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一章 浮尘虚幻 ...
-
1。
第一章 浮尘虚幻
——我站在城市的一端
看见五彩的海市蜃楼
致命而又危险
妖艳而又绚烂
那是诱惑的罂粟
怎么能不让我沉醉?
阙一·佛斯,我的名字叫阙一。
阙一,缺衣,也不知我的老爸老妈哪根神经搭错了,居然给我取了个这么没品的名字,真不懂他们平时的英明都跑到哪里去了!
也许是因为名字的关系,我的爱好之一便是买衣服,几百坪的一个大房间里形形色色的衣服令人乍舌。时尚前卫的比基尼到保守的西藏土衣,cosplay的衣服到法国有名的婚纱设计师绝版婚纱“最后一天的情人”,你想得到的想不到的我这儿应该都有。
当然,买来不一定是用来穿,仅是欣赏而已,要是哪天落魄了,开价服饰店说不定还可以换回几年的丰衣足食。
我老妈是有钱人,每月给我的零花钱是六位数,印象中她是一位美貌能干的商业女强人,现在,她定期寄给我的明信片和给我的e-mail上容貌依旧年轻。不过天知道她脸上抹了多厚一层粉,如今科技发达的恨,年龄,早就成了一个谜,尤其是女人。
我老爸是有钱人中的有钱人,为了跟我老妈别苗头,每月给我的零花钱荣升七位数。不是像拆我老爸后台,他二十岁之前是个穷光蛋,成家后爷爷才悉数降家业转给了他,他钱多,充其量也只是没有败坏前人的家业而已。
至于我,是很希望看到他们吵架的,他们一吵架,我的零花钱就有上升到八位数的趋势,乐得自在。
说我败金也好,贪财也好,无所谓,我的钱总归左手进右手出的全部花光光,套用某某一句经典的话:“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我老爸老妈都住在美国最有钱途的纽约,算算我也有将近五年没见到他们了,只闻其声不见其人,除了每周定期打电话查勤外,我也就通过那电脑过滤过的照片知道他们男的俊女的美,生出了我这么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
父母于我,没什么特别深的概念,只要他们给我钱就是我的天。
就这点而言,筲十说我太冷血,我总是没好气地会他一句:“我对你热血就行了!”他无奈的看着我笑。
十五岁的时候,我就跟学校say goodbye了,跟它没有半点的感情,这都归功于我的先天性心脏病——窦性心律过缓好巧不巧的在那时发作的猛,他们就默许了我不用去上课,不过,我也因此惹来个十项全能的管家大哥,兰歧。
2。
其实那种轻度的心脏并不太会死人的,除去得了这种病老死的人之外,得这种病没死的人比得这种病死的人多得多。
我曾经问过兰歧,我会不会病发死掉?
兰歧仗着人高,习惯性的敲着我的脑门,一副很亲密的样子搂着我的肩,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阙一啊,你那比小强还旺盛的生命力想死都没那么容易,更何况你那一次买彩票中过奖?那百分之一的机会轮不到你,安啦!”
看在他还关心我的面子上,言语上的冒犯就不与计较。
兰歧是学医的,也真搞不懂,像他这么行的人怎么会屈就做我的管家,老爸老妈也太不懂得利用人才了,以上意见暂时保留。
对兰歧最好的印象来源于他最初进门的两分钟,儒雅,有礼,英俊……一切的一切在我喊了他一声大叔后彻底破灭了,祸首是他现在的口头弹:“小一乖,叫大哥,我才二□□好青年一个……”
我老爸也就四十几,老妈大一生的我,现在的年轻人思想都开放得很。
我刚想反驳,脑门就被他的魔爪给虐待了,他还换了副恶狠狠的嘴脸说:“你要好好听我的话,否则,我就告到你老爸老妈那里断了你的财路!”
我脑中条件反射性的冒出一个字:忍。
犯不着跟钱过不去。
但几天后,我就跟他混得很熟了,一般情况下,他还算好说话,我也就勉强就收了他这个管家。
最想提的是筲十,我十四岁的时候就认识他了,那时正处于青春叛逆早期,我们干下了轰轰烈烈的一番事业,如今,□□上的人都很卖面子给我们。
如果你问我们是不是在道上混的,我们一定矢口否认,我是怕老爸老妈知道不让我再住在中国,至于他,我就不晓得了。
总觉得他的背景不简单,不过认识的第一天我们就互相答应不调查对方,交心的朋友,想说的事自然就会说出来。但是这几年来,我们谁都没有说过。
我们真正确立情人关系是在我十六岁,青春叛逆旺盛期,总是懒懒的不想上课,把心野到外面去,所以天天缠着筲十逃课四处疯,刚认了□□上的大哥就心血来潮的带着兄弟们拆了附近一带的飞车族。
咳,我那时病发多半是因为玩得没有节制,筲十却认为是他的错,我一病他就把我宝贝得不得了,比只踢了个兰歧过来的老爸老妈要好太多了。
我的思想也是很开放的,十七岁他生日那天我便把自己献给了他当作生日礼物。
不过也真奇怪,这些年我大火小火挑起了不下百次,可他总是在最后打住,跑到他亲爱的浴室里去,搞得我至今只体会到床上的痛苦而非乐趣,而他总是一副有口难言的样子叫我别把火点太旺。
我这么个活生生的大美人在他面前,他为什么非得往浴室里跑?莫非他性无能?不育?……咳,想歪了。
于是,我总喜欢逗他。
我们俩都喜欢裸睡,我还非吵着要和他一起睡,他搂着我或是吻我,接着……我就睡着了,没下文了,彻底无语中。
不过说来也奇怪,我因为有些心悸,晚上总睡得不太好,可是在他的怀里,我总能香喷喷的一觉睡到大天亮。
他对我这么好,我俩现在整天粘在一块儿,有阙一的地方就有筲十,有筲十的地方就有阙一,阙一筲是,缺衣少食,我们真的是绝配啊!
唯一的遗憾就是,筲十没有在外面找女人,那我当然也没有理由在外面找男人,所以我梦寐以求的床上乐趣啊……决定了,我要多点旺火!
3。
筲十也是个背景不简单的主儿,他有多得花不完的钱,各国国籍,当然我也有,所以有一段时间我们在各国间游玩,澳大利亚的大草原,希腊的爱琴海,至于南极北极,本也是打算去的,只不过我怕冷,也就打消了念头。
我们有我们一手创办的十一之国,现世界知名的香料王国,我们研制的香水香味奇特,针对各种人群量身打造,而且每种款式只限量一百瓶发售,采用的皆是进口香料,既满足顾客的虚荣心,又可抬高我们的身价,地方小,人不多,但钱赚得很多。
筲十人缘很广,那些有幸能入我耳的名人他基本上都认得,我曾经有违约暗中调查他的身份,无奈整个世界的资料库溜遍只换来四个字“查无此人”。
还有一件我没有想到的事就是,兰歧和筲十是死党,他刚来的时候我还担心他会因少时的是去打小报告,搞得我心慌慌,就看见他看我跟筲十的眼神超级怪,还我差点心脏病发。
兰歧总说我跟筲十的性格太像,这样在一起太累,因为熟知对方的习性,无法达到互补。
古人有云:“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我与筲十虽不互补,可是十一之国照样前途一片光明。
想想筲十,第一次遇见他时正在帮群流氓打架,我正无聊,上去凑了下热闹,事后一番畅谈,便有“相见恨晚”“英雄所见略同”的感觉。
我和他同岁,还记得十八岁之前我们共同的梦想便是不要成年,小孩子多好啊,做什么事都不用承担后果,我们甚至还想过,在十八岁的时候一起去自杀,不过我们都是表面功夫做足,底气不足的人。
自杀?看现在我俩都已经快十九岁的人了都还健在,就应该知道我们怕死!
我们对香料也很有共识,都是鼻子超灵的主儿,所以当初我提出要建立一个香料王国的时候,他一口就答应下来了,还花钱从英国拆了座城堡运到中国来重组,那是我们现在的家——十一之国。
十一之国一共才五个人,我、筲十、兰歧、石头和娜娜。
兰歧是管家,家务和伙食他全包。我和筲十负责调香水,石头则是设计和定做奇奇怪怪的瓶子和娜娜一起把香水灌进去然后包装。
我们提倡的是小而精,品质保证,所以每瓶十毫升,每款一百瓶也就一千毫升,纯粹的小本经营,兴趣使然。
刚开始也没想到会赚大钱,因为我们这一大帮子的人对钱基本上是没有概念的。
虽然现在生意面做得很广,我们仍旧忠于原本,风吹雷打不动,一百瓶,售完为止,现买先得。反正我们后台硬,不怕你强来。
当然,我老爸老妈对于我现在中国的状况一无所知,兰歧答应只要我不惹事,美国那儿他统统帮我搞定。
石头是筲十的忠实崇拜者,自从筲十在一帮子混混那里救下了他之后,石头就屁颠屁颠的在筲十身边跟前跟后,乖得不得了。
其实我挺喜欢这种人的,听话,不太发脾气,容易使唤。
相较于石头,娜娜就比他自主多了,所以石头被娜娜吃得死死的。说来也怪,两个那么不对盘的人竟然也能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