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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翌日,立君温书时老觉心头烦闷,就看到一个个字在眼前跳来跳去,却怎地也记不住。荣兰见小姐这样,便倒来茶水端到桌前,“小姐,你平常看书最专心了,今天是怎么拉。会不会看太长时间觉得闷了啊,要不我陪你出去走走。”立君知道是自己心中搁着事情所以心不在焉,老是专心不了,便索性放下书本,她对荣兰说,“你还是待在房里吧,我想一个人出去走走。”
      大都的市集是繁华的,商铺一家连着一家,生意兴隆。人群熙熙攘攘的,三五成群地挑选着中意的商品,时不时地和小商贩还着价。立君走在热闹的人群中,心中却感孤独无比。太阳在头顶肆虐,立君身后拖了一个影子,身单影只的。她一步一步缓慢向前挪着步,没有目标,只是向前走着。不自觉地走上了一家茶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点了一壶茶,独自品着,任由思绪飘来荡去。

      “这位小哥独自一人,是否有心事?要不来一杯。”有人召唤,把立君的思绪从遥远的地方拉扯回来。立君朝前看去,前方靠窗的桌前,坐着一个老人,也是独自一人,桌上放着一壶酒,正自斟自饮。老人满头白发,脸上满是沧桑,眉宇之间略带伤痛,看她的目光充满慈爱和期盼,不知怎的,立君拒绝不了老人,她站起身来,走到老人对面坐下。
      “陪我这个老人家喝一杯如何。”老人慈爱地看着她,一边帮她斟上一杯酒,推到她的面前。

      一壶清酒,二人对饮。
      老人没说什么话,立君自然也不说什么。老人已经上岁数了,花白的双鬓,背也略微有些佝,脸庞皱纹深刻,随着酒一杯杯地落肚,眉宇之间背伧落寞的神情愈甚。立君总觉得面前的老人看起来有些眼熟,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人就是这样,越是去想,越是想不起,等以后,记忆却会慢慢浮现起来。
      天已黑,桌上已摆满了酒壶,一字排开。立君环顾四周,已冷冷清清,客人不知什么时候已陆续走完,楼上就剩下他们二人了。
      “老人家,天色已晚,今天就到这里吧。”
      老人拿起最后一壶酒,晃了晃,酒已所剩不多,他把剩余的酒倒满酒杯,然后昂起脖子一饮而尽。“谢谢这位小哥,陪我喝酒。以后若有机会,我们接着喝。”说完,他掏出一锭碎银,放在桌上,站起身来,身形已有些摇晃,立君忙起身搀扶。老人朝立君一摆手,苦笑一声,“我虽老了,这路还是会走的,否则我就真成了废人了。”言语之间满是苍凉,然后摇摇晃晃下楼去了。真是个倔强的老头,却满腹的伤心事。立君摇摇头,心中暗叹了口气,随之也下楼,却已不见老人家的踪迹。

      刚走到客栈门口,就见荣兰向自己奔来。冲口便叫“小……”,觉得失言,马上改口“公子,你可终于回来了,熊公子派人带信过来了,约你晚上到绸缎庄相见。”
      “哦,是吗?”立君一跺脚,掉转身就走。喝酒真误事,大哥肯定等急了。
      街上冷清得很,几乎没有人在行走,偶尔从角落里传来几声犬吠,越发显得夜的宁静。
      绸缎庄已关门。立君上前扣门。一下两下三下,没有反应。

      正当立君准备放弃的时候,门吱噶一声开了。一个年轻小伙探出头来。他朝立君招招手,示意快些进来。立君忙挤身进门,他赶紧将门关上,原来他真是那天想极力推销丝绸给立君的那个伙计。他已不复当日那个快人快语的模样,脸色凝重,一言不发地引着立君往里走。
      伙计引立君绕过大厅,走到内室。房间里摆设简单,靠里有张大床,床幔低垂,床上躺着一人,脸色苍白,只穿着中衣,胸前斜缠着绷带,绷带上还隐隐透着血迹。看样子伤势不轻。床边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人是田掌柜,立君快步上前,“大哥,你怎么受伤了。”
      熊友鹤听到立君的声音,缓缓睁开眼睛,挣扎着要起身,“三弟,一点小伤而已,不碍事。”说话间咬字颇为吃力。立君扶住他的肩膀在床上躺正,“大哥,你先休息,我们来日方长。”立君转过身来,对田掌柜打一眼色,然后走出房去,田掌柜知会意图,跟着出来。立君眼角余光扫到站在田掌柜身旁的人,竟是晚上与她一起喝酒的那位老人。
      厅上,立君问“田掌柜,本来你们帮内事务,我不便过问,只是关系大哥安危,不得不问。大哥伤势好象颇重,又是蒙古人干的吗?”田掌柜点了点头。“那你们可要小心了,因为我和大哥在路上已两次受到元朝高手的伏击,看起来大哥已经被蒙古人盯住了。这里也不是个安全之所,弄不好你们这个据点会暴露,大哥和你们这里的所有的人都会有生命之忧,依我看,你还是把大哥转移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为好。”田掌柜听后低头沉思,“孟兄弟说得有道理。但这里是大都,到处都是蒙古人的眼线,那么这个僻静之所不好寻找啊。”刚才领立君进门的小子就是小胡,他一直在厅内伺候着。听到这里自告奋勇,说他家住在大都郊外,远是远了些,房子也有些破旧,但好在那边僻静,周围街坊很少,也都自顾自,不管闲事,家里就他一人,又没闲杂人等,等房子收拾干净就能住人。就是要委屈副帮主了。田掌柜一听,说这里正合适,就这样决定了。
      “谨慎起见,我还要给大哥化个妆,不让别人认出他,这样你们出城也方便。”不料田掌柜的表情却楞楞的,“化妆?”“呵呵,也就是易容了。这样不就没人认出他了吗。”立君笑吟吟的。田掌柜重新审视了立君,眼中充满了惊讶之情,“没想到孟兄弟会易容之术,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如此甚好。”立君心下一乐,这有什么,现代女性人人都掌握一套精妙的化妆技巧,化妆前后简直可以以乌鸦变凤凰形容。曾有个冷笑话,某男敲开了独居的美女同事家的门,见到一单眼皮、薄嘴唇、满脸雀斑的女人开门后便说,不好意思,我敲错门了。谁知这个女人一捂脸,惊乎一声:忘化妆了,急忙跑回屋内。可见化妆的魅力。
      立君问田掌柜有无女子用的胭脂水粉,田掌柜摇摇头,“这里都是男人,哪有什么胭脂水粉。现在夜已深了,也无处买了,要不明天差小胡出去跑一趟。”立君摇头道:“恐夜长梦多,最好今夜就易容好,万一蒙古人搜查到此处,也好搪塞。明天马上转移。”
      现在就差胭脂水粉了。立君说话见低头看到厅内椅子上的丝绸坐垫,灵光一闪。这里不是丝绸庄吗,那肯定有染料之类的。忙问田掌柜要来了染料和干净的细毛笔。田掌柜半信半疑地看着她,心中直打鼓,副帮主的脸又不是丝绸,用染料能行吗?
      熊友鹤看着立君拿起毛笔靠近自己脸庞的时候,充满了疑惑和询问的神情。立君安慰他:大哥,没事,我就帮你易容装扮一下,保准让蒙古人认不出你。熊友鹤听了立君的话更觉不解,他朝田掌柜投去了征询的目光,田掌柜只得勉强牵动了一下嘴角,算是微笑吧,如果这还算是微笑的话,“副帮主,原来你义弟懂得易容之术,让他替你易容吧,免却很多麻烦。”话说这么说,可却是一副自求多福的神情,因为他怎么看怎么都觉得立君握笔的姿势有些奇怪,下笔的方式就感觉孩童学画。
      立君先用黄色染料和水调得很稀后,在熊友鹤脸上打一层底色,显得面色蜡黄,再用毛笔蘸墨汁在脸上点满麻点。然后她回头瞥向田掌柜,“我能不能借用掌柜的一件东西?”田掌柜被她奇怪的眼神所迷惑,“但凡我有的,你尽管拿去。”于是立君走进田掌柜,然后从怀中掏出一把刀,便向田掌柜颈中挥去。田掌柜本是习武之人,遇到突发情况立即运用身形,向后避开。“你这是做什么,莫非要我的项上人头不成。”熊友鹤直起身子,朝立君有气无力地说道“三弟休得胡来。”屋内那个老人也用怀疑的眼神看着她。
      立君看大家这副架势,呵呵一笑。“你们紧张个什么劲啊,我只想借田掌柜的几撮胡子做道具。”
      啊?屋内众人俱瞪大了眼睛。平常见孟立君谈吐沉稳,考虑细致,没想到居然开了这么大个玩笑。
      田掌柜首先哈哈大笑起来。“是我多心了。胡子么你要多少尽管拿去。”说罢拿起桌边的剑一割,把胡子递给立君。“够了吧。”立君笑道,太多了,浪费了。然后粘了点胶水,粘在熊友鹤的鼻子下方。做完这一切后,立君朝熊友鹤左看看,又看看,有些惋惜的说,“可惜今天道具不够,暂时先这样,明天等你搬到新住处后,我再过来给你化个好的。”
      田掌柜、老人和小胡走到床边上一看,不禁乐了,眼前的这个人脸色蜡黄、满脸麻子,还张了两撇小胡子,真的是完全变了一个人。田掌柜对立君竖起了大拇指。
      第二天,小胡跑到客栈,领立君前往熊友鹤的新住所。两人走了好久,终于小胡指着前面的房子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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