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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我从来没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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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想到我会这么喜欢一个人
我一直知道自己薄情寡义,友情抛开不谈,爱情对我来说一直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借鉴我女神秃九(微博/B站:专注秃头九百年)的一句话:“爱情和面包,我一定会选面包,因为我最爱吃面包了。”虽然这句话有很大的戏谑成分,但也着实说出了我内心所想。我将来的职业目标是进普华永道,努力干到高层。
不止一个人和我说过,会计多累啊,进四大压力多大啊,当个老师不也挺好,干嘛志向这么远大呢。但是我不是志向远大啊,只不过我不想经商,而进四大是我目前以我的短视能想到的,有个盼头的,挣钱最多的工作罢了。
就挣钱这个问题我曾经很认真的和梁小姐谈过,她是个典型的享乐爱好者,现在的努力学习全是为将来的有钱有妞打基础,但是她的目标也仅仅是挣挺多的钱,不那么累的挣钱。不像我,想要拼了老命挣钱。
其实说这么多关于面包的事,不过是想说我真的没有有很重视过爱情,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是暗恋,还傻傻的跑去表白,后来才发现自己喜欢的其实是自己意淫出来的这么个用来崇拜的形象。
第二次纯粹是喜欢这个人的颜。那是个干干净净的男孩子,又高又瘦,看着斯文儒雅,但后来品味改变了以后也就不喜欢了。
第三次,就是这个师生恋了。说是师生恋,其实太不名副其实了,毕竟只是我喜欢他,他可不喜欢我。一点也不喜欢。不可能喜欢。为什么呢?因为他是gay。弯的柔情似水,弯的荡气回肠,九曲十八弯。太可怕了。
说起来这次师生恋,我其实一开始是不喜欢他的。
一开始见到他是在开学的第一次大会上,我高二,坐在学生席里躲躲藏藏的一边玩手机一边跟梁小姐唠嗑。他三十五岁零一个多月,作为新来的教师例行检查学生的纪律,穿着一身蓝西装,走在报告厅里冲着说小话的学生们喊着no talking。
嗯...他是个外国人,英国北爱尔兰人,金发碧眼,高眉深目,微胖,大高额头反着光,糊了满头的发胶。
当时我跟梁小姐咬耳朵:这是个英语老师吧,可真够凶的,千万别让我摊上,不喜欢。
事实证明,这句话是个迎风招摇一吹就倒的flag。
十分钟以后我的脸就被打肿了。
校长夫人兼学术主任的Mary女士黑脸判官一样的念出了我的名字,把我毫不留情的扔到了他的班。嗯,当时我就废了。
上第一节课的时候,我进一步证实了“他很凶”的事实(伪)(再后来的日子里进一步的揭穿了他的真面孔)上来就是两三页PPT规矩的着实少见。
后来的话...可以说是非常幻灭了。从第三节课开始,他就开始放飞自我跟我们一起愉快的玩耍了。没想到看着这么严肃的他居然是富家公子哥,又是学霸,牛津大学文学系的本科和硕士。当时作为学渣的我内心就浮起敬佩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