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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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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你知道吗?伦敦的空气呼吸起来,是苦的。”
你从遥远的伦敦漂洋过海寄过来明信片上只写了这么一句话。午后的阳光透过澄澈的玻璃射进屋子,看到浮动的尘埃鲜明得在空气中舞蹈,生活的气息铺面而来。而手中那张印着繁华街景的明信片忽然这么遥远,好像透过它看到伦敦的巴士缓缓穿过街道,橘黄昏暗的街灯在地上映出淡淡的光圈。而你倚在灯柱上,手上夹着的烟头忽明忽暗地闪着,你仰头看着浓重夜色的天,仿佛跳出世外与一切繁华无关,就像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老电影。明明是应该违和的,但是偏偏又如此和谐。不过你这个人啊,原本就是这样子矛盾的人,从第一次见面就只当你是来自风中的,从老电影中走出来的风,吹过又离开。何必呢,早知道本来就抓不住,何必去尝试。苦笑着看着那张仿若从旧时光里来的明信片,思绪翻飞,不知落在记忆中的何处。
最初见到你是什么时候呢?为什么明明是多少年以前的记忆,分明是我以为我已经深深埋在记忆角落的东西,却又这么轻易得浮上心尖。我记得你当时的那身装扮,分明是从黑白电视里走出来一样的。深灰色的大围巾围了半张脸,军大衣一样的衣服,乱七八糟的头发配上大的黑框眼镜把另外半张脸遮住,诶,明明整张脸都看不见,我却偏偏觉得清秀呢?如此滑稽的装扮,真的真的很逗乐,我真的就是忍不住笑出来了。你闻声抬起头,笑了。那一个瞬间我眼镜里面所能看到的只是你眼角淡淡的笑纹,还有细长的眼眸里透出来的温润和煦。我想,如果能看见他的嘴角,那一定是最完满的弧度。然后我知道,我从此万劫不复。
我一直记得你曾经告诉过我的一个故事。关于一只没有脚的鸟的故事,一只只有在风中不停舞蹈才能存活的鸟的故事。为什么我要一直记得呢,我真的恨不得我能忘了,然后就可以假装不知道,就可以强求你停留。那时候我们站在山顶上,我稍稍落后你半步,看见绚烂的阳光下你的侧脸熠熠生辉。飓风忽起,漫山遍野的狗尾巴草被吹得东倒西歪,浓绿深绿翠绿浅绿得起伏着,仿若绿色的波涛,绵延不绝。你的长风衣被吹得飒飒作响,衣角飞扬如同翩跹的燕尾蝶,诱惑着我去伸手抓住它,但是又怕惊飞了它。然后我听见你用低沉而深厚的声线说出那个故事,你的声音波澜不惊,我的心中却充斥了浓厚的悲伤。你迎着风张开手,任强风穿过你发丝衣角的样子好像随时会幻化成你口中说的那只无脚鸟,然后展翅飞翔,再不回头。你说,总有一天,我要踏遍千山万水。风拂过你的发,穿过我的心。我的心好像漏了一个洞。
你就是你口中的无脚鸟。一生都致力于飞翔。从不停留却让人欲罢不能。我从来不奢望能把你久留,也一直准备着你会忽然有一天就从我身边消失不见。可是有些事情不是准备了就有用。你消失得还是那么突然,让我猝不及防。就像是一滴水蒸发在空气里面,连一点痕迹都找不到。我一个对着空荡荡的房子站了多久?一分钟,一小时,还是一天呢?我不记得了。我记得我们那么那么久以前的相遇,却不记得那之后的离别。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一响贪欢,别时容易见时难。
你从世界各地给我寄来明信片。有时写给我一句话,有时是一张风景照,后面是你干脆利落的签名,有时是你的一张照片,英姿飒爽。每一次的每一次,我用手指细细地描绘着你英挺的轮廓,或是苍劲如你的笔画,一次又一次沉沦。
我总在想着,也许下一次,不是一张没有温度的明信片,或许你明天就踏遍了千山万水回到了我身边,也许明天你就会淡淡的给我发短信叫我去机场接你,然后我们会像是善生对内河那样,平静得对彼此说,好久不见。然后在人来人往的机场深深相拥,是从来不曾分别的模样。我们会有剩下的一辈子时间来整理我们之间错综复杂,似友情似爱情的感情。
可是我在想,只能是我在想。我知道,我所能拥有的全部,就是你从世界各地寄过来的明信片,那些承载我们所有感情和你一生的句子或照片。我们注定只能把彼此深埋心底,不是因为我们相隔万水千山,不是因为无脚鸟只能有一生一次的停留,不过是因为你是左半边的翅膀,而我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