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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第一百三十八章】君舍天下 ...

  •   瑰国岚君六十七年,国君毕岚禅让其位,新君钟桧登基,举国欢庆。
      那一日,毕岚亲自为钟桧加冕,瑰国岚君以惊艳天下的盛世容颜完成了自己最后的谢幕。
      身后是狂欢中的不夜都城,毕岚站在巍峨的城门下,青砖故垒,衬得那身白衣越发的耀眼。他只静静地站在那里,长身玉立,却勾去了在场所有人的视线,连同天上的星光,似乎也被他牵引,让澜夜凭添了几分黯淡。
      就算没有一丝武功,仅凭那绝世的容颜和气质,也足够令世人沉沦,叫天地万物黯然失色。
      丁隐在马车上安坐,独自牵引着缰绳。钟桧本安排了保镖和下人,被丁隐一句话回绝:“你是在怀疑我的能力还是武功?”于是钟桧乖乖让步,在照顾毕岚这一点上,千军万马也比不上丁隐一人。
      毕岚望着城墙,明波秋水,款款如恋。
      故城一别三十载,秋水望穿旧楼台。岁华老去容未改,故城如故寒梅开。
      钟桧看着那抹白色的孤影,他走近那人,问道,“离开玫都,您打算去哪儿?”
      “雪国冰川,俞国草场,岸国荒漠,逍遥海域,都去看看。瑰国就交给你了。”
      钟桧颔首,“您一路走好。”
      毕岚转身走向不远处的马车,三千青丝在微风中轻舞,撩拨着空气里的尘埃。丁隐伸手牵他上车,为他支开车帘又轻轻放下。只听得一声长厮,骏马驱车绝尘而去。
      两年后,岸国荒漠。
      莽莽黄沙静静沉睡,毫不介意阳光的炙烤。对于它们来说,温度再高又能如何,不过是晒裂石粒碾成沙。最恐怖不是太阳,是风。狂风袭来时,它们被无情地卷积上天,辗转风雨,最后落向何处无人知晓。
      毕岚和丁隐在沙漠里走了三日,早穿皮袄午穿纱。此时毕岚的那身白衣已经黄得不像样,随便一抖便是一捧沙。丁隐也好不到哪里去,长须鬓角凌乱不堪,一张老脸沟壑纵横,深深浅浅地灌满了黄沙,一低头便簌簌而落,回归沙漠。
      走着走着,毕岚终于停下脚步,“我有些乏了,我们回去吧。”
      丁隐当即驻足,站得笔直,像是栽种在沙漠里的一棵树。他在等毕岚先走,这是他与毕岚相处的固定模式。毕岚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跟,相距不过一丈。
      然而这一次毕岚却并没有挪动脚步,他有些疲倦的看着丁隐道,“我走不动了。”
      丁隐心中忽的一颤,他隐约感觉到了空气中的那抹悲凉。于是他轻轻地走上前去,站到了毕岚身旁,一只手轻巧自然地伸到那人的膝下,另一只手拂上那人的背,将人打横抱起。
      毕岚蓦然一惊,他原以为丁隐会来背他,却不曾想那人竟如此放肆,直接将他抱起。双腿离地的瞬间天旋地转,没有武功的他下意识地一缩,蜷靠着在丁隐怀中。都这个时候了,背着和抱着又当如何呢?随他去吧。
      丁隐垂首,视线落在毕岚的脸上。那张脸虽被黄沙尘染,却依然精致娇美。他是真的乏了,全身娇软得没有一丝力气,吐息淡淡地润进丁隐的胸膛,与那强劲有力的心跳合为一体。
      听见那鼓动的心跳,毕岚明白他的冲动和不安,他温柔一笑,浅浅地道,“走吧,回去了。”竟是半点怪罪的意思都没有。
      丁隐这才迈开脚步,朝沙漠边缘返程。他走得极稳,此生今世从未走得这样稳当过。因为他怀中护着的人是毕岚,那是他一生的意义,是比他的性命还要重要的存在。
      毕岚在他怀中安稳的睡着了,微弱的吐息一点点浸染着灰布衣裳,烧灼着那一块皮肤,留下永恒的印记。
      黄沙渺无边际,一串孤零零的脚印向远方延伸而去。可没过多久便被狂风碾过,流沙无痕。
      翌日未时,随着那阵微不可闻的温润气息的彻底消逝,丁隐脚步忽滞,仿若被人定了穴道,再无法前行一步。
      只那一瞬,两行热泪便从他的眼眶中溢出,浇濯着那张沧桑的脸,将沟壑中的黄沙染成赭色。泪滴凝着沙粒滴落在地,瞬间被沙海炙烤成气,灰飞烟灭。
      这是他此生唯一一次哭泣,因为他失去了整个世界。
      可他却还活着,因为毕岚对他说的最后两句话都是“回去”。换做别人,肯定都以为毕岚要回去的地方是玫都,丁隐却知道,他指的是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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