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壹*断袖少爷 ...
-
壹*断袖少爷
“死断袖!还要老子伺候你?!你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大公子啊?赶紧收拾好去前院!不然有你好受的!”
看着眼前这张丑陋的面孔,以及这张面孔主人那同样丑陋的嘴中骂出的“死断袖”林笙扯扯嘴角,慢条斯理的抱着水盆去打水。
……
林笙,就是林家被称为“家门不幸”的、自幼丧母、亲爹不疼后娘不爱的林笙了。
说这林笙也是可怜,幼时是这林家唯一的少爷,本该享受一世荣华富贵,可惜他母亲在他四岁的时候死了,林夫人这一死,可是给了林笙父亲,也就是林城机会,林夫人生前不让林城纳妾,甚至侧房都不让有,可她一死,自然也是没人再管得了林城,林城在自己夫人死了两年后,就纳了一房小妾——柳氏,从那时起林笙就觉得林城挺不要脸的,四十多岁的老男人了,娶了个芳龄二十一的小姑娘,估摸着也是柳氏看上林家家大业大了,不然哪会搭理林城一个老头子。
林城让林笙叫柳氏娘,林笙不肯,最后在林城的一再要求下,终于是喊了柳氏一声“二娘。”
柳氏嫁入林家,四年内生了三胎,三胎皆是小姐,林笙依旧是家中唯一的少爷,可就在他成人礼的前三年,也就是又一个四年后,他这个二娘为家中诞下了两位小公子。
没错,两位。
这一胎一下子生了两个公子,林城高兴的直接是将柳氏升为正房,而林夫人,也就成了那所谓的侧房,林笙也“理所当然”的成了庶子。
这一来,林城就基本上不管林笙了,林家,是炼药世家,偏偏大少爷林笙还是个炼药废柴,对于炼药,几个小他十来岁的妹妹都比他有天赋,原先看中林笙,是因为家中只有这一个儿子不得不这样,现如今又有了两个儿子,林城自然是将心思全然放在那两个孩子身上了。
林笙的字,都是先生取的,他是子字辈的,字:子辰。
而林城,连儿子的成人礼问都没问一下。
林笙成人礼时,恰好碰上柳氏又怀孕了,全家上下的目光都放柳氏身上,他的成人礼,更是没有有个人来问。
又是十一年后,两个小公子都十三岁了,分别取名为林潇和林萧,是两个不折不扣的熊孩子,被招惹次数最多的,莫过于林笙了,可奈何林城最宠他们,所有人也就敢怒不敢言,他林笙更别说什么报仇了,两个小祖宗说什么他都得听着,如果欺负了他们两个,那就是他这个哥哥的不对,如果教训两句,那又是他这个庶子以下犯上。
林笙已经二十三岁了,平常男子这个年龄,怕是都做父亲了,而林笙,别说做父亲,连妻子都没有。
三年前,为了与同为俞镇三大家族的周家扯上关系,林城不顾林笙意愿,为其与周家四小姐,周玥玥订了婚,周父虽然宠周玥玥,但说到底她也是个庶女,尽管林秋楠喜欢她,林城也是不可能让自己哥哥的长子娶这个庶女的,没办法,只好让林笙这个没身份但又是林家长子的废柴娶周玥玥了。
婚期将至,林笙却是逃婚了!后来,他让下人们在林家后院逮住,情急之下,林笙居然说出自己喜欢男人这种话来逃婚,周家小姐一听,顿时梨花带雨说道:“我绝不会强迫你,你喜欢的是男子,小女只能让步了。”语落,就哭哭啼啼的穿着嫁衣跑回周家了,林城为了给周家一个交代,又是让本来就爱慕周玥玥的林笙的表哥林秋楠,娶了周玥玥。
这么大的闹剧一出,林笙也自然成了所有人矛头所对,成了人人口中的“死断袖”“臭变态。”
他在林家的地位,更是一落千丈。
正所谓,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这句话放林笙身上刚刚好。
……
“妈的,这都什么文,这些个作者跟主角有仇吗写的一个比一个惨。”
林笙把手机往桌子上一扔,不看了。
作为一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都在上班的苦逼上班族,林笙表示好不容易休次假我为什么要在家里看这煞笔玩意。
平时天天嚷嚷着要放假,放了假要去哪哪哪旅游。可是真的放假后,因为天气太热的缘故。他就只有在家补番,看小说的份。
前些天被大学时的朋友推荐着看了本名为——《魔陆》的耽美小说。别看这名字起的文艺清新,但这本破东西正儿八经的是一本抖m比残王的故事。
首先,主角跟他重名。他叫林笙主角也叫林笙。每每看到“主角被按在地上……”这种片段的时候,林笙就莫名有一种代入感。拜托,看着“自己”被别人按在地上揍能好受吗?!
其次,所有角色都惨,尤其他妈的主角。
字面意思,比残王。这部小说的角色可谓是一个比一个惨。
前面那段就是小说第一章部分描写主角身世什么什么。其实看完第一章,林笙觉得其实写的还可以,但是,仅仅就是第一章。
第三章以后,后面作者脑袋可能是让电梯门给夹了一下然后走路滑倒磕到后脑勺了。先是主角莫名其妙的被一群莫名其妙的人按在地上暴揍,然后揍完就被告了上去,但是家主知道这事之后不但没有责骂伤人的,反而是骂被伤的主角怎么怎么辣鸡,我靠那是你亲儿子好不好能不能不要成他人威风灭自己士气啊!
这里林笙还是能看下去的。最最受不了的就是反派和攻登场之后,先是攻和主角莫名其妙一夜情,然后反派不分青红皂白抓走主角,关在自己家里不由分说的一顿SM,□□补魔。
□□补魔不是那种色气满满的,而是吸收精气精血补充自己灵力。主角被吸的快死了,反派又一副好妈妈的圣母养给他疗伤安抚。主角居然他妈的不知不觉中爱上这个反派了!
攻和主角一夜情之后也莫名其妙的爱上了主角,反派抓走了主角他就开始欲生欲死,一口一个“我只爱你一个求求你不要离开我”悲痛之际,攻就不知道捡到什么金手指,然后一下子变得牛逼哄哄上去就把反派的老巢给掀了然后把主角救出来,可这会主角已经爱上反派了啊,怎么办?攻就把反派杀了然后把主角绑回自己家去,再然后告诉主角“你只能爱我一个……”主角就哭着说不要啊,没错字面意思,哭着说,一个将近一米八的大男人泪流满面梨花带雨的哭。
看到这,林笙很平淡的关掉手机,删掉那个奇怪的基佬小说网站,躺在床上沉思了很久很久。
文他没有看完,反正是听说最后BE了。这破玩意能不BE吗?身世一个比一个惨后期黑化一个比一个恶心,结局要是大团圆谁看了会高兴?
这小说作者是他妈的心理不健康吧写这恶心东西!
良久,林笙摸起手机给安利自个小说的朋友□□上发了句话。
“(哔——)你爷爷。”
消息刚发完,林笙还来不及把再看眼手机,脑海中突然出现了10086的人工智能客服的电子女声。
【验证成功,欢迎来到魔陆——】
【账号注册成功——】
【当前账户:林子辰——】
【预祝贵方游戏体感愉快——】
愉快二字一结束,林笙只觉眼前一黑,一阵天翻地覆的恶心感觉自心底油然而生,林笙脚底一个不稳,栽了过去。
失去知觉前,林笙脑海中又出现了电子女音。
【登陆成功——】
……
“死断袖!还要老子伺候你?!你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大公子啊?赶紧收拾好去前院!不然有你好受的!”
耳边雷鸣一般的怒吼惊的林笙猛然从床上弹了起来,额头也同时磕在了床头上,睁眼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屋古色古香的陈设,伸手一摸头发,原先那干净利落的短发不知何时变作了三千青丝。随意而凌乱的洒满肩头。眼前的景物也清晰的多,那常年戴在脸上的黑边眼镜已经不知去了何处。低头再看,那手明显也不是林笙自己的,小一圈,而且腕子上上面还有着明显的淤青,在白皙的小臂上就显得格外显眼。身上穿的也不是林笙在家所穿的睡衣,而是一件陈旧的白色贴身中衣。
“你愣那干啥?!还不快起来洗漱!丧门星……”
林笙这才注意到床边还站着个男的,听他刚才那台词,怎么这么耳熟啊……
等等,我靠这不是《魔陆》第一章里的第一句吗!这不是那个常年欺负主角的下人所说的吗!
他,他他他刚才喊林笙什么?!死断袖?!这个熟悉的称呼是什么?!
混乱中,林笙脑海中嗡鸣一声,又响起了电子女音。
【当前所在地:俞镇林家。这里系统1.0,贵方请多指教。】
林笙在脑海中愤怒的吼道:“你他妈整什么幺蛾子?!”
【请安静,破坏系统会破坏贵方脑神经,请按照系统指示完成任务。】
一听到会破坏脑神经,林笙顿时安静了,他冷静了三秒,抬手狠狠的敲了三下自己的脑壳子,他终于意识到——他穿越了。
【警告,】1.0突然善意提示【“穿越”为禁词,请贵方体验游戏的同时不要对游戏中任何NPC说出“穿越”否则会扣除灵力点并加以惩罚。】
“……我只是想想。”
高冷的1.0没有再回复他,林笙也清楚地明白了,他现在在小说魔陆的男主角:林子辰(林笙)身体里。
而这里的剧情,正是那个报社小说唯一正常的第一章的剧情。
【贵方请接受任务:家族会议】
林笙脑中出现两个选项,一个红色的接受,另一个,绿色的接受。
“……有第三个选项吗。”
【请接受任务家族会……】
哦原来是主线任务必须接受的吗。
林笙漠然的选择了那个绿色的接受。整了整那件松松垮垮挂在肩上的中衣,下了床。
林笙这才知道了,他当初看小说时脑补的是有多么美好。
原著:【那屋子里陈设一件不少,只是略显冷清。冬天,这屋子里只架了一处火炉,冷冷清清。】
何止是冷冷清清啊!这屋子里确实陈设一样不少,也确实只有一处火炉,但这屋子本身就小啊!这个火炉的大小差不多就是一个插线板那么大啊!
这屋子里冷的就像林笙家那个没按暖气的小阁楼一样,冬天就仿佛是冰窖,冷的人哈出的气都是白色的。
淡定的环视一圈,林笙穿好衣服坐在了桌前,摸着自己那头及腰长的乌发,陷入了沉思。
他虽然是个gay,但是没有男朋友。所以也不可能有女朋友。从小到大就几乎没碰过妹子的头发,唯一一次还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扯了女同桌的辫子,然后让人家小姑娘告给老师,一顿狠批。
他现在这头头发!是那个女同桌的两倍长!他连马尾辫都不会扎!
以前看古风小说,不都是说拿簪子一插,拿发冠一束,就好了吗?什么流云鬓,梅花鬓的。这哪有簪子?哪有发冠?唯一有的就是桌子上扔着的一条黑色缎带了。
“喂,1.0。”林笙没好气的在脑海里叫道。
【系统12时辰竭诚为您服务。】
“头发怎么扎。”
【……】
1.0显然没反应过来这个问题,沉默了好半天。
林笙扶额无奈道:“行了我自己扎。”
他能扎多好看?拿那条发带随随便便束住,还束歪了。想再挑着发现怎么束都还是歪的,林笙干脆放弃了束发,这样就好。
打好水不紧不慢擦脸的林笙借着水盆里水的折射仔细打量着自己这幅新皮囊。
不得不说的是“林笙”真的长了副占便宜的好皮囊。眉清目秀,眼角有一颗若隐若现的红痣,眉目间有着一丝忧郁,微微一弯眼梢发现“林笙”还是一张天生的笑脸,不过这张笑脸的却是微微肿着,还明显的有着些许淤青。
一看就是林家的人打的呗,还能是怎么。虽然也可能是原主自个倒霉摔得,但是这脸上的淤青不像胳膊上的,根本遮不住。
“我他妈摊的什么破事啊!”沉默片刻猛的将手中的帕子摔在盆中,怒气冲冲的嘟囔几句,披了件外衣便是朝那前院走去。
按原作中说的,林城自从那次逃婚事件后,见林笙的次数就少之又少,见了面,冷嘲热讽两句,再留下一语“家门不幸啊!”就拂袖而去。这唯一一次主动要求见面,还是因为是家族的会议,所有人都得到,就因为这破会,原主又是挨了顿打。
墨迹半天,终于是到了前院,额角又是新添了一块青紫,这是刚才脚下踩到积雪,滑倒嗑的。
林笙搓了搓已经冻得发红发僵的手,轻手轻脚的推开了前院的门。
一进门,满屋子刚才还聊的热热闹闹的林家人,顿时像是让割了舌头般,鸦雀无声。
坐在最上面的林城轻咳一声,道:“人到齐了?那就说正事吧。”语落,他斜眼看着林笙冷声道:“还不赶紧坐下,让长辈等你那么久,现在又站那一动不动,难道还要我这老骨头起身给你让座吗?!”
林笙嘴角不禁猛抽两下。这林城果然跟他看到的第一印象一样:猥琐。他倒是想坐啊,可哪有他坐的地方?侧房小妾的子女们坐的地方,也没有他的椅子,他怎么办?坐地上?
虽然不是不可以,林笙心想着,反正原主丢的人够多了,多丢几次又何妨?他甚至还觉得坐地上身上会更暖和些。
林城显然没发现林笙此事的窘况,虎视眈眈的瞪着林笙,就在林笙准备一屁股坐地上看他林家老头准备怎么办的时候,一声娇笑传来。
“诶呀呀,都是我这个做嫂子的不好,怎么忘了子辰弟弟呢,嫂子给你赔不是啦,快快快,给子辰弟弟搬椅子来。”
林笙侧目望去,一张熟悉的姣好的面容映入眼帘——周玥玥。他不禁将目光在那张面容上多停留了几秒,那个本该是原主的结发妻子,又成了原主嫂子的女人。
这个女人,是全书死的最惨的,反派扣了她俩眼珠子,将她勒死后衣服扒光挂林家家门口了。
林笙依稀记得原作是这么描写周玥玥的:【比起三年前,她身上多出了几分成熟女人的韵味,同时也少了几分少女的青涩,身上穿了件绣着牡丹花样的旗袍将那曼妙的身姿勾勒的更加迷人,脸上扑的厚厚的胭脂水粉险些让林笙都没认出她来,周玥玥变了,不仅仅是语气脾气,气质都变了。】
而且,原主其实也是喜欢周玥玥的,但前者的喜欢,并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情意,他是单纯的喜欢而已,周玥玥是他母亲去世前跟他一直一起玩的儿时同伴,他拒绝与其成亲更是因为他母亲林夫人也是周家的侄女,也就是说他与周玥玥或多或少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他们成亲那算什么?□□吗?那是要遭天谴的啊!这里是林笙看了这篇三观不正的小说中唯一觉得三观正的地方!
可就算他俩两情相悦,周玥玥喜欢的也是原主,跟现在的林笙半毛钱关系都没有。林笙看都没看周玥玥一眼,径直走过去坐了下来,耳边的1.0一直响个不停。
【ooc,严重ooc。原主不会不搭理周玥玥,请修正,请修正。】
被这玩意吵得烦心,林笙这心里翻了个白眼,唇角扬起一抹牵强的笑看向周玥玥,然后移回了目光。
周玥玥一直悄悄用余光瞟着林笙,当她发现林笙只是在她说完后抬眸看了她几眼,又将目光收了回去,顿时气的攥紧了手中的帕子。
她嫁给林秋楠也是不愿意的,林笙对她的喜欢,是青梅竹马间的倾慕,但她周玥玥却是真的喜欢林笙,林笙比林秋楠年轻将近五岁,样貌前者更是比后者清秀,加上儿时的羁绊,周玥玥自是更加喜欢林笙。
虽然林笙不爱她,但是周玥玥相信自己有实力夺回林笙的“芳心”,林秋楠等她追到林笙后,找借口让他休了自己不就好了?她周玥玥一点也不在乎自己让休了还是什么。
她的心思自然是穿不到林笙耳中,林笙现在满心只有“这系统真他妈烦”这一个想法,林城见林笙坐下,到口的话语又是憋了回去,今天这还有外人,他也不能太过分。
林城顿了顿,咳嗽两声便是开口滔滔不绝的说道。
“今日,在这里要说的就是关于已经成年的家中少年少女日后的去向……”
他说什么林笙是几乎一个字没听进去。
这段剧情他都快背下来了好不好!当初作者拖更这块是他看的最多的!大致就是说过两天该分配家族产业了,林笙也知道自己肯定是会被分配到的东街的医馆,知道剧情就是这么无敌。林城说了些什么屁话他真的不想再听一遍了。于是干错靠在椅背上舒舒服服的梦周公去也!
等会议结束,旁边的不知道是他哪个表叔的弟弟的兄弟的姑姑的侄女的弟弟的儿子推了他一把,他才悠悠的醒了。
【任务:家族会议完成。剧情进度10%,苦逼值增加50,请贵方继续努力!】
苦逼值……林笙差点笑出声。这破小说改的破游戏连数值都与众不同,苦逼值,哈哈哈哈……
漫不经心的出了前院,刺骨的寒风顿时又使劲往他衣服里钻,先前屋子里带出来的热气顿时烟消云散,眼巴巴的看着那些个跟林家嫡系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都各自坐上自己的轿子,再一看自己连个仆人都没有的,沉默片刻仰天长叹一声当这破少爷还不如三百六十五天不间断的上班呢。然后揉揉额角,又慢悠悠的往自己那个破旧的小院走去。
当少爷不如上班,当少爷不如看烂番破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