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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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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汪谊都降生在同一所医院,在同一间育婴室里共处过,不同的是,他很快就被自己的父母抛弃了。我的母亲每日来看我,渐渐对这可怜的孩子产生出恻隐之心,并很快转化成母爱,最终在出院时把汪谊领养了来,并取名为“谊”,含义是愿他与我友谊永存。
呵,汪谊有次与我说啊,他说“我名字的真正意思是‘忘,遗’,被忘记和被遗弃的。”那时候是他刚知道自己身份后不久,大概需要安慰,但因为他是领养子的真相是我告诉他的,所以我只回他一句“你知道就好。”
我为什么会这么说?是,那时候我的确喜欢他,但……又爱又恨……诶,说不明白。
我母亲领养他,不想命运捉弄,反成了一回“狸猫换太子”。我这个真“太子”,在汪谊生病,母亲一人开车带我们去医院,抱着他进去打针,将我锁在车里,又疏忽车门忘锁后,被人贩子偷走,开启了漂泊无依的十二年。
不知道为什么,我小时候就很不讨喜。在最初记忆中,所在的环境总是变换,破屋或者别墅都好像呆过,而那些大人,无论慈眉还是冷眼,记忆总不是愉快的。后来我开始懂些世故了,就更加没有好脸,在11岁又被转卖那年,我寻机会逃跑了。
街头流浪一年经历了什么不需多说,跟别的乞丐差不多。就在冬天我为避寒到处找暖和地时,一位打扮好光鲜的妇人朝我冲了过来,她左看右看,然后抱住我嚎啕大哭,我就已经明白。
当时我对她没什么亲情感,不像她那么激动,但想到冬天寒冷,她是我母亲肯定也会与别人不同,就没什么可犹豫的了。
我记得那时候是快晚上了,我跟她回家,走进明亮温暖的大房子中,看到了坐在楼梯上的汪谊。
他是那种看一眼就知道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还那么小的年纪,倨傲就已经盘踞在眉宇间,天然的贵气在身,令人不自觉想接近,又不敢上前。
那十二年里我唯一坚持下去的,除了活着,再就是对美的事物的喜爱与珍惜。所以看到他的第一眼,自认他是有生来见过最好看的人,刷新了我对美的认知。所以好开心,但又自卑与他的差距,只敢冲他笑笑,连招手都不敢,更别提上前靠近了。
汪谊对我的示好视若无睹,只将眉头一皱,问我旁边的女人:“妈,他是谁?”
我母亲好容易止住的泪水又哗哗流出来,拿手抹着眼,将我往前推一下,说句:“他是你哥哥,你们先认识认识,我去给你们的爸爸打电话。”就急急走了。
诺大的客厅空寂下来,我初来乍到,不好去坐下,站也不是。就低头在那里不动,看着脚下的白瓷砖,又心感耳听着另一边的动静。好一会,忽闻他起身,脚步声响了两下,然后听见他说:“小乞丐,你才不是我哥哥,识相点就赶快滚蛋。”
你明白这句话对我的打击么,上一秒他还是我心中美的代表,这么快,就跌下神坛落到淤泥中去了。原来只是皮囊遮得好,把他那颗与常人无异,甚而更黑些的心藏得严严实实,除非他自己暴露,别人竟无法以肉眼辨出。
我惊愕地抬头看他,他目光好冷,不屑一笑就上楼去了。之后父亲赶回来,一番父子相认不消多说,而汪谊还不知情,只躲在房间里晚饭也不肯出来吃。
晚上我左思右想,决定去问清自己是如何被弄丢的。到了父母房间,听见里面在争吵,好热闹呵,吵的内容也十分有趣,是跟汪谊有关的。我听出个大概,心中其实挺高兴,同时也更好奇,就直接闯进去,去问父母要个真相。
真相就是我开头说的那样了,他们开始不肯说,但我哪依,我想到汪谊那瞧不起人的傲样儿,耳边听着父母嘱咐不能告诉别人,要视他为亲弟弟。我突然说:“你们告诉他,我是刚出生就被你们领养,但半路又被偷走的孩子。”
有一个尚不清晰但初具形状的报复计划在我心中生根发芽。现在想想,那时候比起讨厌,我更多还是嫉妒他吧,又恨本该属于我的一切都被他夺去。但如果有天他知道了呢,知道自己所拥有的都本不属于他,以他的性格,他的自尊,肯定会很痛苦。
但那时候他太小了,我们都还小,感受不太鲜明,需要年纪更大些再告诉他,更有趣。我这么想,坚持自己的话,父母也只能依我。
汪谊是很能伪装的人,他从小就擅长这个,大概是本性如此。表面里他开始接受我,对我笑,有礼貌,好似真拿我当哥哥,但他从不喊我哥,这是他的底线吧。
爸妈信以为真,很高兴我们和睦相处,他们从不知私底下是何种剑拔弩张,冷言冷语,打架也不在少数,只是我们都很自觉,从不下重手。
虽然吵架打架,但我基本上很顺着汪谊,算是助长他目中无人的高傲,他也以为我好欺负,恶作剧三天两头就来一出。
这样一直维持了三年多,我记得清清楚楚,十五岁生日那天,我第一次明确有心动他的感觉。
说起来可能有些好笑,那是来自一场恶作剧中,还是因为我觉得他“美”(说到这他双手做出双引号的动作)。
十五岁生日前一天,半夜十一点多吧,我躺在床上有些辗转难眠,闭着眼努力让自己睡着。黑暗中不知时间过了多久,突然我听到自己的房门被打开,来者脚步放轻,悄悄走到我床边,喊声我的名字,是汪谊,我不知道他又要搞什么,没有回应他。他以为我睡熟了,就回去把灯打开,然后又回来。
我感觉到他蹲在我床前,离我很近,小一会,他猛推我,我不得不睁开眼,看见他近在咫尺的眼睛。他的眼睛很好看,你见过他,这点你不反驳吧。(的确好看,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汪谊的双眼却有效证明这句老话的不正确,他看人时的深情唬了多少女孩子,可他看谁都是那个样,有几个是他真正喜欢的呢。)
我很少有这么近距离看他的时候,打架时距离是近了,可谁顾得上去欣赏。总而言之不怕你笑,我直说,那时候我沦陷了,沦陷有点夸张,就是我又从他身上联想到了“美”,我无法招架的东西。我愣愣看着他,他朝我笑的样子也突然变得很好看,然后他对我说“生日快乐。”
有史以来我几乎要第一次对他说“谢谢”了,但这两个字卡在喉咙里,我看到他接着伸手过来,手里端着一只碗。我没躲得开,那碗里的液体泼我一头一脸都是。他哈哈大笑着,把碗扣到我脸上,跑掉了。
是番茄酱。我躺在床上发呆,发现自己并不生气,就明白已经有什么开始改变了。
这很不利与报复计划的实施,我也讨厌自己对他的感觉,不应该是往好的一面发展的。我们不是兄弟,永远也不会如父母所愿真正和平下来,我跟他是敌人,只有战争,或者短暂的休战时期。
我决定暂时远离他,以缓解自己对他的感觉。当然,因为我们住在同一个家,在同一所学校,抬头不见低头见,再怎么刻意都远不到哪去,还会被他认为是我怂了。所以我选择忽视,随他怎么挑衅,实在忍无可忍就揍,总之不和他说话。
我越是不理他,他就越招惹,什么损招都能想出来,可他做的到底不够绝,还是小孩子的把戏,我也无法再因为这些更讨厌他,反而想多看看他的想法却在心底愈加汹涌。
我觉得只要他还在我眼前晃悠,无视也不是办法。所以有一回,我直接在父母面前揍他一拳,我们扭打起来,好容易被拉住分开,我就顺理成章地提出了要去亲戚家过几天。
眼不见心不烦,这总该好了吧。诶,当时就是这么天真的以为分开就可以止住喜欢的。那时候是暑假,我回乡下姥姥家,哪知越待越不想回去,直到假期快结束,才不得不收拾行李准备离开,也就那时候,我遇到了一件让我认识到,也开始了长达十年恐惧同性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