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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part4 正所谓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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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输人不输阵,一大清早我就起来洗头化妆配衣服。
虽然我妈有钱,但我却没有拿的出手的衣服包包,因为我不会主动找他要钱,她也不会主动给。相比之下,海雪一身从头到脚都是大牌新款,包包非Hermes不用,每次我们走在一块儿,都显得我特别寒酸。
衣服这东西和书一样,用时方恨少,我折腾了半天,都没找出一套像样的,于是干脆放弃了,反正我怎么打扮也没有谢思邈女朋友那么光鲜亮丽。
我到咖啡厅时,谢思邈已经到了,还帮我点了最爱的拿铁红茶。
我端起咖啡杯,发现饮料的温度恰到好处,温热的,却不烫。
那一瞬,我鼻子又酸了酸。
我身体不好,每次大姨妈来了都痛的要死不活,加上有胃病,所以饮食这一方面特别克制,
从来不会吃生冷,就连三伏天快四十度的时候,我也会跟奶茶店员礼貌的说:你好一杯奥利
奥芝士常温不加冰。
谢思邈记得我这个习惯,所以他替我点东西,从来都是温热。
如果他真的不喜欢我,为什么要记住这些细枝末节,为什么要主动加我,为什么要像男女朋友一样的和我约会。
有好几次,我都想告诉谢思邈我喜欢你。
如今我多么庆幸,没将那四个字说出口。
看见我一直沉默,谢思邈不由开口道:“苏矜....你怎么了”
我笑了笑,把咖啡放到桌上,决定开门见山。
“谢思邈,昨天.......我去你公司了。”
他的眼神有片刻的凝固,但很快便掩饰掉了,唇角扬起好看的弧度:“那你怎么没给我打电话?”
“我看见了你跟你女朋友,就没好打扰你们。”
“是吗?”他笑笑,并没有否认,只说:“下次再这么远过来,先打个电话,至少让我请你吃个饭,别再一个人偷偷跑了。”
“没有下次了。”我定定的看着他:“以后我们还是不要见面了吧,你现在有女朋友了,会让人误会。”
“哦,那好吧。”他淡淡应了一声。
这时,一个清亮的女声在身后响起:“思邈。”
我抬起头,只见一位个子高挑的正站在桌子旁,她身穿一件雪白衬衫搭牛仔七分裤,鞋子是RV的方扣鞋,十分性感又优雅的款,手上拎着一只Mulberry的经典款大包,这一套穿在她身上显得随性又高级,让其他女人自惭形秽。
她看了我一眼,又看着谢思邈,问:“这位是?”
“这是我大学校友。”
尽管早已料到,但还是感觉心里被什么戳了一下,又疼又委屈,但面上还是不得不对她微笑,礼貌道:“你好。”
“你好。”她并没察觉到什么不妥,脸上是得体又阳光的笑容,明媚的几乎刺眼。
“谢同学,那我就先走了。”
说完,我便提起包包,飞快朝外面走去。
现在正是7月,太阳火辣辣的,晒的人皮肤发疼,现在又是下午两点,街上人迹罕见。但凡脑子没毛病的,都在家里吹空调吃西瓜,只有我像个傻子一样,站在马路旁,对着晒得快要融化掉的柏油马路发呆。
明明错不在我,我却没有任何指责的话可说,暧昧真是个坏东西,它就像鸡肋,弃之可惜,食而无味。
在他们面前,我依旧是丢盔弃甲,懦弱的像个小丑。
就在我发呆之际,一个人走到我面前,高大的身形挡住了热辣的太阳。
他穿着一件亚麻衬衫,领口松了两颗扣子,手臂上挂着一件同色系的西装外套,五官好看的人神共愤,让人相信,原来靠脸也可以发财的。
竟然是上次在Mercedes-Benz遇见的那个混血男人。
“真巧,又遇见你了。”他微笑。
我尴尬一笑,也难为他还能认出来,相比上次跟个女鬼似的,这次我的形象好了不少。
“你在这边上班吗,怎么老是遇见你?”
我没想到这样的男人会主动跟我搭讪,有些微微发怔。
他继续道:“这么热,别傻站在路边,我请你喝东西。”
这边是商业区,咖啡厅西餐厅奶茶店鳞次栉比,他替我买了一杯星巴克的樱花星冰乐,说:“女孩子一般都喜欢喝这个吧?”
我笑笑,跟他道谢。
我不能喝冰的,但偶尔一两次也无伤大雅吧,毕竟是别人的好意。
我吸了一口,甜甜的,很可口,除了冰之外,没有其他缺点。
“对了,怎么称呼你?”我这才想起,人家请我喝东西,我却连别人的姓名都不知道。
“陆慎言。”
“慎言?”我抬起头。“慎言谨行的慎言?”
他点头。
“哦,我叫苏矜,矜贵的矜。”
“矜贵的矜。”他在嘴里轻轻念了念,不由笑了起来:“很好的名字。”
他笑的时候,海蓝色的眼睛里透出细碎的光,大概是有二分之一欧美血统的缘故,他的眼眶轮廓很深,眉毛与眼睛考得很近,长长的,在眉尾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似展翅欲飞的蝶。
交谈之下,我才知道原来陆慎言是Mercedes-Benz亚太地区的副总,来C市出差公干,这是他在C市的最后一天,没想到又遇上了我。
遇见陆慎言于我来说,是一个意外,或转瞬即逝,或刻苦铭心,只是当时的我还太傻,天真的以为陌生人会有一时兴起的好心,所以才会在知道真相后,久久怅然若失。
从星巴克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在天边燃成一片灿烂的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