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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她血超辣(一个番外) ...


  •   我永远也忘不了躲避吸血鬼猎人追捕的那些日子。

      那时,我刚变成吸血鬼。

      以猎杀天下血族为己任的赏金猎人彼时还相当活跃。

      我不知吸血鬼有族群,互为膀臂也彼此攻讦。我只是日复一日踽踽独行,在昏暗的街道麻木地流浪。对于事情的来龙去脉毫无头绪。我分明记得自己死了,胸腔里也确实没有了心跳。
      可我还能在黑暗的掩护下自由活动。

      我浪迹于北欧的大街小巷,越来越意识到身体里翻滚的汹涌的,那几乎要将我吞噬的,不可遏制的,对于鲜血的渴望。

      我没有杀过人。

      在最想找准一个温热的脖子啃下去的那天,我将自己的头往冰冷的石柱上撞。伴随着咚咚的钝响,我清晰地感觉到,额头的皮肤裂开一道巨大的口子。痛觉是生前的指数倍。可当我抬手抚上额头的伤口,却感到它正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愈合。

      “喝了它。”浑厚的声音,伴随血的腥气而来。

      我抬头望向那个男人,是个金发的中年人,后来我知道,大家叫他D伯爵。他和他的妹妹E夫人,是不少血族心目中的领袖。

      “喝了它,站在我这一边。”男人脸上是足可以称得上温厚的笑,手里端着的那杯鲜红液体,是我朝思暮想却又无比唾弃的。

      他将它递到我唇边,“这是我的诚意。我可以庇护你。”

      我用生涩的英文回应他:“不。我不需要。”

      “我不会囚禁你。”男人似乎颇懂我的顾忌,“我知道,你们中国人有句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我看看无星无月的天空,喃喃接道:“也没有免费的晚餐。”

      D伯爵轻笑出声,“有趣。我欣赏有幽默感的人。这份点心,并非完全免费。但是它的代价,也并非高昂到需要你付出自由。我甚至不需要你为我效力。我可以给你一切,让你恢复在太阳底下的自如行走,而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只希望,像你这样拥有强大灵力的人,不要站到对手的阵营。”

      我将信将疑地看着D伯爵。

      这些话,听起来实在很像欺骗小孩。

      周星驰的电影里不是有么,小叫花要骗小孩子花十元买武功秘籍,便说:“这位小哥,我看你骨骼清奇,是个练武奇才……”

      故此,尽管他看起来颇为可靠,我还是坚定地拒绝了他。

      我依旧流浪着。
      我还记得我的家乡。
      我还记得我的家人。

      我要调查清楚我为何会变成这样人不人鬼不鬼兽不兽的样子。

      如果从我降生算起,到我死亡为止,我的年龄,应该是十六岁。
      我死在十七岁生日的前夕。只差一点点。几个小时。

      血族的状态封印在死去的那一刻。

      因此,吸血鬼的容貌,可以数十年如一日。
      不会长大,也不再衰老。有血液滋养,就光鲜亮丽。否则,就形同枯朽,黯淡凋零。

      我是在米兰一个小镇开始被猎人盯上的。

      在他们的追捕计划中,我的代号是宋11。因为我叫宋清晨,是他们十年内追捕的欧洲大陆上第十一位宋姓吸血鬼。我掀翻了一位猎杀我的吸血鬼猎人,那汉子足有两米高,体能约等于十个奥运游泳冠军,可即使这样,也远非血族的对手。

      哪怕是我这种,只喝小动物血液,从不打人类主意的素食吸血鬼。

      我趁他昏迷时,将他随身携带的笔记夺下来看。

      不看则已,一看,简直啼笑皆非。

      档案中冗长的文字总结起来,大约是在说:我,宋11,是一个来自中国的吸血鬼。我之所以不喝人血,是因为口味特殊,喝不惯欧罗巴人种和高加索人种的鲜血。我时时地地都在筹谋回国,大约是要回去啃同胞的脖子,好大快朵颐。亚洲是血族尚未染指建立族群的所在,一定程度上,是“干净”的。

      “东南亚与东亚或者也在她的狩猎范围。”

      哈哈哈哈。

      我笑着将那电子设备捏成碎片,扬长而去。

      我确实要回国。但目的没有那么堕落。

      我只是想,调查清楚前因后果。

      与吸血鬼猎人的斗智斗勇许久,我费了不少周折,回到了我的出生地,L市。

      我的父亲宋致远,是一名普普通通的物理研究员,他像多数沉迷于科研的男人一样,戴着厚厚的酒瓶底眼镜,薄薄的嘴唇紧抿在一起,显得寡言而冷静。他的时间分配,一天当中大约有十八小时呆在实验室,剩下的六小时,用于吃饭和休息。

      尽管已经这样刻苦,却并没有做出什么惊人的成绩。

      我父亲这一生最大的成就,应该就是娶到了我的母亲朱诺。

      她不同于我的父亲,是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

      母亲专修上古史,在顶尖的大学,跟随最有才华的导师做研究。

      朱诺女士,是充满奇思妙想的。课业对她来说渐渐失却了吸引。她迷上了神秘学和通灵。因此被同门所唾弃,可她九死未悔,非但不悔,还将那些在大多数人看来都是胡说的东西写成文字。
      更凑巧的是,曾有一位与她志趣相投的出版商为她出版过一本《恶魔法则》。

      这书曾经风靡过,后来遭到了封杀。连同朱诺女士的名字,也一并抹掉了。

      但是这本书在黑市里仍有交易,卖到不菲的价位。成为某些神秘学爱好者心目中的白月光。
      我回到家乡之后,觉得非常激动。

      我没有想到的是,我流落外头这样久,我的父亲,居然还很矍铄。

      中年丧女的悲痛,只给他两鬓染上斑白,却并未击倒这个坚强的男人。

      我急不可耐地声泪俱下,一边呼唤,一边用手轻轻敲打他书房的窗户。

      可是,迎接我的,却不是至亲之间久别重逢的喜极而泣。我亲眼所见,我的父亲,弯下身,从书桌下方拿出了吸血鬼的克星之一,火焰枪。

      ——他要烧死我。

      我仓皇而逃。

      两天后的午夜,我潜入生前自家的住宅,去到宋致远的房间。他睡得很警醒。但在他醒过来之前,我已经先发制人掐住了他的脖颈。

      “别动。”我说,“我掌握不好力道。你反抗的话,我也许会失手掐死自己的父亲。”

      “谁是你父亲!”宋致远目眦尽裂,目光中是彻骨的恨意,“怪物,畜生,恶魔,鬼怪,害虫。”

      我听见意义重叠的名词从他嘴里涌出。

      他是那样无助,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

      “看来你知道不少事。”我很平静,“可以都告诉我吗。”

      宋致远突然冷笑:“可以,让你死个明白。”

      我是从那天起,忽然发现我的父亲生前的力气都用错了地方。他把自己的青春埋葬在物理实验室,是一种多么巨大的浪费啊。他应该去讲故事。

      他瞪着满是血丝的眼睛,用详略得当的口吻讲述事情的始末。我出车祸之后,我的母亲,我那对神秘力量诸多研究的母亲大人,与恶魔做了交易,用她自己的生命,换回了我重生的机会。

      “你是重生了。”宋致远泪流满面,“可是成了一个什么东西啊,啊!”

      我忽然觉得,能理解了他对我的恨意。

      我令他失去心爱的女人。同时,我又是这样一个令科学蒙羞的存在。我是超自然的。我是唯物主义解释不了的夜的生物。我是站在宋致远信仰对立面的,魔鬼。

      “就是现在!”我听到被我钳制住的人这样说。

      耳后呼啸声起,蜂拥而出的各种武器。

      《恶魔法则》中说,凡人想要制服吸血鬼,只要以木箭刺穿吸血鬼的心脏,虽然不能使他即刻毙命,但可以令他麻痹倒地,进而再上火焰枪,将之烧成焦炭。化为粉末,随风而逝。

      那些潜藏在家中的吸血鬼猎人,不过都是我昔日的手下败将。

      虽然,因为分神的缘故,我左腰挨了一下,肾脏破裂了。

      还是有一点影响的。
      像五脏六腑这样重大的器官,修复起来自然没有额头皮肤裂开的伤口那样快。

      我捂住腰间血液汩汩而出的破损处,逃出了那个再也不能称之为家的地方。

      我很久没有哭过了。
      吸血鬼的力量是那样强大。强大到,日常的磨难都不足以称为磨难。
      可是从那里逃出来时,我感到脸上奔腾的眼泪。

      多么可笑。
      所以我的仇敌,只是自己的母亲?

      忘记跑出去多远,我忽然察觉不对。

      我不止一个仇敌。
      那个在我回家路上,将我碾成花泥的醉鬼呢,去哪儿了?

      我死了,我无辜的母亲死了。那个醉鬼呢。

      以前,我从来没有用过精神控制这种法门。
      《恶魔法则》里说,低阶的吸血鬼臣服于高阶吸血鬼,人类则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臣服于低阶的血族。
      这种特定的情形,就是精神控制。
      但这个黑魔法,有代价。代价就是人血。小动物的血液所蕴含的能量,是不足以让血族施展出精神控制的。
      我去血站顺了点血袋。

      很快就找出了当年的那个杀人凶手。

      他还活着。
      那个叫伍建瓴的男人。他竟然逃过制裁。他竟然这样完满,这样快活。

      我站在伍家的屋外,透过玻璃橱窗,看他们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样子。看情形应该是坐在正中间的那个小孩过生日。

      “郑丽同学,”血族强于人类千百倍的听力让我将他们的声音尽收耳底,“咱们的小宝贝七岁了。”

      “八岁!”小孩嘟囔着喊,“过了七岁的生日,就是八岁了!”

      “好好好,八岁。”“哈哈哈。”

      接下来是吹蜡烛,切蛋糕。

      我木然看着这一切。但内心却起了狂风巨浪。

      这是多么地不公平。

      我的母亲,白白失去生命。我人生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开始,便戛然而止。而这个杀人犯,却这样逍遥快活。

      我决定要报仇。

      以吸血鬼和人类悬殊的力量对比来说,杀戮,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但杀人的最高境界,并不是□□毁灭。

      诛心才是。

      我要这个男人先尝尝我母亲的痛苦,再要他的命。

      我站在那张小床前边时,她已经睡熟了。

      我那时还不知道,这个女人,会与我纠缠一生。

      在我初次与她相见时,她甚至还称不上是什么女人,只是粉而混沌的一小团。嫩藕似的手臂放在毯子外边。柔软的脸颊上隐约有泪痕。

      …奇怪,分明方才还笑得那么开怀的小孩…

      我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先是舔了她眼角的泪珠,吻了她的额头,祝过她好运之后,再拉过她的手臂,闭上眼睛,亮出尖牙,咔地一口咬破了她的手腕。

      一声尖锐的哭喊声刺破了夜空。

      随即响起混乱的脚步声。显然是有人下楼来了。

      房间里,我与她面对面相望,彼此都有些不知所措。

      我初次对人行凶,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才好。

      而她,肯定也是头一回见到我这样人面獠牙的怪物,所以惊恐得瞪大了她那双本来就够大了的眼睛。

      “悠悠,悠悠。”门外的女人用低沉的声音呼唤,“做噩梦了吗?来开门。妈妈来陪你。”

      叫做悠悠的女孩子,咕嘟咽了咽口水,对门外说道:“我刚刚摔了一跤。已经好了。你、你回去睡吧,晚安妈妈。”

      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叮叮当当像是渺远的风铃声。我从未听过这样接近于天籁的声音。一时之间有些失神。

      女人又叮嘱了她几句,见她应对如常,便真的回去了。

      等脚步声去远,女孩对我皱了皱眉,问我:“你很饿吗?”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不是很饿。但作为吸血鬼,人血这种东西,喝多少都不会腻的。

      更何况,我的诉求不是觅食,是报仇。

      “那你吃吧。”她没有将手臂往回抽,反而往我跟前送,大眼睛里没有丝毫犹疑,“但是你要答应我,明天,去找个医生看看你的牙。它们长出来了。你可能需要戴牙套。我堂姐就戴了一个。”

      我一时之间有些难过。这个小蠢货把我看做一个好人。而我却想杀了她,来使她的家人痛苦。

      狗血非常苦,像是做人时在吃苦瓜,鹿血微甜,有青瓜的味道。眼前这个小女生,她的血,是辣的,大约像是生前不小心吃到朝天椒,那种感受。

      而我是不吃辣的。

      我生前就非常非常非常讨厌吃辣的东西。

      我迟疑良久,放下她的手,扶过她的下巴,看牢她的眼睛,“忘了我。也忘了今天,你所看到的一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0章 她血超辣(一个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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