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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Dark's sto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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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存在吗至少我是没见过,但我看过恶魔,他们藏身于烈酒之中。当然,会喝的人还是会喝,所以我也不打算废话,关于饮酒的好处与坏处的问题。
多年以来,撒旦每每敲开我的房间,带着拳脚与酒瓶,鲜血与瘀青,但上帝始终没有到来,死亡是他对我唯一的仁慈,却又在一切结束前夺走了我单剩的所有!
你能令死者行走,令太阳西升,但你却不能令盲人了解青草蓝天。神父,我不信上帝,他从未叩过我的门,这太过残忍。
我的名字是达克,我已Dark为名,黑夜就在你身边,穿着华美光鲜,以此隐藏他本质低下卑劣。
我不恨他,正如我恨上帝,我只恨自己太晚看清--
沃恩的贝勒斯先生是一个酒鬼,人如其名,每年三百六十五天中有三百六十四天是装满酒的,至于剩下的一天也不是因为他不想喝,而是他亲爱的玛丽安生日不许他喝。可惜的是他虽有酒桶的内涵却没有它的酒品与酒量,时常烂醉在街角的垃圾堆上,更常烂醉在家中。
每当贝勒斯先生喝蒙了,脑中就会产生一些奇妙的想法,一些会令科学家想打开他的头盖骨研究内部运作原理的奇妙想法。例如现在,他正披着窗帘,拿着酒杯与杆面棍,幻想自己是个头戴冠冕的伟大国王--即使他头上可能连脑袋也没有。
至于事件发生的起因要追述到今天早上。
当时他正如往常一般醉倒在街旁的小巷,也如往常般摇摇晃晃的起身,更如往常般拿起身边半空的酒瓶子准备去酒馆再打些酒来,当然了,等到了酒馆里头估计也空了,就像平时那三百六十四天一样。
不过今天有些不同以往的事情发生了,当他从走出小巷时,街上的人群突然爆出了如雷的掌声与叫好,把他吓了好大一跳,只听他们不断的欢呼着: “国王万岁!国王万岁!”
这下可把他弄糊涂了,丈二摸不着头绪,但接连的喝采早已把他为数不多的理智抛到了天上白云间,贝勒斯先生挺直了背脊,昂首阔步自信无比的走出小巷,骄傲的像只走在红毯上的老孔雀。
他就这样一路往家中走去,途中的欢呼声那是一秒也没有间断!贝勒斯先生胸中顿时充满了兴奋、得意,他多希望立刻飞奔回家,与心爱的玛丽安分享这个好消息,连他本来打算去的酒馆都忘了!但他又怎能辜负这群热情平民小百姓的心意呢?于是他就这样一步一步的慢慢走了回去,头颅抬的老高,好叫人只能望见他满是胡渣的下巴和腰间的啤酒肚。
当他关上他那连皮球都挡不住的大门,坐上他那随时会解体的靠背椅时,门外的欢声依旧持续着。这下贝勒斯先生更佩服自己了!恨不得打开二楼窗户探出头,继续接受他人民的膜拜!可他实在是太渴了,所以只是走下地窖开了瓶酒,坐在楼梯上继续执行他身为酒桶的义务。
想当然的,他也就错过了街上属于国王的游行队伍--今天恰巧是新国王登基的日子--事实上压根没有人注意到他,一个邋遢的酒鬼。不过这也许事件好事,不然今天就没有这有趣的故事了。
总而言之,当最后一滴酒穿过肚肠,贝勒斯先生觉得自己该做些正事了,他嫌恶的看了眼身上破旧的粗布衣,真是一点儿也不符合他的皇室身分!他翻开衣柜,却没找到其他更好的衣服(坐在神父左侧的赫伯插嘴道:如果有那才奇怪哩。)。最后也只能赌气的坐在地上懊恼,身为国王却没衣服换,传出去那可太丢人了!
这时,一阵强风从窗外闯入,扬起帘子如船帆鼓动,贝勒斯先生又有了新的想法!
“一个有身分的国王可以没有紫色羊毛衫,毕竟国王难免会犯错,那就必须穿着粗布衣向上帝悔过,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不能没有一件披风!那可是王国的脸面啊!”
于是贝勒斯先生一把扯下窗帘,将那充满污渍的布料当成了貂皮,而上面的蜘蛛网则成了最华丽的流苏,再以油垢充当宝石,简直太完美了!再想了想,贝勒斯先生又找来了半满的酒杯和沾有面粉的杆面棍当成是主权宝球与权杖。
现在每个国家领导有的,他也都有了,可能还更好呢!不是随便哪个国王都像他这般为了体恤人民而委屈自己穿旧衣的!贝勒斯先生得意地想着,简直想大笑一番,所以他就这么做了,结果是刚入口的烈酒流入气管把他呛的咳出眼泪来,老天!他忘了他正在喝酒!
现在,我想我们应该改称他为贝勒斯陛下了。
自认穿搭整齐后,贝勒斯陛下决定在他的皇后玛丽安回家前再去巡视巡视他的王国,他叫起睡在地窖的孩子(事实上应该是踢醒),因为每个国王或多或少都必须有个随从仆人供他使唤。
被勒令走在后头,提好窗帘下摆的孩子名叫克劳,他是个好孩子,很听话。当父母打骂他时他从不还手或埋怨,他甚至还会将自己的脸凑过来方便他们动手,这样的好孩子现在已经不多了,简直堪比以撒!即使他的父母根本不认他当儿子。
实际上,若非皇后实在懒于应付这些“下贱”的杂务,而国王又不善于动动自己的双手,那克劳大概从出生的那刻起就被扫地出门了,如果真是如此那或许对他反而是件好事,谁知道呢?
总之他待了下来,从此日日夜夜幻想着有天也能如别人家的孩子般享有亲情,父母的爱总有一天会降临。他现在没走,以后估计也不会走了,抱着可悲的梦,当着家中的佣人(如果那还能管叫做家的话)。
走上大街,伟大的国王陛下决定先去一趟酒馆,他的酒杯又空了,酒瘾却满了,口干舌燥,恨不得立刻飞奔过去,但那实在太有失颜面了,所以他只是大步大步的走,接受着众人目光的洗礼,贝勒斯陛下觉得自己威风极了!
“你看!他们尊敬的像群兔子似的,见了我大气不敢出一口。也许我该放轻松些,免得把他们吓坏了!”他说。
于是他停下脚步,准备来一场轻松的演说,舒缓他们过于紧张的情绪!这可苦了走在后头的克劳,他自从出了大门后就羞的不曾抬起头来,脸红的像二月的玫瑰,沉默的盯着地面前进,祈祷着能这样一路走到地心深处!想当然而,克劳那毛绒绒的脑袋就这样直直撞上了前方醉醺醺的伟大国王,直接把他撞倒在地,磕断了两颗大门牙!也说不清嘴里含的究竟是鲜血还是高级葡萄酒!
过程虽不尽人意,但成果却不错,围观群众大笑起来,却是一点也不紧张了!
愤怒的一脚踢倒克劳,贝勒斯陛下感受到周围嘲弄的视线,气得脸都比嘴角更红了。
“他们怎么敢!怎么敢嘲笑他们的主人!简直找死!我可是他们的国王!”想着想着,他更气了,又对着地上的克劳重重的补了几脚,“蠢货!还不起来!难道要我请你吗!”
这下我们伟大的国王陛下可就没了心情继续游街了,灰溜溜的逃离众人的视野。
当贝勒斯陛下到达酒馆时,酒馆的老板正巧在门口,他刚送走了一位有钱大爷心情非常的好,而他的心情也正好反应在他的面部表情上。想当然尔,这也全被贝勒斯陛下看在眼里,他理所当然的认定老板是出来迎接他的,他那讨好媚陷的笑容与不断搓着的双手无一不说明了这点!
于是,贝勒斯陛下有再次充满了自信!完全把先前出糗的事抛在脑后!
他挺起胸膛,抬高下巴,在酒馆老板面前站定,面漏不屑的撇了他一眼—贝勒斯陛下还在等他请他进去呢!
谁知,老板看也不看地转身就走,简直不把他放在眼里!这下贝勒斯陛下可不能忍了!一边挥舞着手中的杆面棍一边叫嚣:“站住!你没看到伟大的贝勒斯陛下就站在这吗!还不跪下认罪!”
不过由于嘴巴漏风,大概没有多少人听得懂,幸运的是酒馆老板听懂了。
酒馆老板是个本地人,对这位家喻户晓的酒鬼很是熟悉,尤其他还是自己的常客--虽然因他那怪异的装扮一时没有认出--但本着有钱就是一切的原则,面对眼前这个精神貌似出了问题的老顾客他还是客客气气的开口:“哎呀,这不是贝勒斯先生吗?刚刚没注意到您,真是对不住啊!今天还是和平常一样吗?”
面对老板好声好气的招呼,贝勒斯陛下告诉自己消消气,不要跟无知的老平民计较,这样太掉身价了,“哼!别拿那些劣等品糊弄我!给我拿来你们最好的酒!”
“是是是,先生,欢迎,里面请。”
“别叫我先生!我现在是国王了!”拿起刚送来的酒,贝勒斯陛下大声的宣布!话语中充满了自得与骄傲,迎着众人崇拜的目光,贝勒斯陛下顿时觉得杯中的酒更美味了!
这下可勾起了老板的兴趣了,对这个连劣酒替了好酒都喝不出来的酒鬼,他忍不住起了看热闹的心思,“是的,尊贵的陛下,您的光临令小店蓬荜生辉,小的可以斗胆请叫您一个问题吗?”
“说!”
“是这样的,您刚刚说您现在是国王了,但您的受封仪式在哪个教堂举行,当然,我并不是质疑您,只是有些好奇。”老板热情的递上一杯酒,看似期待的等着他的回答。
“受......受封仪式?那是什么?”
“您不知道吗?国王要取得合法的统治权必须站在一盏杯子上一个时辰,象征立于世俗之上!”老板故作惊讶的解释道,看在贝勒斯陛下眼里,简直像是在质疑他王位的合理性。
“那算什么,只要我愿意,现在就能做到!拿个杯子来!”
于是,他们在酒馆中央清出了一片空地来举行受封仪式。由于贝勒斯陛下自己坚持,他的杯子放在桌子中央,他要让所有人见识见识自己的荣光!
结果如何可想而知,他立刻跌下了杯子,连三秒钟都没坚持住,膝盖直直撞上了桌子,刚撑着地面的手又滑了一下,直接跌了个狗吃屎!值得庆幸的是他的牙齿这次一颗都没有断,因为他的门牙早摔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