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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 潘金莲的恨29 ...

  •   “难道我武松就配待在柴房里吗?”武松受不了柴房的简陋和破烂,自从他绑定系统来就一直顺风顺水,去那处不是被人好生捧着,从简入奢易从奢入简难,武松挪动身子,想出去。
      比较蛋疼了是,武松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丧家犬,身体伤得动了动不了。
      隔天,一龟公就来告诉武松他的处境,非常苦逼,因为身体残疾,容貌被毁,但好在身体强壮,成为最下等的龟公,为有特殊爱好的嫖客服务,以后得靠卖讨生,想逃出去想了别想。
      武松一开始很生气,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怎么会流落到这种腌地方,非常憎恨邹桑把他卖到这里,整天想着逃跑。
      一逃跑就被抓回来暴打,打得半死后关在柴房,不给饭吃。
      时间久了,性子也被磨平了,被小馆院收拾得服服帖帖的,是彻底的得过且过,渐渐的武松也学会的趋利避害,学会讨好嫖客,让自己的生活过得舒服点。
      屮艸芔茻,武松彻底变成了一个合格的龟公。
      其实也能理解,武松变成这样是因为没有能力反抗,如果他有能力,他肯定会把全小馆院的人杀光,一把火烧了小馆院,从武松开始选择忍耐时就开始妥协了,他的骄傲跟自尊心就已经瓦解了,心理已经暗示没机会逃出小馆院,也不可能东山再起了。
      武松以后的一辈子已经可以一眼望到底,跟大多数底层的龟公一样,老死小馆院或者得花柳病死。
      相比下,武大郎就好得多,就是刚开始发现邹桑不见了,潘金莲的卖身契也没了,去衙门报官,县衙发现潘金莲跟他没有婚姻登案记录,认为他戏弄官府,武大郎被打了一顿被赶了出来。
      街里邻居都知道了,武大郎被嘲笑了一番,说是:“难怪潘金莲要跑,原来是你武大郎昧着良心私自扣押她一个黄花闺女,硬说是你媳妇,结果根本没拜堂的啊……”
      武大郎本就是个闷声性子,人又很软弱,再加上经常被别人喝骂,又被官府打了一顿,所以就只当自己没缘,抱不成美娇娘,也没去巡邹桑,每日按部就班的接着卖烧饼。
      邹桑接着往南走,不知道走了多久了,邹桑看到炊烟,邹桑才停了下来,在村庄面前的小溪里洗了一把脸,走进村庄中。
      村庄里歌声阵阵,歌词朗朗上口,蛮有意思的,一派美丽的田园风光。
      这些女子黑色的头发,梳成辫子,美丽可爱。
      邹桑还是第一次见过这么祥和的气氛,站在一边看着街道上,各个商铺的穿这少数民族服装的女孩子,客人唱着歌。
      邹桑有种进桃花源记的感觉。
      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邹桑在这个镇子住了下来,吃着新鲜的乔饭,院子里有美丽的花朵,院子栅栏上爬满了牵牛花,开着紫色的喇叭花。
      美丽的农家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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