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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半边间已经扑了厚厚的一层金黄色。我窜的从床上跳了起来,伸手拉开另一半窗帘,让这比中巨额彩票还难得的阳光可以洒得更均匀些。我站在窗前伸了个巨型懒腰,差点没把我那老腰给折了,不过实话,真挺舒服的。外面的雪白有消融的痕迹,我想拍下两张留做纪念,结果在我那小破壳里找了半天都没找到任何可以纪念的工具,于是我放弃了,直接用手来了个抽象派留念。等我把那美景纳入我脑海里的时候,已经八点二十了。
      我突然想起了我的方块。我猛的窜到书桌前把它的残骸捞了起来,并按照以往的经验开始组装,这一装就是半小时。在我耐心即将耗尽的时候,方块争气的亮起了屏幕,我亮起星星眼夸赞它,果然是我的好方块!姐姐没白养你这么些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结果不到两秒,它就再次昏睡了过去。这一次无论我敲打撞墙还是等待,它都没有再醒过来。于是我知道,它这是阳寿用尽驾鹤西去了。
      唉,白装了!
      我看着手上的尸体骂了句真他妈点背然后连带着话卡一起放进了床头柜第一层。
      上个月我们小区门口的算命大师说我这个月会破财要买点符防着点,我没当回事,结果真破了!乌鸦嘴!看来以后我不能去算命了!
      我焉坐在床上琢磨着有无方块的重要性,客厅的电话就响起了。得,看来它还真挺重要的!我认命的裹着被子跑了出去,接起,是覃思那丫头。
      她说,我操,我还以为你失踪了呢!怎么着,你丫那电话就是一摆设是吧?
      我想着那具尸体特无奈的翻了个白眼,我就是想用它摆设也有心无力啊!我说,不跟你贫,我那方块没用了,正准备买个去呢。啥事啊?
      哦,也没啥大事,就吴越那傻子过生日,在新天地定了个大包,晚上七点,让咱一定要去。
      挂了电话,我苦着一张脸坐在单人沙发上盘算着这个月的开销,房租水电吃喝拉撒份子礼包等等等等,光是从脑袋里粗略的过一遍我就预知了我这个月的惨状——门口喝七级大风过餐。我想我干脆买个老年机得了,反正就算苹果搁我手里,功能也就短信电话,没什么区别。哦不对,还是有区别的,它会卷走我卡里大半部分的毛爷爷。
      打定主意,把毫无美感的巨厚军绿棉服往身上一套我就出门了。
      北京的冬天是干燥生冷的,配上五级以上的大风,和着可吸入颗粒物,足够让你饱餐一番。
      我就近选了个卖手机的地儿,进门就问有最便宜实用的大哥大没有?然后笑嘻嘻的等着他们接待。结果我这还没得到答案呢,她们就被我这句吼整歇菜了。我特无语,我就来买个老古董又不是来抢劫,一个个摆副见鬼的表情干吗。有我这么怂的鬼吗?真是。我又照着这话问了一遍,她们那堆着油脂的表情就更丰富了,看我就跟看一石猴似的。我靠,还卖不卖了啊?我白眼扫过那堆柴火,用眼神询问那个离我最近编号为023的女服务员,她笑了笑露出好看结洁白的牙齿说:“麻烦您跟我来。”
      嘿,还挺礼貌!我乐呵呵的跟了上去,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她给我看的最便宜的方块也得两千多,是国产的牌子叫什么荣耀的。她一直在介绍功能,我打断她说不用了,只要通讯功能好使就行了,她楞了两秒笑道:“当然好使啦,3g的,网速快,话卡要一起办吗?套餐特别优惠…”她巴拉巴拉的又说了一堆我根本听不懂的专有名词,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一个意思,就是她手上的方块好得不得了,不买一定是我的损失!我对这个什么g倒是没什么研究,只是一想到不用去营业厅吹大风,便狠狠心一咬牙的就买下了。出门的时候我的心都在滴血,想着接下去的一系列开销,我估计我下个月也得倚靠大风过活了。
      走了一阵我突然觉得特别恍惚,因为我不小心把一雪上背影看成林轩了。我默默地跟在那人身后,听他一边踩着白雪一边发出的嬉笑声陷入了一阵回忆。那时候林轩也是这样,喜欢听平底鞋踩在厚厚的白雪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他说他觉得这声音听着特舒服特沉重,踩在上面就觉得什么都不是事儿了。我觉得他特变态,明明就听着特别刺耳,跟小学的时候坐在前排老听到老师那指甲不小心划过黑板发出的声音一样刺耳。所以每次我俩走一块儿的时候,只要他一干这缺德事儿我就甩开他来个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但是他这人特皮脸,一看我走另一边他就不干了,跟年糕似的粘上来,找我周围雪多的地方踩得特欢实,一边踩还一边看我的反应。一般这种情况,要么是我没办法只能在一边气得跳脚,然后看他笑得特乐呵,特变态,要么是我假装甩脸吓得他恨不得飘起来想尽办法哄我开心,然后我笑得特欢实,特解气。一般我气不了几分钟就会被他逗笑,只要我一笑他也笑,笑得比我都开心,跟冬日暖阳似的。我一看他这么开心我也会笑得跟个傻子似的。然后上述场景就又反复再现了。
      不知道站了多久,等我缓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找不到那背影了。我抬脚踩过已经化冰的白雪,没有听到熟悉的嘎吱声。嘿,终于不刺耳了呢。我沿着这新声音走了一路,越走越觉得恍惚。我觉得我身边路过的都是妖怪,不好好在地上待着非要旋风,真够冷的。我就势裹紧了我的羽绒服往稍显偏僻的地方走,还是冷。完了,我估计我是感冒了。
      进了写字楼,和前台接待简短的打了个招呼我就往电梯走。
      一路我都带着蒙娜丽莎的笑容走得特挺直特端正,完全没有刚在门口冻得差点缩到地窖里的那副怂样。我估计我妈要见到我这样准能哭一番列祖列宗显灵了。
      路过接待室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覃思。那家伙第一次来公司找我的时候就坐在接待室第一排的正中间,穿个棉质大衣戴副高级墨镜显得特气质特精神。那会儿我前脚刚进公司,她后脚就来了,美名其曰来替我接风洗尘。好家伙,蹭饭就蹭饭,还接风呢,真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不过最后还是没蹭上。她一见我悠着小步带着不露齿的微笑装得比她以前装淑女还恶心的模样,鼻上架的那副高级墨镜哐当就掉地板上了,食指对着我还玩命颤抖,跟见了鬼似的。我还没来得及问她抽什么疯呢,她就拎着她那小包飞奔而去了。直接就给我整蒙了。后来我缓过神来给她打电话,半天她才接,接起来就说,莫莫,此地不宜久留,能奔走就别待着了。我刚想问是不是她在哪看到什么关于我们公司不好的言论了,比如说以前这里是坟场或者有人跳楼了鬼魂还飘着什么的,结果她给我整个句,你们公司风气肯定不好,连你这种大老爷们儿都能整个人样,多可怕啊。我直接就把电话给挂了。要不是我那会儿拎的是一方块不是一座机,我真能撂个排山倒海的架势。多新鲜啊,我还整个人样了,那敢情我以前是神还是鬼啊?
      其实别说覃思了,就我那林妹妹款小步踏的连我自己都觉得别扭。只是不是有那么句词儿吗,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我还真不能把这当家耍那么随意。出校门前覃思总说她是不会踏入社会这个大染缸的,我当时还特不屑,说她是被害心太重了,瞧瞧,我不是和公司里的人混得跟一家人似的吗?后来在茶水间不小心听到两个平时还算照顾我的前辈议论我的走姿穿着和作风我才发现是我太傻B了。我以为的真挚情意其实连狗屁都不如。每个人都戴着面具活得跟个面具人似的。前头笑如花容似玉的后头还不知道指着你脊梁骨怎么戳呢,真虚伪。不过也真说不得别人,我也好不到哪儿去。甚至我比他们更虚伪更会装。没看吗,我看到前面那曾经嘲笑我的熟面孔上去就特亲切的叫了声,瞿姐,早啊!
      电梯窜上十一楼,我和瞿姐挥了挥手就进到了我们部门。跟各国元老见面似的和大家微笑点头打招呼然后一屁股轻坐到我那椅子上,开始在键盘上挥舞着我的凤爪。
      当我把上面交代的文件打印完毕我桌上的电话机就响了。我接起来,是我的顶头上司。
      莫璃,你把上礼拜和xx的合作案打印完了送我办公室来,顺便帮我泡杯咖啡进来。
      好的,严总。
      是的,我是一名和我专业完全不对口的文秘。当时孟超那孙子给我介绍这工作的时候我都惊呆了。虽然我知道现在大学生就业挺困难的,但也不能那么难吧?我一个学制作的错过了学校的招聘会居然就成了一文秘,这世界真可怕!
      我按照严老头的要求把合作案打印了出来,又去茶水间泡了杯蓝山才端着去了他办公室。
      严老头本名叫严卿,三十来岁的年龄其实真不算老,只是他那行事作风真不像他皮囊看上去那么年轻。最典型的就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他居然还用我爷爷都淘汰了的手帕,你说老不老?我还记得当初应聘的时候,我跟个即将远征的战士似的说了一堆豪言壮志,结果他一点儿都不为所动,倒是我一拿出我的方块他就聘下我了,他说这个时代能这么简朴的人很少了,所以他相信我可以胜任这份工作,说得还特一本正经,跟一将军相信底下那瘸子能打胜仗一样正经。我听了差点吐血,我怎么都没想到我能找着工作的原因不是因为我的学历或是我的外表或是别人介绍,而是因为我用了好几年的破旧方块!因为懒没换掉的破旧方块居然帮了我大忙,这世界多玄幻啊!要让他知道我换了个还算跟得上时代的新方块,估计明天我就得跟各大学生一样时时奔走招聘会了。这么一想我觉得我还是得把我的方块藏好了,至少得藏到工资到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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