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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周紫心里胡 ...

  •   周紫心里胡思乱想着,完全没注意到对面郑泽的脸色苍白不对劲。但是她很快有意识到自己刚才一时意气,要是郑泽告诉周哲文,自己逃不掉一顿教训,于是拎起手提包,“麻烦告诉我哥我先走了。”然后脚底抹油就走开了。

      所以周哲文端着饭菜回来的时候,看到的情形就是郑泽上衣透湿,无力地趴在桌上,双眼失神,脸色苍白,一脸要哭出来的表情,而周紫早已经不知去向。

      “郑总?”周哲文连忙把饭菜放在桌上,将郑泽扶靠在自己肩膀上,“这是怎么了?”

      “没,没什么……”郑泽揪住自己的领口,含糊不清的回答。

      “X的,周紫这个小蹄子干了什么。”周哲文皱了皱眉毛,难得地说了一句脏话,“你哪里不舒服?脸色怎么这么差?”

      郑泽摇了摇头,整个人却是摇摇欲坠。周哲文紧紧抱住郑泽,才能使他的身体不至于跌落,突然他想到公司里的关于总经理有心脏病的传言。

      “是心脏病发作了吗?药呢?你带药了没有?”周哲文难得气急败坏,一只手已经迅速伸出搜索郑泽的衣裤口袋,但是却没有任何斩获。

      “忘在办公室了……”郑泽大口喘着气。可能是涉及到周哲文的事情,太容易就被刺激了情绪,好久没有发作的心脏病居然也发作了,现在只觉得心口一阵又一阵的排山倒海痉挛绞痛,整个世界似乎天旋地转。

      倒是周哲文这个人向来冷静,此时他已经当机立断横抱起郑泽,以最快的速度冲出餐馆直奔写字楼。写字楼离餐馆不远,周哲文又超水平发挥了自己负重跑的速度,一路上闯红灯,抢电梯,总算是及时给郑泽找到了药片服下。

      郑泽靠在总经理办公室的沙发上,平复着自己的心跳和呼吸。转头瞟向周哲文,却见他样子和平日的精明干练大相径庭。纯黑的头发早被汗水湿透,有几缕发丝柔顺的垂下贴在前额和鬓角处,睫毛上挂着几粒晶莹的汗珠,眼神也少有地出现迷蒙失焦的情况。西服外套被脱下扔在一边,衬衫最上面的好几颗扣子都被扯开,露出性感的锁骨和小部分匀称的胸肌。

      坐了一会儿,周哲文起身,重重呼了一口气,推开总经理办公室的独立洗漱间的门去擦把脸。从背后看他,宽肩窄臀,身材挺拔,屁股也是又挺又翘。他这个样子,迷的郑泽神魂颠倒,不由得咽了咽口水。每天看得到吃不到的日子就够悲惨了,还要被诅咒得不到他,我怎么这么倒霉呀!郑泽烦躁的在空中任意挥舞了几下拳头,一脸欲求不满地倒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

      “好点了没有?”擦干净脸上的汗水,周哲文从洗漱间走了出来。

      郑泽点点头,拉周哲文坐到沙发上,然后毫不客气的拿周哲文的大腿当作枕头。周哲文倒也顺从,调整自己坐得姿势让郑泽可以枕的更舒服些。

      “是我妹妹惹你生气了吧?”

      “没有。”郑泽一口否认。

      周哲文叹了口气,“对不起……应该是紫吧……我还是很了解我妹妹的脾气的。”

      周哲文顿了一顿,语气艰涩,“我妹妹,她小时候的愿望有两个:考上清华,拿赛车冠军。可是她高二练车的时候,发生了意外,背上有烧伤,耳朵也听不见了。所以这些年无论她考得多好,因为无法通过体检的原因,都没有正规的大学愿意录取她。慢慢地她的脾气就有些古怪,又偏激又刻薄的,总是见不得别人好。在家里和父母也老是冲突,现在也就我能和她说上几句话了。”

      郑泽第一次听周哲文开口说自己家里的事情,感觉自己和周哲文的距离又拉近的许多,自是相当受用。于是他大胆的拉住周哲文的手,紧紧握住,劝慰道,“你也没有必要太烦恼,心理创伤的愈合需要时间。等你妹妹慢慢在社会上找到自己的位置之后,那些事情她自然就会忘记,就会不那么在乎。”

      “希望吧。”周哲文点点头。

      “一定会的。”郑泽又说,“哲文,我一个表哥在美国做心理医生,下次我把他介绍给紫看一看吧。”

      “那自然多谢。”周哲文感激的握紧郑泽的手。郑泽平日里虽然老是跟周哲文混在一起,但是难得这么接近,心里和泡了蜜一样,手指也自然而然地缠的更紧。

      3,
      下班的时候,周哲文执意带郑泽去医院检察了一下,确定的确无碍,只需要保持心态平和,不要再受刺激之后两人一同返家。

      经过药房的时候,周哲文稍作停留,回来的时候手里竟然拿着郑泽心脏病常用的一些药物。

      “哲文,我还有很多呀,没必要再配。”

      “你不是老是忘记带吗?我配一些放在我包里备用,免得再出现今天的情况。”

      这番对话在周哲文看来再稀松平常不过了,但是在郑泽听来却分外感人,朋友做到周哲文这样也算是个极致了。而且大概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由,周哲文的一举一动在郑泽眼里都是超乎寻常的完美,他觉得自己每了解周哲文一分,便更爱他一分。

      当然他这个心理活动要是要秦遥知道,一定会被笑掉大牙。周哲文当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私底下的周哲文甚至有些邋遢懒惰!比如昨天看来还挺干净整洁的房间,其实地板压根都没有擦过,窗台窗户也全部都是灰尘,而且这家伙起床居然不叠被子的!

      秦遥跟有强迫症一样,把周哲文的房子打扫地纤尘不染,所有的东西都分门别类的归类放好,地板和窗户更是用消毒水擦过一遍,现在正在孜孜不倦的用棉签擦洗周哲文的笔记本电脑的键盘空隙里的赃物。

      “哲文也太邋遢了,这键盘营养丰富地都可以养蟑螂了!”

      那边郑泽和周哲文本来要按照惯例在小区门口分手,突然周哲文心血来潮,“郑总,去我家里吃晚饭吧,我那个朋友烧得一手好菜。”

      听到周哲文赞秦遥,本来郑泽是应该不高兴的,但是他一直只是听说秦遥没有亲眼见过,终究对假想情敌的好奇蒙蔽了他的心灵,便鬼迷心窍地答应了。而且虽然住在一个小区,郑泽却从未去过周哲文的房间,他对于周哲文的房间是什么样子的也十分好奇。

      周哲文工作虽然薪水不错,但是其实不是很轻松。每天回家后只想休息,完全不想打扫收拾。因此房间是一日比一日乱,他这个人在单位很注重自己的形象,当然不会邀请上司去参观自己的狗窝。但是今天可不一样,既然秦遥在,他几乎一万分肯定现在家里一定窗明几净,漂亮的可以媲美开放商的样板房。

      周哲文打开自己公寓的们,环顾自己的房间,果然,而且其干净整洁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周哲文嘴角略有抽搐的看着自己门厅处整齐的鞋架,和上面光可鉴人的皮鞋。很明显自己所有的鞋子都被擦过一遍了,就连鞋底的灰尘也都给秦遥消灭掉了,皮鞋全部打过蜡,运动鞋休闲鞋也修缮的和新的一样。

      秦遥汲拉着拖鞋“啪嗒”“啪嗒”地从厨房跑出来迎接周哲文,却看到一个陌生的帅气男子站在周哲文旁边。那男子和周哲文差不多高度,手脚修长,脸蛋俊美,薄唇微微上扬,看上去似乎总是在微笑,看得人心生亲近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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