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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原来你在这里 我从来不是 ...

  •   我从来不是成绩最差的学生之一,即使在那段劣迹斑斑的日子里。
      时至今日,我也很难说清楚为什么能在当时那种疯狂逃课的情况下还能坚守部分科目的底线。我成绩单上能够看得过去或者让人眼前一亮的科目都集中在了除去英语之外的语文和历史地理等文科类的试卷上,这让理科成绩很不理想的我也能交出一份虽然像过山车一样惊心动魄但勉强还可以保住颜面的成绩单。我猜想这也许与每次“请家长”之后父亲的“着力”教育有关。因为文科类的科目几乎全部都可以用刻苦的死记硬背来弥补,所以在巨大的心理和皮肉压力之下,最终我竟然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好结果,等到初中四年级分班的时候,我被分到了二班——一个在私底下尚且可称之为“很有希望”的班级。
      大概学校的老师们也深刻感受到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带来的麻烦,所以在分班过程中所有已知的“密友”类型且成绩堪忧的学生全部都被刻意分散到了各班,而像我和曹鸣杨翔这种“知名人士”的处理则更加简单粗暴和极具挑衅性:一班的吴越,二班的我,三班的杨翔,四班的何亮和五班的曹鸣。
      这对我们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一般的坏消息。

      人类作为群居性动物,心理学的理论上说每次环境的改变都会对一个人的人格塑造产生决定性影响。这在我之后的人生历程中的每个关键节点不断发生,也因此当我回望过去,我的现下与过去有着泾渭十分明显的分界,从这点上来说,我是这一理论的一个积极实践者。
      从学校和部分家长的角度来看,分班这种举措绝对是利大于弊。牺牲孩子们那些“不成熟”的、“有害”的友谊并因此把这些“时间真空”转化为学习的潜力和动力,与他们共同的终极目标,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尤其是智这一方面的发展,无疑是有极大好处的。
      而孩子们的心理需求与伤害则退至次等,甚至毫不重要。
      新环境总会让人从心底产生抗拒,于是课间中我与曹鸣他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一直长吁短叹。为了不坐以待毙,我们也曾尝试一些在今天看来很可笑类似于掩耳盗铃的行为,比如最早的时候曹鸣提出我们可以擅自回到同一个班级,以期望在这种刚刚形成的新集体中浑水摸鱼。于是在一个早读我们又一起坐到了五班的后排座位上。但是这种兴奋没有持续太久,五班那位陌生的矮个班主任发现这些不速之客之后毫不留情地将我们扫地出门,最终的结果是我和吴越何亮在众人如雷鸣一般的嘲笑声中像斗败的野鸡一样灰溜溜地回到了新班级,由此我们进入新环境的最早阶段又成功引起了各自新任班主任的警惕。
      在这种“不可抗力”的重压之下,我们只好被动接受。

      然后一九九九年的夏天很快地支配了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们这些对于分班而引发的荒唐行为过程中,杨翔始终置身事外。在那段日子里,杨翔成功地通过新环境与我们分割,就像他从来不属于我们这一团伙一样。同时我也诧异于老师和学生们作为一个集体记忆存续性的脆弱,他们对于杨翔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以至于在此之后很少有人再提起我们这些坏小子的时候还会顺嘴加上杨翔的名字。当然,杨翔也有足够的理由和动机不反对甚至热忱地欢迎这次分班,我猜想他内心一定如此——因为江小燕也被分到了三班继续担任学习委员。不得不说,我对杨翔在那段时间受到的上天眷顾,怀有深深的羡慕之情。
      在这难熬又浑浑噩噩的日子里,我们各自的生活开始逐渐如期地发生变化,而在适应新班级的过程中,我认识了唐琳。
      毕竟是同班同学,说认识也早就算认识了,但是这种认识无非是因为唐琳是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而她与我最早期的对话也不过是“你的英语作业什么时候能交?”“英语老师让你去她办公室一趟”之类。这种交往无非是简单的例行公事,新同学之间的距离感总保持在连多余的玩笑话都不会说的境地。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彼此的交情大概就是毕业之后面对面相对而过打个招呼,都得考虑有没有这个必要的程度。
      然而我的人生也总是出现意外。
      唐琳在我们级部算是名人。在还没有分班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了唐琳的名字。这大抵是因为暗地里在男生中间总有一些关于对女生颜值的排名活动,而唐琳则一直是占据前三位置的热门人选。
      唐琳的长相十分精致——皮肤很白,眼睛虽然不大,但是笑起来弯弯的,总透着若隐若闪的亮光;每天都扎着一束干练的马尾辫;喜欢穿的衣服一直是浅色系的,所以给人的印象总是很干净。她走起路来很轻盈,兴奋的时候经常蹦蹦跳跳,但是她个子不是很高,身材却很匀称,所以和同样个子的女孩子走在一起的时候会让人有种错觉好像她更高一点。
      除此之外唐琳就算不上是一个十分特别的女孩子了,这当然是从我个人的角度上来看的。可以说,她具备了“别人家的孩子”所有特征——品貌端正,性格谦恭,不迟到,不早退,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期末考的时候总能拿个好成绩。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在老师嘴里唯一能和我扯上关系的只有“你看看人家唐琳,你怎么不能向人家学一学”这类说法的时候。所以说,唐琳与我是两种人,不论是从生活交集还是从相对论的观点上。
      起初我对唐琳并没有任何好感,我很自然地把她分类到我的对立面上去。对于当时的我而言,学习好的孩子尚可忍受,即使他们内心对我有鄙视的心态,但是也不敢在明面上有所表示。但是作为班干部的孩子就非常令人反感。做班干部的孩子如果是别班的也可忍受,比如江小燕,因为没有利害关系,交往中也不涉及关于班级管理的话题,这时候我就会自动忽略她的这层身份,但是像唐琳这种身处同一班级且有利害关系的孩子来说,就很让我头疼,特别是当她蹦蹦跳跳地跑到你身边催缴作业的时候,那感觉简直就和被地主催租的佃户心理一样。伟大的革命导师恩格斯说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所以对峙行为时有发生,甚至有一段时间我以计数唐琳在多少秒内被我气哭为乐。我猜想唐琳起初对我的观感应该也是一模一样抑或更甚。
      这次分班的经历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强行改变生活轨迹的大事,也因此由于长时间挑战权威所形成的古怪性格,导致我对新集体充满了偏见与憎恨,这种憎恨集中体现在课堂上挑战除班主任以外的所有老师的底线,以及冷漠或者残酷地处理与新同学的人际关系上。对于新班级这锅粥而言,我无疑就是传说中的“一颗老鼠屎”。
      当我回想那段日子的时候,我能想到的最积极的一面总是来自对那个夏日的热爱,这种情绪一直伴随着我走过了从那之后到今天的所有日子。我是一直做不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所以每年的夏天对我而言都是狂欢季。充沛以至于满溢的青春期荷尔蒙分泌在一九九九年的仲夏达到了一个顶峰,在那个时段的城市街道上,我疯狂地挥洒着我无处逃遁的青春热情——如果有人留意的话,也许会记得在这种日子里总看到一个骑着破旧自行车飞驰于城市大街小巷中,即使剐蹭到行人却也毫无顾忌飞走的讨厌少年。
      我与唐琳就像两条平行线,然而这两条线莫名相互交汇的时刻却在这些日子中的某一天出现了。
      在我的印象中,唐琳上课是决不会迟到的——因为作为经常因迟到被罚站或被当众呵斥的专业户,我从没有在这个时间内的走廊或者讲台上见到她的身影。所以当有一天我飞驰在路上看到人行道上焦急赶路的唐琳时,内心升腾起的那股幸灾乐祸的情绪,让我觉得这一整天都能快活起来。同时我也暗暗下定决心,如果班主任在唐琳迟到的问题上法外施恩,这将是我难得的可以理直气壮正面挑战班主任执法公正性的一次机会,而这一次,我赌唐琳会在一分钟内哭得梨花带雨。
      然而鬼使神差地,在越过唐琳飞驰数十米之后,我又调转车头回到了唐琳的身边。
      在往回走的十几秒中,我对自己的行为充满了疑问。六年后在看世界杯的时候一位著名的足球解说员在意大利队进球后大喊着“这一刻XXX灵魂附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深以为然,因为我相信那天我就是被“灵魂附体”了。
      更为疑惑的是唐琳,她一脸警惕地看着我骑着自行车离她越来越近,表情惊讶又带着一丝恐惧。后来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她表示当时以为我要骑着自行车去撞她,因此那个时刻是她对我的恶感达到最高峰值的时候。
      我当然没有撞上唐琳,在离她二十公分左右的位置时轻松刹住了我的破自行车,即使这样,这种明显的不友好行为也丝毫没有让唐琳放下戒心,她盯着我说:“你要干嘛?”
      我说上车,我载你一程。
      唐琳犹豫了一会,最终坐在了我自行车的后座上。
      我并不是第一次骑车载女孩子同行,所以其他的男同学在这个年龄载个女孩子就心跳加速神情慌张的样子在厚脸皮的我这里根本不会存在。但是载着唐琳的时候却让我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当唐琳手扯着我的衬衫衣角的时候,我死命地踩着脚蹬,于是加速飞驰起来。

      在以后的很多年里,每次我路过当年骑行过的那条街道时,总是不由自主地回忆起这一天的场景。当时的马路远没有今天的六车道这样宽阔平坦,路边还伴有一条很长的城市内河。这条河因为遭受污染所以常年散发着难闻的臭气,这气息又滋养着河两岸茂密的皂角树。风一吹过,摇摇摆摆的皂角树叶像天然的空调扇一样把河水的臭气扩散到整条街道——这样的环境使它成为了当时本市最不受欢迎的一条道路。每当到了夏季的时候,由于高温的原因,河道散发出的臭气更加使人目眩,路过的行人常常掩面而行步履匆匆。但是在今天我的记忆里,所有的这些印象都变得很淡漠,我只记得那天有风,有微微地皂角花的香气,这如梦幻一样的炎炎烈日下,让我那颗常年狂躁的心终于平复了下来。
      等我载着唐琳到达学校并赶到班级门口的时候,上课的铃声大作,这时候门口正站着在查勤的班主任。若在平日,即便是踏着铃声走进教室,班主任也难免对我冷嘲热讽一番,但是看到一样气喘吁吁一起赶到的唐琳,班主任愣了一下,然后便摆摆手示意我俩进去。
      此时的我已经没有了任何调皮捣蛋的兴致,因为我明显体会到自己的内心此时正有一种无法言明的温暖感觉在滋养着全身,那种感觉类似于炎夏中浸泡在无人的泳池,类似于冬天周末赖床的早晨。我不能更加准确地说出这种感觉的原因,但我却知道这一切都与今天的唐琳有关。
      这一天的课堂上我收到了唐琳第一次传我的纸条,纸条上写着:谢谢你。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如果你的速度能慢一点就好了。
      老实说,这是我平生收到了第一张女孩子传给我的纸条,从前与曹鸣他们上课传的纸条,有时候是恶作剧的漫画,有时候是相约逃课或者是约架的信息,在那个手机并未普及的时代,传纸条是课堂上最廉价且最有效的传递信息方式。为了纪念这第一次收到的女孩子的纸条,我把它夹进了那节课的课本中。
      初等教育四年级数学,上册,第104页,二次函数与一元二次方程。

      如果说我们这一年的初中应届生与往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从这一年开始,体育成绩第一次被计入了中考成绩。这时候所谓的“素质教育”开始兴起,最明显的改革举措便是这一项了。这让平时早读前一片寂静的操场每天清晨开始悸动起来,天天都有三五成群的学生绕着操场一圈又一圈地奔跑,以至于后来跑道上甚至开始出现拥堵的现象。
      在这些晨跑的人群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我曾经的小学同桌,他是一名典型的“学霸”,是那种同桌相互自查作业时,一声声调标得不够平都给你算错的古板孩子,所以我对他从来谈不上好感。但自小学时代开始,他就坚持不上体育课,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以至于后来老师经常在课堂上躬身在他身边苦劝他可以出去玩耍一番放松心情,但他从来不为所动。在“素质教育”体育满分五十分的感召之下,他也开始进行晨跑。我之所以对他印象至今都十分深刻,是因为他跑步的身姿是我见过的最惊心动魄的画面了——他经常一手拿着课本,一手捂着腰部,跑动起来的时候呼哈呼哈地喘着粗气,因为艰难地保持平衡而把身体扭动成十分怪异的姿势,在旁观者看来,仿佛下一秒他就会栽倒在操场坚实的塑胶跑道上再也爬不起来。
      在晨跑中让我十分留意的除了这位学霸同学之外,就是唐琳。
      因为晨跑成为了整个学校的“全□□动”,所以同学们在跑道上相遇,打招呼,聊天,散步,逐渐成为了常态。有时候我与曹鸣吴越他们一起跑步的时候,便会偷偷地在操场上来回搜索唐琳的身影,如果见到她跑在了我前面,我就会从她身边冲刺过去,运气好,她可能会向我寒暄一下,或者称赞我一两句,如果她跑在了我的身后,我就会佯装系鞋带,这时候她会在超越我时不轻不重地在我后背上拍一下,算作打招呼。

      虽然内心极不愿意承认,但是我知道自己被唐琳深深地吸引住了。自从那个夏日的午后非常态的相遇之后,我的生活开始被唐琳的身影所填满。
      那段日子的每天清晨,我总是全校第一个到达的学生。这时候我就会把自己的座椅搬到教室的走廊上,拿起一本英语或者语文课本大声地朗读。天刚蒙蒙亮,整个学校通常一片寂寥,于是我朗读的声音响彻着整个教学楼,这让我有一种目空一切的错觉——我这样做,虽然有一部分的原因是由于对即将在明年到来的中考怀有深深的深深地恐惧,想借此慰藉自己曾荒废大把时光的过往,另外还有一大部分原因是满足我那不可告人的小小的私心。我一边读书,也一边有意无意地从教学楼上向校门口的方向窥探,假如在这时候看到了唐琳的身影,我便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迅速下楼,奔驰,以期用一次“买早点”的理由制造与她的“偶遇”。放学的时候,我总是跑到前方的十字路口等待3路公交车,当车子驶过的时候,就会“偶然”看到车上的唐琳向我挥手打招呼。上课的时候,我总是盯着前排唐琳的背影看,如果恰巧看到她回头看我,我就以每天清晨练习了无数遍的最阳光的笑容回应她。
      当我越来越确定自己对唐琳的感觉变得特殊的时候,我也越来越感到一股莫名的恐慌。我知道这是初中的最后一年了,就算自己从当前的每一秒开始都用在学习上,考上唐琳注定就读的一中这种重点高中的希望都会十分渺茫。是接受命运的安排去一所配得上自己那平凡成绩的高中,还是像杨翔那样竭尽所能地爆发一次,我选择了后者。
      从此以后,不管曹鸣约我逃课还是去游戏厅还是踢足球,我都以各种借口搪塞过去。至于去打群架,那更是敬谢不敏。曹鸣私下与何亮说,我也中了杨翔的毒。
      回想起这段时期,这几乎可以肯定是我一生中对课本知识最为痴迷的日子。很多当时的数学或者物理题目在很多年以后的今天我都记忆犹新,而这些题目无一例外都是当时的难点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我精心挑选出来的,以便向他人请教,而帮助我解决的,就是唐琳。在这段日子里,我的成绩开始有了较大的起色,虽然理科类的科目依然并不十分尽如人意,但文科类特别是语文课的成绩发生了奇迹的转变。在上个世纪末,月考成绩是必定要在课堂上公布的,这在今天看来似乎是件粗暴的事情,但这却是当时衡量一名学生价值的唯一的最直观标准。在此之前,我像今天的很多学生家长一样憎恨这一制度,唯一的一次例外是有一天语文老师宣布月考成绩名次,这一次的第一名是我。
      我们的人生之中可能会偶尔出现这样的奇迹,一个自己都意想不到的时刻忽然莫名变身成为了英雄,虽然昙花一现,却可以成为终身经常拿出来炫耀的谈资。当时的我就已经觉得,这也许会是我这一生中最为光鲜的时刻。
      这是我自小学时代之后再也没有得到过的成绩,也是自那之后我的求学生涯里再没有取得的名次,以至于当时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所以我相信我的表情和同学们应该是一模一样的。再三确认之后,我走上讲台领取了自己的试卷,等我再看到唐琳的时候,她一脸的钦佩的表情。
      得益于这次惊人的壮举,我也逐渐开始混迹于那些成绩优秀的同学之间,甚至在每次考试结束后,也装模作样地与其他同学对答案。
      我小心翼翼地以求教问题和对答案之类的这些活动与唐琳接触,同时也难掩自己对她的小心思——唐琳抱着全班厚厚的英语作业去办公室的时候我总是过去帮忙,唐琳做课间操的时候我总是站在她的身后,唐琳如果是放学时候倒数第二个离开教室的,那么最后一个人一定是我。
      唐琳的内心是怎么想的,我并不知道,有时候我也抗拒自己的思绪往这个方向飘荡。因为之前与唐琳作对的往事历历在目,我十分烦恼唐琳还会留有当时的那些观感,这让我经常患得患失。但是终于这些烦恼在一个大雨滂沱的早晨一扫而空。
      那是一个周一的早晨,从前一天傍晚开始,雨便开始不停地下,有时候倾泻下来的雨水,就像有千万的人坐在云头拿着水桶往下倒一样。但即使这样也不能阻止我,阻挡我第一个到达学校。这一天我没有拖出自己的座椅在走廊上读书,因为雨声会淹没我高亢的声音。我趴在走廊的栏杆上往校门的方向看,但是一片茫茫。
      我觉得这样也许会错过与唐琳的“偶遇”,于是我决定到教学楼的大厅去等待。
      教学楼的大厅空无一人,显然这一天的大雨拖慢了大部分人的脚步。就在我四处张望,搜寻那个熟悉的身影时,唐琳从大厅立柱的后面闪了出来。她笑着对我说:要去买早点啊?
      唐琳手里拿着一把黑色长伞,雨水顺着伞沿滴滴答答地流淌在大厅的大理石地砖上。显然这把雨伞并没有完美地保护她不受这场大雨的侵袭,所以她的头发被雨水打湿,有几缕贴在了脸颊上。一些越过楼沿的雨水夹杂着风,缓缓地吹进这个空荡荡的大厅里。唐琳笑吟吟地看着我,就这么淡淡地戳破了我小小的谎言。
      原来你在这里。我轻轻的说。
      七月,多雨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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