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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1977年的春节,比往常要热闹几分。

      但这份热闹也只是一时的,元宵节前脚踱着慢吞吞的步子溜走,后脚春荒就紧追紧赶的来了。

      这个时代,农村不同于城市,拥有一个城镇户口,意味着一份体面的工作,吃供应粮,拿稳定的薪水,额外还有各种生活用票发放,日子过得舒舒服服。

      可到了农家人这儿,吃喝拉撒全靠下地干活挣的那点工分,每天指望着两干一稀过活,一年到头几乎不见荤腥和豆腐。

      可无论是怎样的精打细算,过了春节,基本上家家户户分的粮食都快要吃完了,而下一季苦荞最早也要到五月份才能成熟,正是所谓青黄不接的时候。

      为了一份口粮,勤快的人家漫山遍野的挖野菜、找药材、捉虫子,卖掉自家最后一只老母鸡,卖掉公家发的最后一点布票,卖掉所有能够换成粮食的东西,竭尽全力的活着。

      好吃懒做的人自然更加忍受不了前胸贴后背的滋味,他们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干起了偷鸡摸狗的买卖。这个望风,那个撬门,剩下的人一窝蜂的涌进厨房。

      谁能想到就在这个时候主人家回来了,听见声响,七八个成年人直接急红了眼,一边大声喊着抓贼一边顺手操起身边的锄头扁担什么的冲了上去。

      正在厨房里翻箱倒柜找吃食的人也慌了,抱起东西争先恐后的翻墙而出。
      就这么你追我赶的冲出去七八里地,谁也不肯善罢甘休,倒是听见声响追上来帮忙的村民越来越多。

      到最后,落在前头人群最后面的一个廋高个实在是跑不动了,停下身来扶着腰刚想喘口气,后脚追上来的村民怒骂了一句小畜生,然后抬起一脚狠狠的踹在他屁股上。

      廋高个一个踉跄,就这么扑腾着栽了下去,脑门正好磕在推倒在路边供来往路人休息的土地爷神像上,鲜血汩汩的往外冒,当场就出气多进气少了。

      宋逢辰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来到了这个世界。

      他睁开眼,涣散的视线开始聚焦,入眼之处一片灰黄。
      “嘶——”宋逢辰低吼一声,伸手摸向额头上的痛处,脖子一缩,瞬间皱成了苦瓜脸,再一看,一手的香灰和血痂。

      他的目光慢慢下移,落在黑瘦的手腕上,瞳仁一紧,蓦地掀开身上潮湿且散发着霉臭味的棉被。
      他身上穿着一件土灰色的厚外套,老旧的厉害,零零散散的缀着几个小补丁,胸口处大块血污触目惊心。

      这不是他!

      宋逢辰眉头紧蹙,脑中一片混乱,他下意识的伸手摸向上衣口袋,想着抽根烟静静心,然后果不其然扑了个空。

      他砸了咂嘴,索性起身下了床,拖着一双打颤的腿推开房门。
      放眼望去,远处青山碧翠,近处田埂整齐有序的列着,一条大河蜿蜒而过,四周立着一座座低矮的草屋,干打垒的土墙,屋顶是茅草和竹叶,隐约着听见几声猪的鼾叫。

      这也不是他的世界!

      宋逢辰是谁?
      他的身世不算光彩。
      亲妈家里穷,初中一毕业就被家里人逼着打工去了。十四五岁的女孩子,乍一见到花花绿绿的世界,稍不留意就被迷住了心窍。

      混了五六年之后,人也长开了,仗着姿色还行,嘴巴也甜,托人搭桥牵线傍上了一个富商,做了人家的情妇。之后不到一年,又顺顺利利的怀上了身孕。只可惜她命不太好,就在她做着母凭子贵,登堂入室成为富家太太的美梦的时候,因为平时保养的太好,导致肚子里孩子太大难产,富商理所当然的选择了保小,她就这么没了命。

      富商家里头儿女双全,他也没打算给原配夫人难堪,就这么把宋逢辰养在了外面。好在富商请的佣人还算尽忠职守,宋逢辰倒也跟着过了几年富家少爷日子。

      只可惜好景不长,就在宋逢辰六岁那年,富商突然暴毙身亡,隔天晚上,宋逢辰就被两个壮汉提溜着送去了一家孤儿院。后来想想,他还得多谢富商的原配夫人是个恩怨分明的,没有对他下狠手。

      宋逢辰只记得后来富商的家产都落到了原配夫人手里,他离开孤儿院正式踏入社会那一年,原配夫人已经是国内小有名气的女企业家。

      至于宋逢辰,他所在的那家孤儿院并不正规,院长是个大善人,捡了几十个孤儿,什么年龄段的都有,其中患病的更是不在少数,每年光是巨额的医药费支出几乎就掏空了孤儿院收到的善款。

      对于宋逢辰来说,能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已经是大幸了,他没敢再奢望其他。
      宋逢辰没上过学,只是在院长和一些好心志愿者的教导下识过一点字。他十五岁时离开了孤儿院开始自食其力,期间打过小工,送过快递,后来转职干起了收破烂的买卖。
      虽然这个行当听起来不太体面,但胜在安稳。

      直到他偶然间收到了一本教人修炼的小册子,当时正沉迷修真小说的宋逢辰精神一震,本着将信将疑的态度,他开始艰难的自学起来。没成想两个月之后,还真就叫他练出了气感来。

      宋逢辰在他二十六岁那年终止了自己走街串巷收破烂的生活,开始野心勃勃的闯荡江湖。
      他做过好人,也不可避免的干过坏事,普度众生也好,杀人越货也罢……风雨四十年,最终洗尽铅华。

      金盆洗手之后,他从白发苍苍的老院长手中接过了孤儿院的重担。又过了十几年,年已过百的老院长无疾而终,去的安详。宋逢辰感慨良多,在葬礼过后的酒席上多喝了几杯,却不成想再醒来时,已然换了人间。

      空气中隐约飘来的肉香打断了宋逢辰的思绪,他伸手捂住不停痉挛的胃部,呼吸又慢了那么几分。
      长叹一声,宋逢辰踏出门槛,转身拉上房门,然后顺着肉香味慢吞吞的向前挪去。

      一路上倒是没碰见什么人,到了地方,正是一户人家的后门。
      前头院子里人声鼎沸,嬉笑吵闹声不绝于耳,大概是主人家在办什么喜事。
      宋逢辰犹豫着停下脚步,左右为难。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老婆子端着一盆涮锅水跨过门槛,乍一看见不远处站着的宋逢辰,手里的木盆砰地一声落在地上,水花溅了她一身。
      老婆子虚着声音:“宋、宋三……”

      宋逢辰下意识的张嘴:“二嫂子。”
      然后就听见老婆子几乎是脱口而出的说道:“你还没死啊!”

      也不怪老婆子这么大惊小叫,宋三被王家人一脚踹在土地爷神像上的时候,她是在场的。当时的宋三就剩下最后一口气吊着,王家人见状也慌了,手忙脚乱的把人送进村卫生室。结果正在卫生室值班的何大夫就这么把手指头往宋三鼻子下面一探,二话不说直接就叫他们怎么把人抬进卫生室的怎么抬出去。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说白了那就是宋三自作自受。谁也不想沾上麻烦,在场的人一合计,索性把宋三送回了他自己家里,就等着过几天再辛苦一趟去给他挖个坟收个尸什么的。
      还是她二婶子心里不忍,抓了一把香灰堵住了宋三脑门上的血窟窿,不过她也只能做到这儿了。

      谁能想到这光天化日的,一个‘死人’突然蹿到了她跟前。

      宋逢辰一阵沉默,扯了扯裤腿,示意老婆子看他脚边的影子,只是没等他再说出话来,肚子已经咕噜噜的叫了起来。
      宋逢干巴巴的看着老婆子。

      老婆子收回视线,脸上闪过一抹尴尬,蹦到嗓子眼的心顿时落了下来。她的目光落在宋逢辰额头上核桃大小的一团灰黑色血痂上,又看了看他外套上大块的血污,大概是动了恻隐之心,她捡起立在地上的木盆,心有余悸的吼道:“等着。”

      宋逢辰老老实实的嗯了一声。

      不一会儿的功夫,老婆子端着两个碗走出来,一个盛着满满一碗热气腾腾的野菜汤,另一个里面装着两块小孩巴掌大小的苦荞粑粑,她把东西递到宋逢辰面前:“给,吃吧。”
      “谢谢二嫂子!”宋逢辰眼角一弯,顾不上多说,接过碗,顺着墙角蹲了下去。

      咽了两口没有半点油星的热汤,宋逢辰抓起一块苦荞粑粑就往嘴里送,入口的苦涩味差点没教他把嘴里的东西直接喷出去。他苦着一张脸,艰难的把面团吞下去。

      自打他金盆洗手之后,二十几年里都没再吃过这样的苦头。宋逢辰梗着脖子,一边心酸,一边抓起苦荞粑粑朝嘴里塞。

      看着宋逢辰‘狼吞虎咽’的样子,老婆子心底一叹,转身回了厨房,再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双筷子,筷子上面夹着薄薄的两块羊肉。

      她嘴硬心软:“要不是看在今天是我小孙子结婚的大好日子上,我非得两棍子把你这混账东西打走不可。”
      说着,她把羊肉放进宋逢辰手里的汤碗里。

      “嗯。”宋逢辰含糊着应了一声,继续埋头苦吃。

      老婆子索性也不急着去干其他的事情,她继续教训宋逢辰:“这会儿吃着苦头了吧,就为了一口吃的,差点没把给命搭进去。想想你爷爷奶奶,你爹娘,还有你大伯父,哪一个不是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
      她越说越激动:“怎么到头来就生出来你这么一个糟心玩意儿,你老宋家拼着六条人命攒下来的那点名声全被你给败光了……”

      听见这话,宋逢辰吞咽的动作也跟着慢了下来。

      老婆子口中的宋三又是谁?

      他也叫宋逢辰,礼省东县岳溪村人,出生于五十年代中期,家中行三,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进步知识青年,两人都是血性国人。只是老天不开眼,两口子闯过了多少战火硝烟,最后却一起牺牲在了卫国战争胜利前夕。

      到了宋三父母这一辈,他家大伯父可是个奇人,因着早些年流落在外,沾染了一身的匪气。后来进了军队,被派出去剿匪。几年仗打下来,让他声名远扬的不是拿了多少战功,而是他和女匪首之间的恩怨情仇。对此,当时他所在的军队的元帅还兴致勃勃的特意掺了一脚他们俩的婚事。
      这要是放在后世,妥妥的剿匪大片男主角人设。

      只可惜的是这对夫妻的命也不太好,先后牺牲在了战场上。之后没过几年,国家遭了难,当年替宋家大伯父做婚礼见证人的那位元帅最先出了事,一番清算过后,连累宋逢辰父亲也丢了公职。

      他也是无奈,只好带着妻儿回了岳溪村,又过了五六年,夫妇俩进城置办年货途中,为了救助四名落水少年把自己给搭了进去。

      前头也说了,宋逢辰行三,他上头还有两个姐姐。父母出事之后,他们姐弟三人被其中一名落水少年的父母接回了家里。

      之后没过一年,宋三就被这家人给送了回来。对外只说他手脚不干净,还冲撞长辈,气的家里两个老人差点躺进了医院,他们管教不了。
      反正宋三当时也已经满了十四岁,这个年纪要是搁在十几二十年前,都是能成家立业的年纪了。

      出了这样的事情,岳溪村的人也是面上无光,加上这家人也没有全然不顾宋三的死活,答应了每个月定时给宋三送份口粮过来,这事就这么定下了。

      至于宋三,也不知道是自暴自弃还是其他,回到岳溪村之后就开始放飞自我,和村里头的一群游手好闲的二流子混在了一起,今天偷鸡摸狗,明天夜翻寡妇墙,隔三差五趾高气扬的去那家人家里打秋风……日子倒也活的滋润。

      一开始,村里人可怜他孤苦伶仃的没人管教,加上宋家往上两代人都死的英烈光荣,看在他们的面子上,村民们还真就不好和宋三动真格。

      就这么过了五六年,去年年底的时候,那家人终于再也忍受不了宋三恬不知耻的强盗行径,直接把上门来蹭吃蹭喝的宋三打了出去,顺便断了他的口粮。
      对此,早就攒了一肚子怨气的岳溪村村民无不是拍手称快。他们反而觉得那家人还真是重情重义,能忍到现在才收拾宋三。

      可谁能想到被断了口粮又好吃懒做惯了的宋三最后会把主意打到正好出门走亲戚的王家人身上……

      等到老婆子说累了,她叉着腰,粗喘了两口气,继续苦口婆心的劝道,语气却是缓了下来那么几分:“宋三啊,听二嫂子一句劝,你也老大不小了,要是再这么混下去,就真的和村西头的刘老赖一个样了。戏文里都说那啥——浪子回头金不换,你也得为自己好好打算打算,别再丢你老宋家的脸了!”

      这个刘老赖宋逢辰有点印象,年轻的时候仗着自己会点拳脚功夫在村里横行霸道,整一个万人嫌。后来得罪了人被人废掉了一条胳膊一条腿,更没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现在五十多岁的人了,守着一个破山洞过日子,瘦的就和一根火柴梗似的,说不定哪天翘辫子了都没人知道。

      咽下最后一口苦荞粑粑,肚子里有了东西,宋逢辰整个人精神了不少,他舒了一口气,这才嗤笑着说道:“二嫂子的话,我记住了。”
      老婆子的好意,他心领了。他不是前身,自然不会重蹈宋三的覆辙。

      老婆子一愣,似乎是没想到向来桀骜不驯的宋三这会儿竟然这么好说话,她看着宋逢辰煞有其事的模样,压下心里的怀疑,点了点头。
      但愿吧!

      宋逢辰的视线在老婆子脸上一扫而过,他顿了顿,大拇指搓了搓手中的粗瓷碗,提醒道:“我看二嫂子你印堂发青,这几天怕是要家宅不宁,弄个不好还有血光之灾,你得提防着点小人作祟……”

      什么?
      这画风变得太快,老婆子一时半会儿还真就没反应过来。

      就在这个时候,屋子里传来一个中年妇女的呼唤声:“陈家婶子,客人都到齐了,该开席了。”

      “欸,就来。”
      听见这话,老婆子当即也顾不上其他,麻溜的夺过宋逢辰手里的两个粗瓷碗,“行了,你吃完了就回去吧,好好养伤。”

      话音未落,人已经进了屋了。
      宋逢辰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心,无奈摇了摇头,转身背着手,朝着他来的方向,慢慢踱去。

  • 作者有话要说:  新书开更,跪求收藏评论~
    ps:最近喜欢的B站映评馆up主不放舌尖,改放味道云南,所以你们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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