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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Converse 他伸出修长 ...

  •   一觉醒来,已经很晚了,太阳都升得老高了。

      看了一下手表,不得了了,都12 点了!我飞快地跑向卫生间,准备已最快的速度梳洗完毕,没想到只听“砰”的一声,我的脑袋以最快的速度撞到了卫生间的门上。

      痛啊!我一边揉着脑袋一边暗自庆幸:还好,这次没有撞到人。

      就在这时,门猛然打开了,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衫,胸前的钮子竟然一粒都没有扣,露出里面雪白透明的皮肤和明显的锁骨。他又嘟着嘴看了我一下,从容地走下楼去了。

      我立刻冲进卫生间,把门锁了起来,靠在门上大大深呼吸了几次。完了,我又闯祸了。

      楼下传来了忠叔的声音:“小少爷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啊?”

      “才回来。”楼下响起了他的回答声音。

      我的脸又快速红了起来。他刚才不会在里面洗澡的吧?幸亏啊,如果我早起来一会,再冲进去。。。。。。那么后果一定不看设想。

      梳洗完毕,我没精打采的走了出去,忽然看见一个女人抱着一叠衣服走了过来。

      是个黑黑的女人,看起来很健康的样子,她也看见了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对我说道:“小姐你好!”

      “你也好呀!”我笑着同她打招呼,这个女人,应该就是忠叔说的那个菲佣了吧。

      她有些惊讶,然后又惊喜地问我道:“小姐,请问我现在可以去帮你打扫房间了吗?”

      “嗯!”我又笑着冲她点了点头。

      她朝着我随和的笑了笑,没有再多说些什么。

      我回房间拿了一个包,然后朝楼下走去,今天没什么要做的事了,现在我也出去逛逛去。

      忠叔正在楼下忙活着他的早餐,看到我之后赶忙把头探过来说道:“小敏小姐起来啦,一起来食早餐喇!”

      他正在坐在那里喝果汁,很悠然的样子。我尴尬地冲忠叔笑了笑说:“不了,忠叔,我要出去。”

      “小敏小姐要出去?”忠叔赶忙跑了过来,连他也朝我多看了几眼。

      “是的。”

      “小姐你认识路吗?香港这么大,小姐要是迷了路就糟糕了!”

      “我识路的。”我十分镇定地说道,“这里是尖沙咀,我想去旺角买东西,坐两站地铁就到了。我不会迷路的。”

      说过了,我以前可是和爸爸妈妈来香港玩过,尖沙咀和旺角玩得最多了,很多路我都记得,怎么会迷路呢。

      “呀!”忠叔显得有些震惊,然后又恢复了平静说道,“还是不行呀,小敏小姐!要是真的要出去,就让小少爷带你出去吧!”

      那是绝对不行的。我脸一红,赶忙推辞道:“不用了,真的!带着电话的,真的迷路就打家里的电话,一定不会迷路的!”

      趁忠叔还在犹豫中的一个不留神,我赶紧穿好了鞋子,奔了出去。

      外面的天气很好,就是热了点,不愧是亚热带季风气候的香港啊!

      我搭乘地铁来到了旺角,快步走在喧哗的街道上,从各色店铺前路过,混迹于步履匆匆的香港人中间,很是自信满满。

      真的,多么不可思议啊。我所有的同学都还在千里之外刻苦学习,而我却像个香港姑娘一样,有好多机会可以玩了。

      好棒哦!我的生活,是全新的。

      先买点什么呢,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这双白色的CONVERS帆布鞋实在是脏到不行了,估计刷都刷不回原来的白色了。

      那就先买一双鞋好了,呵呵,正好旺角鞋多。

      我走进一家“运动家”的店铺,仔细观察着货架上的买一双鞋,店员立刻迎了上来:“HELLO,随便看。”

      我拿起一双黑色的CONVERS帆布鞋看了看,嗯,这双好像还满有样子的。

      “喜欢可以试一下嘛!”店员鼓动我说。

      我拿起鞋子,坐下来试鞋,刚刚解开了鞋带准备脱鞋,却被旁边那个同样在试鞋的男孩吸引住了。

      我的天啊!他怎么可以长得这么美丽!那是一种与杰仔完全不同的美丽:妩媚而又妖娆。就像漫画里细眼尖颌的标准美少男,他正在试穿一双紫色的帆布鞋,看见我在看他便抬起头来看着傻乎乎的我,亲切而柔和地对我笑了一下。

      我迅速收回了目光,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能再看了,再看我就要晕过去了。

      可还是抵挡不了诱惑,我又悄悄打量了他一下,天啊天啊,那瘦削娇媚的脸庞似乎是按完美比例长成的,细长的眼睛似乎要把我的灵魂都钩过去了。我根本不确定自己现在是否还存在与现实之中。

      他穿好了鞋,起身去照镜子,我也赶紧收回目光,继续试鞋。

      怎么这双黑色的帆布鞋穿在我的脚上有点难看?

      好像真的跟我不搭。我失望地坐回去,准备把鞋子脱下来。

      一双红色的帆布鞋出现在了我的眼前,那个漫画里的美少男微笑着将它递到了我的面前:“试试这双看看啊!”

      他的笑容真美啊,温柔甜美的笑容就像是柔软香甜的白色棉花糖。我的心跳得可怕,整个人仿佛置身于云端,飘飘欲仙。

      我接过鞋子穿上,低头小声说了句“谢谢”,心里痒痒的感觉更强烈了,这种酥酥痒痒的感觉好奇怪啊,就像有一个嫩绿色的小芽从土里钻了出来,我的心上好像也钻出了个这样的小芽。

      “太大了。”我抬起头,尴尬地看着他。

      他只是浅笑了一下,快速扫视了一眼我的脚,把鞋子递给旁边的店员,让她帮我换一双小号的。

      店员很快就把小号的鞋子递给了他,他接过鞋子,并没有立刻给我。

      他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指,仔细的把前面的鞋带解开,弄松,然后温柔地递给了我。

      不管这双鞋是否真的好看,刚才那一刻他认真的样子,已经把我征服了。

      我系好鞋带,重新站回镜子面前。

      一直以为穿起来很中性的帆布鞋,现在穿起来居然增添了几分女孩特有的可爱气息,一直不敢尝试的红色,穿起来,竟然那么好看,那么跳耀。

      “谢谢你。”

      说完这句话,我鼓起莫大的勇气,直视他的目光,整个人都变得怔怔的,手脚似乎麻掉一样。

      “小姐,我帮你把这双鞋抱起来喽?”店员的问话声叫醒了发愣的我。
      “嗯,好的,我就要买这一双。”

      他微笑着目送我跟着店员去付款,然后拿好自己刚买的鞋子,无声无息的离开了,留给了我一个同样美丽的背影。

      我走出了店铺,心里感到暖暖的。我把刚才那双红色帆布鞋的袋子紧紧包在胸前,就像得到了一个来之不易的宝贝。

      对我来说,刚才那个男孩给我的温暖,已经超过了这双鞋本身的价值。

      坐了将近三个小时的飞机才来到这里,被井离乡,身边没有一个可以陪伴的人,这个第一个给予我温暖的男孩,着实让我无比感动。

      时间已经到了下午,街上的人变得越来越多了,而我的心却在此刻变得平和而又宁静。

      去前面的心世纪广场买了个SKIN FOOD的黑糖面膜后,我便开始匆匆往回赶了,今天一个人出来已经有点过分了,再晚回去,忠叔一定担心死了。

      我加快了脚步,不一会便到家了。

      忠叔帮我开了门。我走进客厅,他正坐在大屏幕的液晶电视前聚精会神地打电动,看到我回来,一点反应也没有,连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昨晚塞进他门缝的那张纸条,他没看到吗?

      他应该没看到吧!今天早晨菲佣帮他打扫房间的时候说不定都吧那张纸条当废纸扔掉了。

      我宁愿这样认为,因为这样我的心里最起码能好受些,他的冷漠已经大大超出了我预想的范围。

      他关掉电动,起身上楼,关上了房门。

      我也快步跑上了楼,走进了房间。我趴在桌子上,看着闪烁的电脑屏保发呆,不,我不难过,这有什么好难过的!虽然他的冷漠让我全身冰凉,虽然他的冷漠让我万念俱灰,虽然他的冷漠真的让我觉得有些委屈。

      忽然,我的手臂不知怎的就碰到了鼠标,屏保消失了,一个网页跳了出来。

      我的电脑好上网了?

      是网络自通了吧,要不就是忠叔弄过了,反正,绝对不会是他。

      我登陆上了MSN,才意识到这时候那边的同学都在学校上课,不会有人上网,更不会有人同我讲话或听我说话。

      我又绝望的趴回了桌上。这时,电脑忽然又亮了一下,MSN提示一个叫Andrew_1015的人把我加了入了好友列表。

      这个是谁啊?好奇怪。我也把他加了进来,他怎么会加我的呢?

      消息提示音响起,唉,不想那么多了,可能是我在某个交友网站留过MSN吧。

      “为什么叫Pinky?”他的第一句话是这个。

      真是奇怪的人啊,这有什么为什么啊,我的英文名是Pinky,MSN上的名字也是Pinky,,那都是因为我最喜欢粉红色啊。

      昨天写给他的那张纸条上也用了Pinky这个名字,那是因为在香港这里习惯用英文名称呼彼此,我怕他念我的中文名,会很别扭。

      “因为我喜欢粉红色啊。”我把这条消息send了过去。

      可是电脑那端沉默了,没有新的消息回复过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四章 Conve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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