啊刨,有时候刨到老鼠窝抓到还不睁眼的红皮肤裸露的小耗子或者冬眠的青蛙。红皮肤老鼠儿的肉烧熟很鲜美。他喜欢在夏天把蛙活剐皮在看他无皮蹦跳的样子,这样歹毒的行为虽然丧尽天良,但别的熊孩子在夏天钓龙虾可比他更残忍,活活的青蛙剐皮后还要用线绳系得紧紧的被龙虾撕咬。
他有时候刨得到僵硬的蛇,他知道水里游走的蛇是没有毒性的,即使被咬也只留下两个牙齿印痕,流几丝血。土里面的蛇无法判断毒性,趁它还未苏醒过来赶紧斩头剐皮掏蛇胆斩蛇肉煮肉汤。有一回被他妈妈连锅扔到粪坑了,后来他只敢在野外烹煮,随便找个铁碗,灶就地抠个坑就成调料都不放的滋味最原始一般的人是感受不到的。鳝鱼和泥鳅要到淤泥里淘才更容易些。他也到公社去捡过西瓜皮,橘子皮,甘蔗梢,运气好的时候,他在菜场边的垃圾堆里可以找到包菜心或者是别人认为不好弄的带毛的猪头猪尾巴,他把它们拿回家,用火烧,用盐一搅和,好吃的不得了,小麻雀嚷嚷:“吃货,烫!”
猪头猪尾巴要大人弄才好吃,他也吃过一种叫做“损鸡蛋”的东西,还没孵化好的鸡蛋,臭了,食品所廉价卖还不要票,排队抢购的人很多,证明当时的村民都喜欢,后来他在南京吃特色美食“活珠子”的时候他一点也不奇怪,幼年在家乡吃得很多回,每一回大脸盆装满敞开肚皮胀。兄妹仨撑得不行,也不强抢还要朝对方的嘴里塞,蒸煮后的“损鸡蛋”是散发着独特鲜香味道的。
幼年时代为吃痴狂的经历也教会了他,无论是什么养的食材,在他手里可以立马变成倾注了爱的最浪漫的饮食文化,也许品尝起来的味道并非最完美。比如,从十月放到元旦后的面粉被遗忘了,老婆甚至要把它扔了,老婆要炒洋葱,他灵感立刻来了,要是有几粒青豆,一份中式披萨立马成型。亲自下厨打鸡蛋、配调料、剁肉末、添加洋葱丁丁,搅和好半天,虽未开火烹制但一股清香早已让女儿垂涎:“爸爸,做什么好吃的?”“中国式披萨!”在自信的对话里,他享受着吃饭的天伦之乐。
后来他所在的新学校有个女的,学美术的艺术用到每天给儿子做早点上,晒朋友圈的美食图永远是点击率最炫目的。他看了几回,觉得把爱只用在做饭上面的老师也许是个人爱好,如若在教学中表现平平则不看也罢。他只亲近比他优秀的人或者想只求上进的人,绝不亲近自以为是傲慢蛮横的人甚至鄙视自私自利唯恐他人比自己优秀的人。
若干年后,他在学校宿舍里朝煮的稀粥里添方便面调味包,惹得楼上的小丫头们闻香下楼,一人拿一方便碗吃得澎香,还回家吵嚷着让自己的妈妈“我就要吃*兄叔叔那样的饭!”让他的同事们集体声讨他,到底施展了什么魔法,让孩子们爱上吃饭?想把饭吃得香甜很容易,只要每一次做的时候多花一点心思就行,比如,白萝卜切丁,用酱油醋和辣子一搅和,撒点味精是最棒的下酒小菜。他算不上好厨师,但是他是地地道道的吃货。他最讨厌的是比他大得多的孩子们往往会抢走他辛辛苦苦寻觅到的食物,被掠夺的他,用死鱼般的眼神死盯着胜利者,夺人口粮就如同血海深仇,那带着仇杀的眼神,使他觉得,生存是那么不容易。
他在成年后,喜欢盯住别人的眼睛看,直到被盯的人毛骨悚然地躲闪他的目光。他的侵略性的目光成就他在与人发生争执的时候练就了比虐待狂还要命的霸气。他知道,直视的眼神可以直抵人心,心底无私的人的眼睛里纯洁的光芒可以扼杀掉邪恶。自己的小身板是无法用武力征服别人,但是他也早就懂得,用狠毒的眼神直视对方,会让理亏者无地自容。小麻雀时常在他耳朵边悄悄告诫:“好汉不吃眼前亏……”
生活,如果是一本无人书写的教科书,那么学习它的人要么被生活教得懦弱要么教得犀利睿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他的生存法则往往会使他颗粒无收。所以,他也学会了尝试小小的狡猾,他偷偷潜入一个把祖屋都败光的孤老爷爷的鸭棚里偷吃锅里的鱼,还临走的时候灌上一瓢水使得锅里的东西似乎原封未动,虽然清水很容易被发现,他多次听到过那个孤老细爹爹骂偷他菜的两只脚的饿狗子,他当时还纳闷,怎么会有两只脚的狗子,再后来反复韵泡子才韵出味道了。
这是稍微有修养的人在骂人,听着是骂狗子,狗子历来是为人类背黑锅的窦某娥(关某卿给这个悲剧人物起名字其实是说她经常肚子饿而绝非说她毒恶),人类一有麻烦,立马把心底那条患上狂犬病毒的野狗从心笼里面放出来狂乱的见谁咬谁;他在放牛的时候会把牛牵到菜地旁,摘一颗顶花带刺的嫩黄瓜或者快熟的半红的番茄,他的贪心不大,所以轻易不会让主人瞧出破绽。
他在五岁半前,自由而并不算甜美的生活并不太长,从爷爷奶奶过世算起,一年半的时间,他对吃的贪婪达到了一种神不知鬼不觉的境界。他妈妈看他常常拉稀还不以为然,只当喝缸底浑水脚子闹肚子,自己以为在做姑娘时候在娘家村卫生所帮过几天,就用自己的医学经验来给儿子治病——吃“土霉素”。
在他家直到他读完大学,家里最常见的药品就是“土霉素”,灰不灰黄不黄的药片,嚼在嘴巴里面,腮帮子都带苦涩。平心而论,药是好药,也便宜,要是药片不够,他妈妈还有一个土法子——炒糊艾叶,煎水喝,一碗见效。艾叶还能在夏天的黄昏熏蚊子,是很有效的,苦日子慢慢被年龄的增长取代,他必须进学堂读学前班。
学堂跨进积学问,人间少个淘气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