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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王子择妃记】 ...

  •   危机(上)

      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他们有颜却不任性,最喜欢用实力说话,顶着各种赞誉长大,却从来不骄不躁,他们的存在,不仅让第一名成了奢望,还让第二名觉得自己和最后一名没啥太大的区别。

      不过第一这种荣誉吧,从来都是比出来的,故而,当两个从小都是第一名的孩子碰到了一起,总有一个要憋屈一下。

      当这个比的内容是狩猎时,很不幸地,这个不幸的孩子就成了我们可怜的游戏少主。

      已经搭起的营帐旁,埃及的人们正为王子再一次带回猎物而欢呼不已,随王子出猎的努乌则在猎犬的包围下,将肩上的瞪羚扛到了厨子的身旁,不多时,这只瞪羚就会和之前的野兔野牛一样,变成他们的盘中餐。先打回来的几只野兔和野牛已经被剥皮放血腌制完毕,此时正被架在堆堆篝火上进行烤制,时不时还会有滴滴油脂落在篝火之上,冒出“滋滋” 的声响,再加上那逐渐蔓延开来的阵阵肉香,给人以视觉,听觉和嗅觉的三重刺激。

      对美食的渴求是人的天性,能够一尝埃及人文明天下的烤肉,蓬特的人们也是十分开心的,当然了,如果他们女神的脸色能够好看一点,他们会更开心的。

      蓬特的人们都知道,他们家少主虽然平时看着谦逊有礼,温和可人,但那好胜心可是比他们这些大老爷们要强得多得多,能够让少主输得如此憋屈地,埃及的王子殿下好像还是头一个。

      好吧,严格来说,这其实不算是比赛,只不过是两国的上位者希望通过犒劳一下他们这些苦逼下属的胃,来慰藉他们被摧残了一天的脑子。嗯,说不定还想通过个人感情发展来推动合作发展什么的。

      不过这个沙漠狩猎着实不是游戏擅长的事情,毕竟蓬特是个沿海国家,游戏就算捕猎,那捕的也是靠鱼鳍在水中游弋的鱼类,而不是靠四条腿在沙漠里奔跑的走兽。更何况,他们蓬特人可没那么无聊,放着好用的精灵不用,为了显示什么贵族的勇猛而非要用那些极难拉开的层叠弓。

      所以,每当努乌们在驯养猎狗的帮助下,将潜伏的猎物从沙丘或多岩地区赶出后,埃及的王子殿下总是能先蓬特的少主一步,将利箭射入猎物的要害,不管猎物是体型娇小,不易瞄准的野兔,还是行动敏捷,极擅逃脱的瞪羚。

      不过呢,理由纵有千千万,游戏一只猎物都没打到,而埃及的王子殿下满载而归都是不争的事实,这着实让游戏的心情不太美丽。再想到谈判结束时王子殿下那意义不明,暧昧不清的话,她就觉得自己的心情更不美丽了。

      “再来一次。”

      在努乌将上一次的猎物放好后,还骑在马上的游戏望了望将暗未暗的天色,再次要求道。

      “差不多已经……”

      王子刚想说猎物已经够了吧,不过在看到游戏那比箭上铜镞还利的眼神后,立马识相地将后半句吞回了肚里。一夹马肚,率先向外走去。故意放水什么的,他才不会做,这是对游戏的不尊重,这跟他在谈判时不会放弃国家利益是一个道理。不过游戏若是愿意多来几趟,他绝对是举双手赞成,心上人策马奔腾,张弓搭箭,金发与红衣齐飞的模样简直不能更帅!

      不过呢,有些事情的结果是不会随时间而改变的,就好像你拿了一个六面都是一点的骰子,那就不可能会摇出六点。所以,没有丝毫意外地,这只被猎狗从沙丘后赶出的瞪羚,也被王子殿下英勇地一箭拿下。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拉神虽然的确很宠埃及的亚图姆王子,在他降生的时候也是偏心了些,什么不死鸟绕梁啦,满城莲花突然开放啦,能给的,不能给的神迹都给了,但再怎么偏心也还是要有限度的,何况游戏还是他为王子殿下亲选的儿媳妇,这为了王子今后的家庭和谐,怎么也要意思意思,公正一下吧。

      所以说,在这第一名的竞赛中,游戏虽然沙漠狩猎这一项上以全负的成绩输了个彻底,不过在别的方面,比如剑术和近身格斗这种,就甩了王子殿下十条街。

      因此,英明神武,箭术过人,世界第一召唤天才亚图姆,终于在有生之年体会了一把被人保护的感觉,还是被心上人保护的感觉。

      “让你跟在我后面,你瞎跑什么!”游戏一剑干脆利落挑翻刺客后冲王子殿下吼道。

      “小心后……”

      打断王子殿下的是游戏手中利剑的光影,游戏面对着王子殿下,头都没回,反手就给刺客补了一剑,可怜刺客拼死尽忠也没伤到游戏一根汗毛,就是给那条耍帅的披风多加了个窟窿,让已经很像破布的披风看起来更像破布了。

      鉴于披风已经起不到耍帅作用,且还有些碍事,游戏干脆一把将披风扯了,将这做工精美的披风像丢垃圾一样丢在了地上。

      “你跑什么跑,不能召唤精灵,剑术也不行,你这是想送命吗?”暂时解决眼前的危机,游戏继续向面前同样一身狼狈的亚图姆吼道。

      “如果我在的话,他们围攻你一个人,你还要分心保护我,最后肯定吃不消,不如我利用地形带走一部分人,这样你解决了他们再追上来的时候压力会小很多,而且如果我碰巧跑出了魔力干扰器的控制范围,自己就可以解决那些人。”从来没有如此狼狈过的王子殿下在心上人的怒气之下,依旧冷静地分析着当时的局势。也许满身的血污与泥土让他失了一国王子的风度,但是依旧冷静的红眸里,依然沉淀着一国王子的气度。

      “你就那么确定我能找到你,万一我没找到你,你也没有跑出魔力干扰器的控制范围,被追上了你打算怎么办?英勇地去死,还是被揍一顿后带走,或者不反抗乖乖去给人做人质,答应一堆条件后撕毁两国刚刚签订的贸易协定?”很明显,王子殿下这有条有理的分析并没有得到游戏的认可,相反,还起到了火上浇油的反作用,激得游戏连给人做人质这种略带侮辱性质话都不经大脑说了出来,这可不是她这种经验老道的商人平时会说出口的话。

      不过,这着实不能怪游戏,天知道,在看到王子殿下义无反顾跑开的背影时,她的心里有多害怕,她想张嘴让那个笨蛋待着别动,她想说让他相信她的剑术,她可以保护好他们两个人,最多就是受点伤罢了,她不是那种受点伤就哭唧唧的娇小姐。但迫到眉眼前的寒光没给她这个机会,一瞬间的晃神已经给对方暴露了自己的破绽,她用最快的速度反击与闪躲,却只隔开了一把利剑,配合默契的另一把剑毫不留情地就在她雪白的肌肤上划开了一道红印。那曾在沙漠绿洲让埃及王子殿下鼻血直喷的娇嫩肌肤,就这样挂上了今天的头彩。

      对方埋伏得太好,也太沉得住气,就如同狩猎时的黑豹一般,一直躲在暗处,长期蛰伏观察,一旦有所行动,那便是想要将猎物一次性拿下,若是没有合适的机会他们便不会做出一丝一毫打草惊蛇的举动。所以那些刺客一直等到这最后一趟,只有他们两人出猎,一位努乌跟随时才发动,努乌几乎在瞬间就被杀,而他们俩的爱马也是对方的首要攻击目标,没多久就被刺中不同的要害而亡。

      不过比中埋伏更让游戏意外的是,在不能召唤精灵后,埃及的王子殿下居然这么不能打,在射完了箭篓里的箭后,完全成了待宰的羔羊,她来不及抱怨或是斥责,只能用自己并不壮硕的身躯,挥舞着那从对方手中夺来的,对她来说有些笨重的青铜巨剑,保护着自己和这个异国的王子。

      暂不论游戏现在心里是作何感想,王子殿下在听到那一叠声的呵斥后,不仅没有生气,反倒有点开心。

      游戏果然是关心自己的~

      王子有些抖M地想到。

      不过开心归开心,心上人的怒火还是需要平息的,虽然危机只是暂时解除,没有走出魔力干扰器范围的他依旧是个战五渣,但他觉得自己作为拉神之子,在埃及的土地上运气应该不至于如此之差,于是便决定花费片刻,一边包扎一边解释。

      “我当然相信你可以找到我。”王子殿下牵着游戏的手,带其在一块较为平整的石头上坐下。

      手突然被握住,游戏下意识就将其甩开,她的气可还一点都没消下去的好不好。但看到那走在前方的坚定背影,感受到那毫无保留的信任,犹豫了一下后,还是乖乖让那双深褐色的宽厚手掌领着自己坐下。

      领着游戏坐下后,王子殿下便开始在自己身上左瞅瞅,右瞄瞄,时不时还扭个腰什么的,活像个正在试新衣服的小姑娘,当然,前提是你要忽略王子殿下那越皱越紧的眉。

      不过这个动作还是看得游戏有点恶寒。

      将自己身上那件原本一尘不染,现在却像在泥浆里染过的衣服仔细检查过后,王子殿下不得不接受自己衣服没有一块儿干净的事实。这也就意味着,他没有办法从自己身上撕一块布给游戏包扎了。

      自己的衣服不行,王子殿下不得不打起了游戏衣服的主意,毕竟游戏身手比他好,衣服上还是有那么几块稍微干净点的地方。

      不过这个打量的目光着实看得游戏不太舒服,她忍不住问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从你身上撕块儿布行不行?”王子殿下老老实实地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然后…….

      他就看到游戏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红!

      等一下,他是不是让人误会了什么?王子殿下后知后觉地想到。

      从你身上撕块布?

      撕块布?!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表达,啊啊啊,他现在为什么不能用洗脑或者精神控制让游戏忘了这句话啊!

      心情很乱,脑子也很乱的游戏在听到王子殿下这有些流氓的话后,脑子先是宕机了几秒钟,接着就毫不客气地从地上捡了块石子向王子那张俊脸招呼。

      反应稍慢的王子殿下只能挨了这不重不轻的一下,也不顾自己有没有破相,赶忙解释道:“我是想说,你胳膊受伤了,我身上的衣服太脏,不好用来包扎,就想从你身上撕块布帮你包扎。”

      包扎?听到王子如此说,游戏便将目光移向了自己的右臂,那就是她在王子离开时被伤到的地方,也是她现在身上最重的伤口,已经干掉的深色血痂黏在她的右臂上,可怖又丑陋,而且因为刚刚反手给刺客一剑时手臂摆动幅度过大,稍微愈合的伤口再一次被她扯裂开来。鲜红色的血与深色的血痂混在一起,遮住了原本如白雪般的肤色。

      “抱歉……”

      搞清楚状况后,游戏再次闹了个大红脸,低着头匆匆从衣摆下方撕了块干净布递给王子殿下,道歉的声音也比蚊子嗡嗡叫大不了多少。

      “没事。”一个小伤口换两次心上人娇羞的小女儿姿态,王子殿下觉得这笔买卖十分得值,一句没事说得那是百分百的真诚。

      何况……

      他从来都不是个打算靠脸吃饭的人~

      王子殿下轻车熟路的从附近摘来一些草药,揉碎之后敷在了游戏的右臂之上,草药接触伤口的瞬间,那份刺激性的疼痛让原本伸直的手臂不受控制地颤抖。

      “里面有些草药会刺激伤口,忍忍就好了。”虽有不忍,王子殿下却也只能将草药一层层地往伤口上敷,而那动作则是比之前又轻柔了几分,比对待宫里那里易碎的珍宝还要小心。

      “嗯。”努力控制住手臂不再颤抖后,游戏用牙齿咬住下唇,将头偏向左侧,轻轻嗯了一声,努力不去看正用心为自己包扎的王子殿下。她说不好自己现在对王子是个什么感情,突然这么亲近,总感觉有一丝丝的尴尬。

      脸红,心跳加速,不知所措,失去常态等等一系列不正常的表现,对于游戏来说,都是尴尬~

      “你还能辨别出回营地的方向吗”终于熬过了那度秒如年的包扎时间,几乎在王子包好后退的同时,游戏也从石头上起身站了起来。

      “当然可以。”王子傲然答道。这围猎场就是他小时候的游乐场,论对这地方的熟悉度,一些年轻的努乌都比上他,只不过赶猎物的活儿有些掉身份,还需要驯养的猎犬配合,他才没有亲自上场。

      “那个…….你之前说你相信我可以找到你,就是单纯的相信吗?那个,我不是自恋什么的,就是找人总是要靠线索的对吧,而且我对这地方也不熟,还被人牵制着,说不定就被带错方向了是吧?你怎么能确定我能找到你呢?不会是女性的第六感什么的吧,我不觉得你会相信这种东西啊,哈哈哈哈…….”

      游戏越说越乱,说到最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什么女性的第六感,那是什么鬼玩意儿,她自己都不相信自己有的东西啊。越说越尴尬的她只好用笑声结束了这个问题。

      “就是相信啊,你以前,不是也这样找到过我吗?”走在前面的王子殿下扭头,绯红的眼中,满满都是回笑意与回忆。

      小科普:
      沙漠专家——努乌:王子和农夫们去猎取野味时会请一些努乌,他们是对这些地区了如指掌的专业猎手。这些专家们住在尼罗河谷的边缘,过着半游牧的生活,他们熟知沙漠中的沙丘和多岩地区的情况,能从这些地区赶出潜伏在此的任何动物。此外,当国家需要勘探新的石矿或者追捕从河谷地区的工地上溜走的逃犯时也要寻求他们的帮助。雇他们来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沙漠狩猎的成功。他们花时间四处寻找动物的踪迹,追猎羚羊、长角羚、鸵鸟、野驴、瞪羚、鬣狗、巨角塔尔羊、狼、野绵羊、野山羊、鹿、野牛等动物。出发前他们会根据所追猎的动物选择合适的几种武器,这些武器有长棍、曲形飞镖、套索,当然还有弓箭。但他们最可靠忠诚的助手毫无疑问还是灰狗。这种猎犬可以通过它们的长腿、长嘴、竖着的耳朵和卷曲的尾巴辨认出来。猎人与狗的关系是如此的亲密,我们不难在用来装饰职业猎手坟墓的墓碑上看到猎人和狗在一起的图像,每条狗的下面还刻着它们的名字。驯服的鬣狗也能用于沙漠狩猎。它们身上一股很浓的难闻的气味盖住了人的气味,使猎物不知道猎人的到来,从而帮助人们截住企图逃跑的动物,抓获这些猎物。打猎结束了,我们看到猎队的领头用皮带牵着四条猎狗和两只鬣狗,一只幼狗和一只小鬣狗没精打釆地跟在后面,它们刚刚经历了第一次助猎训练。
      当人们进入了沙漠腹地,放出猎犬与鬣狗时,狩猎就开始了。他们希望尽可能多地带回活的野生动物用来驯养。最好的方法是用套索套住它们,既不让它们逃走,又不伤害它们。然而,猎犬走在他们的前面,它们尽可能多地攻击猎物。这边,它们残杀着羚羊;那边,它们咬住几只小直角大羚羊的脚掌,旁边一只野山羊企图逃走时绊倒在地。猎手跟上来了,他们射杀着那些灰狗没有阻止住的动物。
      有时为了确保捕回很多的猎物,他们用网来狩猎。方法基本与野外用网捕鱼相同,就是把猎物引进看上去像个舒服、安静之处的罗网中。他们选择一个稍许有点荒凉的地区,周边全都围上网,网中央留有一个缺口,猎物可以进去。这个地方的中央放着食物和水,很有诱惑力。逐渐地,动物大批大批地进去了,在这个看上去处处都很理想的地方愉快地吃着东西。当围网中
      满是猎物时,猎手们就迅速关闭入口处,放出猎犬不让猎物逃跑。他们拿起弓箭,十分娴熟地射向还在反抗的猎物,很快结束了它们的反抗。尘土满天飞扬,受伤的动物哀号,猎犬狂吠,猎场的声响震耳欲聋。公元前3000年纪末期戴尔贝尔沙的一个坟墓中画着用罗网狩猎的传奇场面,雄辩的语言说明了这样的结果:“人们正在观看猎捕沙漠中的羚羊。罗网中已经有许许多多 ,比沙漠中所有的羚羊还要多。”
      然后,他们可能会想到返回河谷的家中。维齐尔普塔霍特普让人在他的坟墓中刻上猎手拿着战利品凯旋归来的情景。猎手的头领带着他的队伍走上 前来。他前面走着一个人,送上来两只笼子,我们看出笼子里放着野兔和跳鼠;另一个人肩扛一只瞪羚;第三个人拎着几只小玲羊和野餐剩下的啤酒和面包。然而,最辉煌的战利品关在笼子中:一只装着一头狮子和一只猎豹的笼子由四个人用木橇拉着。四个人拉动笼子时面朝后方,他们不敢放松警惕。笼子是木头做的,关着的猎物不需太费劲就能破笼而出。
      狩猎,当作为皇室成员和大臣们的精英体育运动时,就是一项展示勇气的运动,而不再是一项获取食物的苦差。要是法老本人亲率狩猎远征队,那么他要做的事已经变得非常容易了。当他和随员到达让他展现英勇的地点时,猎物已经被赶进了围栏中。侍从们恭敬而及时地给他递上一枝枝的箭。他搭上箭,强有力的臂膀把弓拉成弧状,熟练地射向猎物,激起陪同者们的赞慕之情——国家的王储。这项运动持续了整整一天。他们直至黄昏时分才回去,所以在此之前要吃一顿饭。负责后勤供给的人员把食物放在一 棵落单的树的树阴下以保新鲜,并不时地给狩猎者们送上点心和饮料。
      在所有情况下,狩猎都可能成为人们激情迷恋的对象,而不再仅仅是出于运动的需要或者为了带回可以点缀餐桌的食物。因此,一位王子在其经常组织狩猎的中埃及的某一省份的省会宣称:“我逮到过沙漠中的狼和天上的秃鹫,我还获得了沙漠野生动物的皮。”
      在公元前2000年纪的中期,马被引进到埃及,狩猎的方法有了较大变化。从那时起,人们坐着马车去打猎,快速地追捕着野味。河谷地区的农场上饲养了足以供人们食用的牲口,猎捕沙漠中的野味成了一种奢侈的消遣方式,尤其得到统治者们的珍视。

      沙漠狩猎:公元前3000年纪到2000年纪之间,古埃及的气候与生态发生了变化,这 使得大型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从尼罗河谷迁到沙漠腹地。因此,打猎的场所变成了“红地”——象形文字中用它指代沙漠,是何露斯的兄弟塞特经常光顾的无人居住的死亡之域——塞特神背叛了他的兄弟、神话中的埃及的第一位国王何露斯神。用来表示沙漠的象形文字是一幅中间隔有两条路径的三座沙 丘的图像,那些与沙漠相联系的险恶的地理概念的词语都用它作为一个有决定性作用的偏旁部首:墓地、沙漠、异域。这个象形文字的颜色为褐红色,像敌军头发的颜色,也像塞特神的一种化身的颜色。
      因此,古埃及人并不是为了娱乐而离开快乐的尼罗河畔冒险走进这些遥远的沙漠地区。促动他们前去的只有需求:为尼罗河谷大户人家的豪宴猎杀 野味,去釆石场开采矿石。然而,沙漠狩猎尽管危险,却是一个表现勇气的机会。国王和他的朝臣也冒险尝试,甚至会成为他们最喜爱的娱乐项目—— 他们的墓壁上把它描述成一项精英体育运动。
      由于那些图片及其旁注的描述,我们可以很容易重塑沙漠狩猎的场面。一个绵延起伏的沙质地带,到处点缀着低矮多剌的灌木丛,沙漠动物安静地享用着一切:瞪羚给小家伙喂着奶,它年青的父亲在沙子上扒一个洞,好让它息昼时舒服地搁着下巴。不远处,一只跳鼠钻进洞里,一只野兔在小树丛后探头张望,一只豪猪到处寻觅着昆虫。在其他地方,野狼、黑豹在□□,一 只野驴正在产仔,旁边一只金色的狐狸贪婪地盯着它。瞪羚在粪堆间跳来跳去,避让着路过此地的成群的驼鸟和大铃羊。一只瞪铃悠闲地走着,一只鹿从它的腿间快速地穿过。更远处,一只狮子与一头野牛正残酷地搏斗着,一 只豹子落荒而逃。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9章 【王子择妃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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