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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路遇匪首 方子逸带着 ...

  •   (上一章)【第十三章】宁为玉碎
      【第一章】突如其来的大火
      【第十四章】路遇匪首
      省城。秦枫的诊所。
      这两年,除了无尽的思念,还是思念。
      这天,邮差给方子逸送来一封信,是白玉雪来的,满篇的思念,信纸上全是干了的泪痕。对她,他有一万个对不起。但更多的是想念玉兰,如今,她长成了怎样的模样?过的好不好?
      方子逸接受了崭新的婚恋思想,他在心中决定:如果她过的不好,他要带她远走高飞!他要给她幸福!让她一辈子都幸福!
      玉雪在信上催他回来,说是宋家催着结婚了。她要结婚,证明玉兰也快大婚了。这让方子逸心急如焚。
      如今,因方子逸学的认真又极聪明,门诊上的事大都能应付。秦枫还推荐了他隔三差五去省立医院,和一位医术很高的名医学习。这位名医也看好他,想把他留在身边。但是,子逸决定回去看看。
      方子逸拜别了秦枫,秦枫叮嘱他尽快回来。
      方子逸归心似箭,他一早便收拾好行李,又想起该为玉兰、玉雪买点什么。在街上看了半天,进了首饰铺子,挑了半天,他看中了一枚银戒指,中间镶了块绿莹莹的玉,他拿起又放下,举棋不定。店家笑道:“小伙子,这款戒指,无论是给妻子或是女朋友,无论是过节日还是求婚,都合适!” 方子逸‘哦’着,心情从兴奋又到不安,他要向她说明白么?她变没变?这样是不是太突然了?他放下戒指,指了指一个玉镯子,道:“就它吧。”店家笑笑,把它给他包了起来。子逸又给玉雪选了一枚漂亮的胸针。
      方子逸走出门去好远,又折回来,对店家道:“那枚戒指也给我包了吧。”店家一看,大笑起来,道:“想开了?想开了好哇,想不开就会失了机会,说不定错过一生呐。”子逸不好意思的笑了,他两手打算着。他接过包好的戒指,把它放进贴身的兜里,谢过店家。
      方子逸乘车出省城后,为了节约,他决定风餐露宿赶回邑城。
      走到里邑城还约五六十里的时候,天黑了下来,他在一个小村外的麦秸垛前坐了下来,拿出干粮和水吃了起来。抬头,一弯新月伴着满天繁星升了起来,看来今晚在这儿就和一宿了。他抱住自己,向麦秸垛里拱了拱,胸前兜里的戒指温暖的贴着他的心窝。朦胧中,玉兰摇摆着两根细黄的小辫向他奔来,“子逸哥哥!子逸哥哥!”她欢快的喊着,扑进他的怀里,他紧紧地抱住她,久久的抱住…
      “扑通”一声闷响,子逸被惊醒,惊然发现不远处的路边一个黑影,好像是从马上掉下来的,因为一匹马正停在黑影身边。
      方子逸的头皮蹭的麻凉起来,他听到了黑影在低沉的呻吟,方子逸凭着医者的本能,四下机警的看看,奔过去,扶起他。是个满脸络腮胡子的老汉,他气若游丝的说:有…劫匪,躲…起来。
      方子逸把他连扶带拖的弄到麦秸垛的后面,把马藏在了一堵破败的土墙后面。刚回到老汉的身边,就有三四个骑马的人飞奔而过,有的肩上还背着枪。
      方子逸吓的冷汗直冒。那老汉睁开眼道:“小伙子…救我!…你的…大恩…必报!”
      “你伤那里了?”子逸让自己冷静下来,问。
      那老汉深吸了口气,道:“伤了…肚子,把衣服…撕了…止血。”他倒有些经验。
      方子逸把他背进一个破屋框子里,点了火堆。这才发现老汉身上的丝绸马褂染了一大片的血迹。他打开箱子,拿出刀子划开衣服,原来他中的是枪伤,一颗子弹斜着打进他的腹部,划了三四公分的口子,子弹估计在腹中了。现在只得先给他止血了。子逸麻利的清了伤口,上了药。明天再想法子取子弹吧。他又给他灌下药去。
      “谢……了…”老汉微弱的说着,昏迷了过去。
      子逸守着他,怕被发现,又赶紧灭了火。和子逸预料的一样,夜里,老汉发起了烧,他捏起一支金贵的青霉素,犹豫了一下,还是给他注射上了。
      清早,老汉醒了,他恢复了些体力,看着眼前打着盹的小伙子,又看看搭在自己身上的衣服,嘴角掀起一丝微笑:这是遇到贵人了,是我蓝金贵命不该绝!老天偏偏让我遇上一个郎中!
      “哎,小伙子。小伙子。”
      方子逸醒了,一瞬间明白过来。看那老汉一双如鹰般锐利的眼睛,虽然受了伤,少了些光彩,却丝毫不减它的机敏。全身丝绸的衣服,还挂着玉佩等饰物,是个大主户儿吧。
      “你救了我,蓝某定当报答!请问尊姓大名?”老汉说着要起身,被方子逸按住:“我姓方,咱先别说这个。你还发着烧,并且你肚子里的子弹还没取出来呢,我的找个地方先给你取出来才是。”他皱眉思虑着。
      老汉从身上掏出钱袋,递给子逸,虚弱道:“你先去村里找辆板车,套上我的马。前面就是王官镇,我就住那儿。”
      子逸拿了钱,去村里寻来板车,套了马,车上铺上麦秸,把老汉扶了上去。老汉将腰间的玉佩递给子逸,说找到街上打铁的铺子便是。便按老汉的指引去了王官镇。
      方子逸赶着马车来到王官镇的街上,老汉受不住这一路颠簸,又昏迷了过去。
      这是一条比较繁华的买卖街,每逢五、九赶大集,平日里人也不少,买包子的、买茶的、买布的、买鞋的…应有尽有,一个铺子挨一个铺子。
      现在是清早,人还稀少。子逸找到打铁铺子,拿了玉佩进去,一个高壮的汉子正在拨弄炉子,另两个正在吃着玉米饼子,喝着玉米糊糊。
      “请问…”方子逸还未说,高壮的汉子走过来,扫了一眼他手中的玉佩,不耐烦道:“这里打铁,不是当铺!”
      “外面车上的人让我找你们……”话又未说完,眼被黑布蒙了,嘴里也给塞了东西。喝粥的那两个伙计不知什么时候摸到子逸的身后,不由分说,便给他反剪了手,捆了,又搜了身上的东西。
      原来,这铺子是条暗通道。两个伙计掀开布帘子,将门向两边推开,那门是推拉的暗墙的机关。高壮汉子牵了马车驶了进去。子逸被挟着跟了马车一起走着。虽然当时懵了,但心里却极其冷静——莫非入了虎穴不成?

      原来,老汉是王官镇的大匪首蓝金贵,人称金爷。少时也是一位大地主,遭人暗算,家破人亡,后来不知遇了什么贵人,得了一批财物,效仿《水浒传》里的梁山英雄,揭竿为旗、落草为寇,收罗天下讲义气的好汉,结成帮派。几十年来,成了邑城有名的大匪首。
      那时,人们常常看到金爷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几个兄弟,威风凛凛而过,尤其他的女儿蓝瑾一身绸衣、披着黑披风、别着盒子枪,英姿飒爽!活脱脱的一个——麻瞎子说的书中的、白莲教女英雄唐赛儿!煞是扎眼。暗地里有多少少年仰慕这位一枝独秀的“女中豪杰”。
      近两年,政府频下剿匪令,金爷也不再公然的抛头露面。人们私下里议论的也是:为什么宋正堂逮不着蓝金贵?金爷‘老窝’究竟在何处?有人说在县城,大隐隐于市么;有人说在王官镇;也有人说就在他原来的老家庙王;唯有麻瞎子吐着烟笑道:狡兔都有三窟,更何况金爷?!众人都点头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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