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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

  •   上大学第三年,跟了个叫陈凯歌的男人交往。陈凯歌也是打篮球的,可他不打篮球当饭吃。他主修法律,成绩和运动都很不错。我们交往了两星期,就开始同居了。对,是同居,不是同一屋檐下而已的室友。在我的定义来说至少要有亲密性行为才算得上同居。我们的第一次发生在交往了一个月之后的晚上,那时他刚打完球,留了满身汗,我就是从那次陈凯歌的身上才发现原来不是每个运动员都有像陈锦得的味道。

      那一夜不知怎么的,我们就是发生了。第一次的感觉并没有多好,甚至在过程当中我还会想起陈锦得,那时我恨不得能够停下来掌自己嘴巴。后来我想了想,或许是陈锦得的身体比较诱人吧,而且我个人比较喜欢那个味道。也是直到那一夜,我才发现我潇洒的原因并没有让我真正的忘记陈锦得,至少潜意识里我并没有。

      接下来的两个月,我和陈凯歌就再没有发生性行为了。我不懂为了什么,只是我们两人都很幽默启迪,没有再要求对方了。与陈凯歌生活不算有趣,但很轻松。他要维持学业与课外运动之余,他还有空暇的时间去打理一切的家务。厨艺更是一流的,他不止会速冻水饺,他还会糖醋排骨、奶酪锔龙虾、韩国冷面等等等等等等,所以我们的晚餐从来没有重复过的。跟他住在一起,嘴巴实在太幸福了,手脚也好幸福,就这样我在那时被养肥了。

      过了那两个月,我们开始期末大考,一连整个月都埋头苦啃书,可是晚餐照旧。大考结束,我们也正式分手了,分手但没有分居。那时我们正吃着晚餐,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彼此都没有将对方放在心里,只是之前谁都没有勇气去开口而已。

      “我们分手吧。”我低着头吃着东西,正和黄油烤螃蟹搏拚着。

      他说:“好吧。”

      我抬头注视着他的表情,没有丝毫伤感或不舍,反而冷静如惯,就像我在告诉他明天我要吃牛排,然后他直接干脆地说:“好吧。”这样的回答使我有了受挫的感觉,难道我就像装饰一样的不重要?有跟没有也不会要了他的命?

      “你怎么那么冷漠无情,一点感觉都没有。”我尽量放低声量,装作若无其事,随口问问。

      他微笑注视着我许久,“那你看你,还不是一样没有感觉吗?”

      无奈事实如此,我无话可说。可他说:“我们分手,但不要分居,好不?”

      “那你只是我同一屋檐下的朋友喽?”我乐得就像立马手舞足蹈起来,我的晚餐还是有着落了。

      “谢谢你。”

      “呵呵,怎么那么客气。”我笑得合不拢嘴。

      从情侣降成普通朋友,这种关系往往是不可磨灭的。在这一年里,依赖的陪伴着一直都只是彼此,这种友谊不会有演变成爱情,只会升华为更为长久的情谊。

      分手之后,我们就真的什么特别事也没发生的过了一年,我们也顺利的毕业了。陈凯歌成功的考取法律系的荣誉学士,理所当然的跟他同一屋檐下的我也考了个传媒系荣誉学士回来。毕业之后我回北市找工作,依着叉市大学的名誉让我找到了不错的差事,薪水不错,福利不错,工作时间还蛮错的,当记者的就是要苦命些的。陈凯歌回了他的老家,歪市那里实习去了。

      工作了整整一年后,我申请了一星期的假想去哪里伸个懒腰。结果放假的第一天就遇上了难得一见的陈锦得。他一点都没变,只是长得更高了,他一开口还说我变胖了,令我满脸黑线。

      “你……胖了。”他还是一样一如惯往地面无表情。

      我从来没有想过到现在我的情绪还会这样的受他波动着。我一直以为我会很冷静无情绪地面对他,可是当下很明显的,我的以为和现实差距满大的。

      “是的,我胖了。”他的手还是不肯松开我。

      我不明白,我真的很不明白,为什么他当促可以轻易地放开我,但现在却死死不肯放开!直到我怒哄之后,他才渐渐的松开。我快步离开,他却追了出来。

      “李若,你别跑。”后头的陈锦得再喊着。

      我停下脚步,喘着气,“是你先跑了,所以现在我才跑的。”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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