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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螳臂当车(三) ...

  •   “斯宾塞”三个字,冷伊听得出是一个一个往外蹦的,忍得手指掐到肉里去,才没有笑出声,只一个劲儿抿住嘴。

      她懂了,程昊霖原来是不会英文的。想想也是,他在辽东长大,在莫斯科上的大学,似乎也没有个学英文的机会。那他还想娶个英格兰总督的女儿?虽说莎莉的父母就不都是英国人,可他总该要能和老丈人顺畅地交流吧,要是这个水准,看他是悬得很,幸灾乐祸的快意涌上来。

      他们围绕这斯宾塞先生谈了许久,一直到了程家的别墅跟前,才停下来。

      冷伊坐在前排,听了一路,知道这神秘的先生,有六英尺的身高,有棕色的卷发、是港岛一个研究所里的专家。冷伊听得出莎莉谈到他的时候,语音里有些软软的绵绵的东西,不禁饶有兴趣地从反光镜里观察程昊霖的表情,却令人失望地只是些淡淡的关切。他还真是成大事的料,她这个生人都能看出点儿端倪,他却忍而不发——他朝思暮想地总督女儿,如此细致地谈论一个明显是她心上人的男子,他还不住轻轻点头,仔细一想,还是他先挑的话题,莫非是想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程虹雨同李睿晟已从房子里迎出来。

      “哥,你们这是去哪儿了?”程虹雨面上全是焦急,可是此时,冷伊真不知道这个女孩子,什么时候是真的,什么时候又是做戏的,“冷姐姐,你哥哥打电话想和你聊聊的。”

      “是吗?”冷伊听了脚步不由自主地加快了。

      “已经挂了。”她在身后惋惜地说。

      怅然若失,今天憋了一肚子的委屈。转念一想,即使接了电话,也不能在人家屋檐下说人家的不是,反而更是气鼓鼓的没处说去,“你和他聊了会儿?”冷伊小心地试探她的态度,就当着程昊霖和李睿晟的面。

      她上前一步挽住冷伊的胳膊,走在一行人的最前面,凑在冷伊耳边,“恩,我和他说了,我哥带着你兜风去了,好着呢,让他别瞎担心。”

      如果真是这语气说的,她和冷琮关系是很亲近的了。

      “哥,你带冷姐姐去哪儿逛了?”程虹雨转头埋怨他。

      程昊霖对冷伊使了个眼色,微微一摇头,冲着她,“就山路上,怎么知道半路下起雨来,路让树给堵牢,还让冷小姐受了伤。”

      “呀!”程虹雨这才注意到冷伊那不成形状的膝盖,扶着她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又招呼佣人去取药箱,“哥,你这让我跟冷姐姐家人怎么交代。”

      程昊霖此时一副很愧疚的模样,冷伊心说,有英格兰总督的女儿在跟前就是不一样,装得这么审视。

      “晚上休养休养,明天骑马去,你最喜欢的!”最后那一句是他弯腰在冷伊耳边说的。

      程虹雨正抽身去佣人手上拿棉花,只有冷伊听见了,诧异地望向程昊霖,他的双眼映着头顶水晶灯的光亮,璀璨的亮光。

      话说出的一瞬,程昊霖自己愣住了,他想起从前的木兰围场,风吹草低,那是他无论如何都回不去的时光。

      转天早上,在一楼方正略显空荡的餐厅里,冷伊和程昊霖、程虹雨、李睿晟一同吃了早饭。

      洁白的骨瓷盘子里,煎得金黄的荷包蛋,两片烤出焦糖色的面包,一把锃亮的餐刀被乳色的黄油衬得分外晃眼。

      程家兄妹都在莫斯科上过大学,李睿晟又在法国待过好几年,聊起留学的那几年,格外起劲。

      独独冷伊显得格格不入,咬一口面包,嫌干,喝一口牛奶,又不大喜欢那奶腥味。百无聊赖地打量这个餐厅,大得像小半个图书馆的阅览室似的,四周墙壁上也是同走廊里一色的油画。房间角落,一张餐边柜,佣人从外面花园剪下的绣球插在玻璃花瓶里,茂盛热烈。

      “那时候,听着次子军团真是心酸。”没有跟上他们谈话的节奏,也不知怎么转到这样的话题,是李睿晟起的头。

      次子军团,东洋有,旧时的欧洲也有,即使是现在的欧洲,军队里也充斥没落贵族家的次子或是私生子。就因为生不逢时,家里头的哥哥把爵位财产都继承去了,次子们只能靠继承来的一点点软财产过活,大多贪恋幼时在家的纸醉金迷,而挥霍一空,最终穷困潦倒;或是一生清贫。而大大小小的战争,给了他们一个绝佳的机会,活下来,加官进爵,风头甚至盖过他们的父辈;若是注定命该绝,死了,只能做异乡一具无名骸骨了,生来就不名一文,归宿也就不那么讲究了。

      餐厅里一时陷入了长长的沉默。

      “冷小姐英文好得很。”李睿晟坐在冷伊的正对面。

      冷不丁夸这一句,让她着实一惊,放下手中的杯子,不自然地摇摇头,浅笑,“过奖过奖。”

      “春季汇演的时候,那个表演太到位了。”他却还要举个这么久之前的例子。

      冷伊偷偷瞟了程家兄妹,程虹雨还是一脸的愉悦,天真的笑,像是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让人不设防;程昊霖低下头,像在仔细思忖着什么,他心里一定又在怪罪她,认为她有什么招惹他理想中的未来妹夫的举动。

      “我最近在看这本书的原版。”程虹雨很兴奋,“吃力得很,完全不能体会字里行间的情意,只是在赶进度,就当是在看课文。”

      “还是翻译过的看了顺畅,心情也能随情节起伏。”李睿晟忙接过她的话。

      “睿晟也看这种女孩子家看的书?”程虹雨快言快语,一声“睿晟”好不亲热。

      程昊霖和冷伊隔个桌角,出乎意料地,很平和地低下头,凑近她,低声问,“你演的那个剧叫什么?”

      冷伊险些露出嘲弄的表情,你家不是门楣比天高吗?不是很有学识很有教养吗?微微一笑,把名字告诉了他。

      他点点头。

      “简奥斯汀的书可是恋爱宝典啊!”李睿晟笑起来,脸上一抹慵懒。

      冷伊听着这样一叹,心里莫名好笑,又来一个情种,配上抹得甚是服帖的分头,这李睿晟也是活脱脱一个富家子弟该有的模样,和这餐厅以及满桌的银餐具如此融洽。

      “时间差不多,我们骑马去!”程昊霖也有半天插不上话的时候,也挺落寞,好容易抓住了没话说的间隙,即刻宣布这冗长的早餐结束。

      “哥,我不大舒服,不想出去了。”她这话一出,毫不意外的,李睿晟也就跟着推脱,说是昨天还没能好好休整,也想在屋子里看看书。

      难道冷伊要跟着程昊霖去骑马吗?可她偏偏就没有太多找借口的经验,本来随手一拈就是,膝盖痛、昨天着凉了,还有重中之重的,她压根就不会骑马,可她不是个说谎的好手,愣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想了半分钟,等到要开口,程虹雨又直接断了她的退路,“哥哥带冷姐姐去莎莉家的马场逛逛。”

      原来这也是和莎莉套近乎的机会,他们的关系又处于不冷不热、不生不熟的尴尬境地,带上个冷伊正合适,正中程昊霖的心意,于是这件事就这样定下,不容置喙。

      这下,冷伊觉得自己明白了被邀请来的意图了,早先就没有觉得程虹雨是同她好,才请的,只以为她在同冷琮套近乎,现在想来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冷琮算什么呢?其实原因再简单不过,她一个女孩子,同哥哥以及哥哥的朋友单独避暑不大说得过去,她带个女伴,她哥哥也带个男伴,就说得过去多了,于礼节上无半点差池。

      想不明白的时候还好,什么事情想明白了,心头就酸酸的了。总以为自己很是个人物,其实不过同旗袍上的盘扣一样,是个附件是个摆设,缀在胸前,好像是个华丽的装饰,其实去掉呢,也还是件好旗袍。

      更加狼狈的是,冷伊从来没骑过马,也就没有买过马裤,而现在又是夏天,她更是连条可以穿着骑马的裤子都没有,还是前一天晚上程虹雨送到她房间里来的,她的一套骑马装,无袖的鹅黄丝绸衫子,胸前缀了许多珍珠与碎钻,极薄的黑色丝绒马裤。冷伊躲在房间里试过,瞬间笼罩在她身上从没有过的霸气里,这就是千金小姐的行头带来的影响吧。

      最狼狈的是,早上在餐厅,冷伊一走进去,程昊霖便盯住她这一声衣裳,上下打量。一时血全都往脸上涌。程虹雨虽然很是周到地自己送来衣裳,谁也没说,保全冷伊的面子;可做哥哥的一看就是自个儿妹妹的衣裳,不知道在心里怎么笑话她。好在程虹雨同李睿晟在她身后有说有笑地跟了进来,程昊霖即便看了出来,也就默不作声。

      冷伊心里默念,还是在那青瓦白墙满是芭蕉丁香的院子里,听悠悠河水淌过的声响度夏好了,这样的经历,再也不要来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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