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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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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亲自开着吉普车,率领一个侦查队在荒漠巡境:他向来身先士卒、不怕弄脏自己的手。那里是商旅部落经常行径的路线,最近他收到阿兰部落传来的一些关于那个区域不太安全的通报。要知道阿兰部落天性保守而且相当逆来顺受,若不是到了最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向他求援的。他非常乐意帮助他们,而且那是他的责任。
更何况,深夜的时候,他听到了久违的狼嚎。
狼嚎的频率触动了他的神经,代表了恐怕真的发生了什么很不妙的状况。于是,他决定亲自看看。
巡了一早上,没发现什么异状,他稍微放了心、却没放松。中午他和大伙一起回到阿兰部落长老家用餐。长老非常好客,供上最好的食物,午餐一直吃到下午,男人一伙人才离开。
回程的路上,他决定绕路,到另一边也巡视一下。那里是狩猎人常去的地方,然而当时并非狩猎季节,人烟稀少,越是如此,更不能保证不会有人故意利用状况。他继续开着吉普车,眼观四面耳听八方的注意着有没有异状。
突然间,他注意到吉普车前方有个奇怪的东西,好像是一团破旧的布袋。
他举起手,做出要大家暂时停下的手势。停下车之后,他跳下吉普车、亲自探个究竟。
他可不希望遇到地雷。
传闻甚嚣尘上,说有人会故意在路上埋设地雷之类的物品,在车子经过时引爆、让车辆翻覆,趁机打劫、绑架勒赎,还有……干些不好的事。总之,有奇怪的东西突然出现通常不是什么好兆头。
于是,他来到那个东西旁边,以弓箭步蹲下、略隔着一段距离仔细检查。他发现那原来不是破布袋,而是个人,背朝上、脸向下的趴着;庆幸的是没见到电线或可疑的电子器具,不是人肉炸弹、应该也非地雷陷阱。接着他卸下背上的长枪,用枪杆将那个破布袋……不,那个人翻过身。
他看到了一个如果不是死了、就是快死的人。
那个人满是尘土、全身到处很多擦伤、而且脸颊和嘴唇都被晒得脱皮起水泡;身上的衣服也又破又脏,该不是迷路的游客,什么东西都没带、就不自量力的硬闯进砂岩荒漠冒险?
他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伸手探了一下那个人的颈动脉:还有心跳,但又浅又急,显然严重脱水。再不救一定会死﹝虽然救了也可能死﹞。于是,男人不假思索地抱起了那个脱水的迷路人,走回吉普车,将那个人放在后座,用毯子盖上。
「酋长?」
一个人从紧随着他后头的那辆车上跳下,关切又疑惑的问他:「那是谁?」
「不知道。」他很诚实,「不过,命运把他放在我前进的路上、在我脚前,必然有用途。送给我的、就属于我。」
那个人点点头。根据卡菲勒地区的传统,谁捡到就是谁的。 「的确是这样。」
大家都点头认同。
「这是我的财产!」男人宣示着说:「捡到就归我!」
「归我、归我!」接着,众人就兴高彩烈的喔喔大叫起来,非常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