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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番外 麋月的日记 ...


  •   我叫麋月,今年13岁,现居住于首都B城,在一家角落得不能再角落的古董店—三不知打工。
      三不知的老板是一个极其俊美的青年——皇甫飒,但是很可惜的是这个人是个面瘫,三年前我们来到这里,期间从未在他脸上看到过任何表情。虽然是张冰山脸,但是很意外的,是个极其温柔的人。有好几次,当我趴在书桌上睡着的时候,都是他把我抱到床上,盖上被子的。嗯,如果你问我为什么会知道,我是绝对不会告诉你,其实第一次的时候,他将我放到床上的时候,我就已经醒了。至于为什么会有接下来的好几次,那当然是因为我装睡啦。哼,谁叫东流哥哥经常不在这,朱雀那个守财奴每天又忙着赚钱,既然有花美男撞上门来,福利不享白不享啊。
      接下来要提到的人,真是让我又爱又恨,那就是财迷朱雀。我不知道朱雀的真实身份,只知道他不是人。不过,东流哥哥经常骂朱雀“死鸟”之类的,所以,我想,朱雀本尊应该是飞禽之类的,不然不会这么喜欢金子,每天早晨,朱雀的第一句话就是:“项东流,龙胤,赶紧给我交房租!”第一件事就是直接将还睡在床上的东流哥哥和龙胤踢出去挣钱。他心情好的时候会放过“白虎,”心情不好的时候直接一窝踹,所以,每当“三不知”上空盘旋着“白虎”的惨叫声时,我就知道今天的朱雀不能惹。虽说朱雀对东流哥哥和龙胤一直都很不客气,但是对我一直都很温柔。因为我的身体不太好,所以学校的课时上时不上,事实上,朱雀都快成为我的全职老师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语数外,政史地,物理化,全都不在话下。每每我为朱雀的博学而忍不住鼓掌时,一旁的东流哥哥总是一脸的不屑:“能不知道吗,老不死的,都活了多久了。”当然,后果就是东流哥哥的脑袋肿的跟个核桃一样。
      再然后就是龙胤。说实话,龙胤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精致,”是那种与生俱来的精致。所以,真的想不到龙胤居然会因为交不起房租而不得不和东流哥哥每天挤在一张床上睡觉,人果然不可以貌相啊,这么“漂亮”的一个人居然是个穷光蛋,但是,我是真的很好奇,这么好的皮肤是怎么保养出来的呢。
      最后是东流哥哥,东流哥哥,我的东流哥哥。
      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东流哥哥,也许,我根本不会费心思去评价他,他的优点也好,缺点也罢。我只知道,有那么一个人,曾经紧紧握住我的双手,向我承诺:“我会永远保护你的,麋月。”这就够了。
      这就是我在“三不知”主要遇见的人,正当我以为“三不知”会一直这样下去的时候,申警官(申正义)和林老板(林大海)突然租下了“妖怪之家”的两间房。朱雀拿着钱就开心的抹了一把唾沫,开心的数了起来,一张一张,比打扫店面时用心多了。不知为何,看到朱雀的这副样子,我突然想起他昨天和我讲的“无花果”的故事,出于好奇,我小心翼翼去问龙胤,我真的很想知道,林雪自杀是为了给申警官殉情还是因为羞愧,无法面对申警官而做出的决定。我知道这样做很卑劣,但是,很抱歉,我经不住求知欲的诱惑。之所以直接跳过东流哥哥,是因为用脚趾头想也能猜到他的“我哪知道”四个大字。所以,为了满足我的求知欲,我还是厚着脸皮去问龙胤吧。
      我想我至今忘不了那天的情景。
      龙胤淡然的坐在椅子上,微风轻拂,洁白的窗帘轻轻晃荡,有一页不小心挂在了他的身上。
      “龙胤”。我叫他。
      他抬头,冰蓝色的眼眸温柔似水;他修长秀丽的五指覆上身上的窗帘,慢慢撩开,动作利落而优雅,当时我的脑海中响起了一句古诗:“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始出来。“怎么了,麋月。”龙胤轻问。
      声如珠玉,清润悠扬。
      我终于回过神,将那个盘旋在脑海中的问题抛了出去。
      听到我的问题,出乎我意料的,龙胤很快就答复了我。
      “林雪自杀是为了给申警官殉情还是因为羞愧,无法面对申警官而做出的决定啊?”
      “也许,两者都有。”
      “两者都有?”
      “也许。”
      “那这么说,林雪是非死不可啊。”我感到非常沮丧。
      龙胤轻轻抚摸我的头:“因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啊。”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耳边响起朱雀很早以前说过的一句话,龙胤是灵界现存的最优秀的通灵体质。龙胤一定更多得知道点什么,嘛,我是这么想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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