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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我曾喜欢的姑娘们(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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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我曾写给某个姑娘的情书里声称自己要成为作家,当然对方并没有因此而感动,或许反而觉得我白痴。可是,我不在乎。这发自内心的梦想,就是我要成为中国第一流作家!这条路或许漫长,或许孤寂,或许煎熬,或许痛苦,或许我还会绝望。可是,我不在乎,我要朝着这个目标前进,不顾风雨地前进……最出色的作家,也是最出色的读者,还是学识最渊博的人。
作家有天才型的,有立志型的,有出名趁早型的,有大器晚成型的……我知道自己属于那种类型的,所以不着急。别人用五年完成的事情,我就用十年;别人用十年完成的事情,我就用二十年;别人用二十年完成的事情,我就用这辈子去追逐去奋斗去拼搏去实现……人是笨蛋了点,但我相信自己,相信未来,相信天道酬勤,越努力越幸运。
最后,我引用自己的读书笔记,以此表明我对自己高远而宏伟的梦想的决心:
十五岁的时候,他鼓起勇气,对她说我爱你,并且希望她能够嫁给他做妻子。她吃了一惊,然后哈哈大笑。她说:你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的自尊心受到沉重的打击,但痴心不改,又托大嫂提亲。对方说,能写出像她家那套《封神演义》的书,她就嫁给他。鼓舞他写作的,还有这个石匠的女儿。对方这样了,他还打算到对方家里表示自己的雄心壮志。
然而,他还没走进对方的家,就被对方的狗拦住。多年以后,石匠的女儿嫁给了铁匠的儿子,还成为三个孩子的母亲。他呢?他无可奈何地离开。光阴似箭,他有自己素朴贤淑的老婆,还有美丽的女儿;再后来,他获得茅盾文学奖;次年,他成为第一个荣获诺贝尔奖的中国人!讲到这里,你应该明白他是谁。是的,他就是莫言,东北高密的大叔!
失恋已让他完成艺术的淬炼……什么光荣、事业、理想、爱情,都是吃饱肚子之后才有的事情。某天,他遇见大学中文系的学生。人家是作家!懂不懂?作家!从此,他知道,只要当上作家,就可以每天吃三次饺子,而且都是肥肉馅的。每天吃三次肥肉馅的饺子,那是多么幸福的生活!与此同时,他的内心积累太多东西,需要渠道宣泄……
他为一天三顿吃饺子的幸福生活而写作,他为写出跟别人不一样的小说而写作,他为证明自己而写作,他为农民和技巧实验而写作,他为讲故事而写作,他为改变革命历史小说而写作……几十年前,从高密东北乡的高粱地里钻出来的农民,他最初的文学创作动机非常简单。其实,就是为了改善人生境遇。作家最初,就是为赚钱养活自己而从事文学。
多年以后,当他吃饭不愁的时候,他彻底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写作。他在文章里解释说:我真正的写作动机,是因为我心里有话要说;是想用小说的方式,表达我内心深处对社会对人生的真实想法。写作是抗衡时间的手段。他用写作,挽住岁月的车轮。把岁月变成小说,放在自己的身边。温饱以后,有了高远的追求,用重要的作品去夯实自己的人生。
如果二三十年以后,我已成为中国第一流作家,我会为今天的热情而自豪,我会为今天的觉悟而幸运,我还会为那些离开的姑娘心怀感激……感激她们教会我成长,感激她们教会我热爱,感激她们曾经出现在自己人生最为美好而绚烂的年纪里,给我的青春留有痕迹并且让我欢喜……漫长而孤单的岁月,我会努力成为出色的作家。天涯海角,矢志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