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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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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死亡。堕落。救赎。
染血的少女漫不经心地微笑,
地狱里开出了动人的花。
正文
“被告是未成年人且不满十四岁,《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反对对我当事人的过重处罚。”我推了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站起来说。
太久没有接为杀人案件被告辩护的案子了,我竟恍惚了一下,似乎什么时候也经历过这样的场景。
我分了分神,看向我辩护的被告,十三岁的初二女孩林珰沉默地站在庭上,眼底如一潭死水,一点儿也不像其他出庭后嚎啕大哭的孩子。
原告方受害人的父亲双目通红,死死地盯着这个弱不禁风的女孩子,受害者的母亲早已泣不成声。
我心中轻叹一声。
见得多了。
出了法庭,悠扬的手机铃声响起,看了看屏幕上显示的联系人,我随手接通了电话。
“喂,王局?”
浑厚的声音从听筒传出:“小秦啊,这个案子还需要你继续努力啊。”
“怎么了,不是快结案了吗?”我有点疑惑地说。
“唉,你也知道,现在还没有很充分的证据证明林珰就是凶手,要不是受害人家长坚持要打官司,也不会……”
“您不会又想让我去查案吧?我是律师,可不是警察,这样是不是不太好?”我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
“小秦啊,还是你了解我。那就麻烦你多帮忙了啊!”王局自动忽略了后半句,说完这句话,笑着挂了电话 根本不给我回答的余地。
我收起电话,微微怅然。
那次之后,多久没查过案了呢?
回到公寓,我却愕然发现,防盗门上靠着一个熟人。
程羿,我的高中兼大一同学。
见到我,他的瞳孔在阴影里猛地一缩,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你怎么了……”
我的话才刚刚出口,他就骤然逼近我身前,注视着我的瞳孔,声音嘶哑:
“秦暖之,这几年,你去哪了?”
我愣了愣:“你什么意思?”
不知是否幻觉,我竟在他声音里听出了一丝咬牙切齿的意味。
“你说呢?你大一那年不辞而别,知不知道我们都很担心你!”
我这才明白他在说什么。大一那年,还在警校的我得到机会去美国深造,此后就再没有见过这位仁兄。
可是,我走之前明明和他们道别过了呀,他还说要我别忘了老同学来着,怎么就成了不辞而别了呢?
“那个,程羿,我不是去留学了吗,你不记得了?”
我奇怪地说了一句,却见这位以高智商出名的老同学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留学?为什么不和我说?”
“我记得我说了的,再说,我们好像一直不熟吧?”我反驳道。
“不熟?”那咬牙切齿的意味又出现了,我莫名有点心虚。
程羿却突然抓住我的肩膀,指节泛着青白色,可见用力之大。
正在我腹诽此人不尊重老同学时,他仿佛说了句话,我却听的不是很清楚。
“秦暖之,你能不能回答我?”醒悟过来时,听他问道。
“你说什么?”
“我说,我喜欢你,从高中就喜欢你。”程羿深吸口气,说。
与此同时我也被惊得深吸口气,差点被口水呛到。
什么?我听错了吗?!
程羿向我表白了?
作为祖国红旗下长大的优质小白杨,我坚信他是在拿我寻开心。
“你失恋了?”我有些奇怪地问他。
“不是。我很认真。”程羿秉承着他严肃脸的优良传统,看着这张活像死了老婆的脸,我竟走了神。
记得高中那时候,这家伙是校足球队的,一双大长腿横扫全市,几乎无人能敌。不知多少少女拜倒在他的运动裤下。
令很多人不公的是,他成绩也是一等一的,加上那张轮廓分明的脸,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
那时我和他一个宿舍,虽也收到很多情书,可让我转交给他的比写给我的还要多,这让我很不满。
而且,这位几乎不搭理我,我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我向他收作业。
所以,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我高中的男同学向我表白了!
本来对某些人来说这也算是一件好事,可……我觉得我自己直的不能再直了。
见我很久不答话,程羿的眼神暗了暗:“开门。”
“开什么门?”我从回忆中惊醒。
“开你家门。我刚刚来这里,没地方住,暂且先在你家借住一下。”
直到程羿从卫生间洗澡出来,我才反应过来自己稀里糊涂地放了他进来。
抬头却见他围着一条浴巾,径直走了出来:“你有衣服吗?借我穿穿。”
我看着这位大爷精赤的上身,一颗水珠向下滑落,融入毛巾之中,竟有些诱惑的意味。
啧啧,这么多年了,身材还这么好。
“有,你等等。”我连忙翻出自己最大的一件T恤,“裤头自备。”
“没带。”程羿淡淡地说。
“你到外地不带行李?没有裤头?”我有点崩溃,说。
最终,我还是很没有骨气地给他拿了一条新的裤头。
“赶紧刷牙睡吧,我明天还要上班。”我无奈地说,然后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却听他在身后说了一句:“你没有道别。”
“什么?”
“走的时候,你没有道别。”
“行行行,我道歉我道歉还不行吗。”我也有些烦了,关上房门。
却没看见程羿注视着我合上的房门,目光幽深,久久没有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