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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宪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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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电影《百年好合》里,李冰冰说过,一段感情能给你带来多大伤痛,就一定给你带来过多大的快乐,我和宪的感情亦是如此。
大二这年,我接到了泰国易三仓工商管理学院的OFFER,可是因为经济原因,我只能放弃,所以直至今天,我的梦想一直是可以去游学。宪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搂着我的肩膀告诉我,去不了泰国也所有好处的,泰国鬼片里到处是鬼,在H市,起码我身边有他。
听到他这句话,心里暖暖的,觉得其实去不了泰国,我就该去好好工作努力赚钱,然后去过我想要的生活。其实我想要的生活好简单的,和很多普通的女孩子一样,就是想在家做做饭,洗洗衣服,接送孩子上下学,等着心爱的人回家。
在放弃了泰国留学后,宪为了让我开心,便约着我在周末的时候,一起去距大学城1小时车程的L县游玩,反正去不了游学,当然我也没必要在去泡图书馆,便欣然答应了下来。宪真的对我蛮用心的,他知道我喜欢女作家萧红,我们此行的目的地,便是萧红故居。
萧红故居,是一座庭院,在不懂的人眼里,就是一个被保护起来的普通砖瓦房,可是在我的眼里,它是承载着萧红的过去和童年的地方,神圣无比。每一间屋子我都看到津津有味,可是宪却哈欠连天,也真是苦了他。
这个景点受关注度不高,所以加上我们,游客也就一共6个人。走到萧红居住过的屋子时,宪一屁股就坐到了土炕上,我着实吓了一跳,想赶紧拉他起来,可是却一把被他拉到了身旁,贼兮兮的对我说,这连炕都有了,咱把事办了吧!然后挤眉弄眼的摆出一副色狼的样子,我便推着他,假装哭喊道,员外不要啊,夫人在门外看着呢。
当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宪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戏谑的对我说,原来你喜欢角色扮演啊,然后用他的嘴巴堵住了我的唇。这是我的初吻,即没有听到钟声,也没有看到星星,只听他宪有力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我嘴巴上碰到的嘴唇软软的,嘴唇上碰到他下巴上的胡茬硬硬的。宪看着我张的大大的眼睛,笑着问我是不是初吻,我木讷的点了点头。
跟宪从萧红故居出来,又去吃了很多好吃的,喝了一些酒。我喜欢喝酒,却不喜欢酗酒,我只是迷恋着三杯两盏下肚后,那让人莫名开心和兴奋的微醺。我们两个手拉着手,一起到呼兰河边上去看日落,看完日落又看星星。我们早就错过了回大学城的末班车,就只好留宿在L县。
L县的小宾馆里,我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转变,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样的转变,若说是从男孩变成了男人,似乎,也不是那么恰当,说女孩变成女人,更不妥吧。对于那一次的经历,着实不太好,因为退房时,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杀人现场一样床。
回到学校就发烧了,上厕所简直就是煎熬,走路跑操更像是上刑,即使这样,我的内心依然是愉悦的,这种愉悦来自于我的转变,和我们之间身份的转变。
过了一周后,我接到了宪的邀请,邀请我同他一起去参加一个圈子里的聚会,他告诉我,那里面都是他的朋友,而且,聚会是必须带家属的。我是不情愿去的,我不想接触除了宪以外的任何人,我也不想和任何人发生联系,可是宪告诉我,这样的聚会,我出席就是想让他的朋友们知道我的存在,也好让我去宣示一下对于他的所有权。
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聚会,跟宪约定好了提前一个小时碰面,宪看到我的时候,问我为什么穿的这么随便,淡蓝色牛仔裤,白球鞋,粉色帽衫就这么简单,我笑笑告诉他,我是和男朋友去的,又不是为了找男朋友去的,所以就这样了。听到我的回答,宪很满意的笑了,最后拗不过他,还是带我去做了一个让我感觉很别扭的发型。
聚会上,没想到我还有意外的收获,我碰到了我的高中同学明。明的相貌没怎么变,可是整个人的气质却差了很多,有一些的媚气,或者说是风尘气,他笑着看着我说我就知道,上学的时候,我是绝对不会看错的。我拉过他,告诉他,我并没有否定和刻意隐瞒什么,只是那个时候的我,真的什么都不懂。
聚会有20个人那么多,不是吃饭喝酒就是吹牛,这样的聚会里除了酒色财气外,还多了一些故作姿态,以及互相开黄腔。宪在聚会里玩的风生水起的,在他介绍过我后,就去和别人聊天,我则自己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翻弄着手机。
明坐到了我的旁边,问我是不是看到他现在的样子觉得很恶心,我很好奇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他像是讲给我听,也像是在劝自己,他说这样的他,才是最真实的他,喜欢自称老娘,喜欢化点妆,喜欢穿紧身的衣裤,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活的高兴。看着他说着潇洒的话,却没那么洒脱的神情,我只是告诉他,无论你什么样子,自己开心比啥都重要,你永远是我记忆里的那个跟我在阳光下一人一只耳机唱《暖暖》的,那个和我无话不谈的明。
我和明算是一笑泯恩仇吗?我们之间的过往也算不上是恩仇吧。只是明在跟我聊完后,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努了努嘴,问我为什么偏偏跟了他。我诚实的回答,哪有什么为什么啊,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就是这么简单。他是这些年里,唯一一个要和我在一起的人,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可是明却无奈的笑了一下,告诉我,你喜欢上小野,以后的苦够你吃的。我还没明白什么意思,他就拍拍屁股走了,我唯一想通了的,就是原来宪在圈子里叫小野。
还没来的及想明白明的话,宏志哥(跟着宪叫的)便坐在我身旁同我聊了起来,聊天的内容无非就是专业啊学校啊之类的,聊到一半,就看见宪时不时的用余光看向我的方向,我在心里窃喜了一下,某人可能打翻小醋缸。忽然间看到宏志哥好像在翻找着什么就问他要不要帮忙,宏志哥说他手机不见了,借用我电话给自己打一个,当号码拨通后,我却清楚的看到,他从裤兜里,掏出了手机。
这一场饭局,看到了很多对恋人,我也感受到了他们满满的幸福。学校里的师生恋,他们的地下情也许既甜蜜又煎熬,互相动手动脚的老少恋,他们的感情足以让人感叹爱的奇妙,年纪相仿的男孩搂搂抱抱,他们的如胶似漆看的我好生害羞,可跟宪讨论起来时,宪却嗤笑着问我,你以为这些,就真的像你所看到的那样?对于他的反问,我当时却也真的是不理解。
在宪送我回学校的路上,我的手机响了,很好奇这个时间了,还是陌生号码,到底会是谁给我打来的,当接起来的时候,我才听出是宏志哥。他问我是不是应该到学校了,本来听起来是朋友间的关心,可他却说着说着,在语言上就越来越暧昧,甚至问到了我和宪的床事,我只好尴尬的跟他周旋着,毕竟他是宪的朋友。挂掉电话后,宪黑着一张脸,骂我水性杨花,转身上了一辆出租车,就把我独自扔在了路上。
回到学校后,感觉这一切,为什么都这么莫名其妙,来不及想太多,一个喷嚏,我又光荣的受凉病倒了。随后就是我和宪,长达一周的冷战。
一周之后,宪在□□上给我留言,问我在干什么,我直接回复了两个字,想你!虽然我一直在想宪为什么生气,明的话是不是又有什么深意,可是我知道只有这两个字,才能挽回我和他之间的关系。
宪在□□上跟我说,如果想我,你就来找我吧,现在马上就来!收到了宪的指令,我便马上去洗漱,换一身衣服干净利索的,因为我知道宪不喜欢我不修边幅的样子。出了门,打上车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对于宪几乎是一无所知,除了知道他是那个学校的,甚至他是学什么的,他是哪个专业的我都不知道。
宪的学校比我的学校小很多,可是,一个大学2万多人,我该怎么找到他。在□□上问宪,我应该怎么去找你啊,宪却只回复了一句,你要是想找,用心找,你一定找得到。
我不喜欢这个游戏,可是为了我的爱情,我必须进行下去。我从小就缺乏安全感,最害怕的就是被人所遗弃,在这个偌大的校园里,我完全陌生的地方,凭借着一点点的信息,要找出一个大活人,这对我来说,好难。
我打电话给宪,能接通,宪却总是不接或者挂断,这让我的恐慌感再一度加深,我整个人都处于慌乱中,可是我知道,我必须找到他,我这辈子都应该和他在一起。为了我一生只爱一个人,一世只牵一双手的信念,我也得找到他。可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当时的心态,叫做执念。
我怕我找他的时间过长,让宪失去了耐心,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中,所以,我不时的在□□上给宪发消息,他看到消息也会偶尔的回复。我很好奇他那天为什么扔下我一个人打车走了,为什么给他打电话不接,发□□不回。他却冷冷的答复了我五个字,你应该知道。
天地良心,我真的不知道,所以说尽好话的让他告诉我,在我的再三询问下,宪告诉了我原因。原来宏志哥就出了名的挖墙脚松土专业户,喜欢给别人家的花松土,专门爱挖朋友的墙角,睡朋友的对象。他还告诉我,老少恋,老的贪色,少的图钱,年轻情侣,每次聚会都会换伴侣,并且称呼伴侣们为“货”,唯独那对师生恋,可能还有纯粹一点的有感情。
既然这个朋友圈子是这样的,那宪又为何非得跟他们相处纠缠在一起呢,我即便是想问,却也不能说出口,因为我怕宪会生气,只能自己好奇。边聊天边找,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太阳晒的头晕晕的,眉心一热,我就流下鼻血来。我以为他一直都藏在了我的身边,看到我流鼻血,他会心疼的跳出来,可是并没有。对于宪这次的捉迷藏,不知道是他的小恶作剧还是故意报复,因为,我曾经跟他说过,现在的情形是我最害怕的。
我大概了解了宪生气的原因,我便把那天事情的经过告诉给他听,明确告诉宪,我并没有主动留电话号码给他,只是帮他找电话才拨了他的号码,并且也保证,即使宏志哥联系我,我也不会搭理他。表过衷心后,向他索取找到他的信息,希望能快点见到他。宪好像很享受这种,我求着他,他施舍着我的小情节。
可能是因为宪的气出过了,觉得对我的惩罚也差不多了,他便给了我提示,提示的内容只有《金枝欲孽》这部剧的名字。宪知道这部电视剧是我的最爱,所以他给我这四个字的时候,我便去努力的回想所有精彩的细节。
偶然间抬头看天,发现蔚蓝的天空上,飞着一只老鹰风筝,我便猜出,宪会是放风筝的那个人。随着风筝的指引,我一步一步的走向他去,每一步都无比的坚定且充满了勇气。
放风筝的人果然是宪,他看到我时,本来是想装的酷酷的,结果却是猛地向我飞奔过来,把着我的肩膀,把我转来转去的检查,我被他转的都迷糊了,推开他,赶紧向小凉亭的方向跑,跑进去,一股就坐了下去。宪追上之后,还要扳住我肩膀再翻转检查,紧张的问着我,你到底怎么了,衣服上怎么有血。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来刚才流鼻血的事情。
看到他,我就很开心,告诉他没事,流鼻血而已。宪突然对我吼了起来,问我是傻子么,流鼻血不会处理一下么,身体不舒服不知道照顾自己么。大热的天为什么出门不带个帽子,怎么进学校了不知道去买瓶水带在身上。而这个时候的我,只是像痴汉一样,傻傻的看着他,看着他为我着急,为我心疼,这种感觉真好,宪对我真好。
宪把我带到他寝室楼下,让我等他一会,然后他从2楼打开窗子,扔下来一件薄外套让我先穿上。把衣服穿在身上,心里美滋滋的,脸上热扑扑的,这衣服上,能清晰的闻到宪的味道,被他的味道包围着,我的心跳都在莫名的加速中。
在楼下站了十几分钟,宪也就从寝室楼里出来了,一身运动装,背着一个双肩包,径直的走到我的前面说,走,去吃饭。我就像跟着母鸭子的鸭宝宝,一步一步的跟在他的身后,看着前面健硕的背影,心里想着,这个男孩是我的,真好。一出了他学校的门,他就仅仅拉住了我的手。
吃完饭,我们两个漫无目的的散步,走着走着就走到了我曾经摆摊的位置,宪笑称这位置,可是我们的媒人。他说到这了,我才想起来,那天怎么会那么巧我抓到的手刚刚好就是他,这是不是莫大的缘分。
宪笑了笑,对我说确实是缘分啊,那天,他就看到摆地摊的人好像是我,所以就在我身后的摊子上吃烤串,看看我在干什么,也想看看我是有多忙,为什么□□上的留言,我竟然一条都没有回复,并且他也不相信,他是见光死的相貌。
他吃了一会,看我的生意还不错,就想着不要给我添乱了,等我不忙的时候再来个偶遇就好了。结果没多久,就看见城管来了,他看到我在慌张的收拾东西,便猜到了,我根本没有摆摊的资质,所以想过来帮忙,结果谁知道,他刚到我身后,就被我头都不回的拉着就跑。跑都跑起来了,索性就不吭声了,就想看看我能跑多久,也想看看我发现拉错人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或者有多错愕的表情。
我摆摊的地方已经被一个美女承包了,她在卖很有趣的情侣手链,我的目光就直接被吸引过去了。宪在那一堆珠珠里挑来选去的,最后让美女编了两条手链出来,一条套在了我的手上,另一条套在了自己的手上。我仔细看了一下,我的上面刻着小宝,他的上面刻着小野,这以后就是我们的代号了。那个时候的我,心里甜出了蜜。
冷战结束后,我便开始了实习生活,去到的是一家旅行社做计调。旅行社的离学校好远,每天5点30起床,才能保证我8点30之前到单位。每天5点30下班,回到学校,也要9点前后了。
实习真的挺累的,不过,我每天也都会在宪的学校门口下车,去简单的和他见上一面,说上几句话之后再走回学校。即使再累,我的心里也是充实的,是甜的。不过另一个念头,也在我的心里滋生了起来,我想租一套房子,学校的宿舍就要让我们搬出来了,虽然才大二,可是2+1的学制,我也就算是毕业了。
宪已经是大四下学期了,除了论文和答辩外,每天也都没有什么可做的,那这样想的话,我们应该能够同居了。
对于同居的生活,我期待着、也向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