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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   与林莫从相识到相恋、同居,甚至是结婚,没有刻意的规划设想过,总觉得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

      当初甚至没有一句‘在一起’亦或是‘做我女朋友吧’之类的询问句,直接演变成‘哪有人这么处对象的?’

      所以当被林莫质问的时候,我的内心os是:花擦,我什么时候答应跟你处对象了?

      其实在没遇见林莫之前,我不大相信‘缘分’这个词,毕竟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谁会把未来的幸福寄托在一个充满了玄幻色彩的名词上。

      直至后来有朋友问起‘你和林同学的爱情是如何开始的?’我都笑着回答,“大概是缘分使然吧。”

      那时候是2013年年初,中日关系特别紧张,导致札幌飞大连的直航取消了不少,不得已,只得先从札幌飞北京,再转机到大连。

      飞至北京上空时,已是夜晚时分。

      从高空中望下来,华灯初上、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的北京城夜景美的无与伦比。

      我想那时候的我大概还是孩子心太重,没有诗情画意里的‘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反而是因为一个只有在飞机上才看得见的夜景,而选择踏上了北京这座薄凉的城市。

      一个月后,一个人、一个行李箱,我来了北京。

      刚到北京最需要解决的自然是房子。巧的是,我租的小区正好与林莫姐姐家在同一个小区,且仅隔着两栋楼。

      而介绍房子的公司正巧是林莫发小曲河的公司。

      那天曲河在附近办事,顺便带我看了房子。

      说实话,那间房子我并没多喜欢,小小的一间,站在门口便能看清整间屋子。可我当初的打算是,只在北京停留三个月,生活过、感受过就好,那么大的城市,那么孤独的我,真的不适合。

      我喜欢被围绕、亲朋都在身边的感觉。

      所以,不过一个落脚的地方,真的无所谓。

      而且当时一个从广州来北京的朋友突然说要聚一聚,我忙着约会,便把定金交了。

      这事算定下了。

      为什么说是缘分使然?

      因为那天下楼后,曲河刚巧看见了林莫的车停在车位上。

      原因是林莫妈妈生日。

      所以,本该还在上班的林莫提前下班来姐姐家给妈妈过生日。

      其实曲河给谁打电话我并不清楚,只是偶然间听他说什么客户很漂亮之类的。

      挂断电话后,曲河问我:“你有男朋友么?”

      “没有!”

      “给你介绍个?”

      以为他在开玩笑,笑着道:“行呗。”

      起先我并没当回事儿,毕竟搬家、购置生活用品、找工作,适应新环境等等,都很让人头疼。直至几天后,突然有个微信添加好友。

      我没加,心想:老娘傲娇着呢,一般人才不会加。

      林莫估计等了几天没等到,便主动发信息给我,表明了自己身份,又说了微信的事。

      既然人家主动问了,我便通过了,不看别人也要看曲河面子,毕竟,他把房租降了100块。

      自那以后,林莫每天都会主动找我聊天。

      我有些傲娇是真的,老娘又不是卖聊的,跟你有屁说的?

      年纪?爱好?晚上吃了什么?

      拜托,又不是几年前刚出□□时的网聊,太没劲。

      所以‘嗯嗯啊啊’的敷衍回答,再不就用看动漫、要睡觉了之类的话拒绝他。

      什么请吃饭、看电影啊之类的,统统拒绝拒绝,老娘又不是没钱,凭什么跟你看?

      直至有一天,林莫突然打来电话,说:“我快到你们公司了,你要不要出来跟我吃个饭,顺便认识下?聊了几天了,我们还不认识彼此。”

      见我没说话,又补了句:“你中午肯定是要吃饭的,下楼吧,我在楼下等你。”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我若再拿捏着就太显矫情了。

      至今我还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样子。

      个子高高瘦瘦的,很安静。穿了件灰色的小格子休闲西服、蓝色牛仔裤,阿迪的板鞋,走路的时候有些驼背,一路笑着向我慢慢靠近。

      在我抬头看他时,还会不经意的红了耳朵。

      他皮肤很白,耳朵红起来时特别明显。

      我偷笑,像孩子恶作剧一样一直盯着他看,他便会不好意思的假装看别处。

      一个有些羞涩又不太喜欢讲话的大男孩。

      自那之后算是彻底认识了。

      我是射手座、典型的颜控,毕竟林莫长相不赖,所以在之后的聊天中,顺利了许多。

      林莫是个细心的人,有天他问我爱吃什么,我想也没想的直接说,“鱼”

      从此,我吃了一个星期的鱼,水煮鱼、烤鱼、炸鱼、蒸鱼、铁锅炖鱼····直至把附近所有能吃鱼的地方吃了个遍才算完。

      直到现在,林莫也时常会说:“我又找到家吃鱼的地方,哪天带你去。”

      我以为,我们之间只是普通的朋友,偶尔聊聊天、吃个饭、相约出去逛逛后海与南锣鼓巷,没有牵手没有接吻,甚至没有一句在一起,就不算谈恋爱。

      直到有一天,我们之间因为小事闹了些矛盾,我生气时常常会口不择言,于是说:“以后别见面了。”

      林莫当时就急了,红着脸问我:“哪有人这么处对象的?生气就闹分手?”

      “······”

      呵、呵、哒,真是哭笑不得,我什么时候答应做他女朋友了?

      不过那天之后,我真的成了林莫女朋友。

      好吧,恋爱,我被套路了。

      ps:写这章的时候,抽空给林莫打了个电话。

      他鼻炎犯了,要去医院拍个片子。

      打给他时,问了句他检查结果怎么样。

      他说正在开会,检查结果回家说。

      挂断电话没几分钟,这人便又回拨了过来,说:“检查结果回家告诉你。”

      “······”

      “我知道啊,你刚才说了。”

      “哦”

      “你打电话就说这事?”

      “不是,我以为你问我回不回家吃饭。”

      我笑了,问他:“那你回家吃饭么?”

      “回家!”

      瞬间觉得我俩的通话没劲到了极点。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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