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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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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六岁,天真烂漫的年纪。彼时我还住在出生地大兴安岭。有一堆一起长大的发小儿。每天铺天盖地的孩子聚在一起,捉迷藏,掏鸟窝,老鹰捉小鸡,跳格子,打口袋,我们已经不玩丢手绢了,毕竟那是上幼儿园之前的最爱。八十年代孩子的童年,充满着童趣。每一个时代出生的孩子,都带有典型的时代色彩,就像零零后的孩子,仿佛生来就对电子游戏有天赋。我至今仍然记得掏鸟窝时手伸进鸟巢里面的触感。
我出生在这里,父母当年为了躲避计划生育远离了老家,和姥姥姥爷来了这里。只为了要个男孩子,好在第三胎他们终于实现了夙愿,我一度以为如果仍然不是儿子我可能还有更多的兄弟姐妹。每天早晨起来,走出家门就能看到连绵不断的高山。每年到了春天,满山满野的达子香,粉红色的涂满了整片整片的森林。靠山吃山,爸爸就在林场工作,舅舅那时候在读书。妈妈在家做点小生意,姥姥照看我们这些孩子,姥爷每天赶着小毛驴出去收破烂,每天放学回家等着外出的姥爷归家,卸下一天重负的毛驴打滚时候的叫声也是我童年的趣事儿之一。
到了夏天,我们就有了新的零嘴,臭李子,树上长的,一串一串的,像樱桃一样的形状,也像樱桃一样柔软,成熟了的了臭李子是黑色的,甜的让人眯起了眼。还有高粱果,都食。有时候就在想,也许,我这一生最美好的时光都埋藏在了这里。那些让我现在想着能够笑着流泪的欢乐,永远的葬在了这里。
那时候,我们的生活尚算过得去,至少也是中等之家,虽说三个孩子让生活更加艰难,可生活压力也并不大。姥姥姥爷也会帮趁着。
就在这一年,我失去了姥爷。我想他是我一生中第一爱的男人,没错,爸爸只能排在第二位。姥爷个头并不算高,国字脸,颧骨相对高一些,有一双不大却不怒自威的眼睛。他脾气并不好,可在我面前却从来也不见多严肃。我是长女,因为是第一个孩子,说是家里的人都爱我也并不为过。姥爷尤其突出,只是他的表达方式和其他家人不同,他总是一边笑着拍我的腿,一边说这大肘子,这大肘子。有时候拍的很疼,可我却能从那双眼睛里读到笑意。他能把我宠上天,就好像我是他的天使,无论我做了什么,他从未真正同我发过脾气。后来,我明白了,他包容了我,他,才是那个天使。突然想起来郭敬明的一句话,后来,多么悲伤的一个词。上天并未因为我的欢喜而垂怜,它像带走其他人一样,带走了姥爷。
那是一个清晨,我甚至能隔着窗子看见外面果树叶子上的露珠。姥姥一边叫我起床,一边对着姥爷碎碎念。姥爷在吃早饭,每餐必酒,不多喝,但必不可少。我百般不愿的爬起来,穿裤子。姥姥还在抱怨姥爷不爱惜身体。就这样的一个寻常的清晨以姥爷突然倒地而戛然而止。那是我第一次体味到失去。犹记得在太平间哭的撕心裂肺的我喊着姥爷收钱。我很少回忆起姥爷,就像每一次回忆我都会消耗对他的情感一样。那是一种美好的,奢侈的,让我心存留恋的念想。我不想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