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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懵懂 ...

  •   我叫郑乎,今年17岁,就读于北京食堂饭菜最难吃的高中。

      我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前桌,他的名字叫王也,我观察他已经很久了。至于为什么要观察他——都怪多巴胺。

      王也是个我这一辈子都高攀不起的大人物,人家在市区有一套大别墅,拥有堪比阿里BB的财产。简而言之,壕。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偏偏来到了这所平民高中,来到了这个普通的班级,穿着大江南北一个样的普通校服,坐在了最普通的我的前桌。

      缘,妙不可言。

      刚开学的时候,他是最晚报道的那个,而我们班主任是出了名的严师,理所当然的,他被请到外面看风景了。陪他一起欣赏大自然的,自然还有通宵补作业并且忘记开闹钟的我。

      我见这人骨骼清奇,站着都可以睡得流哈喇子,不禁心生敬意,好心地戳了戳他的腰,提醒他班主任灼热的视线在扫射。

      “哎哟!你干啥呢?”他顶着堪比国宝级的黑眼圈,用布满蛛网般血丝的眼睛瞪了我一眼。

      一眼万年。并不。

      我也没恼,朝他身后努了努嘴。得,这下终于没声儿了。班主任依旧滔滔不绝地讲着早已听厌的话语,终是收了视线。

      “同学,你叫什么?”开朗的女孩总是主动出击。

      “王也。”他闭着眼,用慵懒的嗓音回答我——苏爆了。

      “王爷?”我瞪大了眼睛,“哟呵,这名字霸气。我叫郑乎。”

      那时王也大约是太困了,根本不想纠正我糟糕至极的听力,而我也因此叫错了一个学期,还是因为一次意外才发现的。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我生无可恋地看着我听力满分的同桌,捂住胸口。

      学霸同桌头也没抬,连余光也不愿施舍给我:“我以为这是你俩的小情趣,大家都这么认为的。”

      大家都点了头。

      我整个人生霎时迎来了最难熬的寒冬。

      我以头抢桌,轻车熟路地揪住那个不住颤抖的小辫子——暑假里他不知怎的蓄起了长发。

      “哎哟!”熟悉的惨叫传来,我霎时间就开心了,腰不疼,腿不酸,啥都好了。

      王也心痛地摸了摸被我摧残的小辫子,幽怨地看着我:“哪一天我要是秃了,这锅儿肯定你背。”

      我笑得花枝乱颤,同桌说我像个筛子。

      我其实不是笑点低的人,但我就爱在王也面前笑,依然怪多巴胺冲昏了我的头脑。唉,色令智昏。

      其实我不知道王也有没有看出我心悦于他,但连我同桌都看不出来,大概不是很明显吧。真是既开心又绝望——没办法,单身16年的我就连暗恋也是第一次。

      但说是喜欢,我却并不清楚到底是不是那些女孩子嘴里的“喜欢”,我并没有那种睹物思人的状况,只是觉得王也很好,和他在一起永远都不会烦躁。

      昨天,我与老爸吵了一架。之前问过王也将来的理想,他说想出家当个道士,我霎时便心驰神往,也想一同出家。
      “那我就去当个坤道。”

      “不错嘛,蛮了解的。”不过王也大约觉得这是个玩笑话,便点着头道:“那你可得改改你这性子了,比如戒荤。”

      结果自然又是打闹了起来。可我确实当真了。

      “我将来想出家。”我鼓足了勇气对着正在看足球的老爸说道。

      话音刚落,遥控器砸在了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响声,紧接着一阵狂风从我的左脸袭来。

      “啪!”

      我踉跄着后退了几步,捂住了发烫的左脸。

      “臭小子!咱家就指望你有点出息,将来可以过过小康生活,可你现在跟我说要出家!你看看我们这个家,六十平米,简装,房贷没清,还得买菜吃饭,供你上学,哪有资产去给你出什么屁家!”

      电视里传来中国队落败的声音,啊,真是太伤心了,眼泪都止不住。爸这一巴掌打醒了我,也打碎了我天真又美好的梦。

      第二天我去学校,王也指着我红润有光泽的左脸以及肿成水袋的眼睛笑得前仰后合。

      “我的小祖宗,你这是早上撞了电线杆吗?”

      我趴在桌上,白了他一眼。话说真不愧是亲爸,打起女儿的脸来一点都不留情。多少还是有些不甘吧,毕竟我真的想过出家。

      “王也。”我趴在桌上,半敛着眼看着他的后背。

      “嗯?”他转过头,与我四目相对。

      澄澈的浅褐色眼瞳迷了我的眼:“没什么,就是想叫叫你。”

      王也叹了口气,然后把手轻轻放在我的头顶,揉了揉,无言。

      或许是他的动作太过轻柔,我竟眼眶发酸,泪水模糊了双眼。王也永远都是最懂我的人。

      “别哭呀,你这水袋儿要被胀破了。有什么想不开的呢?”

      我并没有理会王也的垃圾话,只是将头埋进臂弯,藏进那个只有我可以进入的小空间,肆意地留下憋屈已久的泪水。

      我曾经立志成为一名帅气的女兵,为国家献出绵薄之力。可这个梦想自我体检出色弱之后便早早破灭,那以后的我就像仰望苍穹的咸鱼一般,迷失了方向。我原来上游徘徊的成绩一落千丈,虽不至于垫底,却也不好看。因此我曾想出家,这大概是我逃避的借口吧。

      爸爸的一掌让我顿悟。我与王也是不一样的,他还有两个兄弟,还有亿万家产,他的父母还有许许多多的时间可以陪伴他,支持他。而我,我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可以任我挥霍的家产,我的父亲也已年迈,脸上早已悄悄染上了褐色的斑点,剔透的白色爬满了他大半个脑袋。父亲老来得子,母亲因难产去世了,是老爸一把屎一把尿地将我拉扯大。我甚至连洒脱的资本都没有。

      我感受到头顶传来的暖意。我知道那是王也。不知为何,他总是可以看出我到底在想些什么,这或许与他整日研究的《周易》有关吧。

      我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一天。

      放学的时候,王也叫住了萎靡不振的我,塞给了我一张纸条。

      “情书吗?”我勉强开了个玩笑。

      王也看着我,摸了摸脑袋,也没急着否认,只是略显慌张地冲我道了个别。

      我并没有马上打开纸条,而是回到家,等待上床睡觉的时候,才缓缓打开——那是我最熟悉的字体。

      真常应物,真常得性,常应常静,常清静矣。

      真是糟糕,我的水龙头又坏了。

      我想,我这次大概真的坠入爱河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懵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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