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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1.
      凌奕欢总是和朋友炫耀他和程凡是一见如故,天生一对,就因为他们在第一次见面就决定要在一块儿。凌奕欢从小被家里宠大,习惯了对人吆五喝六,是个目中无人的混不吝,长南街没人不怕他。虽然缺点数不清但也有一点是好的,讲义气,像足了江湖老大,到哪都是兄弟在前,爹妈排后,至于伴侣这种在他遇到程凡之前压根都没在他的字典里存在过。

      他与程凡的相遇也很巧合,程凡是个穷学生,在一家奶茶店里兼职,正好是花粉过敏的季节,他就戴着口罩上班。凌奕欢不爱喝酒也不抽烟看着挺正派的,但就好一口奶茶,应该是妈妈奶大的,噬甜,特别喜欢奶茶。他长大那会正好是台湾奶茶最流行的时候,家里零花钱给的多,每天好几杯的就慢慢上瘾了。直到活到这个岁数还是改不掉这个习惯。

      这天他和狐朋狗友刚蹦完迪,将将清早,新开的迪吧旁边正好有家奶茶店。凌奕欢见着了正好瘾就来了,奶茶店不大容不下那么多人,他招呼着那群朋友先走了。一个人走进了奶茶店,程凡早起去开门,正在煮奶和打扫。背对着店门专心致志,也就没看到来人。

      凌奕欢四下张望感觉店里没人正准备吆喝,就看见有个毛躁头在动来动去,来人系着奶茶店专门的围裙,把身材衬的明显,腰细又不弱,身材板正不娘,仔细一看全身都裹着一层薄薄的肌肉,能看出是平常没少锻炼。这个点的凌奕欢已经很困了,顿时来了精神,清了清嗓子让给做杯珍珠奶茶。
      程凡其实是被吓了一跳的,但他性子比较沉稳,也没一惊一乍,扭头就开始做了。因为店刚开门,茶也没泡,珍珠也要化开。程凡告诉对方,可能要等个十分钟,对方也是好好应允,程凡就觉得这人还不错。凌奕欢想着这人转过身就能看见长什么样了,心里一阵窃喜,谁知人脸上还戴着口罩。凌奕欢瞬间就萎了,连对方接下来说什么也没心思听。好奇心害死猫,凌奕欢的好奇心显然是大到正无穷的那种,他认定今天必须看到这个人长什么样,就必须得实现。就和他小时候认定自己喜欢一个东西或是想做一件事,那么他就一定要做成或是得到。那时的程凡并不知道自己突然就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十分钟后,凌奕欢如愿拿到了自己那杯奶茶,丝滑的奶茶衬着黝黑的珍珠还冒着丝丝凉气儿,程凡端着奶茶过来似乎都带着风,当然这只是在凌奕欢看来。

      老套的桥段应该是主人公把另一位主角绊倒再英雄救美,可是,凌奕欢并不是一般人,也就不走寻常路。从小看多了古惑仔的凌奕欢,很buy江湖大佬那一套,如果说山鸡哥是他人生的第一导师那么小哑巴就是他童年的女神了,他学足了古惑仔那身江湖气,喊住了正准备掉头就走的程凡。“等等,我尝尝你再走。我怕不够甜。”珍珠奶茶本来就已经很甜了,凌奕欢要的又是七分甜,根本不存在不够甜这个说法,可是程凡还是耐着性子站在那等着。果不其然,对方抿了一口,就说不够甜要再加糖。程凡二话不说往那杯饮料里加了不少糖稀。东西再送到凌奕欢手里的时候他也不急着走了,站着等待对方的评价。谁知这次凌奕欢一次喝下一大口,下一秒就喷了自己满脸。

      程凡觉得自己今天必然是出门前没转锦鲤才会这么倒霉,大清早被人喷了满脸。凌奕欢满意地看见对方摘下口罩,还假惺惺掏出纸巾帮人擦脸,实则揩油。如他所料,程凡长了张销魂面,这么形容男生其实是很不好听的,可在凌奕欢那里没那么多弯弯绕绕,他的脑子里只有好看和不好看,不好看的靠边站好看的占为己有,你指望一个混不吝能有多正常的思维。凌奕欢看见对方连睫毛上都挂着奶茶,顿时有点不好意思,“要不你去洗个脸,我替你看着店。”凌奕欢笑的时候很不正经,但是不笑的时候又有点过分严肃,他的脸偏冷,没表情讲话时让人觉得凶。大哥当习惯了,这话说着就让人感觉到话里的不容抗拒。

      程凡点头道谢,转身去后面洗脸了。程凡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如此信任,后来回想起来,大概也是应了那句,一见如故,天生一对。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很无趣的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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