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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好尸做到底 ...

  •   楚钊逸喘着气,刚刚还在气头上没感觉,现在才觉脑子胀痛无比,头疼欲裂,低头看向自己有些肿大发白的伤口,脸色变了。
      刚刚这两个小崽子是给他开个刀对吧?
      好像拿的是个叫灵珠的玩意儿……楚棹逸这小伙子身为楚家大房嫡孙,出生便集万千宠爱,那楚家老头儿甚至不惜把一颗千年灵珠给他吃了下去,之后便一直长在了楚棹逸体内。
      据说拥有灵珠的人修习灵气能比常人快好几倍,只不过这倒霉孩子是个凝不起灵气的渣渣,白瞎了一颗灵珠。
      “我的耐性有限,还不把灵珠交出来!”楚钊逸狠狠又碾了碾脚底下的白家大小姐,毫无怜香惜玉可言,见对方不言,冷笑,“呵,女人,看你这态度是不想活了。”
      “唔唔……唔……”白若依这才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这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废物,怎么会一夕之间变得这么厉害!甚至直接杀了陈少清!
      楚钊逸见此,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蒙住了头,确实是讲不出话的。
      于是把她拽着头发抓了起来,按在树上,冷声道:“说吧。”
      “你绑着我的手,要我如何给你?”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套路我。你说在哪儿,我自己拿。”
      白若依满脸不情愿地挣扎了一会儿,支支吾吾地看了眼自己的乾坤袋:
      “哝,就在……”
      楚钊逸循着她的目光看去,谁知下一秒,一股怪力骤然击向他的胸膛,将他直直掀飞了出去。
      “去死吧!废物!”
      十丈外便是万丈深渊,楚钊逸这才发觉自己真是大意了,这片异界大陆上的人都不能以常理来看。
      比如说现在白若依凝结出来的黄色灵气具有恐怖力量,能直接将他击飞,按照楚棹逸的记忆,黄色的灵气,代表了天、地、玄、黄中的黄阶战力。
      十几岁的年纪突破聚气,踏入黄阶,可以说是千里挑一的天赋好手。这看起来柔柔弱弱的白若依实际上已有一头牛一样的力量,着实恐怖。
      至于他能击杀黄阶巅峰的陈少清,全凭速度和技巧,不排除对方一时疏忽带来的机遇。
      看着飞速上升的景物,楚钊逸并没什么表情,反正一天还没过,地府限额的话,他估计可以换一个身份穿越,怎么着至少都好过这位绿帽兄。
      楚钊逸安详地闭上了眼,继而……扑通一声掉进水里。
      呵呵,果然穿越之后,悬崖底下都是水。
      楚钊逸苦笑一声,但很快笑不出来了,他被水中的暗流卷进了一个地洞。
      这地洞绝非天然形成,四周石壁平整无比,还镶嵌了十二颗间距相等,鹅蛋大的夜明珠。
      而地洞的正中间,有一口棺材,质地光滑通透,闪着一层神秘的幽光。
      一股清香从其中飘来,让他精神一振。
      看来运气不错啊,这虽然是个墓穴,但是里面却藏了一味上品灵草。
      依照原主的记忆来看,应该叫柽橛子,可以说是能包治百病,年份越久,效能越大,千年的甚至能起死回生,只不过原主从未见过超过百年的。
      一棵十年期的柽橛子在拍卖会能卖的几十万两纹银,够某些小家族一年的开销了。
      依照着浓郁的气味,恐怕这株柽橛子,得有个百年吧……
      楚钊逸捂着伤口,慢慢挪了过去,果然看到一叶柽橛子的叶片冒出棺盖。
      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推了把棺材,谁知那棺盖竟轻而易举地被自己推开了。
      “这位老铁,我非成心冒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做了好事,地府那帮人会给你安排一个好人家投胎转世。”
      他朝里边看去,登时吃了一惊。
      并没有预想到的骷髅抑或干尸,而是一个长相异常俊美,身材藏挺拔的男人静静躺在其中。
      明明是死人,却偏偏散发一种上位者的气息,令人凌然不敢冒犯。
      同样出入高层,混迹上流社会的楚总自然能清楚地感觉到,这是一股天生王者才会自带的气韵,那种半路出道的暴发户全然不可能具备。
      这个人生前恐怕大有来头,想来也是,看他身上的金缕衣,和巨大棺椁中井然有序安放着的衣袍、珠宝、灵药,甚至这口材质特殊能保持人肉身不腐的棺材,无一不彰显着此人凌驾众生之上的尊越地位。
      二世为人,楚钊逸头一回觉得有些酸酸的,想他楚氏总裁,佣兵之王,要说身份成就决不低于任何人,可如今看到这般奢华的墓葬和雍容的墓主人,登时气势在无形之间矮了半截。
      明知这么大剌剌看着亡者是大不敬,可这个男人实在是长得太过完美,叫他根本难以抑制自己贪婪的视线……这样极品的男人,岂是前世酒吧里那些竞相想要爬上他床的mb比得了的。
      没错,大名鼎鼎的钢铁直男楚钊逸,楚总,实际上是个弯的。
      “啧,堕落到被一具尸体蛊惑了?”楚钊逸无奈地摇了摇头,看来是之前连着加班一个月,禁欲太久引发的不良反应。
      他拔了一颗柽橛子,将叶子捣碎了敷在伤口,喝下茎里的汁液,打坐调息了起来。
      不愧是逆天神药,这才半日,伤口结痂脱落,胸口的皮肤光滑好像根本没受伤似的。
      “阿嚏——”
      外伤是好了,但一身湿衣的楚钊逸又有了新的苦恼。
      要他堂堂楚总穿的这幅丐帮老哥的衣服出去吗?简直笑话。
      就算没有阿玛尼定制套装,最起码要干净整洁吧?
      再说了,这倒霉孩子的小破身板,瘦骨嶙峋的,要是穿着湿衣服跑出去溜一圈,铁定着凉没跑了。要真在这个时候生病,还真挺麻烦的。
      楚钊逸在洞中踱步了一会儿,眼珠一转,视线落在墓主人身侧一套折叠整齐的锦袍上。
      “老铁,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这身衣服,放在这里,边际效用为零,还不如我穿着,比较经济。以后我回来再给你烧十件。”

  • 作者有话要说:  楚总为何自带痞性,因为他私底下身份是佣兵杀手,摆到明面上就装的跟总裁似的。
    楚:什么叫装的!本总裁自带邪魅酷炫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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