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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城买书(修BUG) ...

  •   万萍从水缸里舀了瓢凉水,咕咚咚灌了进去。

      天气实在是太热了,除了一下午的草,身上的水分快被蒸干了,口干的厉害,嘴唇都脱了皮。她看了眼被晒的红通通的手臂,直觉得以前的人不容易。

      想她自从结婚,未曾喝过凉水,如今却未曾喝过开水,竟一次都没闹过肚子,可见人的适应性有多可怕。

      万静已经累得躺炕上挺尸去了,她还得帮杜家燕做晚饭。

      农家人的晚饭也简单,一碗稀饭,几个玉米窝窝头,一盘咸菜了事。不用担心发胖,身材走形。

      眼见着天黑了,万敏还没回来。

      杜家燕让万萍去学校看看,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从家到学校有些路程,走路要十几分钟。加上万萍干了一下午农活,身体乏累,走的也就慢了些,十几分钟了还没看到学校的影子。

      天越发黑了,这个时候的村里还没通路灯,到了晚上,真的是伸手不见五指。

      万萍按照记忆中的路线走,猛不丁蹿出一团黑影来。饶是她本身年纪大了,见惯了诸般事物也被吓了一跳,颤着声音问:“谁?”

      黑影不答,迅速移动,眼看着到了跟前。

      万萍急中生智,俯身捡起一块板砖,全身戒备,直等着致命一击。

      说时迟那时快,黑影站定的瞬间,板砖紧随而至,砰一声,砸在了硬物上,只听哎呦一声,那黑影捂着头蹲在了地上。

      万萍扔下板砖就跑,生怕跑慢了被抓到。一口气跑到了学校,看到教室的光亮,才吁出一口气,放慢脚步,走进学校。

      万敏读五年级,教室在学校的东边,彼时的学校没有楼房,全是小平房,玻璃大多破损,到了冬天,拿塑料布一蒙,就算是有个遮挡。

      电也稀缺,每个教室里只有两盏灯,角落里总也照不到,赶上停电,学生们还得自备蜡烛。

      万萍站在教室门口张望,万敏的位子上放着书包,人不知道去哪儿了。这孩子向来稳重,跟万静没得比,什么时候都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一下子找不到人,万萍有点急。

      她又是个看书图快的,有的细节记得不是很清楚,搜肠刮肚半天,也没想起这个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既然找不到万敏,万萍就想着去办公室看看,说不定能碰到老师,打听点消息出来。

      才要回头,眼角的余光瞥见了万敏,万萍急忙跑过去,抓住万敏的胳膊,“你去哪儿了?这么晚还不回家。”

      万敏的脸上满是喜悦,“大姐,老师说让我参加乡里举行的作文比赛。”

      “作文……比赛?”万萍想起来了,书上是有那么一段,万敏参加乡里的作文比赛拿了三等奖,又去市里参加比赛,只进了前二十名,饶是如此,也在村里风光了一把。

      当一个旁观者变成当事人,就会有不一样的体验,此时的万萍打心眼里高兴,搂着万敏的肩膀,“好好写,一定能拿奖。”

      “嗯,我一定不会让大姐失望的。”

      两人一起回教室,万萍替她背上书包,两姐妹一起回了家。

      回到家,又跟杜家燕说了参加比赛的事,杜家燕也很高兴,炒了两个鸡蛋给万敏。在当时,鸡蛋是稀罕物事,当荤菜来的,能每顿饭吃上鸡蛋,就说明这家的生活水平不错。

      只有万静撇撇嘴,给了一盆凉水,“等你拿奖回来再高兴也不迟。”

      万敏已经被万静打击惯了,斜了她一眼,狠狠吃了一大口鸡蛋,看到万静垂涎欲滴的眼神,直觉得畅快。

      …………

      本来万萍身为看过小说的人,应该有强大的金手指的,无奈她记性差,想了一夜也没想起作文题目是什么,只能跟万敏说,比赛前多看些模范作文。

      又琢磨着,身为大姐,应该担任起照顾妹妹的责任,拿出原主攒来的准备买漂亮衣服的零花钱,在村口坐上公共汽车去了市里。

      说起来,乔家堡和万家村算是集体条件不错的村子,村口有通市里的公共汽车。

      这个时候的汽车十分稀缺,上午一趟去市里,下午一趟回来,人就像被白骨精吸干了血的纸片人,层层叠叠在一起。

      据说开公共汽车公司的人后台特别硬,临近几个村子通市里的路线被他买断了,后来经济发达了,有人试图分一杯羹,凡是想跑这条线的都被狂揍了一顿,导致没人敢跑这条线路,即使是私家车,也不敢明目张胆的拉人。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万萍从公共汽车上下来,就跟重获新生似得,大有在城市挤公交车的感觉。

      因着是第一次进市里,对路线不是很熟悉,且走且打听,终是找到了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作文范本,两本名著,付好钱,塞进随身的蓝底碎花布包里。

      离回去的时间尚早,便在商业街里逛了逛,说是商业街,并不繁华,小门脸的衣服在她一个后世人的眼里看起来十分的复古。

      中午饿了,找了个背人的地方,窝窝头就着凉水填饱了肚子。

      知道她要出门,杜家燕给她塞了几个窝窝头,家里的粮票还要留着买粮食,不能让她在外面随意挥霍,用杜家燕的话说吃什么不是吃呢,能填饱肚子就行。

      万萍拍拍被噎的生疼的胸口,也没心思逛了,准备去汽车站,先占个座位再说。

      途经市一医院,医院门口人来人往,无论何时,医院总是生意最好的。她也无心细看,低着头走过。

      猛不丁听到有人叫自己,万萍纳闷,是谁呢,她并不认识城里人。

      愣神的功夫,有人急匆匆走了上来,嘿嘿一笑,“还以为认错了呢。”

      万萍抬头看去,不禁又愣了愣,“村霸?”觉得不妥,忙改口,“是你啊,你的头……怎么了?”

      乔庆杰的头上缠着纱布,纱布缠了好多层,看起来很厚实。

      乔庆杰嘿嘿地笑,“没什么,让砖头给砸了下。”

      “哦,盖房子的时候小心些,砖头可硬了。”

      “是,是挺硬的。”乔庆杰摸了摸受伤的地方,明明该是唏嘘的表情,却笑得傻乎乎的。

      万萍暗忖乔庆杰果然喜欢原主喜欢的要命,平常挺凶悍一人,傻的跟被打晕的豹子似得。

      …………

      万萍盯着前方的椅背发呆,灰色暗纹的条绒椅背上脏乎乎的,有一大块近乎圆形的黑色污垢。空气里弥漫着汗臭和各种气味。

      万萍皱着眉头,抱紧怀里的包包,好像这样就能逃开污浊的环境。

      回去的车上比来的时候更加拥挤,天气越发的闷热,浑身黏糊糊的,很明显地感觉到头发黏在了后脖颈上。

      万萍不舒服地动了动,把头发捋到前面,依然是黏的,又放到后面。

      “要不我帮你拿包吧?”乔庆杰笑眯眯的,他的周围没有那么拥挤,因着他村霸的名声传的太远,大家恨不得离他越远越好,生怕得罪他,吃不了兜着走。

      有那不知趣的,要凑上前去,立刻被好心人拉走了,如此一般介绍,那人恍然大悟,千恩万谢,远远躲了开去。

      得此优待,坐在乔庆杰身旁的万萍深觉得人有个恶名也没什么不好。

      那她是如何跟乔庆杰一起坐上公共汽车的呢?万萍竟想不起来。

      在市一医院偶遇,知道他是来做检查的,又聊起上午并未在公共汽车上遇到,得知他是昨晚来的,便又聊起昨晚,不知怎么话题就转到了万敏身上,聊着聊着两人就一起到了汽车站。

      直到坐上车,万萍才醒悟,她怎么就跟他聊成了朋友呢?

      细细想来,也没什么不好,最起码在这拥挤的公共汽车上,她能挑一个靠窗的位子,虽然窗子坏了,没有办法打开,仍旧能看下窗外的风景,调剂下不断受恶臭气味压迫的鼻腔。

      万萍摇摇头,婉拒了乔庆杰的好意,“包不沉。”三本书而已,给他拿着,走的时候又要多一番口舌。

      万萍并不如原主那般讨厌乔庆杰,也没有多喜欢,她一时间还无法摆正自己的心态,毕竟她本身已经近五十岁了。

      在她那个年代,赋予乔庆杰这类人一个名词——小鲜肉,她女儿顶喜欢某峰某凡某鹿,她思想陈旧,只中意中年大叔。

      乔庆杰并不失望,喜欢了这么多年,这还是第一次与她坐的这般近,说了这么多话,他的心一直雀跃着,深深觉得这一板砖挨的好。

  •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中的有些情况是按照我记忆中的样子写的,有些不确定的查了资料,尽量符合当时的年代。
    第一次写年代文,请小天使们大力支持!
    修了下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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