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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卷 天下第一 第一章 我的名字叫天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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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的宇宙无边无际。每个星球都依着自己的轨道运转,从未出错过。
宇宙是怎么来的?有人说是上层宇宙大爆炸而来。那上层宇宙又是怎么来的?这正如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永远得不到答案。
那人是又怎么来的?
在所有神话中,泥土造人的说法最多,也最为流传,如纽西兰神话说人是天神滴奇 (TIKI) 用红土和自己的血制成。
美拉尼西亚人也这样说;希腊神话说神从地球内部取出土与火,派普罗米修斯和埃皮米修斯兄弟二神,分别创造动物与人类,并赋予人类种种个性和智慧。
北美洲西部的迈都族印第安人认为当初大地开创者创造树木鸟兽之後,说:“我要造人了。”便取些暗红色泥土搀水,做成一男一女。
在所有神话里,最引人入胜的泥土造人故事,要数中国神话中的女娲和犹太神话(圣经)中的上帝。
话说盘古开辟天地之後,不知经过多少年,忽然在天地间出现女娲。女娲在这荒凉天地中感到寂寞,有一天,她对着水,照见了自己,心里想要是天地间有几个像自己的,彼此说说话,该有多好,便不自觉的抓泥土,和上了水;照自己的形体捏出泥偶,放在地上,迎风一吹,便成为活跳跳的东西,於是给他起名为“人”。
圣经里的上帝造人故事记载在旧约的创世纪之中。话说上帝花了五日时间创造了大地万物,到第六日祂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於是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进人的鼻孔後,就成为活生生的男人,取名亚当。
不久便取下亚当的一条肋骨,造成一个女人,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祂为女人。”因此现在男人都比女人少一根肋骨。
这些神话都说到人由泥土所造,难道真是巧合?
还是冥冥中真的有位神在主宰着宇宙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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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当人生风平浪静,一帆风顺时,他总是说这是自己的运气好或者夸耀这是因为自己的办事能力。
当他遇到一些挫折时,总喜欢祈求神的庇佑,寻找心灵的寄托。
可谁又知道,什么是神?
神,他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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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代表圣洁。
红色,代表鲜血,是神之子---耶稣以自己鲜血为世人洗罪。
十字架,代表救赎。
有一个地方,它是白色的,又以红色的十字架为标志。
那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医院。
医院,本是个很安静的地方。但此刻医院的一间病房里并不安静。一阵阵地祷告声传出。
那是一个中年妇女,跪在床边,很虔诚的地祈祷。
她在祈祷什么?为什么在这里祈祷?
“神啊,求你保佑我的孩子。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仅有的人了……”略带哭泣的声音。
在她身边的病床上躺着一个人,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少年的头发丝丝细长,略带一点黄。鼻梁高挺,嘴角微微上翘。五官搭配的非常完美,让人感觉很舒适,感觉这个少年是个很值得信赖的人。如果只用一个字来形他的话,就只有帅了。少年的脸色有点惨白,像是营养不良。
那少年缓缓地睁开双眼,一双很美的眼。如果这双眼睛长在女人脸上一定是迷倒万千的男人。眼中带着一丝丝的忧郁,似乎他有很多不开心的往事。
此刻他终于醒了。是被吓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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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又是同一个梦。
梦中正是这个少年自己,他穿着一身黑色的战甲,甲上刻着一条腾飞的龙。
他在笑,笑的很灿烂。因为怀中抱着的,正是他最心爱的女人,如今的小师妹。他们很相爱,生活在一起,很开心。
后来,一切美好的生活被一个终日把全身上下藏在一身黑色斗蓬中的人改变了。
当他赶到的时候,她已经倒在血泊中。勉强撑着最后一口气,等他回来。
她轻轻抚摸着他那帅气的脸,嘴中喃喃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他只隐约听见她叫他赛特,并对他说:“回头吧。”
终于,她断气了。
他哭了,抱着她的身体在大雨中不停的狂奔。
雨,落在他脸上,和泪水合为一体。
雨,还不断的打在大地,也打在他的心上。一切爱恨情仇,似要即将化为乌有。
她走了,走的那么急!那么匆忙!
是苍天弄人,总叫缘份飘渺?
还是冥冥中早有定数。
叫天下有情人全都身不由已。
好梦难圆?
是谁夺走自己的爱?是谁让自己活的如此痛苦?
是他!那个终日藏在黑色斗蓬中的神秘男人。
恨!充满了他的心。
他要报仇!为挚爱!
他,找到了他。
一场生死大战展开。
他们用的武功都很奇怪。与其说是武功,倒更像是传说中的魔法。
最后,他死了,却死的很开心。因为是抱着仇人一起死的。
一滴热泪,从他的眼角滑落,飞向无际的深渊。
那个神秘的黑衣人,在最后叫嚣着:“两亿年后,我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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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梦到这里,这少年就醒了。
“怎么老在做这个梦?而且是越来越频繁。”少年苦笑了下。
“这是哪里?”
少年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现在所躺的是一个陌生的房间。
少年使劲的回忆,想回忆起他昏迷前发生过什么事。
他想起了母亲抱着他到处跑,到处求人,到处在哭。她怀中的少年却一直是昏昏沉沉的。
“对了,我生病了。”少年终于想起来了。
他的眼睛在房间漫无目的地搜所,最后停留在旁边这个一直在祷告的妇女身上。
“妈。”
“天涯,你醒了!太好了,上帝保佑。”
天涯看着旁边这个一直守在自己身边数天的人,他的眼角有些湿润了。
他哽咽道:“对不起,妈。”
“别说了,你没事就好。你昏迷了两天,妈真的是担心死了。你要是有什么事,妈,妈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妈,对不起,又让您担心了。”
“没事,只要你没事就好。”
“妈,我想出院。”
“为什么?医生说你还要多留院观察几天。”
“钱……”
钱?妈妈知道,他在担心钱的问题。多么懂事的孩子,这个儿子是她这辈子唯一值得骄傲的。一想到儿子,她的鼻子忍不住一酸,泪水亦忍不住流出来。
为不让儿子看到自己的眼泪,她赶忙转过身去,道:“别说了,妈知道。渴了吧?妈给你倒点水。”
天涯看着妈妈蹒跚的背影,不由的心好酸。
妈妈,你这辈子活的太苦了,对不起。
妈,你放心,你儿子一定会很努力的,一定会出人投地的。我一定要让你过上好日子。我发誓,我一定会做到的。
天涯在刚出生不久的时候,父亲得重病,因为家里太穷了,所以误了治疗时期,结果留下天涯母子一睡不醒。从此母亲就担起了整个家的重担。每天帮人逢衣服、扫地、洗碗、洗厕所什么低下的活都干了,辛辛苦苦地把天涯拉大。可是天涯从小体弱多病,结果本来已是很穷的家里是穷上加穷。这次天涯又发高烧了,烧到了四十多度。为了保住这唯一的命根,母亲唯有再次死皮赖脸地跑遍所有的亲戚家借钱。亲戚们以前被她借怕了,有的甚至还把她赶出家门。母亲每日以泪洗面,正当她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所幸医院知道了他们家里的情况,答应以分期付款方式先救天涯。不过条件是要在十年内付清天涯的医疗费二万元。二万?这对一贫如洗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但为了儿子,母亲唯有一口答应。
天涯终于醒了,这使母亲心中大石终于放下。为了这个儿子,她肩上的担子更加重了。为了这个儿子,她唯有咬紧牙关默默地承受这一切。
天涯很孝顺,他知道家里很穷,穷的有时候几天才能吃到一餐饭。他没有怪过任何人,也没有怪过上帝不公平。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命。他太懂事了,所以从小就弃文从武。一是要减轻家里负担,在武馆打杂来换取在武馆的学费。二是可以强身,少生几场病就可以为妈妈省很多的钱。对于儿子的决定,母亲没有说什么,她知道以家里的经济状况也不可能让天涯念书,干脆让他练武吧。只希望他能争气,闯出什么名堂,那以后就不用像自己一样一辈子受苦了。事实上天涯也的确没让他母亲失望,他的武功进展的十分神速,连他的师傅都惊叹他如此的资质。就像小说中的那些千百年难得一见的练武奇材。唯一可惜的就是他的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