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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终有人陪你淋雨 吃完牛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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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牛肉粉后,她骑车带着他去花渔洞,花渔洞距离县城很远,今天乌云密布,加上她走的是小路,一路上人很少。他们走到半路,忽然下起了雨,豆大般的雨滴直接朝他俩身上砸去,他心想还好拿了伞,想到伞,他忽然觉得手里空空的,他转念一想伞好像落在刚才的那家店了。这时,玉姐说:“要不咱们回去吧,别再感冒了,你不是拿伞了嘛,你把它撑开吧”
他低着头,吐着舌头,鼓起勇气说道:“要不我带你吧,女生受凉了可不好。”
她笑着说道:“好啊,没想到你挺会心疼人的嘛,那你骑车我给你撑伞。”
她下了车,他也下了车,不过双手背在身后,两人准备换位置,她说:“来,把伞给我。”
他斜低着头,很不好意思说道:“好像……好像丢在早上吃饭的那个店里了。”
说完这话,他瞟了一眼她的脸色,她并未生气,只是感觉这孩子情商咋就那么不争气呢,她苦笑着说道:“我说你怎么无事献殷勤,原来是想将功补过呀。”
他没有言语,只是感觉有些内疚,心里暗想:下次一定要主动些。他这是第一次骑车带女生,她两手轻拽着他的衣摆,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力量当然还有紧张。她说:“我们来唱歌吧,我唱一首,你唱一首,这样时间会过得快一些,我先唱。”
她唱着孙燕姿的《遇见》,他在前面静静听着,当她唱到:“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她忽然就开始流泪,雨混着泪流过她的嘴唇,但她忍住没有哽咽。唱完后,她情绪已经趋于平静,她说:“该你了。”
他只觉得玉姐的声音变得好忧伤,而不再是平常说话时的慵懒迷人,如果一个人的歌声代表一个人的内在性格的话,那玉姐肯定在用外在的热情来掩饰内心的多愁善感。
他唱了一首《Hurt》,他唱道:“I hurt myself today/To see if I still fell……Everyone I know goes away in the chair……”
她知道他唱歌,却不知道这么好听,他唱歌时的声音极富磁性,她不自觉地被带进去了,她心想:他的歌果真如他的人般深沉忧郁。
……
“没想到你英语这么好,唱英文歌这么溜。”
“原来你也喜欢张国荣。”
……
“我更喜欢陈奕迅的粤语版的歌。”
“看来我们都喜欢民谣。”
……
两人仿佛都积压了太久,他摒弃了他的害羞,她重拾了她的快乐,他们忽略了年龄上的差异,忘记了大雨,去他妈的行人以及他们各自想说却又不能说的过往。
回到房间,他换了身干净衣服躺在床上,回想着他俩刚才淋雨的画面,他忽然想起某个傍晚:那年他十三岁,脸上的怪病被一个老中医治好了,他兴高采烈地跑到同学人群中,他摸着自己右脸,大声地说着:“你们快看,我的脸好了。”本以为会迎来同学的欢呼声中,没想到听到得却是“我爸让我离他远点,听说这病会传染的。”“他万一旧病复发呢。”之类的话。那天傍晚放学,外面下着瓢泼大雨,他没有拿伞,可他并未直接回家,他就那么百无聊赖地在大街上转着。雨越下越大,雨滴砸在他脸上,很痛很痛,他就蹲在电线杆旁,他多么渴望能有一个人过来和他说句话,他蹲了好久好久,却始终也没有一个人走向他。他扶着电线杆勉强站了起来,他眼中泛起泪花,他强忍着不让泪水流出来,然后一个瘦弱且颤颤巍巍的背影消失在雨中,他回到家中,却还是只有他一个人,有条老狗前天也走了。也许就是从那一天开始,孤独就成了他的标配,他仿佛街上的游魂,将别人看得通透,自己却不能言语。因为他知道,只要他一开口,别人就会发现他,然后人们因为恐惧就会一哄而散。他一个游魂,当人们一哄而散的时候,也许就是他遇见黑白无常的时候。他曾无比渴望能有一个人能走过来和他一起淋雨,哪怕一句话都不说,那也十分美好。现在小时候的愿望实现了,他闭上眼,努力地把这个温暖而又温馨的画面刻画在脑海里,刻着刻着,他眼里泛起了泪花,这一次,他没有忍。当两行泪水划过她脸庞的时候,他觉察到他的心门微微地开了一条缝。他蓦地。下了床,从背包里拿出稿纸和一支笔,他似乎做了个对他来说很疯狂的决定。
回到房间,她换上睡衣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里尔克诗全集》,她随手翻开一页,可她全无看书的兴致,她脑海中满是他俩一起淋雨的画面。她将书倒扣在桌上,脑海中却又不自觉地浮现出某一个晚上:那年她十七,她在看守所已经呆了两天了,她蹲坐在小黑屋的某个角落里,穿着衣着暴露的陪酒衣服。
过了一会,她被警察叫了出去,外面站着她的继父继母,继母对警察说:“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再说她已经有身份证了,她进监狱还得我们来保释吗?”
继父谄笑着对继母说:“你看我就说嘛,我怎么可能去主动骚扰她呢明显是她主动勾引我的。”
继母正要伸手去打她,却被警察喝止了,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他们三人走出了警察局。继母指着她脸骂道:“哎呀,你个小狐狸精,亏我养了你几年,你还敢离家跑到这鬼地方。这可是你主动走的,可别怪我不留情面。”
然后她又对继父说道:“走,老金,咱们回北京,反正她从小就是孤儿,咱们养她几年也算积了德了。”
走之前,老金从钱包里掏出一沓钱扔在她身上,然后两人争吵着离开了。
她就那么蹲在警察局门口,身旁全是钱,耳朵里传来周围看客的叽叽喳喳的议论声。过了一会儿,忽然下起了瓢泼大雨,雨滴无情地落在她暴露出的皮肤上,她好冷好冷,却始终没有一个人敢接近她。她为了忍住不让自己哭出来,她把自己的手臂都咬流血了,又过了一会儿,她缓缓站起身来,捡起那一张张已经湿透的钞票,雨水混着她手臂上流的血滴在钞票上,她记得毛爷爷的脸好红好红……从那天开始,她就许诺如果这辈子有个男生可以陪她一起淋雨,自己一定要嫁给他。
她拍了拍头,努力地把自己拉回现实中来,她捋起袖子,那个齿印已经成了疤,仿佛在时时提醒自己那段屈辱的过去。她看着那伤疤,又想起他俩一起淋雨的画面,她忽然就流下了两行清泪,那种感觉很复杂,就像是高兴、屈辱、纠结以及害怕比例不等地掺杂在一起。她擦干泪水,努力地去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过了一会儿,她拿起那本《里尔克诗全集》,她恰好看见这几行诗:
而此刻,在这阳春三月
有什么已慢慢将我折断,
使我离开那懵懂朦胧的年华。
有什么已将我可怜而又温暖的生命
交付到不知是谁的手中
而他并不知道我的昨天
看着看着,她又流出了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