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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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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我又充当好人,把喝得半醉的李晨儿送回家。
半路上我跟他说,遇上我是你的幸运,不,应该说是你的荣幸。我说得句句真心,字字诚恳。
我就不信除了我以外,还有谁会如此尽心尽责任劳任怨,在李小爷他每回喝得稀泥烂醉东倒西歪的时候,把他太太平平护送到家。
然后把路都给走得歪歪扭扭的李晨斜过眼来。你胡扯。
顺便胳膊一甩,挣脱了我的掌控。
我只要重新挟了他胳膊。心想万一这小子哪步没踩实,栽到路边的哪个坑里去了,到头来不还都是我的事儿。虽然这路够大够宽,修得够齐整,看起来够坦荡如砥,但是万一呢。有些人啊,就是天生擅长掉坑。喏,比如眼前的这一个。
想起这哥们当日躺在坑底的坐井观天状,我不禁又暗自好笑起来。
哪知一回头,恰好对上李晨儿半开的眸子却直直地看着我。这场景,就等着一句笑笑笑什么笑喷涌而出了。
醉眼看花花也醉。
这句话便不知从大脑的哪里角落里钻了出来,就这么匍匐到眼前。
得得,我拍了拍李晨儿。好好走路啊,兄弟。
不知是我这下榕树之花真的被那A大队之花看晕乎了呢,还是我喝得其实也有点多,总之完成了搬运工的工作之后,我回到家也立马倒头就睡。一觉到大中午,睡得巨沉无比。
其间共计收到两条手机短信。一条是我订阅的天气预报附带在上午发来的“每日新闻”,另一条是某某楼盘的未明方向搔扰短信。
好在睡梦中我浑然不觉,丝毫没有被搔扰到。
我只记得我一直蹲在录音棚里,头上戴了巨大的耳机,然后录到天昏地暗。你说假如你耳边堵了两大团海绵,还能不把一切噪音拒之于外么。
我等了很久,录音师始终没有来。我想我大概是被放了鸽子。
后来就一个人在录音室里唱歌,反复唱,又唱了很久。久到越唱越不像是我写的歌,倒像是穿越去了别人的曲调。比如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告白,等等等等。于是我在梦里顺势美梦了一把,假如我是林一峰。
只是后来,我越唱越不成调,天色越暗,录音师突然出现的可能性越来越缥缈。
我摘下耳机,到控制室检查手机是否有未读短信或未接来电之类能够慰藉我苦等一个下午的心灵的讯息。
手机安静得像柜台里的模型。我愤愤不平。
转身打算收拾一下就滚蛋的时候,发现控制室和录音室之间的门不知何时被关上了,然后透过那密不透风的大玻璃窗,我竟然——我竟然看到李晨儿那小爷坐在那里,和一只银虎斑一起——话说他什么时候绑架了果子?!
那小子看着我惊愕惊慌惊悚到极点的表情,笑得一脸没心没肺。
你怎么来了?
李晨儿盯着我瞅了好一会儿,来—看—你—啊—。
隔着玻璃我都能看出他很大声很用力地说着话。等等,那我怎么愣是听不到他在说什么?我才想起我刚才关掉了麦克风的电源。
我嚷回去。你来晚啦,我都唱完了。
那我唱给你听。
说完,那小子径自走到麦克风前面,两手把着麦吼了起来。看起来,唱得有模有样。
控制器上的开关键在梦中隐匿起来。我捣弄了两三回,无法打开连接这两个空间的声音通道。终而作罢。
他在彼端放声歌唱,在我听来却是无声呓语。
其实听不见也有听不见的好处,特别是在很多看起来要比听起来好得多的时候。当然,我不是嘲讽李晨儿歌唱得差,你们千万别误解我。
我敲敲玻璃。歌手晨儿回神了,走到窗边继续我们沉默的对话。
我唱得怎么样。一脸骄傲。
我无奈扯了扯嘴角。从玻璃中我依稀能够看到自己垮下一边的眉毛和嘴角边若隐若现的酒窝。
没听到。
摊手,耸肩。
走啦,收工了,快出来。
李晨儿却是不看我,又重新在窗前坐了下来,半搂着那只银虎斑,他的银虎斑。自个儿低着头笑。
喂喂,收工了。
还是不理我。
我索性找了张白纸,上书仨大字“收工了”,隔着隔音能力超好的玻璃举到他眼前。
对面的人笑得一脸天真烂漫纯情可爱。你如果见过河边在微风抚恤下弯着腰仰着脸的向日葵,那么大概你能想象出那样的场景。如果你没见过那也没关系,等我拍了照给你看。
伸手去掏口袋,才想起相机丢了有些时日。
半晌,无言。
在玻璃的另一侧,好像一切被定了格。李晨儿就那样半低着头无比纯良地微笑着,连同那只银虎斑都始终保持着半弓着身子的架势,忠心耿耿地挡住了李晨儿的小半张脸。
我没有去试着打开通往录音室的门,仿佛我已然知道它是无法打开的。
我惆怅地立在窗前,等待对方回神,或者等待线路接通。
恍然间听到门锁打开的声音,回头看到是晃点了我的录音师甲。
我正要质问他怎么能够一声招呼也不打就放了小爷我的鸽子的时候,他甩也不甩我径直走到大玻璃窗前,举着烤鸡翅串儿摇晃着,摇晃着。
然后顷刻间,猫动弹了,接着人也动弹了。再然后,在下一个瞬间,我看到录音师甲也出现在玻璃的另一侧——我泡了一下午的录音室,继续举着烤鸡翅串儿摇晃着,摇晃着。
一开始我以为他是要逗猫玩儿。再一想不对,那个食肉动物显然比银虎斑对烤鸡翅串儿更有爱。
一个激灵,我像脱了弦的箭往前冲去。
毫无疑问地,一头栽在坚硬无比的玻璃上,满眼金星。继而化为中午灿烂到杀死人的阳光。
次日。
李晨儿打电话来。为答谢思成你送喝醉的我回家,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我下意识地接了下句,今天啊是个好天气。
魔障了啊你。那厢,李晨儿大笑。
跟你说,你那相机别人给找到了,我一会儿给你拿去吧。
失而复得,我自然满心欢喜。
晨儿那小子的车速一如既往地迅猛。不一会儿,门铃响,相机到。
我掂手里仔细地左看右看,没破相,也没缺胳膊少腿的。
里面照片都还在吧?顺口问晨儿。
我哪知道。你自个儿看看不就是了。
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打开相机,开始一张一张地往下翻看。还好,秋游的在,私人小聚会的在,佳栋乔迁聚会的也在。
然后,我就看到了那张让我无比诧异的照片。
照片里光线昏暗如薄暮。偌大的玻璃后方,李晨儿半低着头无比纯良地微笑着,如同河边在微风抚恤下弯着腰仰着脸的向日葵。前景是一只半弓着身子的银虎斑,挡住了李晨儿的小半张脸。
从玻璃的反光里,依稀可以看到我举着相机的模样。以及,角落里伸过来的一烤鸡翅串儿的影子。
我瞬间凌乱,并且外焦里嫩。
凑在我边上一道“审阅”照片的李晨儿顺势卡了我脖子。说,你什么时候偷拍的我呀。
我举手投降。我看到相机上的挂绳划过晨儿的发梢,然后开始自由地摆荡。
我坦白,我可没拍过这照片啊。说不定是拾金不昧姑娘给塞进去的。
你怎么知道是女孩儿捡到的?成功转移李晨儿的注意力,以使他放弃了对我脖子的示威。
是你的粉丝吧,嘿嘿。我用胳膊肘捅了捅他,然后在余光里看到这孩子已然自顾自得瑟去了。
事情就是这样:李晨儿的粉丝拍了他,然后捡到我的相机,处于未明原因把照片存到了我的记忆卡上。
自以为,除了那个“未明原因”以外,其他部分均衔接良好。
李晨儿信了。其实我也信了。
而那拍摄的场所给忘记了。
李晨儿继续把下巴搁在我肩上,看着余下的照片。
之后是传媒那回的照片。他不在现场,所以看得精神抖擞兴高采烈。
时而指指点点,时而哼起小调。
唱什么呢你,唱响点给你哥哥听听。
我不介意你唱歌难听并五音不全。这句我没说,因为我想要是我说了李晨儿那厮铁定不肯唱了。
李晨儿果然提高了嗓门儿。其实也算不得多响,那小子本来就耗在我耳边。
如我所料地不怎么好听,却是听得我心头一颤。
我会信守承诺,直到你来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