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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没什么记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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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第一堂王老师的课,我们拿铅笔,握着,她下来检查握笔姿势。然后,我就发现了我亲爱的老妈坑的本质。在学前班,她就教我写字的姿势,其实主要是为了让我写自己名字。她顺带把她那独特的握笔姿势教给我了,嗯,我用大拇指食指还有中指握铅笔。王老师看见了,说多了一个手指。前面说到王老师,她的威严一直都在,不过习惯哪那么容易改,她也不时刻看着我,到后来年纪大了,就不管了,我就一直就着错误的姿势写字。
其实没啥大区别,我的字还比其他人好看些,王老师总夸我。可能我也有点书法的天分,虽说写的慢,但质量挺过得去。就是吧,写字的人都知道,握笔那块儿会起茧子。其他同学基本都在中指第一个关节那边,硬硬的,我的在无名指第一个关节和第二个关节之间,软的……
再大一点,我后座一哥们小Z(坐我后边挺多年,长大了之后关系挺好,还成为了我弟。)告诉我他中指上的茧用剪刀剪过,一点都不疼。唔,我的天,好几次我想着就觉得疼,虽说我的茧子丑吧,好歹也是肉,死活下不去手。现在想,我下去了,就一片血肉模糊了,我那是软的。
这边隆重介绍一下我妈,从小一直和我说她读书的时候成绩超好,基本都第一名。初中那会儿,年轻单纯,思想不成熟,就想着家里负担重,在农专读书能赚公分,不想读普高,一根筋儿想偏了。这还好,她这会儿是想读书的。她老师知道了,想着一颗好苗儿不能浪费,就一直劝她。看劝不动,又和我外公外婆我大姨说,搞得我妈直接不去了,连毕业证都没拿。
后来,我妈去找工作,我们镇第一丝厂招人,要先考试,成绩前面的才能进去工作。(我不明白,当时进厂居然要考试,这有什么联系。长大后知道了,这就和工作应聘要求英语四六级一样,删掉一部分,中国人多着呢……)我妈趁着在学校学习那热乎劲儿,一下就考了第一名儿,感觉倍儿风光地就进去了。换现在话说,too young too sample。以至于后来我大姨经常说,当时给你妈钱,就她自己太傻了,不想去读了。
话说,有这么一成绩超好的妈,家庭学习氛围应该挺好的,我就笑了。我前边有个老姐,中间又隔了个计划生育,等我出生,慢悠悠地长大,到了小学,我妈已经离更年期不远了……现在流行家园合作,我那会儿没这么疯狂。一般上完一篇文章的生词,王老师喜欢布置家长给小孩听写的任务。作为我们家唯一在家的知识分子(我爸文盲,我姐住校),我妈是当仁不让了。然后,听写了两次,她就对我说:“你们老师真逗,工作推给家长,我又不是老师,还有工作,你自己抄抄吧。”好嘛,为了效果逼真,我特意抄错几个字,然后订正在下面……
还有一次,布置回家看新闻,记录下来。要知道主持人说话那速度,我那记忆力,写字那速度,急得我要死。我一边哭一边说:“妈,太快了,记不了。”我妈想了想,说:“你就随便编,反正你们老师也不能把每个台新闻都看一遍还都记住了。”我后来说谎话基本不用打草稿,估计就从这儿开始的。当时家里基本对我没啥学习要求,想玩就玩,也不用担心考得不好会怎么样,还真挺无忧无虑的。
我记不起来其他印象深刻的人和事了。想了想那会儿一块儿玩的好的朋友,真心没有童年说的那种纯真啥的,会逗人倒是真的。小s算是我能记得起来的一个。小s家不远,我回家也会路过,所以有一段时间放学了我会先在她家写作业,写完早的话玩一会儿然后回家。还有她们那儿几个人一个小队的(村下面一级),有俩比我们小一届,有时候一起玩。有一次,他们趁着我不会骑车,抢我书包,一个个骑着车轮流扔我的书包,硬是追了半天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