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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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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我居然被美人求婚了?
我原本都打算好了,结果我一开门就看见了魔王。
要死要死,怎么哪都有你。
我觉得他看起来很不高兴,别问我为什么,直觉你懂吗?
我必须得应付一下魔王,不然的话他趁我不在偷偷搞事怎么办!
有啥办法呢?
我回到家,把翻出来的一个丑不啦叽的熊递给魔王:“这个给你,晚上一个人睡不着的话,你可以抱着它。”
这玩意可是我13岁时第一次亲手做出来的娃娃,虽然样子不咋滴吧,但是我看看它还是觉得丑萌丑萌的。
毕竟是亲生的,再丑也得说是萌啊。
不过可能是因为太丑了的原因,我曾经把它送到教堂很多年,却只能被放在橱柜里头冷落,根本没小孩子愿意玩。
在其他人眼里,这娃该有多丑。
对不起呀熊仔,爸爸我当年手艺太差了。
魔王大人看起来也很懵逼,不知道是不是被这娃给丑到了。
“我这段时间需要去王都一趟,就让它暂时代替我陪你吧。如果你不喜欢它的话也不要丢掉它,直接还给我就行。我可以给你换一个,如果街上没有卖的话,告诉我你想要的款式,过两天我可以给你亲手做一个。”
哎呀,一口气说这么多话有点累啊,说话真是件麻烦活。
魔王有些僵硬的接过我家熊仔,看了看突然笑了。
我直觉他是被丑笑了。
“这个娃娃是你亲手做的?”
“是的,这是我的第一件作品。”
魔王突然笑出了声,然后把我家熊仔抱进了怀里。
“它叫什么名字?”
“熊仔。”
“熊仔?”魔王微笑着问我:“为什么要给一头野猪起名叫熊仔?”
“……它是熊。”你刚刚是吐槽了我是吧,你刚刚是吐槽了我的手艺对吧?
“这孩子就算是送给我了?”魔王伸手扯扯熊仔的耳朵。
“嗯。”你喜欢的话就拿去吧,只要不把它丢到垃圾桶里头,都比它在橱柜里积灰要好。
“那就好,到手的东西我是不会还回去的。”
魔王居然没嫌弃我家熊仔我也很吃惊。
而且莫名的感觉这货很高兴的样子,该不会从来都没有人给他送过娃娃吧?啊,仔细想想,魔族那边的小孩会玩娃娃吗?
会吗?不会吗?疑惑。我家猫崽子不知道能不能告诉我这个问题的答案。
总觉得魔族的玩具跟我们人类小孩玩的玩具根本不是一个玩意。
我去教堂跟小神父告别,刚说完事情,小神父先高兴的跟什么似的。我难得看他这么高兴,比我这个当事人还要兴奋。
“太好了!”他脸上还挂着兴奋的红晕,有些不好意思的拉着我的衣袖:“我也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您。”
妈呀,真的好萌!孩子你说,别说是听好消息了,你要啥我都可以给你!
“我接到总教会的来信了,上头并没有因为这次的事情而责怪我,反而跟我说,等我明年满18岁了就可以去总教堂接受洗礼,到时候我就能从见习神父转职为正式的神父了。”
“恭喜。”真的是很好的消息,小神父的梦想终于实现了一大步。
不过这孩子到时候要怎么才能去总教堂接受洗礼呢?先不说他方不方便,就是最基本的安全都是个很麻烦的一件事啊。
总教堂并不设置在王都那种安全的地方,而是在圣山上。
特征就是远,很远,非常远,路上还很危险,没点实力根本过不去。
小神父的实力我倒不是很担心,毕竟我说过他是个天才,我主要还是担心他被人骗了怎么办。
嘛,实在不行我可以请假送他到圣山脚下呀。
至于山上,对不起,我实在无能为力。
神圣魔法主要负责守护回复,虽然攻击术不多,但对魔物效果群拔,就连我这种四分之一魔族血统的人在第一次靠近教堂的时候都被震晕过去了,叫我上圣山那是要我赌命。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战士的剑在上战场之前都会接受一层神圣魔法的加护的原因。
治愈魔法也算是神圣魔法的分支,但又不完全只属于神圣魔法,还包含了水系,木系,土系的魔法元素,水系的魔法最适合清理体内淤血,土系的魔法可以用来重铸骨骼,还有木系的魔法可以解毒。
只要是可以用来治疗他人的魔法,都算是治愈魔法。毕竟就算是毒,剂量合适的话,也可以用来救人。
在救治性命的时候,没有使用方法的好坏之分,只有道德感的约束。
是以医者的道德感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毕竟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在被开膛破肚的时候,肚子里少了点啥吧。
艾玛,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
处理完学校这边的事情后,我踏上了前往王都的飞艇。
经过三天三夜的航行,我终于落地了。
呕,有点晕地面了。
生理不适什么的先不提,王都可真是一如既往的繁华热闹呀……
“马失控了!大家快点让开!!!”
卧槽,我才刚来王都要不要就这么刺激!
我往骚乱的人群那边一看,一个美丽的身影正骑在发狂的马背上,一边极力控制自己不会被马甩出去,一边大声呼喊让群众躲避。
哟嚯,还是个熟人。
好久不见呀,学姐~你又被人暗算了吗?
等等现在好像不是打招呼的时候!学姐有危险啊啊啊啊————
我发誓我今年都没有跑过这么快的速度,我要是不冲得快一点学姐随时都可能没命的!
学姐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追着马匹狂奔,看得出学姐已经尽力不让发狂的马往人群中去,但这份努力还是显得杯水车薪。
一个小孩被慌乱逃跑的人群挤得跌倒了,趴在地上想爬起来,可马蹄已经到了。
我擦擦擦擦擦——
这世界不是个乙女游戏吗?和平一点不好吗?放过孩子吧!
太血腥会被禁的!
“——”
刚才发生了什么?为何我的脑袋一片空白?啊……腿软,但是我怀里还抱着个人我不能倒下去——
等等我怀里抱谁了啊?
我低头一看,啊,是学姐。
孩子呢?孩子呢?
孩子也没事,正在一个高大的男人怀里哭。
只是那匹可怜的马被人一剑斩断了四肢,因为速度太快,马蹄还留在原地,马身体却飞了出去,跌倒在一旁。我刚才做的好像就是在学姐跟马身体一起飞出去之前接住了她……
呃,是这样吗?我脑袋都被吓懵了,啥都不记得了。
“好久不见了,奥格斯特卿。”学姐抚了抚自己微乱的金色长发,调侃我:“真是让人脸红心跳的英雄救美,我都快爱上你了。”
“请恕我失礼了。”我有些尴尬的将学姐轻轻放下,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对还没回过神的群众说:“实在是万分抱歉,今日由我造成的损失,我会双倍赔偿给各位,若是有人受伤……”她看了看我,又对那个高大的男人说:“杜克,让骑士团的人去看看是否有人受伤,若严重的话,直接送到这里。”
喂喂喂,学姐,我们好久不见你居然一见面就让我给你打工吗?
你对得起我可悲的小心脏吗?我现在腿还是软的呀!
“没问题吧,奥格斯特卿。”
你都已经决定好了还问我个鬼啊,有意义吗?
“我需要一间干净的房间。”
“好的,还是你考虑得周全,我立刻让人准备。”
不是别人需要是我需要,我现在就需要一把椅子让我坐下来喝杯茶压压惊。
对了,必须是绿茶。
进了房间还有一件事情必须先做,我将右手放在心口,单膝跪地:“参见帝国未来的太阳,阿丽安娜殿下。”
阿丽安娜王女,帝国的王储,未来的女王陛下,笨蛋王子的亲姐。优雅大方,高贵典雅在人间的写实代表。如果走笨蛋王子的路线,她就会在结婚时出现,并主持婚礼。
我经常怀疑是不是王后生孩子的时候把体力都给了笨蛋王子,把智商与优雅都给予了王女殿下。
同一对父母生出来的孩子咋差距这么大呢?
“不必多礼。”学姐优雅的一抬手:“你真是一如既往的俊美呢,是不是又长高了不少?”
咱们上次见面的时候我才十八岁,还在发育期当然会长高了,学姐。
“您倒是越发的美丽动人了。”
“哎呀,你要是对其他女孩子嘴也这么甜,全国的女孩子都会为你而疯狂的。”
饶了我吧学姐,全国也太夸张了。
“因为您是值得这份赞美的佳人,所以我所言不过唯心而已。”
我说的真的是实话,我面前的这位可是帝国的第一美女,她要是不好看,女主就真的是平凡朴素的灰姑娘了。
沾满灰的那种。
身为颜狗,我完全无法抗拒这份美丽。
魔王那种危险品另当别论。
“这次事件又是因何而起?”
“嘛,还是老样子。无聊的理由,无聊的原因,过大的野心。”
我点头。
王都中有那么一部分人打算让学姐死去,好让王位继承权落到其他人手上。
毕竟笨蛋王子那货怎么看也不像是能撑起一个国家的人,如果是由他继位的话,那么大权旁落,他成为政治傀儡是不可避免的结局。
有王位继承权的人不少,只是他们都无法越过学姐这座第一顺位的高峰。
一旦学姐死去,那么国家注定会因为王位而引起一场大乱。
王都的权利斗争可从不温柔,贵族们都只是一堆披着华丽外衣的豺狼,时刻微笑着准备将他人吞吃入腹。
自从学姐被立为王储之后就经常会有暗算刺杀之类的出现在她的日常生活中,我想她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生活了吧。
突然有点庆幸我家是偏远地区的落魄贵族怎么办?
如果我出生在王都的话,我大概会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吧。
我还是适合晒太阳的猫喝茶,安安静静的过自个的小日子。
“……”学姐突然跟我说:“奥格斯特卿,你想不想当我的王夫?”
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