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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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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运动会是我们情定今生的经典一幕,那么高一食堂的一瞥则是整个事情的序章。
那时的我,脸上年轻的简直可以掐出水来,然而我却因为对于军训规则的尊重剪了一个齐耳的短发。见到孙伯宁的时候,刚好是头发参差不齐的扎成一个啾啾的尴尬期,所以回想起来也很尴尬。
我的心里装着学习和祖国社会主义建设,匆匆忙忙做完最后一道题奔向食堂,在众多不排队的学长学姐面前显得格外义愤填膺。
但是事实证明,义愤填膺是没有用的,我只能随着一坨人群涌动,拿着我的饭卡,高呼:“我要一份麻辣烫!”
在我意志消磨的差不多的时候,我站在窗口正前方,食物在黑色的小铁锅里闪着光。食堂阿姨用泛着油光的戳破塑料手套的指甲盖敲着刷卡机器催促我选择饭菜。我快速而又欣喜的张口,此时,一个低沉的男声响起:“一份麻辣烫,在这吃。”同时瞬间耳边窜出一只细长的手,拿着教导主任明令禁止了一万遍的现金!
我拽着自己的声带,确认了不是自己发出的声音之后,恍然大悟我被插队了!
我的怒火使我面目全非地转头,心里呵呵一声敢□□的队?并且打算不管他是学长还是同级我都要好好的......用我的整个眼白看他一眼!
和高二运动会的我一样,在看了他很久之后我不再考虑冷不冷的问题,插不插队的问题。我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了,可能是他使用了全校食堂通缉的现金,可能是班主任数学课上独具特色的口音,又可能是别的。
刹那间好像坠入无人之境,只觉得那张侧脸好看,他伸过手交钱的时候,我就笼在那片阴影里,对着心里波涛汹涌的大海手足无措。
这种情绪使我在下一刻就忘记了那张脸具体模样,却对那种感觉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这份印象就在高二再次近距离见到他的时候,像脑子里突然燃起来鞭炮,噼里啪啦的乱叫。
高一的我在那天中午抱着自己的饭,死命从人群里爬出来得时候,我茫然又期待地张望整个食堂,像是找人,也像是找魂。
孙伯宁敲了敲我的碗边,“丢魂了?在想什么?”他说。
“没什么!”我咂咂嘴,挑起几根米线放在嘴边吹着。
“晚上我要打比赛。”宁叔吃饭总喜欢把头埋进碗里,头也不抬。但是我说话总是喜欢看着对方的眼睛,所以现在我看着他的头顶。
“什么比赛?”我停下来问他。
“我不是昨天晚上跟你说过?学校的兵乓球比赛。”他接着把头埋在碗里,他似乎有些生气。
而我的心情更是差极了!我带着高一时候同样的茫然和期待想要让他把头抬起来,看着我的眼睛和我说话;并且他的语气明显地有着一丝嫌弃;还有我总是把他很重要的事情忘记,我深深地埋怨了自己。但是我的记性实在堪忧,我的高中三年都是听着铃声下课而不记得准确的上下课时间,看着讲台上的老师来确定上什么课,我深深怀疑我所有的记忆都在语文古诗文背诵里消耗殆尽了。
“我...忘了。”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就抬头直视我的眼睛了,然后他说:“吃完饭之后你就回宿舍吧。”而我听的一头雾水,难道我不应该是坐在观众席里他一抬头就能看见的位置,然后在他赢得一球的时候给予我亲切友好而又充满鼓励的微笑吗?
我的心情差到了极点。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来解释我必须要去这场我甚至都没有记住的比赛,于是我说“哦”,然后把碗筷送去收餐台,等待他吃完送我回宿舍。
在宿舍的大松树下面,他摸了摸我的头,就头也不回的走了。果然,他没有听出我那个简短而平淡的“哦”所折射的我的心情。
坐在宿舍的床上我开始盯着钟表过时间,我想这可能是我的错,也可能不是的。我是一个极度纠结的人,总有一天我会难为死自己。其实很多事,只要张张口就可以的事情,我总希望他可以心照不宣地猜对,总有一天他也要被我难为死。
拿起手机,正当我打算说一句语气不轻不重的话,表示我作为他的女朋友必须去看这场比赛,虽然我忘了的时候!
“当啷”一声微信,他问我:回宿舍换衣服了吗?
“没”
“出来,我在你们宿舍门口。”
我像一只兔子弹出宿舍,用了我最快的速度,而且不由自主地满脸堆笑。这个一度成为我吵架的弱点,因为我总会在聊天软件上说完极度冷酷的话语之后,见到他不能自持地跑过去然后笑。
孙伯宁站在那个大松树下面骑着一个小电驴,低头看着手机。我觉得他在人群里不用刻意招摇,就在那里静静站着,我就很能欣赏。
我说:“你怎么来接我?”
“去看我比赛啊!说话还就说一个字,那么丧!”我坐在他的后面,整个人贴在他的后背上,声音仿佛一个老式电话筒。
一路上我都在听着他埋怨我,埋怨我忘记了他那么重要的比赛,跟我提前说了那么多遍都不记得;埋怨我吃饭那么丧,话也不好好说。我从来没想到他哪里来的那么大怨气,大概是我太不称职。我只是觉得听他埋怨我也异常幸福,他则觉得我竟然还不说话,不知悔改!
我买了很多便利贴来把待做的事情写在上面,来警醒自己这一次的失职,也是对这几年从一个远远望着他的人变成如此放肆的女朋友的一个纪念。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怒火会因为他在一旁生气的一个侧脸,一个手指,一个若有若无的皱眉彻底打消。虽然我是心有不甘的,但是这种溢于言表的妥协要怎么藏得住呢?亏了我是一个演技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